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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祖父周福清科场舞弊案始末:周福清结局怎样(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1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周福清躲了一阵子,于八月下旬返回原籍。这时,他已成为官府通缉的要犯。陶阿顺在浙江受审时供称,“系周福清令伊投信”,但“信内何事,伊实不知”。嵩骏等认为,“非将周福清查拿到案,不能审出实情”。为此,赵舒翘命令仁和、钱塘两县秘密访查,得到的呈报是,周福清“未曾来省”。赵舒翘又“飞饬会稽县原籍”,命令该县一旦发现周福清,“迅速查传,押解省垣质审”。此时朝廷颁下谕旨:内阁中书周福清即行革职,查拿到案,严行审办。
    在这种情况下,周福清自知难以脱逃,便来到会稽县衙投案自首。他当即被押往省城杭州受审。
    大狱蹲八年
    周福清归案后,先由知府陈璚进行第一轮审讯。接着,刘树堂和赵舒翘“藩臬两司会审”。最后,又由巡抚嵩骏“亲提研鞫(jū,审问)”。让人惊异的是,大堂之上,周福清竟振振有词,辩解说:交通关节,已不止一科,也不是我一人,某科某人,就是通关节中了举人,我不过是照样子来罢了。周福清的话反映了晚清科场弊窦丛生的腐败局面。
    
    鲁迅祖父周福清的书法(1873年)
    案子经过几个月的审理,嵩骏于十一月初十将审理意见奏报朝廷,认为周福清暗通关节,按大清律例应该处斩,但考虑到他作弊未遂,所谓一万元赃款只是口头支票,而且最终还是投案自首的,因此建议适当从轻处理。光绪帝看过奏折,朱笔批示:“刑部议奏。”刑部于十二月二十五日奏报皇上,认为嵩骏的奏折“似尚平允”,提出对周福清“于斩罪上量减一等,拟杖一百,流三千里”。
    对此意见,光绪帝没有完全同意,他在刑部奏折进呈当天颁下谕旨,宣布仍将周福清处以死罪,只是“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斩监候,不是马上处决,还有刀下留人的可能。等到第二年秋审时,周福清并没有被处决,而是减刑为“牢固监禁”。于是,他继续被关在杭州的监狱中。直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照此前八国联军战乱中出狱人犯若事后投案均予宽免之例,周福清获准释放。这样,他一共蹲了8年的大狱。
    这起科场舞弊案,使周家急速败落。周福清出狱不过3年就去世了。周用吉不仅举人没当上,其秀才功名也被革除,挥不去的伤感和耻辱致使他刚刚35岁就死去。由于这桩科场案,鲁迅的家庭从小康跌入困顿,十几岁的鲁迅先是随母亲下乡避难,到乡间“为乞食者”,后来则“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呐喊·自序》),体验着生活的艰辛和现实的冷酷。然而,后来的鲁迅却为自己是“破落子弟”而庆幸,并说“使我因此明白了许多事情”(《鲁迅书简》)。跌荡和坎坷,影响了鲁迅的少年生活乃至性情人格的形成,这正是周福清科场舞弊案对一代历史名人的影响吧!
    本文作者李国荣,1961年生,辽宁建平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研部主任、研究馆员,《历史档案》杂志总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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