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才已经归纳了一个皇帝的六个标准: 第一, 心系天下,爱民如子,能广施实惠于民。 汉文帝重视农耕,以自己亲自耕种表率以显示农业为国之根本,减免田租田税,使很多荒废的土地有人耕种,解决了粮食生产问题,进一步发展了经济。 我想若不是汉文帝的农业发展以及汉景帝延续汉文帝的相关措施造就了文景两代的粮食积累以及经济繁荣,人民得以休养生息,那种繁盛的景象历史称为“文景之治”,没有文景时代的财富积累,汉武帝拿什么本钱攘夷拓土、国威远扬,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破匈奴,开辟丝路。但是后期穷兵黩武,有败有胜,造成了国库空虚,耗尽了文景两代的财富,流民达200万以上。 1.《孝文帝本纪》文帝又道,“农业是国家的根本,事情莫大于此,现在勤劳耕种的人,反而抽田租田税。农居本,商贾居末,这样收租,是本末不分。对于劝奖农耕的方法尚未完备,应废除田的租税。” 2.《孝文帝本纪》天下有旱灾与蝗灾为害,文帝加恩惠于天下,命令诸侯不要入贡,废弛山林川泽的禁令,以利百姓,减少文帝自己的衣服,车马…….发散仓库库的粮食以赈济灾民,富人用钱买爵(钱用于百姓,爵位没有实权不会影响国家正常运转)。 3.学者邓宏图的考证,武帝时期平均一年的国家财政盈余为40亿钱,再加上皇室财政盈余43亿,一共约83亿钱。 ![]() 4.学者分析:当时西汉人口最多四千余万,汉武帝几十年穷兵黩武,不只是对匈奴,也用兵于西域,朝鲜和岭南等地, 最严重的一个后果就是“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在武帝末年,由于常年征战,民不聊生,起义暴动此起彼伏。朱熹对后期武帝的评价就是“去秦始皇无几”。 第二, 有仁德不乏武略,不仅能够以仁德为主,以法为辅治理国家管理臣下,克己守法不以情感干涉法律,又有能力抵御外敌。 1.《孝文帝本纪》众臣道,“皇帝陛下加大恩惠于民,这种盛德,不是臣下等人能够想到的。请奉行皇帝的诏书,废除一人有罪,家人收为奴隶的以及其他连坐的法律。” 2.《孝文帝本纪》……现在的刑法有黥面,去鼻,割足趾的三种肉刑,而不能禁止奸邪过失何在?……刑法以至于四肢肢体,刻刺肌肤,处罚终生不止,是何等的痛苦而不合道德,那会合于为民父母的心意呢!应该废除肉刑。” 文帝废除连坐,肉刑等严苛的法律,文帝不仅仅会以仁德治国,但是同样也会结合仁德依法治国,虽然刘恒作为人来说也是有喜怒哀乐的,有时也会生气,也是有情感的,也想一切都按自己的意愿来办理,但是不会让愤怒或个人的情感来干涉法律,树立了克己守法的良好典范。 ![]() 文帝发怒说,此人惊扰了我的马,仗着这马脾性温和,加入其它马能不伤害我吗?可廷尉却叛他罚金!张释之解释说,“法律对天下人一样公平。这一案件依据法律就是这样判罪的;加重罪罚,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了。况且,在他惊马之,如果皇上派人把他杀了也就算了。现在已交给廷尉,廷尉就要为天下主持公平,稍有倾斜,天下法律就可轻可重每个标准,每个标准,百姓怎么安放自己的手脚呢?请陛下省察。”文帝思虑了一会儿,说:”廷尉的决定是对的。”其后有人偷盗高祖庙中神位前的玉环,被捉住,文帝大怒交给廷尉治罪。张释之奏报…….案犯应该在街市斩首。文帝大怒说,此人大逆不道…….应该灭他全族,而你却依法判他死罪,不是我供奉宗庙的本意。张释之免冠顿首谢罪说:“依法判,这样足够了。况且罪要分等次,……..万一愚昧无知之辈挖掘长陵,陛下有怎么给他加以更重的刑法呢?于是文帝向太后说明了情况,批准了张释之判刑的意见。 文帝早在代国就重视边防,保护代国边境免匈奴侵犯十七年,没有武略怎能成功?当了皇帝后,多次派兵打败匈奴。虽然不能和汉武帝时代的征伐匈奴,攘夷拓土的武略相比,但是客观上汉朝这时的实力也不能和汉武帝时期比。 而且文帝善于不战而屈人之兵,另一次济北王刘兴居趁汉文帝前往代地讨伐匈奴,起兵反叛于偷袭荥阳。于是文帝停止派丞相讨伐匈奴的军事行动,派遣棘浦侯陈武为大将军,率兵十万攻击叛军,派祁侯缯贺为将军驻防荥阳。一道诏书瓦解了刘兴居的军心,最后攻破济北王的部队,俘虏济北王。而且该惩罚的还是会用法律来制裁,后来淮南王刘长,废除先帝的法律,不听天子的诏见,生活无节度……意图危害社稷宗庙。文帝不忍心将刘长弃尸于市,而文帝去掉了他的王位…….最后刘长未到处置的地方就病死在路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