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佛教的繁荣 在唐代佛教建立了各支宗派 ,完成了各自的体系 ,并向国外发展,中国成为佛教的世界中心;佛教成为当时中国封建社会思想领域三足鼎立的一支 ;寺庙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佛教在唐代走向了繁荣。 佛教在唐代之所以能够兴盛发展 ,首要因素要归功于唐朝统治阶级的扶植与支持 。唐代统治者的佛教政策,在佛教日趋鼎盛的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 。纵观有唐一代,二十一位皇帝,除了唐武宗对佛教态度排斥 ,积极毁释以外,大部分皇帝对于佛教还是非常的尊崇支持。即使是出于巩固社会统治的考虑 ,部分皇帝虽然对佛教有一定的抑制 ,但基本上还是将分寸把握得非常好 ,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政策变化 ,形式上还是以笼络利用为主 。可以说,唐代的皇帝们总体上执行的还是一种稳健的宗教政策 。 唐朝前期,对佛教比较重视的皇帝主要是唐太宗与武则天。 尤其在武则天时期,佛教的发展 达到鼎盛,寺院林立, 僧尼众多 ,佛教典籍著述非常丰富 。到会昌毁释前,佛教的发展日趋完备 ,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佛教的各个宗派如华严、律、禅诸宗都已成立。各宗派在组织结构和理论上已经非常成熟完善 。 唐代寺院经济的膨胀 僧尼在唐代均田制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唐六典》中规定中“凡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僧尼一如之。” 僧尼不仅能从国家获得土地同时还有不缴纳赋税的特权。这项对宗教的保护性政策在唐代逐渐演变为寺院经济膨胀的基础。 唐代皇帝多次对寺院赏赐土地,这是寺院经济发展的资本之一。如显庆元年(656年),唐高宗下令在长安建西明寺 ,寺庙建成之后,又“赐田园百倾,净人百房,车五十辆,绢布二千匹”;至德二年( 757年),唐玄宗避乱于益州,赐大圣慈寺田产一千亩。 皇帝直接赏赐外,贵族和地方豪民也大规模向寺院捐赠财产,这些都构成了寺院的常住田,通过对常住田的经营和不断的土地兼并,在中唐前一些寺院已经有相当可观的地产,以至于时人惊呼,“京畿良田美利多归僧寺。 天台山国清寺,置有寺院庄田 12顷;淄州长白山醴泉寺,有庄园 15所;陇州大象寺 ,田庄7所,土地53顷。发展到后期寺院土地过多僧尼无法耕种,会雇佣佃户进行耕种,大量的劳动力挂靠于寺院经济。 除了对土地经营外,寺院发展出许多发展经济的道路。寺院在这一时期甚至还发展出了完善的金融体系,包括质举、借贷等等。一些寺院甚至以末法时代将要来临为名,利用信众对末日的恐惧敛财。唐代寺院从武则天时期起创立了“悲田养病坊”,负责掌管悲田 、治病、施药三院 ,唐玄宗于开元二十二年 (734年)下诏,将京城内的贫儿全部收容于各寺院的病坊。而这些慈善设施在后期也变为寺院收费的商业工具。 另外寺院举办法事也是获得收入的一个渠道。 由于寺院经济并不纳入国家赋税体系,因而寺院经济的膨胀与世俗经济产生了矛盾。大量的人口藏匿于寺院中以躲避赋税。尤其在中唐以后均田制实际上崩溃后,建中元年(780年)实施两税法以来,寺院占有大量的土地却不缴纳赋税,另外货币的大量使用使铜资源需求量上升,而寺院铸钟铸佛消耗了相当一部分铜资源。佛寺的修建使中唐后不断走下坡路的唐代经济难以维持。 唐代的崇道政策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唐朝建立后,因为皇帝姓李,道教尊奉的老子也姓李,统治者为了借助神权,提高皇家的地位,自认是老子的后代,所以推崇道教。高宗时,追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玄宗还亲自为《道德经》作注,叫人学习。尊老子的《道德经》为《道德真经》,庄子的著作为《南华真经》,庚桑子的著作为《洞灵真经》,列子的著作为《冲虚真经》,在科举中增设老、庄、文、列四子科。在唐代佛教和道教都不断发展壮大,两大宗教必然会产生摩擦。从唐初开始,佛道就不停地争锋相对,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 就发生了佛道间大规模的论战,这场论战还牵涉到大量的权臣和贵族。安史之乱中,两大宗教都受到打击,在经过一个世纪的恢复后,两大宗教的矛盾在此时又达到了一个高峰。 唐代虽然实施了崇道政策,但在民间和地方上佛教依托于自己完善的理论体系和自汉代以来积累的信众基础依旧十分强势,在中唐前多次出现佛寺抢占道观资产甚至直接强占道观的现象。佛道摩擦已久,崇道政策下仍然处于弱势的道教一直在等待时机打压佛教。 唐武宗灭佛事件 会昌二年(842年),十月九日,武宗颁布敕书,要求有异行和不守戒的僧尼还俗,“天下所有僧尼解烧练、咒术、禁气、背军、身上杖痕鸟文、杂文功、曾犯淫养妻、不修戒行者,并勒还俗。若僧尼有钱物及谷斗、田地、庄园,收纳官。如惜钱财,请愿还俗去,亦任勒还俗,充入两税徭役。” 之后又颁布一份敕令,要求限制僧尼所蓄奴婢数量,并强调奴婢不得削发剃度,这是为了避免贱人阶层人口的流失。 至会昌三年(843年)正月十八日,京城”左街还俗僧尼共一千二百三十二人,右街还俗僧尼共两千二百五十九人,“ 会昌三年六月十一(或十二)日,武宗诞日,按惯例召佛道入宫论议,但只赐道人紫衣,不准僧人着紫,时太子詹事韦宗卿进所撰《涅槃经疏》二十卷、《大圆伊字镜略》二十卷,被武宗下令焚毁,敕中书门下,烧毁其宅内草本,不准外传。敕令中说,“(韦宗卿)忝列崇班,合遵儒业,溺于邪说,是扇妖风。况非圣之言,尚宜禁斥,外方之教,安可流传。” 会昌三年九月,昭义镇将反叛,朝廷发兵攻打,同时收捕昭义在京留后院押衙僵孙,其人走脱,传言已剃头。两街功德使进而搜查城中僧人,并演变为对公案无名僧、近住寺僧和新裹头僧的清洗活动。 会昌四年(844年)三月,敕下不许供奉佛牙,五台山、泗州普光王寺、终南山五台、凤翔府法门寺藏有佛指节的寺庙,禁止置供巡礼。进而打击佛教的宗教圣地,造成四处灵境绝人往来,无人送供的局面。 会昌四年武宗诞日,不再请僧人入宫。 圆仁记载,“功德使帖诸寺,准敕不许僧尼街里行犯钟声,及向别寺宿经一夜者,科违敕罪。从前不准午后出寺,今不许犯钟声。“ 官府不仅干扰寺庙的日常活动,还意图阻断寺庙间的人员流动和联系。 会昌四年七月或闰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山房兰若、普通佛堂、义井村邑等未满二百间、不入寺额者,其僧尼等尽勒还俗。京城坊内佛堂三百余所,以及佛像、经楼等并除磬尽。诸道天下佛堂院等,尊胜石幢、僧墓塔等,皆令拆毁。 会昌四年十月,敕令拆天下小寺,经佛搬入大寺,钟送道士观。被拆寺不依戒行的僧尼、年少有戒行的僧尼,尽令还俗,递归本贯。仍存年老有戒行的僧尼,许配大寺,京城就拆毁了三十三座小寺。这条敕令目的尤为明显,年少还俗就是为了与寺庙抢夺劳动力,至于年老许配大寺,则是为了避免遣返老僧后增加地方的压力,把老僧的供养压力转移到大寺身上。 会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产之数。 会昌五年四月,下敕灭佛,规定西京长安只能保留4座寺庙,每寺留僧10人,东京洛阳留2寺,其余节度使的治州共34州留1寺,其他刺史所在州不得留寺。其他寺庙全部摧毁,僧尼皆令还俗,所有废寺铜铸的佛像、钟磬全部销熔铸钱,铁铸的交本州销铸为农具。 另外还敕令”外国(僧)等,若无伺部牒者,亦勒令还俗,递归本国者。” 会昌五年五月十四日,日本僧侣圆仁假装还俗,离开长安,在前往海岸一路中,留下了关于各地毁佛状况的详细笔记。 会昌五年八月,对毁佛规模进行了统计,“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会昌六年,武宗驾崩,毁佛停止,宣宗继位后重新鼓励佛教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