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导弹专家:同学留在美造民兵 我回来造东风(2)
作为一个长期处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这个概念,很早就在我国诞生了。有国家就有首脑,经过长时间的演变,秦始皇一统华夏,最高首脑的名字变成了皇帝,从此开始了古代长达两千多年的帝国历史。 帝国的秩序来源于法律,这种法律秩序竟然能持续两千年而没有本质上的变化,使古代社会能够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可见,虽然在今天看来愚昧落后的制度还是有它的可取之处的,这套法律秩序早在近三千年的西周初期,就已形成雏形,而它的缔造者,就是名垂青史的周公——姬旦。 “众神”的葬送者 在西周以前的夏朝和商朝,一直都是神权盛行的时代,人们通过对鬼神的祭祀,表达对生活的美好憧憬。 但是,随着权力的不断集中,神权集团内部各种腐败现象开始滋生,原本欣欣向荣的社会制度越发腐朽,依靠信仰来维系的社会秩序越来越被众多所谓的“神职者”们所玷污,以大祭司为首的贵族集团骄奢淫逸,社会财富不断地向他们集中,人们不堪重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神权的前途最后随着商朝的命运而走向衰落。 旧秩序已然腐朽,时代需要一个新的秩序来维系社会的运转,打倒“万恶”的神权统治,将人性的光辉迎回人间。于是,时代的弄潮儿在改朝换代的战争后粉墨登场,他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周公。 古代周公,说的是周代的爵位,得爵者辅佐周王治理天下。历史上的第一代周公姓姬名旦,亦称叔旦,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公旦生活的年代约公元前1100年,因封地在周,故称周公或周公旦。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被尊为儒学奠基人,孔子一生最崇敬的古代圣人之一。历史上有很多周公之说。比较出名的是易经中提到的周公解梦。亦有把周恩来总理比作周公之说。 周公姓姬,名旦,也许寄托了他的父亲的一些期望,希望将来为大周政权带来黎明。周公旦果然不负乃父之期望,将周朝经营地井井有条,逐步带入了强盛。 举着“红旗”反“红旗” 在周公众多丰功伟业之中,周公制礼作乐的故事最为被后人推崇。 周公制礼并不是说礼是由周公创始的,因为礼很早就已经有了。礼最初是原始社会祭神祁福的一种仪式,后来其适用范围越来越大,逐渐演变为一种具有约束力的社会行为规则,具有了习惯法的功能。 夏、商两代也都各自的礼制,当时神权盛行,神权体系规制社会靠的就是大大小小的各种“礼数”,周公制礼,准确地说是周公将夏、商两代以的礼加以改造并使之系统化,弱化了虚无的神性“光辉”,加强了世俗世界君王的实际权力,将神束之高阁,形成了一个新的体系。用人之“礼”替代了神之“礼”,可谓举着“红旗”反“红旗”,只不过者红旗的内涵不同了。 孔子说:“周朝的礼仪制度借鉴于夏、商二代,是多么丰富多彩啊。我遵从周朝的制度。”那么,周公是怎样对礼进行加工改造并加以发展的呢? 周公制“礼”也制“法” 为什么说周公旦是帝国法律秩序的缔造者呢?他不是“制礼”的吗?这不是儒家的方法吗?和法律有什么关系? 其实,在我国古代,“礼”原指远古人们用来祭祀神灵、祭祀人鬼的器具,其内盛有两块玉;以后将供祭用的酒也称作礼(后写作醴):再后进一步推而广之,将一切祭祀活动统称为礼。 这类祭祀活动有一定的程序和仪式,因而礼的最早涵意是为祭祀而举行的仪式,是人们共同认可、自觉自愿遵循的习惯。到原始社会末期,礼作为一种习惯,逐渐制度化,从而具有法的性质和作用;原用于区别血缘关系亲疏、尊卑的礼,演变为确定人们等级地位的礼教;原来由人们自觉自愿遵守的习惯,也演化为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礼制。 据传说礼最早是由尧舜时代的伯夷创制的。《尚书·舜典》:“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同时被任命的还有负责创制刑法的皋陶。可见,早在虞舜后期,夏禹执政之时,中国法律刚刚显露出萌芽状态,“礼”与“刑”就象一对孪生兄弟同时降生在中华大地上。从此,礼在中国法学史上就占据重要的地位。夏朝、商朝尽管尚刑,礼仍不失为主要的社会规范。 周公旦的伟大,就在于他将这种“礼法结合”的方式由民间“无意识”的学说推广成为官方正式的立法手段,将夏商以来沿用的“礼制”与“刑制”加以整理、改造,创立了“礼法结合”的立法路线,对后世立法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路线的核心是以“礼”的规范来治理国家,却行法律之实,调整社会各方面的关系。 “去神化”的不彻底革命 周公制礼的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这个过程的第一步就是对礼制的指导思想进行改造,周公提出了“德”的概念,“以德配天”,只有高尚的道德能够匹配上天,才有资格统治天下,用德充实和丰富礼的内容,无形中提高了人的作用和地位。 古时的民众都驽信天意,信奉君权神授。商朝的统治者和民众对鬼神尤其虔诚,认为统治天下是商民族的上帝赋予他们的使命。天子即上天之子,时代天行令的,一般人要绝对服从,不得反抗。 武王伐纣,以小邦周取代了大邦商,受到上天庇佑600年的商王朝突然间灰飞烟灭,使广大民众对君权神授的神权政治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天下初定的周王朝急需一套新的理论为自己取代商朝进行合法性辩护。周公在综合姜太公、召公等人智慧,提出了“以德配天”为核心的新的神权理论。 周公说,商纣王虽然受命在天,但他不敬重德,才早早地丧失了天命;而周文王勤奋的德行被上帝知道了,上帝非常高兴,就命令文王灭掉殷。周公就这样把德和天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商朝的灭亡、周朝的兴起找到了充分的理论基础。同时,周公“以德配天”的理论,提高了人的地位,人的德性在社会政治活动中占有了重要的地位,人由单纯的崇神转为崇神重人,使得礼、法等社会规范逐渐走向理性化,没有陷入宗教化的狂热。 但这种理论也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虽然周公举着“红旗”反“红旗”,偷天换“人”,用人之礼取代了“神”之礼。但归根究底没有走出神权的限制,君王首先是“天”的儿子,才能统治天下,没有对神权进行彻底的批判,使得中国数千年来一直未能彻底走出神权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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