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人入关 清初圈地令虽然对圈占的土地有所限制,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仍然是对土地的一种强制占领。圈地令对具体流程进行了规定,却不考虑其规定之外的恶果。不过,虽然圈地令让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沦为奴隶,激化社会矛盾,但仍然有一定的正面影响。 清初圈地的具体流程 首先由户部遣“满官”带领笔帖式、甲丁等人到将要圈占的田间“相度畎亩”,再由前后两匹马牵扯绳索进行计量,这种以“绳”为准的丈量过程被称为“绳圈”,每绳圈得土地7垧(一垧约为6亩)。不过,圈地并不是八旗兵丁个人圈多少就可以占有多少,如何将圈得的土地分配给个人,这一过程有严格的等级标准。如副都统以上官员给地30垧,八旗士兵则每丁给地5垧。给地后,朝廷便开始“停支口粮”,并规定“嗣后虽增丁不添给,亡故降革不退出”,此即清初的“记丁授田”政策。 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一些超出摄政王预期的“不良反应”层出不穷。比如一部分夹杂在“无主荒地”之间的有主良田,被强制以贫瘠盐碱之地进行“拨补”,受牵连的百姓“离其田园,别其坟墓,甫新授之田,庐舍无依,籽种未备”,愁苦万般;又如“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所有,妻李丑者携丢,欲留者不敢携”,倾家荡产、颠沛流离者比比皆是。而且,圈地又引发了顺治二年的《投充法》,即准许八旗官兵可招收失业农民屯垦耕地,甚至准许民人地主“带地投充”。虽然清廷几次颁布法令,强调“民人投充旗下为奴者,原为贫民衣食开生路也”、“愿投者听,不愿投者,毋得逼勒”,可事实上仍有为数众多的失地平民因受到“言语恐吓,威势逼胁”而委身旗下,甚至“无赖游手之人夺人之田”冒名投充,并趁机隐占土地。 另一方面,自圈地之风兴起之日,朝廷内外的反对声便从未停歇,仅据《清代档案史料汇编》的记载,顺治年间共有涉及圈地、投充问题的奏折有57份,其中反映圈民流离失所、投充人欺压百姓的就有25份,比例高达46.86%。在这些反对人士中,又不乏噶达宏、苏纳海、图赖这样的八旗满洲人士,可见在是与非的角逐中是不分血统与族群的。 清初圈地的影响 圈地令的推行,使土地高度集中于少数满洲贵族手中,迫使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或投入满洲贵族家为奴,或流亡他乡,由此激化了统治者和农民的矛盾。顺治四年一个上谕说:“今闻被圈之民,流离失所。”被圈占最多的是近畿各州县民田,如文安县:“顺治五年六年,因圈占拨补,失业流民甚多”;蓟州:“州地自圈占后,民多失业。”康熙八年的一个上谕说:“比年以来,复将民间田地圈给旗下,以致民生失业,衣食无资金,流离困苦。”这种情形既然连统治者都已无法隐讳,则农民的实际困苦当然要比统治者所肯承认的严重得多了。而被圈去的良田或被改为牧场,或由于生产技术低下,使产量降低,大大破坏了农业生产。面对这些严重问题,官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康熙八年正式下达了停止圈地的命令,宣布把当年所圈占的土地退还原主。《皇朝政典类纂•天赋》载令:“嗣后永行停止,其今年所圈房地,悉令还给民间。”诏令颁布后,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当时激化的民族和阶级的矛盾。光绪朝《畿辅通志》云:康熙二十四年又正式规定,民间所垦田亩,“自后永不许圈”。圈地这种赤裸裸的抢夺,前后历时达百年之久,直到乾隆四年,方才最终下令停止。 圈地令的过程是残酷的,它使得大量的实际占有土地的地主、农民失去土地,使大批农民或流亡失所或成为满洲贵族的家奴,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但圈地令也在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正面作用,它使得自给自足的自耕农作业变成了集体农奴制的作业,在客观上也实现了土地的开垦、耕种和粮食的生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