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人们大多称州县一级的地方官为“父母官”,不过,在那个“十官九贪”的社会,真正配得上这个称号的并不多。只有那些公正廉明、贴近百姓的基层官员才配称为“父母官”。因为这一称谓,是从为百姓办事、受百姓拥戴的汉代的“召父(召信臣)”和东汉的“杜母(杜诗)”开始的。 《汉书·循吏传》记载,西汉末元帝时,南阳郡(今南阳市)太守召信臣,字翁卿,寿春(今安徽寿县)人,“视民如子”,他遵循“为民兴利,务在富之”的“八字方针”治理南阳,成绩十分突出。他劝民农桑,去末归本,为政勤勉。他还亲自指导农耕,经常出入田间地头,有时住宿于农家,贴近百姓。很快使百姓“民得利,蓄积有余”。他在南阳数年,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百姓归之,户口增倍,盗贼狱讼衰止。吏民亲爱信臣,号之曰召父。” 由于南阳百姓深蒙“召父”、“杜母”之福,于是就把召信臣和杜诗二人称为“前有召父,后有杜母”,并立祠纪念。自此,“父母官”这一尊称便广传后世,遍及华夏大地。这就是“父母官”称谓的来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