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一世 都铎王朝时期的宗教改革始于亨利八世,这场斗争从一开始就充满血腥味,而且一波三折。亨利八世的女儿玛丽一世登基之后,由于信仰的不同,她开始对父亲和弟弟制定和颁发的宗教制度法令开枪。不仅如此,玛丽一世时期还实行高压的宗教政策,5年内曾经有300余人被烧死。 1553年,玛丽一世推翻“九日女皇”简·格雷登上王位后,立即宣布恢复天主教,她宣称她不会强迫任何人跟随她的信仰。不过到了1553年9月底,一批宗教改革人士都被捕了。玛丽在1553年10月的第一次议会中宣布亨利八世与阿拉贡的凯瑟琳的婚姻是有效的,并且废止爱德华六世的宗教法案。教会教义恢复到1539年的状态,例如重申神职人员不能结婚,结婚的牧师将被剥夺圣俸。 玛丽一世颠覆之前都铎王朝君主拥护新教的局面。她在位期间,英格兰复辟罗马天主教。作为女王,玛丽拒绝承认父亲亨利八世与罗马教廷的分裂,以及她弟弟爱德华六世所信奉的新教。 玛丽一世对新教徒采取了高压政策,屠杀其中的激进分子,许多新教人士被处死。在她统治5年中,有300余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包括那个敢于宣布她父母的婚姻为无效、她为私生女的克兰麦大主教等,而被迫流亡国外的新教徒则不计其数。 第一批死刑执行发生在1555年2月初,2月4日处决约翰罗杰,8日处决劳伦斯 索德斯,9日处决罗德泰勒,约翰·琥珀,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克兰麦入狱,并且被强迫见证瑞德利和拉蒂莫处以火刑。克兰麦宣布放弃自己的新教信仰,并回归天主教信仰,但是玛丽并没有赦免克兰麦。在坎特伯里大主教克兰麦处火刑的那天,他又宣布回归新教信仰。 玛丽一世任命她从前的女教师的儿子红衣主教列金诺·保尔为大主教。爱德华六世所立的宗教法也被玛丽一世所废除。她还尝试说服国会废除亨利八世所立的新教法律。玛丽一世的宗教迫害持续了四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