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曾祖父母不好称呼,但父母官却是极普遍的称呼:“国朝普通规矩,绅士对于本地官长,知县称老父台,民间则称为父母官,知府以上通称公祖”。有时,在士绅给县令的函件中也出现“老父母”这样的称呼(刘声木《苌楚斋随笔》卷8)。为了维护州县政府官员在百姓面前的尊崇,很多时候,退职返乡或丁忧在乡的高官们也要对当地父母官表示高度的尊重,“昔贤有以宰相居乡,闻县官过门,必起立拱手者;有在籍显官,道逢丞尉,遭呵斥不校者。前史多传为美德。”(清·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7)清人梁章钜在说了这么一个故事:福建漳浦人蔡新,为乾隆朝重臣,在朝居官甚久,当过工部、礼部、吏部尚书,拜文华殿大学士,后致仕归乡。乡居时,每次遇到地方上的小官时,他都非常恭敬。有人觉得他这样做太过份,他却说:“这样做无非是使老百姓知道,即使是官至宰相,也要尊敬父母官。老百姓知道父母官的尊崇,即使是宰相也要敬重的话,就会常存不敢逾矩之心,如此,犯上作乱者可能就会很少了”。受到他的影响,果然,他在世期间,当地没有老百姓敢闹事的。(清·梁章钜《归田琐记》卷4)梁氏当然是想歌颂他的同乡前辈,对基层官吏如此尊重,品德如此谦和,却也透露出父母官一词的另一层含意,就是以父母身份的权威,制止老百姓的反抗与闹事。 清代社会中,父母官这一称谓普遍流行。对于州县官称为父母官、老父母,以蔡新那样的身份高官也称县令为父母官,而老百姓与地方士绅、秀才们自然也是如此称呼,如《官场现形记》第15回:“两个秀才齐道:蒙老父台这样,真正是爱民如子。”《醒世姻缘传》第20回:“老父母在这里,他还不肯饶我。”都是这个词在社会上使用情况的反映。 从字面意思上来说,大体上,“父母官”一词有这样几个含义: 一是官为民主,要爱民如子。如乾隆帝弘历所说的:“顾名思义,则安得身为其父母而不自子其子也,视民如子,子则未有不爱其父母者。”(《御览经史讲义》卷13)乾隆声称,作为人民的父母官,要以人民的好恶为自己的好恶,即想人民所想,自然也就会得到人民的爱戴,“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则保赤子之实也”。 二是专指接近老百姓的州县官员,如乾隆帝上述称呼中,专门将县令称之为父母官。康熙时官员彭鹏在“荐黄志璋等疏”中说,他进入广西全州界内,见道旁碑上有“寿佛”二字,询问地方百姓,回答说是“前任黄父母官所书”(《广西通志》卷113)。《儒林外史》第3回:“众人各各欢喜,一齐回到汶上县,拜县父母、学师。”这里的“县父母”,就是基层的州县官员了。 ![]() 三是少数民族对于中央王朝派来的官员的称呼。《平定两金川方略》卷2:“据郎卡前后禀称,大率以伊本天朝土司,惟与众土司不和,众土司因将不法之事,向内地父母官前控告。如今止求作主剖断,伊惟恪遵分付,丝毫不敢多事。”卷4又云:“郎卡听得父母官来此,如儿女得见父母,急思叩见。” 四是指家乡及所在地方的官员。上述明代永乐帝说陈谔为父母官,就是此意。《儿女英雄传》第15回:“我是淮安府根生土长,他作那里的知县,就是我的父母官。”隋唐以降,官员多自科举出身,为避讳籍贯,多异地任职,对家乡官员多以父母官相称。 简言之,父母官一词在其原生意义上虽然多少含有某些儒家“民本”思想在内,但就其主要内容而言,主要是指基层州县官员,强调官员要如父母爱孩子一样爱惜老百姓。在中国古代的长期传承与流变中,父母官一词,主要还是官为民之主,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吏治不清的时代,其基本意思就是,官是老百姓的主人,在所有社会事务中,官员要为老百姓做主。 在家与国同构的社会体制中,父母官的称呼还隐含着另一层意义,老百姓要服服帖帖地供养这些当官的。按照财产共有的伦理原则,民众的财产,也就是君父官长的私囊。道光年间有个叫包世臣的思想家,曾当过知县,做过长龄、百龄、杨芳、裕谦等许多大吏要员的幕僚,他说:“知县,世所称父母官也。”当时州县官员“廉俸不敷办公,又有摊捐伺应、延友购幕必不可少之经费,其将安出?”对这样的问题,包世臣陈述他的理论:“无野人莫养君子,劳心者食于人。今中县率五六万户,以父母自居,则此五六万户皆子孙也,天下有五六万户之子孙,而不能养一父母者乎?”就是说我是你们的父母官,我缺钱,你们拿一点出来是理所当然的,子孙养父母是正当名份的事嘛。 在中国,父母官这一称谓源远流长,是传统社会思想文化与社会结构的产物,也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合理性,但近代以来,它已成为阻碍社会前进毒瘤,从今天的眼光看,也是落后思想观念的表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