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一世 入主英格兰之后,和议会的关系是詹姆斯一世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英国自古有限制王权的传统,议会对国王并不买账,而詹姆斯一世鼓吹的却是君权神授,所以,二者必然存在矛盾。为此,詹姆斯一世还曾两次解散英国议会。 在一段时间内詹姆斯一世与议会的关系也是良好的,但是他过分要求扩大王权的做法让人厌烦,在离开苏格兰前他写过一本叫做《神权》的书,其中强调君权神授,将国王比作上帝。在议会中他也喜欢用高傲的措辞,颂扬君权至高无上。詹姆斯一世曾打算与下院安排一次财政交易,确保自己每年能有一笔可靠的稳定的进项。本来他打算用一个判例案件曾收关税以增加王室收入,但是议会对这位苏格兰人却不太买账,不同意国王增税,也不同意国王提出的这样的一个计划——大契约——即为换取一种固定进项,国王许诺放弃属于国王的全部封地税,另外议会还决定为取得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增加新的税收。因此,詹姆斯一世在1611年第一次解散议会。 后来,詹姆斯一世奢侈的宫廷让他的财政捉襟见肘,他因此在1614年第二次召集议会,他要求下院给他拨款,但是议院的怨声很大,因此他在两个月后再次解散议会。 在卷入日尔曼“三十年战争”后财政问题更加严重,因此他在1621年第三次召开议会。尽管他渴望与西班牙开战并认为战争应该通过自给进行,他还是要求在表决拨款之前先讨论议院们的抱怨。詹姆斯一世宣称外交事务和宗教事务是他的事。当议员们在议会日志中写下他们的抗议的时候,他从日志中撕下抗议,并下令逮捕为首的几位议员。 詹姆斯一世不了解英国议会,看不起议会下院,鼓吹君权神授论。 1611年,他第一次解散议会。在执政后期18年里,王子查理和白金汉公爵 乔治·维利尔斯操纵朝政。当时的情况下苏格兰与英格兰的情况差别较大:在苏格兰国王与诸侯几乎不分轩轾,詹姆士本人也几次被诸侯劫持;在英格兰国王是王国的元首,也是教会的元首,是臣民平时和战时的领袖。在苏格兰虽然詹姆士将主教强加于苏格兰长老会,但是长老会的最高宗教裁判会议权利极大;在英格兰国王的权威传统上受宪法限制,英格兰的议会远比苏格兰议会独立,发动战争和应付特殊开支必须请求议会给国王投票决定拨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