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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真的生吃活人!竟然吃下三百斤的肥王爷

http://www.newdu.com 2017-09-02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里,人声鼎沸,烈焰腾腾。王府中堂广场上,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宏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
    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梅花鹿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着,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的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四周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兵士,立即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曾经轻轻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扮演“绝世武功”,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溺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四周兴致勃勃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的农民军。
    他们正在观赏的“活物”,正是马上要享用的大餐中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梅花鹿曾经被几千战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河南原本是富有之乡,但连年灾祸,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贫穷人民非死即逃,“桀黠不逞者遂相率为盗”。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手下仅有一千左右战士,势单力薄,几个月便开展到数万人,农民军一举攻克宜阳、永宁、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也恰在此时,宋献策和朱金星这两个“学问分子”参加了李自成农民军。朱金星是犯法被贬戍的“举人”,宋献策是江湖术士,二人深受重用。
    
    农民军在河南,最大的目的自然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他差点夺了明光宗当时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与此人及其母亲大有关系。万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爱子为福王,婚费达三十万金,在洛阳修盖绚丽的王府,超出普通王制十倍的破费,并一次赐田四万余顷。就国之后,福王苛捐杂税,侵渔小民,想方设法搜刮,坏事做绝。崇祯即位后,因这位福王是帝室尊属,对他很是礼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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