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节假日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的另一个黄金时期,而其对于公休规定的宽弛,在中国的休假史上也登上了峰巅。宋代官方每月的例行休假,沿袭唐代,仍然是十日一休沐。但在节庆日的休假规定方面,则是大放异彩,特立独行,自行设立的节日假接续推出,生出了蛮多的花样。 两宋公休日 据宋人庞元英的《文昌杂录》记载,宋代的节假日,一年有七十六天,其中元日、寒食、冬至各七天,这是传统的三大节;天庆节、上元节也是各七天;天圣节、夏至、先天节、中元节、下元节、降圣节、腊日各三天;立春、人日、中和节、春分、春社、清明、上巳、天祺节、立夏、端午、天贶节、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秋社、授衣、重阳、立冬各一天。这是北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 年)祠部对休假制度的厘定。 上述这些节假日,加上全年三十六天的休沐日,共为一百一十二天,此外,还有皇帝、皇太后的生日,皇帝、皇后们崩薨的忌日等等,也都有天数不等的休假。当时的忌日假,大忌十五天,小忌四天。宋代大致的公休假日,超过全年的三分之一。 此外,官方也有一些随机的假期,以及对官员赴外任时的赴任假和任期内的年头休假等等。在整个宋代,节假日的公休天数在不同的时期有所调整,但主体部分的变化不是很大。 因事而设节 大中祥符元年(1008 年)正月三日,一块黄帛飘飘然自天而降,落在了皇宫左承天门的南鸱尾上。如此神异之事,不可等闲视之。于是皇上大召群臣“拜迎与朝元殿”,将其尊为“天书”,并以“天书”降临的日子设“为天庆节,休假五日”。待到元丰五年祠部对公休规定重新厘定时,“天庆节”的休假又扩为了七日。直至南宋时,才减为三日。此后,老天爷接连垂顾,“天书”又不断降临,节日也不断增加。 宋代以前,官方法定的节日休假基本上都是立足于传统的民俗节日,殊少脱离深厚而悠久的民俗传统去人为地设立节日。自唐代起,出现了以皇帝的生日和老子的诞辰而设节的情况,但这基本属于个别现象,假期也短,并未形成制度体系。而到了宋代,因事设节的现象频频而发,在节日体系中突出而醒目,既开创了此类节日制度化的先河,也丰富和完备了官方的节假日体系。 官吏优游 宋代如此多的休假日,使得官吏们公干时往往颇为稀松。“一月之中,休暇多者殆居其半,少者亦十余日”。对于这样幸福的生活,清代学者王士祯心存羡慕,感慨系之:“当时京朝官优游如此,此风至明不复有矣! ”实际上此风还未刮到明代,一进入元代,就被荡然扫除了。 优游而松懈的官员们,有时即便是务公也未必认真。沈括的《梦溪笔谈》叙及,朝廷掌管文史等事务的翰林馆阁,每天要有一人轮流值夜,但(宋)赵佶《听琴图》轮值的官员却往往托故不去,总是在本人的值夜记录中写上:“腹肚不安,免宿。”一来二去,作为值夜记录的“宿历”,就有了一个雅号:“害肚历”。值夜时大家一概肚子不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过多的节假日,难免使得官吏队伍涣散,影响政务效率。为此包拯给宋仁宗上了道奏折,称:“每节假七日,废事颇多,请令后只给假五日。”宋仁宗钦准,因而宋代将有的长假由七天减少为五天,“自此始也”。这位包大人果然公心一片,在后来的民间戏文里他被美化为“日断阳,夜断阴”,忙得四脚朝天,日理万机,若是假期太多了,不免会漏铡了不少坏分子的人头。 此后,由于官方“假故稍多”、“有妨机务”,也有一些官员向朝廷提出减少假期的建议,但终究并未影响到宋代公休制度的大局。而近世的节假日公休假的制度体系,便在宋代已基本确定了。 北宋末南宋初,宋朝失去了半壁江山。迫于当时的战事,官吏的公休制度一度不能正常地实行。但随着局势的稳定,南宋划江而治的日子逐渐太平起来,于是官僚显达们又悠游起来,丝竹阵阵,歌舞声声,“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以前的公休制度,又基本都恢复了。 诸多的节假日,充裕的公余时间,促进了宋代的各种休闲娱乐以及文化活动的丰裕。但是这种节假日频至的景况,自宋代以后便一路下滑,宽疏的休假优享,此后即不复再现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