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行政区划 宋朝的地方政府机构实行州(府、军、监)、县二级制(见府、州、军、监)。宋朝汲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一级行政区划改为「路」。997年(至道三年)始定为十五路,包括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西、广南东、广南西路。1001年(咸平四年)分西川路为益州、梓州二路,分峡西路为利州、夔州二路。1020年(天禧四年)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西二路。1072年(熙宁五年)分京西路为南北二路,分淮南路为东西二路,分陕西为永兴军、秦凤二路。之后又将河北路分为东西二路,分京东为京东东、京东西二路。1106年(崇宁五年)又将开封府升为京畿路。1122年(宣和四年)宋金盟约,约定灭辽后宋得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结果后来并未设置。 建炎南渡后,宋朝设立两浙东、两浙西、江南东、江南西、淮南东、淮南西、荆湖南、荆湖北、京西南、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十六路,1208年(嘉定元年)宋宁宗改为17路,把利州分为东、西两路。 宋朝的行政区划设置与地方政治制度可谓重内轻外,中央高度集权。虽然避免了藩镇割据的局面,但导致地方资源狭小,也致使终宋一代外敌入侵不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