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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科举制不断探索 唐朝科举考试内容多而广

http://www.newdu.com 2017-08-30 未知 佚名 参加讨论

    科举考试 科举制沿袭至唐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得到唐朝政府一定程度上的重视,在科举考试的选拔层次、国家主考的级别、考试内容及方法、考试科目的划分、考试程序的制定、录取后何时授职及起点官阶等方面都作了艰苦的探索,对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的确立有奠基之功。
            唐朝科举的探索之路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繁多,而人们最重视的又是“进士”科,当时就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从整个科举考试史的角度看,唐代的科举毕竟处于早期,尚为探索阶段。多数的录取并不完全倚重考卷,还要看平时的文字高下,考生的声名、影响其家世、地位等等,有时甚至完全不看考卷,未曾开考,名次已定。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唐代科举考试只是一种虚假的形式”。尽管如此,其草创之功不可抹杀。关于唐代科举的方方面面,已有不少著作和论文进行过研讨。本文仅拟就几个小的问题做点拾遗补缺的工作。
    据《唐会要》卷七六、七七及《唐摭言》、《新唐书·选举志》、《文献通考·选举考》、《登科记考》等书的记载,唐代在科举考试的探索过程中,较大的变更只有一次: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下诏,从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始,规定由礼部侍郎任知贡举,别的人临时担任此职称“权知贡举”,而任“权知贡举”者都不得低于礼部待郎(正四品下①)的官衔。此前一直是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从六品上)担任知贡举。这次改革无疑提高了科举考试的档次、是有积极意义的,且一直坚持到唐末,形成了定制。
    较小的变更是多方面的,大多变来变去,未能贯彻始终。
    1.考试内容:
    自中宗神龙三年(707年)始,规定进士科的国家级考试(即省试)考3场,次序为:帖经——诗——杂文。第一场合格方许考第二场,第二场合格才有资格考第三场。此后虽然一直是考3场,但哪前哪后经常有变化,且各场的考试内容,如“帖经”时贴哪几种“经”,考诗时如何用韵,杂文考哪几种文体等也屡有更动。
    2.参加考试的人数与录取名额: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定贡士名额为:上州每年 3人,中州 2人,下州1人,确有才行者,不限其数。这种规定实行不久,即经常被破坏。德宗贞元十八年(802年)又规定:今后每年考试者,明经不得过100人,进士科不得过200人,如其无人,不必满此数。这一规定也没有一直贯彻下去。文宗大和四年(830年)敕令:进士及第不得过25人;大和八年( 834年)又改为不超过 40人;开成三年(838年)改为不超过30人;会昌二年(842年)仍改为不超过25人,取士人数经常变动,没有哪一种能形成定制。
    3.进士及第后的授职:
    唐代进士及诸科及第,一般都不立即授职。《文献通考·选举考》云:“唐时所放进士,每岁不过二三十人。士之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尚有试吏部一关。韩文公三试吏部无成,则十年犹布衣。且有出身二十年不获录者。”但,贞元元年(785年)、大和九年(835年)之前几年却特许当年各地藩镇可以奏请试用为官;大和九年(835年)则明令,进士及第后4年方许藩镇奏用;大中二年(848年)又改为及第的第三年即任凭大僚奏请试用为官;至乾符二年(875年),进一步改为满两年方许诸道藩镇及朝中各大衙门奏用。这一条的变动亦甚频繁。到可以授职时,新进士的起点官阶又如何呢?《新唐书·选举志》云:“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取在前面的极少数人为“甲第”,从倒数第二阶做起,而多数人则必须先任最低1阶的官职。这一点倒只是偶尔有些特例,一直变化不大。
    4.殿试:
    不少人认为,武后载初元年(689年)举行了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其实这还不能算“殿试”,与后世较成熟的殿试相比,只能算作是对殿试的尝试。这年分“神都”、“西京”两处开考,各自出题,各自放榜,武后充其量只是代行了“神都”试场的知贡举的职任而已。这也只是偶一为之,并未形成制度。昭宗乾宁二年(895年),皇上亲自出题复试进士,这次重新排名,重新放榜,将原先的状元也刷掉了。这倒像后世的“殿试”,不过,仅此一次而已。
    唐代读书人要夺状元,不像宋、明、清诸朝那样,先经县、州、府筛选,再经各省筛选,然后参加国家级考试:通过会试定1回名次,再通过复试定1回名次,再通过名义上由皇帝出题的殿试、10来位重臣“公同阅卷”、公推出前10名,由宰相在皇上面前“读卷”,最后由皇上“钦点”状元、榜眼、探花。唐代一般只在几个大区稍微认真地选拔1次,合格者便可直接参加“省试”(名义上由尚书省主持的全国性考试,相当于后来的“会试”),其录取人选与各人的名次全由知贡举一人确定。知贡举一般是3年一换的,有时1年一换,各人的学识、品性、心态不一,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个统一的标准。而且考卷不糊名,有时尚未开考,而名次已定,更有强要状元、自定状元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唐代的状元实际最多只相当于宋、明、清的“会元”(会试第一),甚至连会元都不如。因为宋、明、清诸朝科举考试已是主要的选拔官员的途径,筛选层次既多且严,参加国家级考试的人数亦远远超出了唐代(唐代应考的举子多则2000人,一般每年1000人左右[10],而北宋真宗咸平五年各科举子齐集京师竟达44562人[11]),录取比例自然很小,而且会元的确定有极严格的程序,一般不是哪一个人说了能算数。
    5.别头试:
    权要及考官的子弟、亲戚另设考场,另分名额录取以防嫌,称“别头试”,始于高宗上元二年( 675年)。这种制度时行时辍。开元二十九年( 741年)规定:别头试不再由礼部郎官主持,而移送吏部考功司,依然时行时辍。
    6.录取名单送宰相审定:
    穆宗长庆三年(823年)正月,采纳礼部侍郎王起的奏议,规定礼部考过、定完名次后,先将录取名单及所作诗赋送中书门下详复,待下制书后再放榜,以防录取不公。大和八年(834年)又有令:录取者诗赋送宰相审阅,录取名单不必经过宰相。会昌二年( 842年)正月,宰相李德裕奏:朝廷既委任了知贡举,应放手让他们选才,今后宰相不必干预科举录取之事。此奏被批准生效。
    总之,唐代科举并不成熟,许多具体做法都是改来改去,处于反复试验、探索之中。
    唐代科举还有许多跟后世不同之处,最突出的有两点。
    其一:对于考场的种种犯规行为一直都较为宽容,根本没有出现过象明、清时期那样血淋淋的科场案。
    《宣宗纪》、《登科记考》接下来还均有记载说:“御史台奏:‘据正月八日礼部贡院捉到明经黄续之、赵弘成、全质三人,伪造堂印、堂贴,兼黄续之伪着绯衫,将伪贴入贡院,令与举人虞蒸、胡简、党赞三人及第,许得钱一千六百贯文。据勘黄续之等 罪款,具招造伪,所许钱未曾入手便事败。奉敕并准法处死。主司以自获奸人,并放。’”因考场作弊被处死的仅见此一例,这是因为其事涉“造伪”。据《唐会要》卷四一,在唐代,“造伪”属仅次于“十恶”的重罪,所以处罚较重。然而,此次被处死的3人皆既非考官,亦非考生。
    其二:宗族子弟照样参与科举竞争,与天下寒士一起追求榜上有名而不加限制,当时人们也都能接受,相关史书中均不见有臣下就这一问题上过奏章,这也是宋以后所见不到的现象(宋代还有微量的残存)。依据《登科记考》的记载,并参之其它史籍统计,唐代已知的151名状元中,宗室出身的就有李程、李从实、李肱、李筠等4人,占2.65%。普通进士名单不全,无法统计,估计宗室出身的一般进士还会超过这个比例。而宗室总人数在当时全国总人口中的比例绝对没有这么大。宗室子弟本来就有恩荫、特赐等种种特权,在享受教育方面也占有很大的优势,又在科举考试中也占有优势,是极不合理的。宋以后在这方面进行了改革,作了种种限制,应该说是很大的进步。
    唐代科举所选拔的人才多处在社会上层,中层的都很少,更不用说下层了。掌权者并没有将科举考试看得很神圣,有意无意地在制定有关章程时留下一些余地,不糊名,不誊录,甚至不硬性规定非依考卷高下决定取舍与名次不可。这不甚严密的制度执行起来再打些折扣,于是朝里有人好做官,朝里有人易争先,所以郑氏、归氏、孔氏、赵氏、崔氏等大家族出状元都是一窝一窝的。中下层读书人不仅难以争先,甚至难以录取。可以说,唐代的科举考试实质上是上层社会内的权力再分配,是上层社会中的庶族从豪族手里分权,远不是真正的“广开才路”,在全社会范围内挑选人才。所谓“为国选才”只是一句空话。直到宋代中期以后,科举考试的制度日趋严密完善,有“殿试”、“读卷”、“糊名考校”、“分房阅卷”、“公立甲次”等措施,而名次的确定又有“初考”、“复考”、“详定”3道关,且有宗室一般不许参试,高官及考官的子弟或亲戚参试要回避,并另设试场、另定名额、分别录取等规定,选才的范围才逐渐扩展到中下层。
            科举考试内容多、范围广
    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   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唐代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
    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
    再看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
    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明字科,文字理论及书法,考《说文》、《字林》。
    明算科,考数学,范围很广,选数学人才。
    一史科,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任选一,考贴也考策。
    三史科,《史记》、《汉书》、《后汉书》均考,主要是选拔历史方面的人才。
    道举科,考《老子》、《庄子》、《列子》。
    童子科,10岁左右的童子,考《孝经》、《论语》。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唐代科举考试的范围有多大。从经文到时事政治、经济、制度、军事、法律、盐政、漕运、历史、数学、文字学,而且,不仅考儒家的东西,还考道家的东西。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唐代科举考试的范围有多大。从经文到时事政治、经济、制度、军事、法律、盐政、漕运、历史、数学、文字学,而且,不仅考儒家的东西,还考道家的东西。
    和那时的科举相比,我们现在的高考也不过如此罢了。当时的考试范围非常广泛,要学的东西也非常多,不仅儒家,还有道家,及各种经史都考,还有诗词歌赋,并且非常重视策问,即考你的治国方略。这样的考试才能选拔出真正的人才来。而且,常科登试后,不能立即做官,必须经吏部的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韩愈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没有通过,只好去刺史那里做幕僚。可见这是一个多么严格的选才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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