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历史演进到汉武帝这一代时,刘彻并没有忘记曾祖母当年的恶行。在他晚年,也就是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当卫皇后和太子刘据被小人江充以巫蛊之罪陷害,死于非命后,需要再立太子时,他做出了一个重要且极端的决定,即“子为储君,母当赐死”。汉武帝之所以要确定这一残忍的防范原则,就是谨防类似“吕后”这样垂帘涉政所导致的悲剧再度发生。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汉纪十四》中是这样记载汉武帝晚年立太子过程的:后元元年(公元前88年),“时钩弋夫人之子弗陵,年数少,形体壮大,多知,上奇爱之,心欲立焉,以其年稚,母少,犹与久之。”其译意为,老年刘彻的宠妃钩弋夫人的儿子刘弗陵,虽然年纪尚小,但身高体壮,好学多知,刘彻特别疼爱,想立其为太子,但考虑到弗陵年幼,而其生母还很年轻,因此犹豫再三。后来,汉武帝终于下定决心,在将钩弋夫人以罪赐死后,方才立刘弗陵为太子,即后来的汉昭帝。汉武帝对确立这一防范原则的初衷,是这样向大臣表述的:“往古国家所以乱,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蹇,淫乱自恣,莫能禁也。汝不闻吕后耶?故不得不先去(除)之也。” ![]() 网络配图 汉武帝这一看似不通人情的残酷的防范原则,在封建专制社会的皇位继承中,却也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合理性。虽然在以后的历史演变中遵守这一原则的皇帝很少。 但,后来的北魏却遵守了这一原则,每当皇帝欲立太子时,宫中必是哭声一片,因为,这意味着太子生母的生命行将结束了。这种极具中国特色的“留崽去母”现象,到魏宣武帝准备立儿子元诩为太子时,却发生了变化。宣武帝不忍看到元诩的母后死于非命,动了恻隐之心,让这个幸运的女人止步于地狱的门槛前。然而,历史并没有因为宣武帝的恻隐之心而带来美好的回报,也没有因此翻开美丽的一页,却反而印证了汉武帝防范原则的正确性。这个幸免一死的女人,即日后的胡太后,不仅篡权涉政,而且荒淫无度,极尽房帏之阴事。最后,竟然在权力的诱惑与争夺中,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独子。 不过,更彰显汉武帝“子为储君,母当赐死”这一防范原则正确性的,还有唐代的另一个女人,那就是武则天。与吕太后和胡太后不同的是,武则天从唐太宗的后宫才人到出家,再还俗到成为唐高宗的妃子-贵妃-皇后,直至皇太后;其演变过程本身的吊诡,就充满了阴谋和杀戮,这一过程早己提前验证了汉武帝防范原则的真理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