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宣执法障碍 性格因素 裴宣执法铁面无私,是个包公海瑞式的人物。梁山大聚义后分配给裴宣的职务是“掌管定功赏罚军政司”,梁山用人称得上是知人善任,有什么特长安排什么工作,铁面无私的裴宣想必会赏罚分明执法如山。 但是再想一想却为裴宣捏把汗,他真的能“铁面”地执法吗?不是对裴宣的工作态度有怀疑,而是为他的工作环境感到不踏实,在这个称兄道弟的环境中,裴宣能不能对梁山上上下下每个人都不折不扣地照山寨规矩行事,从以后的事实看,情况不那么理想,裴宣的铁面似乎难起作用。 在梁山排座次后不久的重阳菊花会上,宋江流露出招安的愿望,惹得李逵“睁圆怪眼,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攧做粉碎”(第71回),李逵这个行为一则扰乱公共秩序,二则损坏山寨财物,属于违反山寨规矩的行为,应该交由军政司依法惩处。但是这以后并没裴宣的事,李逵到底有没有违规、该怎么样惩罚都由宋江一个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说了算。 如何评价裴宣? 裴宣被任命为梁山泊定功赏罚军政司。有人认为,梁山泊诸多事情,该奖的未奖,该罚的未罚,裴宣不过是聋子的耳朵,仅属摆设而已。 这看法虽然不无道理,却有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之片面。在裴宣本人,说不定还有满腹的委屈呢:一是梁山泊并非法治社会,没有什么法律能够作为准绳可用。一切由宋江说了作数。宋江说对就对,说错就错。宋江的话就是律,裴宣按宋江的脸色办事,就是按法律办事,这道理是很简单的,若真以法治社会的眼光看,梁山泊就难得找出几件正确的事情来:宋江当头领,既不是遵晁盖的遗嘱,也没有经过民选;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样有关政治路线问题的大事,也没有开过头领大会讨论;梁山好汉排座次,则纯属用封建迷信手法欺骗群众,桩桩件件,哪件可以称得上是依法办事?既然没有什么法律可作赏罚依据,怎么能要求裴宣奖罚分明?裴宣对宋江的作法不提反对意见,就是尽职尽责,不得以尸位素餐论之。 二是《水浒传》只写到众头领,对下面当兵的为民的很少顾及。宋江本意,设军政司并非为了管理众头领,而是为了管理下面的老百姓。也许军政司制定有赏罚条例,并非真的无法可依,老百姓犯了事,绝对有条条框框来套住你的。不用法律条例来管束众头领,或许是宋江对古代的“刑不上大夫”的继承与发展,这分析是有一定的依据的,如果梁山泊有心要裴宣用法律来约束管理众头领,裴宣的位子一定会往前挪,起码可以进入天罡星的行列,绝对不至于排在第四十七位地煞星之列了。 裴宣到底是“忠直聪明”之人,想当年在京兆府当六案孔目,是个“分毫不肯苟且”之人,这么认真得到的是什么呢?是被知府“寻事刺配沙门岛”,吃一堑,长一智,裴宣这么聪明的人,岂不从此误出一些道理来。在官场受了委屈,还可以上山落草,若在山寨被寻了过失,则只有死路一条了,何苦认真来着!裴宣最后能得以善终,全在于他这聪明。 诗词评价 京城孔目讳裴宣, 铁面无私做判官。 欠懂官规驳上司, 方知获罪做囚男。 途逢孟邓解灾难, 开锁拆枷坐寨元。 聚义梁山掌法律, 招安职授武都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