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淮
【英文标题】The Motive behind the Trial of the Knights Templar 【作者简介】郭建淮,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治与行政管理系讲师。(长春 130024) 【内容提要】 圣殿骑士团一案的主导者是法国国王腓力四世。以宗教信仰去解释腓力四世的行为在逻辑上是成立的。由于本案发生的时空背景——人们对卡佩家族的固有看法、腓力四世的财政困难、政教斗争——与思维定式、常理等诸多因素的交织使原本简单的历史事件复杂化了。综合分析的结果显示,宗教狂热和偏执是腓力四世镇压圣殿骑士团的真正原因,而非财政考量。 The Knights Templar, which contributed much to protecting of the Holy Land, was accused in 1307 of heresy, idol worshipping and sodomy, and abolished in 1312. The trial was dominated by Philip Ⅳ whose motive was to eradicate heresy and depravation, not to seize the treasure of the Templars. 【关 键 词】圣殿骑士团/腓力四世/物质动机/宗教knight templar/Philip Ⅳ/material motivation/religion
圣殿骑士团于1120年成立,其宗旨是捍卫基督教信仰,其职能是保卫十字军国家。但是,192年后,它以异端罪名遭到镇压。指控的罪名与它成立的宗旨之间的反差巨大,以至于至今人们还对这个案件议论纷纷。对于它的罪名是否成立这个问题,学术界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圣殿骑士团一案是一起冤案。但是对于案件背后的动因,人们却莫衷一是。史料的匮乏和背景的复杂使这个问题变得扑朔迷离。多数学者认为,夺取财产是法国国王镇压圣殿骑士团的动机或主要动机。本文将以案件动因的讨论为切入点对各家学说进行总体评述,并提出一己之见,供大家批评指正。 一 圣殿骑士团诞生于十字军国家,最初职能是保护前来朝圣的西方基督徒。1129年在法国特鲁瓦召开的宗教会议确定了它在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合法地位。12世纪70年代以后,它成为保卫圣地的主力军之一。与其他十字军战士不同的是,圣殿骑士团兼具宗教和军事性质。通俗点说,“他们一半是僧人,一半是战士”[1]。圣殿骑士团没有任何世俗目的,其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为基督教圣战而献身。为此,他们总是战斗到最后,“仅几人生还”是史学家描写其战况时经常使用的语言。被俘之后,他们宁愿被砍头也不愿改宗伊斯兰教。因此,在伊斯兰教徒的眼中,他们是不共戴天的敌人。然而,他们在西方却遭到残酷镇压,其罪名竟然是信奉异端、崇拜偶像、鸡奸和行神秘仪式。经过几年的延宕曲折,审判在法国国王腓力四世的主导下走向终结,大批圣殿骑士包括总团长在审判期间被处以火刑。1312年,罗马教廷正式取缔了圣殿骑士团。由于所控罪名与圣殿骑士团的宗旨之间的反差太大,司法过程中的疑点太多,几百年来,圣殿骑士团审判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此案没有任何物证,人证全都来自道听途说,圣殿骑士的认罪供词也是刑讯逼供所得。所以,19世纪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对圣殿骑士团的指控不成立。今天,这个判断已经成为定论。但是,审判的动机至今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腓力四世是圣殿骑士团审判的主角。对此,学术界没有异议。他首先逮捕法国的圣殿骑士。此前,他已经照会各国君主,敦促他们采取同样行动。但是,各国君主和教皇都不相信圣殿骑士团会信奉异端和崇拜偶像。1307年12月4日,英国国王还致函西班牙诸国君主和西西里国王,提醒他们别忘记圣殿骑士团为基督教信仰所作出的牺牲;几天之后,又致函教皇,呼吁他不要相信传言。其实,英王用不着提醒西班牙君主,因为那个说动法国国王对圣殿骑士团采取行动的加斯科涅人是先到西班牙游说,指控圣殿骑士团,遭到阿拉贡国王拒绝后,才去法国的[2]83-85。法国国王无权强迫他国对圣殿骑士团采取行动,但是他有能力胁迫教皇,因为教皇克雷芒五世是在他支持下上台的。然而,教皇不仅不相信对圣殿骑士团的指控,而且对法王打着教廷旗号逮捕圣殿骑士表示气愤。当法国的圣殿骑士招供以后,他仍然将信将疑。于是,腓力四世拿出了他的杀手锏:他说他要公布前任教皇的丑闻①。为了保全天主教会的脸面,教皇妥协了。1307年11月22日,他向各国发出通谕,命他们逮捕圣殿骑士。至此,审判圣殿骑士团的程序才合法化。不过,教皇介入一个月后,争端又起。以总团长德·莫莱为首的部分圣殿骑士推翻以前的认罪。教皇以此为理由中止了法国的审判。腓力四世不仅坚决反对中止审判,而且要求教皇立即签发饬令取缔圣殿骑士团。为了给教皇施加压力,他还寻求巴黎大学的神学教授和三级会议的支持。与此同时,攻击教皇的匿名小册子在各地流传。第二年6月,以前翻供的72名圣殿骑士在刑讯之下重新认罪。事已至此,教皇如果坚持己见,很有可能重蹈前任的覆辙。7月5日,教皇被迫撤销半年前的中止命令,并组织了多层次的异端裁判庭,重开审判。但是,1310年2月,532名圣殿骑士在教皇调查委员会面前翻供,为圣殿骑士团辩护。5月12日,在法国国王的操纵下,其中的54人被以“复归异端”罪名烧死,其余则重新认罪。在1312年的维埃纳公会议上,多数红衣主教、大主教和主教不同意给圣殿骑士团定罪。犹豫不决之际,消息传来:腓力四世正带着军队赶来。威吓之下,会议决定正式取缔圣殿骑士团。一切迹象显示,法国国王自始至终主导着审判,其他国家君主和教皇只处于被动地位。 对于腓力四世的动机,自古至今,从来没有过统一意见。 一种说法是:腓力四世坚信,由于卡佩家族的虔信,法国蒙上帝特别恩典而被上帝拣选。他时刻警惕着来自内部和外部的颠覆[3]296,而力量强大且政治军事上独立的圣殿骑士团使法国政府感受到了威胁;或者,在教皇与腓力四世的斗争中,直属于教皇的圣殿骑士团是法国政府的一大威胁,因而成了政教之争的牺牲品[4]。 确实,圣殿骑士团是一支当时西欧为数不多的常备军,其军事动员能力也相当强。但是,它的军事活动在东方,圣地丢失后,它将总部迁到了塞浦路斯。很显然,它是想以塞浦路斯为跳板收复圣地,它的军队是在那里集中的。欧洲只是它的大后方,它在那里招收新骑士,组织战略物资,但是它的军队从未在欧洲集中过,也无任何史料显示它想把总部迁往法国。审判记录显示,在西欧遭到逮捕的大多是军事辅助人员,而且年龄偏大,只有在塞浦路斯,圣殿骑士才占多数[5]76-78。因此,留在法国的圣殿骑士团成员不可能组成一支有效的战斗力量。另外,也无史料显示它与法国政府为敌。相反,它与法国王室一直保持着着良好的关系。在路易九世1248年和1270年两次东征中,他的军费就是通过圣殿骑士团的金融机构输往东方的,他在埃及被俘后,是圣殿骑士团凑足了赎金才使他得以获释。在腓力四世1303年与教皇博尼费斯八世发生争执时,圣殿骑士团站在了国王一边,而不是它的最高宗主——教皇一边[3]297。就是在大逮捕前夕,圣殿骑士团的财务员还担任着法国王室的财务总监。试想:哪个国王会如此信任一个潜在的敌人?所以,说“圣殿骑士团使法国政府感受到了威胁”,从而惨遭厄运,有些牵强。 另一种说法是:腓力四世想在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合并后担任总团长,或让一个法国王子担任总团长,但是圣殿骑士团总团长莫莱不同意合并,从而开罪于法国国王,因为莫莱的固执阻碍了他当合并后的总团长的计划。这种说法出自于当时的教会法学家穆里茅斯的亚当和热那亚商人斯皮诺拉之口,也得到一些现代史学家的支持[6]。 然而,事实证明,这只是一种猜测:这种说法最早来源于一个法国红衣主教与一些阿拉贡使节的对话[3]300,并不代表法国国王的态度。虽然腓力四世赞成合并,但是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或他儿子想当总团长,或通过摧毁圣殿骑士团来达到目的。圣殿骑士团被正式取缔后,其财产和部分人员被转移到医院骑士团,已经造成了事实上合并,但是没有资料显示此时的法国王室想进入力量已经壮大的医院骑士团的领导层。尽人皆知,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是国际化组织,内部实行集权化管理,而且在欧洲各国都有巨额财产,一旦哪个国家控制了两个骑士团的资源便如虎添翼,对他国构成强大威胁。在矛盾重重的欧洲,任何君主企图当总团长都只能是痴人说梦,因为其他君主根本不会同意,教皇也不会放弃对两个骑士团的控制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无异于自欺欺人,自取其辱。法国国王因当不成总团长而迁怒于圣殿骑士团之说不能成立。 还有一种说法也是出自于上面提及的热那亚商人斯皮诺拉。1307年末,他对阿拉贡国王詹姆士二世说,法国国王与教皇合谋镇压圣殿骑士团以图完成军事僧团的合并[7]238。 在关于第四次十字军改向的动因的讨论中,也存在着教皇与世俗君主合谋的观点[8]。在“阿维农之囚”时期,罗马教廷的决策经常受到法国国王的影响,更容易使人产生教皇与腓力四世“合谋”镇压圣殿骑士团的印象。但是,随着审判的进展,教皇与腓力四世之间发生了几次激烈冲突,“合谋”一说不攻自破。通过合并军事僧团以集中资源重新收复圣地是当时教俗各界一致的态度,教皇也为此征求过圣殿骑士团领导人的意见。但是,无证据证明教皇想通过镇压圣殿骑士团以完成合并。相反,他不相信法国国王对圣殿骑士团的指控,对他未经教廷允许就对圣殿骑士团采取行动非常愤怒,所以才与法国国王发生激烈冲突。 二 上述几种说法明显与史实不符,基本可以排除。以下的说法则被人们广泛接受:在圣殿骑士团一案的背后,隐藏着法国王室的物质动机。1308年,也就是法国逮捕圣殿骑士以后不久,法国王室的法律顾问出面声明:法国政府对圣殿骑士团的财产没有企图[2]140-150。声明言之凿凿,但它也泄露了一个信息:法国逮捕圣殿骑士后,有人——可能相当多的人——认为国王此举意在其财产。当时的著名诗人但丁写道:血管里流淌着卡佩家族贪婪本性的腓力四世“张起贪婪的帆驶进圣殿”[9]。后世怀疑腓力四世动机者也大有人在。17世纪的史学家T.富勒和19世纪的史学家G.艾迪生指出,圣殿骑士团毁灭的主要原因是他们的巨额财富[10]281。19世纪末期的异端裁判所研究者H. C. 李说:“腓力四世的行为就是出于财政上的考虑,无他。”[3]330 20世纪以来,物质动机论已成公论。皮埃尔·米盖尔说:“国王决定使出最后一招,哪里有钱就向哪里取。他直接攻击巨大的圣殿骑士团。”[11]最近出版的《剑桥插图法国史》称:“为了获得他们的财产和关系网,美男子菲利普(又译‘腓力’)于1307年用捏造的罪名将他们的领袖逮捕。”[12]95当代研究者马尔科姆·巴伯还列举了一系列事实证明腓力四世的物质动机:先王1284-1285年对阿拉贡的战争、腓力四世自己13世纪90年代对英国和佛兰德尔的战争给法国带来了财政压力,1304年对佛兰德尔的讨伐加剧了财政的恶化。为了弥补亏空,法国政府剥夺了伦巴德人和犹太人的财产。这还不够,国王还铸造劣币,剥夺他的臣民。这些史实显示,腓力四世急需现金。而圣殿骑士遭到逮捕后,其财产落入各国君主之手达5年之久,此间的收入全归他们所有。这几年的收益肯定缓解了——如果不是消除了——法国政府的财政压力。至此,真相已经大白:圣殿骑士团案发前,法国政府面临着财政困难,案发后,法国政府从中受益,主导此案的又是法国国王。这些事实使法国政府1308年的声明显得苍白无力。所以,“对于法国圣殿骑士的突然逮捕,有着明显的财政原因”[3]298。 腓力四世出于物质原因而镇压圣殿骑士团已经成为公论,但也不是无可置疑的。当物质动机论者用法国的对外战争来论证腓力四世的财政困难时,似乎忘记了这些战争也会增加他的敌人的财政压力。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在与法国交战的同时,英王爱德华一世1277-1295年对威尔士、1296年对苏格兰发动了战争[13]。为了巩固对威尔士的统治,他在那里建造了大量城堡,耗资高达8万英镑。而镇压1294-1295年威尔士的叛乱耗资5.5万英镑。对法国和苏格兰的战争耗资更大。结果是在他去世时,王室的债务高达20万英镑[14]。王室3万英镑的年收入在巨额亏空面前只是杯水车薪。旷日持久的战争给“英国王室的财政收入造成极度的紧张”,以至于国王“一劳永逸地杀死了金鹅,把犹太人从英国驱逐出去,并且强夺了他们剩下的大部分财产”[15]。1307年爱德华二世即位时苏格兰战争仍未结束。实际上,与法国、威尔士和苏格兰的战争导致了英国财政破产[16]。还应当指出的是,到14世纪初,法国的人口是英国的五倍,卡佩王朝直接统治下的人口多达1 500万[12]96,王室的直属领地已经占了法国的70%,年收入是英国王室的3倍[17]。这些事实显示,英国国王面临的财政压力不会比法国国王小。但是,他没有拿圣殿骑士团开刀。当然,在都面临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惟独法国国王选择了对圣殿骑士团行动以缓解财政压力,也是可能的。但是,这不能解释在法国存在与圣殿骑士团财富不相上下的组织——例如医院骑士团——的情况下,何以圣殿骑士团成为法国国王的牺牲品。对英、法两国财政状况的对比分析显示,财政困难与镇压圣殿骑士团的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且,物质动机只是一种可能性,它不能排除“非物质”动机的可能性。 更有力的证据是牛津大学的艾伦·福雷提出的。他指出两个疑点:其一,如果腓力四世贪图圣殿骑士团的财产,他为什么在五年以后的维埃纳公会议上主张将它的财产移交给医院骑士团?其二,如果他想解决暂时的财政危机,为什么在1308年就要求教皇立即取缔圣殿骑士团?那时,他控制圣殿骑士团财产才几个月,不可能这么快就渡过了财政危机。所以,“虽然财政动因不能排除,但也不像有人所说的那么明显”[7]229-237。 物质动机论确实遇到了史料指向的抵触,可惜艾伦·福雷没有提供更多的证据,也没有进一步指出腓力四世的主要动机是什么,只是提出了更多的可能性。笔者以为,对上述证据还可以作进一步的阐释。如果腓力四世贪图圣殿骑士团财产的话,要求将财产移交给各国君主是最直接的办法。退一步讲,移交给各国的教会也能使他获利。他与前任教皇博尼费斯八世斗争的焦点是他对法国的教产征税。为了化解国王与罗马教廷的矛盾,现任教皇克雷芒五世一上任就表示同意国王对法国的教产征税。所以,将圣殿骑士团的财产移交给各国的教会也能使他缓解财政压力,而且具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他最终主张将财产移交给他所不能控制的医院骑士团。这与他贪图圣殿骑士团财产的“初衷”存在着明显的对立。相比之下,其他君主的行为显得他们更加贪婪。众所周知,各国都是以罗马教廷的名义逮捕圣殿骑士和扣押圣殿骑士团财产的,也就是说罗马教廷对圣殿骑士团人员和财产的处理拥有全权,各国的逮捕和扣押是受罗马教廷的委托。腓力四世1307年9月14日的逮捕密令声称他的行动是“经过与教皇协商,在异端裁判官的请求之下”开始的。这说明他也承认教皇的权利。教皇也一再强调自己的这项最高权力。但是,从1308年开始,英国国王和卡斯蒂利亚国王就开始擅自处理他们控制下的圣殿骑士团财产[10]201-211。阿拉贡国王詹姆士二世不仅从他控制的圣殿骑士团财产中获利,而且早在1309年就提出自己对本国内的圣殿骑士团财产拥有权利[5]115-155。1312年,在腓力四世的要求下,维埃纳公会议作出了将圣殿骑士团财产移交给医院骑士团的最终决定,但是在詹姆士二世要求下,西班牙的圣殿骑士团财产被排除在外[7]229-230。不难看出,这里出现了悖论:被认为抱有物质动机的法国国王没有要求将圣殿骑士团财产移交给自己或自己能够触及的教会,被认为没有物质动机的其他君主要求永久占有圣殿骑士团财产。这个悖论说明,腓力四世出于财政考虑而镇压圣殿骑士团的观点无法成立。 艾伦·福雷质疑的意义不止这些,它还激活了其他史料。在1308年8月12日下发给英国主教的通谕(faciens misericordiam)中,教皇说腓力四世指控圣殿骑士团是出于“炽热的基督教正统信仰”,他对它的财产没有任何企图。在1312年3月22日维埃纳公会议正式取缔圣殿骑士团的通谕(Vox in excelso)中,再次提到腓力四世的“炽热的基督教正统信仰”[18]336-343。这两份文件说明了腓力四世指控圣殿骑士团是出于宗教因素,而非物质因素。但它们能否被采信是一个问题。它们是早已公开的罗马教廷文件,但在探讨圣殿骑士团审判背后的动因时,物质动机论的正、反两方都未提及。个中原因十之八九是出于对14世纪初期教皇地位的判断:此时的教廷受制于法国国王,它所说的对国王有利的话不可相信。但是,由于艾伦·福雷的质疑否定了国王的物质动机,我们有理由对这两份文件重新解读。 一般而论,教皇权力在英诺森三世时(1198-1216)达到鼎盛,之后便每况愈下。1303年博尼费斯八世在与腓力四世斗争中失败和1305年克雷芒五世上台然后将罗马教廷迁往阿维农代表着世俗权力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法国是当时欧洲最大的国家,国王的权力如日中天。1291年圣地丢失后,收复圣地一直是罗马教廷的梦想。在阿维农时期,教皇视法国国王为唯一能发动全面东征的君主,对其不断迁就和妥协,但是教皇也似乎没有完全丧失决策的自由[19]9-49,时常与冉冉上升的王权抗争[20]。就个案来说,一开始教皇克雷芒五世对法国国王打着教廷旗号对圣殿骑士团采取行动十分愤怒,但是法国圣殿骑士的迅速招供使他无话可说;当1308年初部分圣殿骑士翻供以后,他不顾国王的抗议立即中止了法国的审判;当国王以公布教廷丑闻相要挟和翻供者重新认罪后,教皇才下令取消中止令,继续审判,但是他并未按照腓力四世的要求立即取缔圣殿骑士团;1312年2月17—29日,正值维埃纳公会议召开之际,腓力四世派特使与教皇谈判,迫使后者承诺在公会议上判定圣殿骑士团有罪。3月份,为了给会议施加压力,他在距维埃纳不远的里昂召开三级会议,3月20日,他亲自来到维埃纳。两天以后,公会议宣布正式取缔圣殿骑士团。但是,这份通谕因证据不足没有判定圣殿骑士团有罪,只是因为“加在它身上的异端罪名已经使它名声扫地”,“不能再指望善良的人们加入这个组织”,“再不立即决断会造成它的财产被破坏、挥霍殆尽”而取缔它。这些资料显示,腓力四世意志坚定地主导着审判,但是教皇也绝不是“法国国王的奴隶”[10]197。既然教皇敢于违抗腓力四世的意志中止法国的审判和不对圣殿骑士团判罪,他就没有理由在对法国以外的主教的通谕和维埃纳公会议通谕中为腓力四世开脱“贪婪”的嫌疑。也就是说,这两份相隔3年多的通谕所说的“腓力四世是出于炽热的基督教正统信仰”很可能是教皇真实意思的表达。这两份文件是政治较量的结果,对于谈判的细节,外人无从得知。但是我们有理由想象:在教皇的面前,腓力四世充满了宗教狂热,指责教皇袒护异端,坚决要求取缔和谴责圣殿骑士团。 以上的三类材料如果单独存在,可能都不足以否定物质动机论。但是如果将它们联系起来看,结果迥然。艾伦·福雷所提供的证据最有力,它证明了腓力四世的行为与他的“物质动机”自相矛盾;这种自相矛盾为重新解读教皇文件提供了理由,从而使尘封已久的史料变得可以采信;这两类材料的指向否定了腓力四世的物质动机,证明了他指控并镇压圣殿骑士团并非出于财政原因,而是另有隐情。 物质动机论长期存在并且成为公论有其自身的逻辑。首先,卡佩家族的禀性历来遭人诟病。10-13世纪后期,它从盘踞于法兰西岛的一介诸侯发展为占据法国70%领土的强大王朝,使法国成为欧洲的大国。大国崛起伴随着一系列合法和非法的合并、兼并和吞并。这种被后世视为加强了王权和有利于民族国家形成的行为在当时人们的眼中可能是贪婪。1301年但丁遭到腓力四世的兄弟瓦鲁瓦的查理放逐以后②,他对卡佩家族的这种看法可能会加深。然而,众所周知,但丁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伟人,但他也是一个诗人。当他将恩人和仇人写进《神曲》时,不能排除他使用了文学手法。其次,物质因素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大多数历史事件的背后都存在着物质动因。史学家从物质着手探讨历史的动因是正确的途径,但也有可能形成思维定势。这种思维定式会先入为主地否定少数事件中的非物质动因。在圣殿骑士团一案中,腓力四世的财政困难在时空上离事件的中心最近,很容易被认为与事件有直接的联系。如果思维定式这个时候发生了作用,那么腓力四世的物质动机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结论了。再次,一般情况下,坏人干坏事必然居心不良。说腓力四世主导了这起冤案但又抱有“高尚”的动机——即宗教虔诚,于情于理都使人难以接受。所以,在物质动机论者看来,腓力四世“烧死蜜蜂”不是为了“夺取蜂蜜”[10]282,还会是什么?!在物质动机论形成过程中,也不能排除这种“常理”的作用。最后,在物质动机论成为公论的过程中,不能排除“权威”的作用。但丁是腓力四世的同代人,又是文艺复兴运动中的巨人,他对腓力四世的看法应该会对后世的研究者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现代许多知名学者,比如19世纪的H. C.李,20世纪的史蒂文·朗西曼[21]和诺曼·豪斯利[19]262,和当代的马尔科姆·巴伯,等都认为腓力四世镇压圣殿骑士团是为了得到其财富。他们的结论或多或少会影响人们的判断。在他们中间,马尔科姆·巴伯提供的论据最多。笔者最近就财政困难与腓力四世的行为之间有无必然的联系问题请教过马尔科姆·巴伯,他的答复是:有。因为1306年他为了重建被劣币发行所破坏的金融体系而急需现金,而圣殿骑士团的金库里有。这与他40年来的观点是一致的。艾伦·福雷的质疑早在1992年就提出了,显然马尔科姆·巴伯并不认同他的观点,即不承认腓力四世的行为与他的“物质动机”有抵触。从最近几十年西方出版的著述来看,物质动机论的阵容仍然十分强大,少数人的质疑并未引起重视。这种格局显示,思维定式和常理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难以撼动。 三 既然史料不支持以上各种可能或猜测,那么,史料是否支持腓力四世“炽热的基督教正统信仰”?笔者注意到,物质动机论的正、反两方都没有否认他的宗教信仰,但是,在史学界提出的诸多“可能”中,它被明显地置于次要地位。可能是出于学术上的谨慎,物质动机论者没有排除这个“可能”,但显然把它当成了腓力四世的借口。既然物质动机缺乏史料支持,腓力四世的宗教态度在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值得重新评估。 近期对腓力四世个人的研究显示,他的宗教和道德观念与他成长的环境有关。首先,像世界上其他宫廷一样,腓力四世生长于其中的宫廷充斥了阴谋、不明原因的死亡和流言飞语。母亲的早逝使他从小就缺乏母爱。他继母被指控毒死了他两个兄弟,以便让自己的儿子继承王位。可怕的是,他继母的行为还应验了一个关于他父亲腓力三世的预言:腓力三世在位时被指控犯有“违背自然的罪孽”,如不悔改,它将导致一个王子在六个月内死亡。这两个事件的联系可能使腓力四世终生难忘:人的一时行为可能带来永恒的后果[22]282-334;行为不当可能招致上帝的惩罚。其次,卡佩王朝具有“神圣”的家族传统。据半官方的编年史称,卡佩王朝的国王们在登基大典上所涂的圣油乃上帝所赐,而且在克洛维受洗时就使用过。相对于其他君主,他们拥有领受圣餐和接受圣职的特权。王权的神圣性赋予他们奇迹般的力量:轻轻一触即可医治淋巴结结核。路易九世(1226-1270年在位)还在金币上浇铸王盾和十字架,声称自己是基督在尘世的代表。历代国王无不以基督教君主自居[23]。自从路易七世(1137-1180年在位)以来,卡佩家族就声称将自己献给了十字军圣战事业。路易九世除了常常孜孜不倦地研究经文、长期斋戒、扶助贫弱、兴修教堂和修道院、鼓励设立异端裁判所外,还两次东征,并且死于第二次东征途中。正是由于宗教虔诚,他于1297年——此时他的孙子腓力四世已经继承王位——被封为圣徒。受他的影响,腓力四世热衷于斋戒、苦行,甚至穿刚毛内衣。研究者认为,宫廷的尔虞我诈和家族传统对腓力四世形成了双重影响,造就了他吹毛求疵、道德标准严苛、行事古板、缺乏幽默感、固执、好斗和报复心强的多重性格和狂热的、虔诚的宗教观[22]315。 这种性格和宗教观念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他的行为,还有待于进一步考证,毕竟影响一个人行为的因素不止一种。但是,从他登基以后的行为来看,成长环境确实对他的行为模式产生了直接影响。这种行为模式的形成应该不会迟于1285年。这一年,在他的登基大典上,他发誓净化社会风气、消灭异端以保护他的王国。他在位时期的三起异端案件显示出他的宗教观念正在他的政治行为中发挥作用。它们是教皇博尼费斯八世案、特鲁瓦主教吉沙德案和圣殿骑士团案。第一起发生于1303年,他以异端、道德败坏、谋杀、买卖圣职等罪名逮捕了教皇博尼费斯八世。第二起发生于1305年,他指控特鲁瓦主教吉沙德用毒药和巫术害死了他深爱的妻子[24]12。这个事件本身很可能强化了他业已形成的、对巫术或异端的敏感性,加深了他的宗教虔诚[25]。第三起就是圣殿骑士团异端案。而道德标准的严厉体现于他对自己家庭的态度:1314年,当听说儿媳妇不守妇道时,他毫不留情地侮辱自己的儿子,惩罚自己的儿媳妇[3]299。一系列事件说明,他的道德观和宗教观已经发展到偏执和狂热的地步。在他的眼中,祖父圣路易就是道德和宗教上的完美典范,国王的事业就是上帝的事业,国王有义务消除腐败堕落,净化社会风气,消灭异端,纯洁基督教信仰。 腓力四世的偏执和狂热体现了典型的时代特征。对异己的不宽容是中世纪欧洲的典型特征。宗教狂热是罗马教皇发动十字军东侵的社会基础。为了夺回被异教徒占领的耶稣·基督的遗产,成千上万的基督教徒拿起十字架,到东方屠杀伊斯兰教徒和牺牲自己。就是在基督教世界,对异己的迫害也不会比对异教徒更少。按照圣托马斯·阿奎那——或许更早的圣奥古斯丁——的说法,凡是不符合正统信仰者皆为异端,不仅应该在思想上清除,还应该从肉体上消灭。为了有效打击异端,13世纪初欧洲成立了异端裁判所,残酷镇压了阿尔比派。从13世纪中期开始,中世纪的妄想观念开始将异端罪、崇拜偶像罪、鸡奸罪、神秘仪式罪与巫术相提并论,因为按照天主教会的说法,巫师和巫女与异端者一样是“魔鬼的仆从”[26]。他们躲在黑暗中,孕育着阴谋,企图摧毁基督教社会的基础。他们都是异端裁判或巫术审判的对象。根据统计,1300-1330年间,欧洲平均每年都有一起巫术审判,而这些审判多半发生于法国[24]108-112。在被上帝拣选的国度里,异端分子如此“猖獗”,腓力四世应该不同寻常地敏感、愤怒。他的宗教狂热就诞生于这个充满了妄想观念的社会环境中,而且使他成为典型的妄想狂、偏执狂、迫害狂。他的打击对象绝非针对于某个人或某个组织。任何人或组织,包括教皇和他自己的亲属,都有可能成为他宗教和道德审判的对象。就个案来说,可能有两件事促成了他对圣殿骑士团的镇压。 第一件事与十字军运动有关。1291年圣地的丢失是欧洲基督教徒的噩梦。耗时近200年、投入资源数量惊人的十字军运动为什么会失败?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笔者认为,十字军运动有一个不可克服的组织性缺陷:虽然十字军到东方去有一个共同目的,但各种力量都是独立的,连十字军的发动者教皇也无法控制。军事僧团直属于罗马教廷,但它们在遥远的东方的活动也使教皇的控制流于形式。由于原则上直属于教皇,它们也不受十字军国家控制。当这些力量卷入圣地的政治斗争时,各方的独立性得到了强化。这样的场景经常发生:当一种或几种力量联合对穆斯林军队作战时,另一种或几种力量由于与穆斯林统治者的和约而无法出手相救,甚至将军事行动泄露给敌方。由于政治矛盾,各种基督教力量内讧和火并的情况也不鲜见。1187年,正是由于十字军国家内讧才给了埃及苏丹萨拉丁以可乘之机,摧毁了基督教联军。基督教各方的独立性的危害由此可见一斑。两骑士团合并的鼓吹者显然已经意识到了这种组织性缺陷——虽然他们只意识到了军事僧团的独立性。圣地丢失后,为了集中资源收复圣地,此事被提到教皇的议事日程。1292年,一个叫“拉蒙·勒尔”的人如此设想:两团合并后,由一个“武士王”担任总团长。没有确切证据证明腓力四世或其子企图当总团长——这一点本文前面已经叙述,但是合并计划得到了教俗各界的一致认同。教皇1306年召回两个骑士团的总团长也是为了商讨此事。可惜圣殿骑士团总团长坚决反对,他的理由是:两个骑士团之间只有竞争,没有冲突;竞争更有利于激发斗志[10]199。总团长的反对使合并计划难以实现,令人大失所望。但腓力四世的反应不仅是失望,而且是愤怒。这种愤怒是否促使他下决心除掉圣殿骑士团?对这个问题,学术界莫衷一是。马尔科姆·巴伯等人认为,总团长的固执最终导致了圣殿骑士团的垮台[27]。艾伦·福雷认为,他可以施加压力强迫合并,而不必采用这种极端方式[7]234。无论如何,根据腓力四世狂热的宗教态度,他为此而恼怒是可以肯定的。他极有可能认为,拒绝合并表明圣殿骑士团已经成为十字军神圣事业的绊脚石,从而决心搬掉它。至于采用何种方式,只是一个选择问题。 第二件事就是关于圣殿骑士团的不利传言。这是在圣殿骑士团审判的讨论中唯一没有争论的。传言开始的时间和始作俑者已经无稽可考。它们可能是在欧洲讨论圣地丢失的责任和新的东征计划时产生的。毫无疑问,圣殿骑士团的秘密会议——在审判的罪状中被称为“神秘仪式”——引起外人的各种猜疑,加强了传言的可信度。反正,正在腓力四世考虑如何搬掉十字军神圣事业的绊脚石的时候,一个传言者——那个加斯科涅人埃斯金·德·弗洛瓦兰来到腓力四世面前,指控圣殿骑士团否认基督、崇拜偶像和鸡奸。如果说拒绝合并是西方世界内部矛盾的话,那这时它已经演变成了敌我矛盾。腓力四世极有可能将传言者所指控的异端罪行与总团长的拒绝合并联系起来,从而得出结论:原来他拒绝合并是为了破坏十字军事业。根据他的宗教狂热、对异端的敏感和中世纪的妄想观念,我们有理由认为,他相信了传言者的指控,发出对被指控者的逮捕令。可以看出,他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圣殿骑士团的拒绝合并和针对圣殿骑士团的传言共同在他的决策中发挥了作用。而法国圣殿骑士的迅速招供使他确信:圣殿骑士团有罪。至于被现代法律视为瑕疵的刑讯逼供,根本不会影响他的判断,因为在中世纪,无论世俗法律,还是教会法律都允许刑讯逼供。 以上分析表明,以宗教信仰去解释腓力四世的行为在逻辑上是成立的。鉴于我们事先已经排除了关于动机的各种猜测或可能,史料分析又否定了作为公论的物质动机,宗教原因就成了唯一的因素,而不仅仅是次要选择或腓力四世的借口。笔者认为,在新的、更有力的证据出现以前,这个结论是可行的。它似乎有简单化之嫌,但是不能排除本案的原因就是这么简单。是本案发生的时空背景——人们对卡佩家族的固有看法、腓力四世的财政困难、政教斗争——与思维定式、常理等诸多因素的交织使原本简单的历史事件复杂化了。综合分析的结果显示,宗教狂热和偏执是腓力四世镇压圣殿骑士团的真正原因。换句话说,腓力四世镇压圣殿骑士团不是因为他企图夺取其财产以缓解财政危机,也不是因为圣殿骑士团有罪,而是因为他相信圣殿骑士团有罪。正是他的宗教狂热和偏执导致了他在相似的财政处境中和相同的传言面前采取了不同于其他君主的行动。这个结论与法国政府所声称的、教皇文件加以证实的理由一致,看似难以接受。但如果将其放入特定的社会环境,则并非不合情理。 注释: ①指前任教皇博尼费斯八世异端案。腓力四世曾经以异端、偶像崇拜、鸡奸、谋杀和买卖圣职罪逮捕前任教皇博尼费斯八世,准备将他送上法庭。但是,博尼费斯八世在被送上法庭前去世,此案便不了了之。 ②1301年,佛罗伦萨发生了黑、白两派的政治斗争,黑党支持教皇,白党反对教皇。教皇派查理去佛罗伦萨调节纠纷。查理到达以后镇压了白党,并放逐了其领袖但丁。他下令,如果但丁胆敢回来,任何一个士兵都可以杀死他。这个查理先后或同时觊觎西西里、法国、拜占庭帝国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权,显得贪婪无比。Matthew E. Bunson, Encyclopedia of the Middle Ages,Facts On File, Inc, 1995, p.108.
【参考文献】 [1][英]司各特.艾凡赫[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19. [2]H Finke. Papsttum und Untergang des Templerordens (vol 2) [Z]. Münster, 1907. Malcolm Barber and Keith Bate. The Templars: selected sources translated and annotated.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02. [3]Malcom Barber. The New Knighthood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85. [4]T W Parker. The Knights Templar in England [M]. Arizona: 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 1965. [5]Alan Forey. The Fall of Templars in Aragon [M]. Aldershot: Ashgate Publishing House Limited, 2001. [6]Norman Kohn. Europe's Inner Demons [M]. London: Pimilico, 1993:100. [7]Alan Forey. The Military Orders [M]. London: Macmillan Education LTD, 1992. [8]Edgar H Mcneal and Robert Lee Wolf. The Fourth Crusade [C]. Kenneth M Setton. A History of the Crusades(vol Ⅱ)[M]. Wisconsi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69:170-173. [9][意]但丁.神曲·炼狱篇[M].朱维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146. [10]Charles G Addison. The History of the Knights Templars [M].Kempton: Adventures Unlimited Press, 2001. [11][法]皮埃尔·米盖尔.法国史[M].蔡鸿滨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110. [12][英]科林·琼斯.剑桥插图法国史[M].杨保筠,刘雪红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 [13]Charles Oman. A History of the Art of War In the Middle Ages (vol ii ) [M]. New York: Burt Franklin, 1924: 61-73. [14] Sandra Raban. England under Edward I and Edward Ⅱ, 1259-1327 [M]. Oxford: Blackwell, 2000:145. [15][英]安东尼娅·弗雷泽历代英王生平[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81-82. [16]Matthew E Bunson. Encyclopedia of the Middle Ages [M]. New York: Facts On File, Inc, 1995:157. [17]Evelyn Lord. The Knights Templar In Britain [M]. Edinburgh: Pearson Education LTD, 2002:185. [18]N P Tanner. Decrees of the Ecumenical Councils (vol 1) [Z]. London, Sheed and Ward, 1990. Malcolm Barber and Keith Bate. The Templars: selected sources translated and annotated.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02. [19]Norman Housley. The Avignon Papacy and the Crusades, 1305-1378 [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20]张绥.中世纪“上帝”的文化[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182. [21]Sir Steven Runciman. A History of the Crusades (vol iii)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54: 435-436. [22]E A R. Brown. The Prince is Father of the King: the Character and Childhood of Philip the Fair of France [J]. Medieval Studies, 49(1987). Malcom Barber. The Trial of Templars Revisited [C]. Helen Nicholson. The Military Orders. Aldershot: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1998. [23]Anne D Hedeman. The Royal Image: Illustrations of the Grandes Chroniques de France, 1274-1422 [Z].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1:2-68. [24]Richard Kieckhefer. European Witch Trials: Their Foundations in Learned and Popular Culture, 1300-1500[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6. [25]Malcom Barber. The Trial of Templars Revisited [A]. Helen Nicholson. The Military Orders [C]. Aldershot: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1998: 341. [26]董进泉.黑暗与愚昧的守护神——宗教裁判所[M].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8:140. [27]Malcom Barber. The Trial of the Templars [M]. Cambridge: Canto, 1978:15.
转自《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长春)2008年4期第73~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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