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古代的生育习俗有一误解,以为古人一直都是重男轻女,生了儿子爱如珍宝,生了女儿就想扔掉。
这个看法并不完全符合史实。 以宋朝为例,北宋首都开封“中下之户不重生男,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洪巽《暘谷漫录》);南宋首都杭州“风俗尚侈,细民有女则喜,生男则不举”(陈郁《藏一话腴》)。由此可见,无论北宋还是南宋,在京城生活的老百姓都偏爱女儿,女儿一生下来就被当成掌上明珠,要是生了儿子反而会很不开心,有些狠心的爹娘甚至会把男婴丢掉。 宋朝为什么会有这种奇特习俗呢?主要跟当时的娱乐业有关。 宋朝娱乐业非常发达,达官显贵和富商大贾家里往往养着私人的娱乐班子,包括唱曲的歌伎、跳舞的舞伎、演剧的优伶、说书的先生。苏东坡有一好朋友名叫陈季常(对,就是那个怕老婆的“河东狮吼”),既是官二代(其父亲陈希亮做过凤翔知府,是苏东坡的顶头上司),又是大商人(常年贩运丝绸和药材),家里非常有钱,晚年在湖北黄州定居,光歌伎就养了三十名。元兵攻宋以前,文天祥家里也养着一整套娱乐班子,《宋史》上说他“性豪华,平生自奉甚厚,声伎满前”,意思就是非常懂得享受,吃饭的时候有丫鬟侍候,喝酒的时候有歌伎助兴。豪放派词人代表辛弃疾就更不用说了,他连任高官,俸禄优厚,在江西铅山盖别墅,小妾养了六个,歌伎养了十一个,舞伎养了三十六个。 小妾、歌伎、舞伎,自然都是女生,而且还得是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的女生。辛弃疾一个人就需要雇佣几十个多才多艺的女生,宋朝那么多高官,那么多阔佬,总的需求量自然十分惊人。社会上有了需求,自然会出现供应,中下平民生了女儿,倘若姿色稍微好看一些,就送她去学歌学舞,以便长大了去富人家里挣钱。 事实上不仅仅是富人家里需要歌舞伎,各大城市的公共娱乐场所也需要。早在北宋极盛时期,开封城里的大型娱乐场所共有十所;到了南宋中后期,杭州城里的大型娱乐场所竟然多达二十三所(参见《武林旧事》卷6《瓦子勾栏》)。这种大型娱乐场所在宋朝叫做“瓦舍”,一个瓦舍里又包括十几个“勾栏”(剧场),而一个较大的勾栏就能容纳几千人同时观看演出,歌舞伎倘若没有充足供应,又怎能保证这些娱乐场所的正常营业呢? 当然,娱乐场所不光需要歌舞伎,还需要说书的艺人、驯兽的艺人、玩杂技的艺人、玩魔术的艺人,以及表演相扑、表演小品、表演武术、表演弓箭、表演蹴鞠、表演傀儡的各类演员,其中女演员不在少数,男演员也不可或缺,但是从数量上讲,女演员应该能占半壁江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