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普照寺大殿,位于县城西南隅,是豫北地区唯一幸存的一座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古典寺庙建筑,是河南省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之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1980年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普照寺原名圆明寺,始创于大唐上元元年(674年)。元代至元十九年(1282年),改名普照寺。元末为兵燹所毁,明洪武十九年(1379年),僧人龙溪寻缉旧业,重续香烟。其后百年间,历五代高僧,先后落成大佛殿、水陆殿、天王殿、僧房、禅堂等120余间,并绘天地水陆圣象120轴悬与水陆殿。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高僧定铉、定恒等又创修该殿。面阔五间计20.83米,进深三间计11.95米,台基高1.5米,长23.97米,宽15.28米。单檐庑殿顶式玻璃建筑,龙穿花卉琉璃脊顶。檐柱高4.58米,金柱高6.18米。殿内覆盆式莲花柱础系元代遗物。五踩斗拱,平身科翘昂头拱与柱头科挑金斗拱混用,是明中期建筑常用手法。殿内原设铜佛3尊,铁罗汉18尊,两山广置大小供养菩萨琳琅满目。整座建筑高广壮丽,金碧辉煌,香烟缭绕,堪称该寺鼎盛时期。 经历数百年风雨,至清乾隆年间曾予大修。以后随着国势日衰,战争频仍,日渐没落。抗战期间,大殿西北角又被日弹炸塌一洞。至解放前,殿内仅存铜佛一尊,其他佛像及罗汉等,皆为泥塑。其他房屋所剩无几,唯独该殿虽满目疮痍,仍岿然傲立于苍烟落照之中。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清丰县委迁驻该地。1950年,时人曾议拆掉该殿,幸遇平原省主席晁哲甫来县,强调指出:这是文物古迹,只能保护,不能拆掉。随后,除去了神像,修补了塌方,改作会议室。文革之初,红卫兵小将又以破“四旧”为名,砸毁全部吻兽,扒掉正脊,正欲拆掉,幸经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印轩苦心劝阻,使该殿又一次幸免于难。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保护文物古迹更加重视。1984年春,省文物局长杨焕成亲临现场考查,肯定了该殿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科学艺术价值,其悠久的历史地位和独特的建筑风格,在河南省尚不多见。经请示河南省文物局,省先后两次拨款共9万元,准备大修,对此,县委书记李士先、黄廷远同志都非常重视,曾亲赴省市联系有关事宜,并从濮阳市申请资金5万元。1985年春节后,清丰县委专门研究此事,但仍有人提议改建办公室,经摆政策,谈意义,据理力争,终于统一了思想,遂决定大修。 维修古建筑,在清丰解放以来尚属首次,既缺乏维修经验,又没有技术资料,甚至对建筑构件名称也叫不出,曾几经请教河南省文物局。在局领导的建议下,我们从旧《文物》《考古》刊物中,查阅有关古建筑维修的资料和图录,比照该殿内部构件,反复测绘,终于摸索并绘制出一套维修方案。 在物料筹备过程中,由于正脊已不存在,垂脊虽残破不堪,但图案脉络尚清晰可见,据此拍成照片,并按正、垂脊比例关系推出正脊高度,测推长度,交厂家加工复制。又经走访当地老人,知原为直棂窗格扇门,经过充分准备,于1986年6月开始落架大修。 谁知在拆除屋顶和墙壁后,大部木件变成了一堆朽木,檩椽基本糟朽,斗拱大部分压断变形,抱头梁严重脱榫外倾,山柱、后檐柱及后金柱下段亦大部糟朽,个别梁件亦不堪负重。但在拆除过程中,发现一块天花板背面,仍保留着始建时的精美图案,猩红铺地,四角彩绘云纹,圆光内四条金龙围绕着八卦图案(八卦系道教图徽,用于佛教建筑,反映了当时佛道思想之融洽和合),沥粉贴金,非常精致,可见原始建筑油漆彩画级别很高。惜因资金所限,未能按原件复原。同时,在东山发现一菩萨头像,高约10厘米,粉面如生,惟秒惟俏,闻之无味,触之臭不可闻。由此想到,少时游该殿,闻言殿内不结蛛网,不招苍蝇,听了非常神奇,原来是这些大小佛像彩绘时,色彩内添加了防虫药物,可见先民在防虫防污方面技术之高。 在具体施工中,遵照修旧如旧的维修原则,在尽量保持原件的前提下,本着能用则用、不能用不迁就的精神,对所需更换的构件逐项进行统计,分头加工。特别是对糟朽的柱子,根据糟朽高低的不同程度,选择同等木材,上下各开巴掌榫,进行了扣接加固。对脱榫抱头梁,利用杠杆作用一一复归原位,解决了基本骨架坚实稳固问题,全部木件共用木材48方,瓦件新增前坡一色绿琉璃,历时三个月,主题土木工程基本告竣。 大雄宝殿的维修工程,基本保持和恢复了原来风貌,使之重新焕发出灿烂的光彩,这不仅成为濮阳市古老文明的象征之一,也为旅游观光增加了一个亮点。历尽坎坷,重泛容光,实属不易。因此,认真加以保护,使之永久,当属历史的重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