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的宗教最重要的意义之一,便是解释人的生命从何而来?人死亡之后又将何去何从?因此,灵魂的观念存在于许多的宗教思想中,所谓的灵魂係指人类超自然及非物质的组成部份。许多宗教认为,灵魂居于人或其他物质躯体之内,并对人有着主宰的作用,灵魂亦可脱离躯体而独立存在。对于不同的宗教与民族来说,各自有其对于灵魂不同的解释。有其宗教上对于生与死去向的解释之后,人才能找到安身立命的方式,道教也基于魂魄学说,发展出许多派别的修炼方式,以及养生方式。 思想的发生 上古中国应是以「鬼」的信仰为万物有灵信仰的核心。鬼是人死后与尸体同归于土的灵魂,此时期乃属于鬼的一元论灵魂观。而据余英时的推论,西元前六世纪时期,魂是中国南方的观念,魄则是华北的观念,之后这两种灵魂匯合为二元的灵魂观。而《礼记》郊特性「魂归于天,行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重义」(1990:131-132)。由《礼记》可见,人死后的灵魂有魂、魄两种,魂是人之构成中的「阳」、「气」部分,魄是人之构成中的「阴」、「形」部分。 至春秋战国之际,《左传》郑子产的灵魂观乃开始讨论人生前的构成的问题。郑子产说:「人始化为魄,既生魄,阳曰魂。…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概能冯依于人,以为淫厉」。从这段话看起来,魂魄似乎是人死后的两种东西,阳称魂,阴称魄。郑子产认为:魂魄乃是人生前的灵魂,魂指的是精神觉识;魄则指人的形体、非指觉识,较着重其体魄之义。他注重的是人生前的精神觉识,不认为人生前的精神觉识可以离体而存在,也不相信人死后尚有灵魂,人生前的精神觉识才是魂魄的本义。这种「人死神灭」或「形神不离」的论点,乃古代中国本土思想之论;至于「形神可离」、「人死神不灭」等观念则要到佛教于魏晋之际传到中国以后,才有此说。换言之,佛教入华之前,死亡才是魂魄离开身体的唯一机会或管道;但在佛教轮迴转世信仰的影响之下,魂魄可自外于身(肉)体而存在,可出入往返于身(肉)体内外才有可能。甚至于魂魄与身(肉)体二分,魂魄不只可出入于本人身体,而且可出入于他人或其它动物的身体,所谓六道轮迴转世之说,皆复杂化了古代中国人的灵魂观,甚至宇宙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