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三十日,正在向山西太原逃去的慈禧下诏“全权大臣李鸿章,著准其便宜行事,将应办事宜迅速办理,朕不为遥制。”接着,李鸿章电请派奕劻、荣禄、刘坤一、张之洞为全权大臣。慈禧同意。八月十七日,慈禧等到达太原。二十五日,李鸿章等奏请将载勋、刚毅、载澜、英年、载漪、赵舒翘等革职查办。闰八月初二日,慈禧接受李鸿章等的要求,将载勋等革职议处。二十二日,奕劻、李鸿章照会各国公使,自认围攻使馆最违公法,承认赔款、修改商约,请列强交出总理衙门,撤兵停战。九月初四日,慈禧等到达西安。十月二十九日,各国公使商定和议大纲十二款。 ![]() 网络配图 十一月初六日,慈禧电谕奕劻等称“敬念宗庙社稷关系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所有十二条大纲应即照允。”二十五日,奕劻、李鸿章将和约大纲画押。十二月二十六日,慈禧下诏,说她与光绪帝誓欲同殉社稷,上谢九庙之灵,只是在哀痛昏瞀之中,经王大臣等扶掖而出,于枪林弹雨中仓皇西去,素衣将敝,豆粥难求,困苦饥寒,不如庶。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初九日,下诏称“各国赔款共四百五十兆,四厘息,著即照准。以便迅速撤兵。”二十一日,因和局已定,择于七月十九日,经河南、直隶一带回京。随后授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德国谢罪,授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大臣,往日本谢罪。六月初九日,下诏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并派奕劻总理外务部事务,王文韶为会办大臣,瞿鸿为外务部尚书。七月初一日,下诏改于八月二十四日启程回京。七月十四日,慈禧以各国和约业已定议,命奕劻、李鸿章即行画押。二十五日,奕劻、李鸿章与德、奥、比、西、美、法、英、义、日、荷、俄11国代表签订《辛丑条约》,共十二款一、对德谢罪;二、惩办祸首;三、对日谢罪;四、于外国坟墓被掘处建碑;五、禁止军火运入;六、赔款;七、使馆驻军;八、削平大沽炮台;九、各国于北京山海关间驻兵;十、张贴禁止仇外之上谕;十一、修浚白河、黄浦江;十二、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八月二十四日,慈禧等离开西安回京。十月二十日,撤去溥硁大阿哥名号,命即出宫。十一月二十八日,慈禧等由保定乘火车至马家堡,乘舆入北京正阳门还宫。次日,追赠珍妃以贵妃位号。“慈禧西行”正式结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