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括而言,国民政府在平均地权的措施上,因遇到阻力甚大,能力先天不足。旋即停止实施,几乎没有什么建树。 农村复兴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复兴农业是国民政府这一时期喊得颇为响亮的口号。其目的除了发展国民经济之外,也是为了消除中国共产党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带来的影响。政府设立了农村复兴委员会等一系列农业结构,任常委担任首脑。政府救济农村金融,减免部分农产品税,对进口粮食征税;设立农业实验所指导农业生产,开办农业推广区等。治理黄河、淮河、长江以及太湖等水利委员会也相继成立,以兴修水利工程。尽管国民政府为农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挽救农村经济的措施发挥的实际效用有限,几乎属于空中楼阁,政策基本上可以算是破产的。 有论者指出整个十年建国期间,中国都长期处于内忧外患环境,地方的基层管治还须倚赖地主豪绅,国府并未能完全掌控农村政权,导致其施政收效甚微。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压制。其次是中国的农业经济跟欧美的农业经济根本不同,中国属于一种小农经济,由于经营规模小,透过机械化实现农业现代化,这必须籍壮大工业并从农村大量吸取劳力,从而把农业人口控制在总人口的20%以内为前提,以当时中国落后的的工业水平显然是做不到的。既然无法实现机械化生产,也就难以实现农产品商品化,难言把整个农业推进入市场经济的轨道。1930年代中期以后,爆发连串灾荒,水利建设停滞不前,技术落后,不断的内战和紧接着爆发的抗战,最终把农民推向了难以生存的边缘。 技术改良 在农业技术改良方面,也是有气无力。例如在33-37年间,国民政府先后设立了中央农业实验所、全国稻麦改良所和中央棉产改进所。工作就是引进美国棉种,改良小麦和稻米品种以及实验杀虫剂和化学肥料。到最后也未有实际成果。 除上述的研究机构外,国民政府也成立部门来促进农业发展。譬如行政院于1928年2月设立农矿部,1933年4月成立农村复兴委员会,1938年4月设置农产促进委员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