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吕雉是单父(今山东单县)人,未嫁时随父亲吕公避仇来到沛县。初来乍到,吕公免不了要宴请乡邻联络感情。刘邦也来宴会上凑热闹,大喊“贺钱万”却一分也没掏,还被吕公认为是“贵人”,要把女儿吕雉许配给他。 根据王立群推算,吕雉当时还不到20岁,长得很漂亮;而刘邦当时已经40多岁,家境贫困不说,还带着一个儿子。中年得娇妻,刘邦当然快意。吕雉还是个姑娘家,自然谨遵父命,推掉了沛县县令的婚约,下嫁刘邦。 ![]() 网络配图 婚后生活,并不像吕雉想的那样美满。刘邦每天都要上班、闲逛或鬼混,家里所有家务靠她操持,老人靠她赡养,孩子靠她抚养,除此之外还要下地干活。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变成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吕雉没有任何怨言。 不料几年后,刘邦私自释放徒役犯下死罪,吕雉也受到牵连成为阶下囚,并在狱中遭受虐待。她这时唯一的牵挂就是丈夫刘邦,出狱后,她经常跑到芒砀山,为刘邦等人送去食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