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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中国历史八大罪臣 中国历史上的罪人

http://www.newdu.com 2017-08-30 未知 佚名 参加讨论

    秦桧夫妇跪像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自古以来奸臣都是被人鄙视唾骂的,他们被认为是国家的蛀虫,危害国家安全的罪人。那么被称为中国历史上“八大罪臣”的是哪八个人? 中国历史上的八大罪臣分别是:庆父、赵高、来俊臣、李林甫、秦桧、严嵩、魏忠贤、和珅。
    庆父
    庆父:姬姓,名庆父,又称仲庆父或孟氏。鲁桓公(姬允)之子、鲁庄公第一个弟弟。三桓之一----孟孙氏之祖,死后谥号曰“共仲”。他是中国春秋时期鲁国的上卿。庄公去世,他派人先后杀死继位的子般和闵公,制造内乱。后他所逃奔的莒国受鲁贿赂,将其送回,途中自缢而死。后人常把制造内乱的人比之为“庆父”,成语“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即源于此。
    公元前662年,鲁庄公死去。在庄公同母弟弟公子友的支持下,公子般当了国君。庄公的异母弟弟庆父,是个贪婪残暴、权欲熏心的人,企图自己成为国君,公子般即位不到两个月,便被他派人杀死。支持公子般的公子友逃往陈国。”庆父派人杀死公子般后,另立阂公当国君。由于他制造内乱,激起了鲁国百姓极大的愤慨。但庆父我行我素,继续制造内乱,企图混水摸鱼,以致把鲁国闹得不太平。齐桓公便派大夫仲孙湫到鲁国去了解情况。不久,仲孙湫把了解到的鲁国情况向齐桓公作了报告,并下结论说:“如果不除去庆父,鲁国的灾难是不会终止的!” 事实果然如此。过了一年,庆父又杀死了鲁阂公。两年之内,鲁国两个国君被杀,使鲁国的局势陷人了严重的混乱之中,百姓们对庆父恨之入骨。庆父见在鲁国实在无法再呆下去了,便逃往莒国。鲁僖公继位后,知道庆父这个人继续存在,对鲁国是个严重的威胁,便请求莒国把庆父送回鲁国。庆父想要让公子鱼带他求情,公子鱼哭着回来了,庆父听到哭声后说:“这是奚斯(公子鱼)的哭声啊!”庆父自知罪孽深重,回到鲁国没有好下场,便在途中自杀了。
    赵高
    赵高(?-前207年),嬴姓,赵氏。中国秦朝二世皇帝时丞相,著名宦官(一说并非宦官)。赵高本为秦国宗室远亲,入秦宫为宦官(一说赵高为“宦官”乃后世曲解),任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令事,“管事二十余年”。秦始皇死后,赵高发动沙丘政变,他与丞相李斯合谋伪造诏书,逼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另立始皇幼子胡亥为帝,是为秦二世,并自任郎中令。他在任职期间独揽大权,结党营私,征役更加繁重,行政更加苛暴。公元前208年又设计害死李斯,继之为秦朝丞相。第三年他迫秦二世自杀,另立子婴为秦王。不久被子婴设计杀掉,诛夷三族。又据《赵正书》赵高是被秦将章邯而非子婴所杀。
    赵高从一名宦官起家,依仗着秦二世胡亥对他的宠信,把秦朝的暴虐色政推向了顶峰,从而加速了它的灭亡。故陆贾叹曰:“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指秦朝灭亡)”而《战国策》的编者刘向更是直言不讳:“秦信同姓(即宗室,这里指赵高)以王,至其衰也,非易同姓也,而身死国亡。故王者之治天下在于行法,不在于信同姓。”
    赵高制造的多起秦朝宫廷政变,加剧了秦朝内部的动荡;赵高屡进谗言、滥杀无辜,致使秦朝损失大批文臣武将,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历史上大都对赵高的人品及其所作所为持否定态度。
    来俊臣
    来俊臣(651年—697年) ,雍州万年人。武则天执政时的著名酷吏。因告密获得武则天信任,先后任侍御史、左台御史中丞、司仆少卿,组织数百名无赖专事告密,又设推事院,大兴刑狱,与其党羽朱南山等撰写《罗织经》,制造各种残酷刑具,采取逼供等手段,任意捏造罪状致人死地,大臣、宗室被其枉杀灭族者达数千家。
    其贪赃枉法,横行无忌,与侯思止、王弘义等结为朋党,最后甚至企图陷害武氏诸王、太平公主、张易之等武则天最亲信的人物。又企图诬告皇嗣李旦和庐陵王李显谋反,被卫遂忠告发,武氏诸王与太平公主等乘机揭露来俊臣种种罪恶,终被武则天下令处死。来俊臣被处死后,其酷吏党徒皆被流放岭南,延续14年之久的恐怖“酷吏政治”才告结束。
    李林甫
    李林甫(683年-753年1月3日),小字哥奴,祖籍陇西,唐朝宗室、宰相,唐高祖李渊堂弟长平肃王李叔良曾孙,画家李思训之侄。李林甫出身于唐朝宗室郇王房,早年历任千牛直长、太子中允、太子谕德、国子司业、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吏部侍郎、黄门侍郎,后以礼部尚书之职拜相,加授同三品。开元二十四年(736年),李林甫接替张九龄,升任中书令(右相),后进封晋国公,又兼尚书左仆射。天宝十一年十一月(753年1月),李林甫病逝,追赠太尉、扬州大都督。后被杨国忠诬告谋反,遭削官改葬,抄没家产,子孙流放。
    李林甫担任宰相十九年,是玄宗时期在位时间最长的宰相。他大权独握,蔽塞言路,排斥贤才,导致纲纪紊乱,还建议重用胡将,使得安禄山做大,被认为是使唐朝由盛转衰的关键人物之一。
    秦桧
    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汉族,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著名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政和五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逃回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病逝,赠申王,谥忠献。
    岳飞是谁杀害的问题,史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是宋高宗赵构(高宗说);另一种则认为是秦桧矫诏杀害了岳飞(秦桧说)。高宗说早期史料有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文徵明、李亚平、王曾瑜等持此论;秦桧说早期史料有岳珂《金佗粹编》和《续编》,邓广铭等持此论。
    秦桧之所以被定罪为“金国奸细”,主因是其被掳至金国而得以举家归宋。持此观点的人认为,如果不是秦桧屈膝投降,金国绝不会让其举家南归,进而推论秦桧在金国已变节,是金国有意纵其返宋,充当金国破坏南宋的奸细,今人邓广铭和王曾瑜均持此论。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严嵩
    严嵩(1480年-1567年)字惟中,号勉庵、介溪、分宜等,汉族江右民系,江西新余市分宜县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他是明朝著名的权臣,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63岁拜相入阁。严嵩书法造诣深,擅长写青词(实为他人代笔)。《明史》将严嵩列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称其“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 透过戏曲和文艺作品、历史典籍,严嵩的奸臣形象已深入民间。
    《明史》把严嵩列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说他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透过戏曲和其他文艺作品,严嵩的奸臣形象已深入民间。 然而多年来,有关严嵩是否大奸臣,仍然争议不休,这些争议主要围绕着他专国擅政,逼害忠良与及巨贪恶富的指控。另外来自严嵩故故乡分宜的学者,包括严曰文、严小平等人却对严嵩的评价采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他也具有忠君爱民,知人善用的一面,而且政绩卓著。
    严嵩父子权倾天下二十年,天下怨恨。严世蕃狂妄至极,甚至在家中宝库内大笑说“朝廷无我富!”众多大臣加以弹劾,皆赖世宗包庇。在严嵩一伙的把持下,“政以贿成,官以赂授。”每一开选,视官之高下而低昂其值,及遇升迁,则视缺之美恶而上下其价。如七品州判,售银三百两,六品通判售银五百两;刑部主事项治元,用银一万三千就可转任吏部稽勋主事,贡士潘鸿业用银二千二百两,就当上了临清知州。武官中则指挥售银三百两,都指挥七百两,夺职总兵官李凤鸣出银两千两,起补蓟州总兵,老废总兵官郭琮出银三千两,使督漕运。
    魏忠贤
    魏忠贤(1568年-1627年12月11日),字完吾,北直隶肃宁(今河北沧州肃宁县)人,汉族,原名李进忠。由才人王氏复姓,出任秉笔太监后,改名魏忠贤。明朝末期宦官。明熹宗时期,出任司礼秉笔太监,极受宠信,被称为“九千九百岁”,排除异己,专断国政,以致人们“只知有忠贤,而不知有皇上”。朱由检继位后,打击惩治阉党,治魏忠贤十大罪,命逮捕法办,自缢而亡,其余党亦被肃清。
    魏忠贤恶贯满盈,中外切齿,但伪恭不及王莽,善诈不及曹操,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故以年少之崇祯帝,骤登大位,不假手于他人,即行诛殛,可见当日明臣,除杨、左诸人外,大都贪鄙龌龊,毫无廉耻,魏阉得势,即附魏阉,魏阉失势,即劾魏阉,杨维垣之行事可鉴也。
    和珅
    和珅(1750年5月28日—1799年2月22日),钮祜禄氏,原名善保,字致斋,自号嘉乐堂、十笏园、绿野亭主人,满洲正红旗二甲喇人,清朝中期权臣、商人。和珅初为官时,精明强干,为官清廉,通过李侍尧案巩固自己的地位。乾隆帝对其宠信有加,并将幼女十公主嫁给和珅长子丰绅殷德,使和珅不仅大权在握,而且成为皇亲国戚。随着权力的成长,他的私欲也日益膨胀,利用职务之便,结党营私,聚敛钱财,打击政敌。此外,和珅还亲自经营工商业,开设当铺七十五间,设大小银号三百多间,且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广东十三行有商业往来。
    和珅曾担任和兼任了清王朝中央政府的众多关键要职,封一等忠襄公和文华殿大学士,其职务主要包括内阁首席大学士、领班军机大臣、吏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理藩院尚书,还兼任内务府总管、翰林院掌院学士、《四库全书》总纂官、领侍卫内大臣、步军统领等数十个重要职务。嘉庆四年(1799年),嘉庆帝即下旨将和珅革职下狱。和珅所聚敛的财富,约值八亿两至十一亿两白银,所拥有的黄金和白银加上其他古玩、珍宝,超过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财政收入的总和。乾隆帝死后十五天,嘉庆帝赐和珅自尽。
    和珅为相二十余年,家中私蓄,几乎不可胜算。乾隆时,清政府岁入,止七千万,和珅家产,适当清廷二十年岁入之一半而强,然卒之全归籍没,贪官污吏之结局如此。后之身为公仆者,亦何不奉为殷鉴耶?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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