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 明朝的灭亡,对于历史长河来说,只不过是惊险的一瞬。而对于当时的百姓而言,却是切切实实感受到的一段艰难岁月。从现存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百姓们过着怎样的一种生活。 明朝灭亡后,那些官宦所藏着掖着的银子最终被进入北京城的闯军掠得精光,那些官宦的肉体将会被闯军拷打得不成样子,他们其中的很多人因为满足不了闯军要求而被活活拷死。之前一毛不拔的大学生陈演受刑最惨,被牛金星“以二铁素贯其左右手,所至牵以自随,步稍迟,皮鞭乱下,身无完肤,竟诛死”。那许许多多的百姓所遭受到的是更为深重的苦难,无数人的家产变为飞灰,无数人的身体变成白骨。 曾几何时,为了支撑这个风雨飘摇中早已支离破碎的帝国,崇祯在原有赋税的基础上,加派了辽饷九百万,练饷七百三十多万,百姓痛骂崇祯是“重征”。辽饷、练饷、剿饷(曾议,未实施)等“三饷”的加派,成了崇祯一生的最大污点和罪证。 然而,中国经济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陈支平先生却说:“心平气和的分析,三饷所加,不过每亩‘九厘’银,按明末的粮价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这在明末的亩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所有人都应该能理解到,在国家发生战争时期,适量的增加赋税乃是无可避免的。 满清入关之初,多尔衮曾大义凛然地指责说:“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后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然而又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姿态,称“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 然而,真正的事实却是:这蠲免“三饷”的谕旨并未严格加以贯彻,除多尔衮边外筑城加派九省额外钱粮250余万两、顺治亲政命抵额粮,及顺治末一度加征练饷,“以前项辽饷在万历年间加派,故复照旧派征”。因此,明史学家顾诚在《南明史》指出“顺治十八年还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朝剿饷,加赋五百多万两”。 加饷之外,“清军在征服中国各地的过程中,‘大兵所至,田舍一空’。经济最称发达的江浙地区,更遭受异常残酷的焚杀和掠夺,扬州、江阴、嘉定、苏州、嘉兴、金华几个经济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杀精光”。 同时,中国各地的人口锐减,全国的耕地面积急剧萎缩,生产遭受空前的破坏,在北京附近以至山东、河南境内大量圈占的土地共达168至527顷,这还不包括牧场和各省六万多顷的驻防旗田。 根据《明代与清初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一文统计,明代崇祯时期,全国人口约为两亿,而康熙初期全国人口约为五千万,人口损失近四分之三。万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积是1161万8948顷,等于11亿6189万多亩土地,而清代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数量是500多万顷,也就是五亿多亩。耕地面积损失过半。 这样的背景下,顺治九年征收的农业赋税为“2428万两白银”,顺治十八年“为银2157万余两、粮648万石”。对比“万历初期‘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也就是说,中国百姓以明代百分之五十的耕地承受比明代百分之一百还多的赋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