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随着澳大利亚社会经济发展、自由民增多,一个由产业工人构成的社会群体——工人阶级,以及相应的工人运动出现了。尽管当时澳大利亚工业水平不高,工人数量也不多,但由于他们大多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工人运动在观念、组织和方式上深受英国工人运动的影响,英国工联主义被自然而然地移植到了这里。 工会组织的移植与健全 19世纪初,在英属流放犯殖民地澳大利亚,随着“牧羊业大潮”,工人阶级伴随着工业生产的出现而生成;同时,英国工人阶级争取权利的理念和做法也相应地被移植而来,对业已成熟的英国工会在组织形式和操作方式上的移植尤为显著。 在争取诸多切身权益的斗争中,工人们,尤其是城市里的熟练技术工人组织起了工会,以此作为开展政治活动的平台。澳大利亚历史学家戈登·格林伍德在《澳大利亚政治社会史》一书中写道:“到1850年后,悉尼已有25个工会,霍巴特已有13个工会,墨尔本和阿德莱德也各有几个”,“工会虽然越来越频繁地利用谈判和罢工的手段来增加工资,但是在1850年前,它所起的主要作用,却在于为澳大利亚工人提供社会保险,以及促进工人的团结而已。”总的来说,在19世纪50年代初兴起的“淘金热”以前,澳大利亚工人运动的社会影响很有限,进展也非常缓慢,没有任何可与同时期波澜壮阔的英国工人运动相比拟之处,但它毕竟以建立工会的方式构成了澳大利亚工人运动的开端。 进入19世纪70年代后,工业发展促进了工人阶级队伍壮大,澳大利亚工人运动明显呈上升势态,其显著表现是工会扩大及其作用提高。“从1879年到1885年,新兴工业中的工人又组成了许多工会。到1885年,附属工业和建筑业中的一大部分工人都是工会会员。” 在各种工会的影响与领导下,澳大利亚工人运动的主要内容一是促成议会通过保障劳工利益的法案,二是通过谈判和罢工要求雇主增加工人工资、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安全保障等。然而,当时澳大利亚各地有关工会的法律是含混的,不仅工会的基金不受法律保护,参与罢工的工会还可被以刑事预谋罪起诉。因此,工会合法化,即要求“制定同英国法案相类似的法律”,是这一时期澳大利亚各地工人运动的一件大事。经过一番移植,“新南威尔士在1881年、而维多利亚州和昆士兰州则在1886年达到了目的”。作为工联主义的表象之一,“澳大利亚的工会,也和英国工会一样,是远离政治的”。 八小时工作制的首创与成功 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率先成功是澳大利亚工人运动中可圈可点的重大成就,可谓是其最显著的成果。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在1817年提出八小时工作制后,这一制度逐步被视为工人阶级获得解放的必要条件之一。马克思写道:“没有这个条件,一切进一步谋求改善工人状况和个人解放的尝试,都将遭到失败。”从此,各国工人阶级展开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在这方面,澳大利亚工人运动虽为后来者,却捷足先登。 在“淘金热”中,工人紧缺导致劳动强度有增无减。于是,工人们迫切要求缩短工作时间,将工作时间从10小时缩减为8小时的建议由此被列入澳大利亚工人运动的内容之一。成立于1855年5月的悉尼石匠工会当年9月通过决议,声称“八小时应为一天工作的最长时间”,并将这一决议送交雇主。雇主作出部分让步,不到两周,一些石匠顺利获得了八小时工作日。为了使更多石匠获得这样的待遇,石匠工会于1856年1月向雇主提出了3项要求:“第一,工作时间应该从每天十小时缩短为八小时;第二,为了缩短工时,石匠愿意把他们的工资相应从每天15先令削减至12先令6便士;第三,工作时间是上午6点至下午4点。”工会还扬言,如果要求得不到满足,其成员将自行在工作8小时后收工,且“它将用各种手段致力于实现这个迫切要求”。遭到雇主拒绝后,石匠工会于2月18日发动罢工并一举成功。 石匠工会的成功立刻产生连锁效应,但也引发许多行业中劳资对抗加剧。1856年11月,悉尼的石匠工会、木工和细木工联谊会、泥水匠工会和砌砖工工会等以争取和维护八小时工作制为宗旨,联合成立了“悉尼劳工同盟”。到1858年,“8小时工作、8小时娱乐、8小时休息”的制度已经在新南威尔士州和维多利亚州的建筑行业中成为惯例。至1862年,悉尼建筑行业的工会工人全部获得了八小时工作制。同时,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斗争迅速扩大到其他地区,遍及各个行业。从1872年起,悉尼首次举行八小时工作制周年纪念活动,其他城市相继跟进,使其成为澳大利亚的重要节日之一。正因如此,19世纪80年代,当欧美国家工人阶级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斗争进行得如火如荼时,对于澳大利亚的熟练工人来说“这简直是多余的事”。 在国际工运史上,澳大利亚工人远远早在其他国家工人之前获得了八小时工作制的待遇,但这一成就却长期不为人知,直到1889年巴黎国际工人代表大会上,欧美各国代表才得知澳大利亚工人早已在享用他们正为之奋斗的权利。个中原因有两点,一是孤悬南太平洋上的澳大利亚远离欧美,在对外交往中大多是澳大利亚吸纳了外界的信息与影响,外界对它的关注则微乎其微;二是澳大利亚工人运动在规模和程度上基本上无法与同一时期的欧美工人运动相比拟,其情况和成就易于被忽略。 非暴力手段的倡导与影响 19世纪澳大利亚工人运动不仅注重争取权利,而且在运动过程中杜绝采取激进的手段。澳大利亚工人也曾在劳资纠纷中因激动而采取暴力行动,政府也兴师动众地调集军警予以镇压,造成了伤亡。这就是“尤里卡暴动事件”。1854年12月,在维多利亚州巴拉瑞特外围的尤里卡金矿区,有100多名采金工人因不满资方而誓言要“英勇奋斗来维护我们的权利和自由”。奉命而来的军队冲破工人们临时搭建的木栅栏,与工人发生暴力冲突,造成30名工人和5名军人死亡,数十人受伤。事后,墨尔本殖民地当局以缓和的手法处理了这轰动一时的事件,参加暴动的工人得到了一系列法律保护,如陪审团拒绝将受审的工人定罪,皇家调查团对资方提出谴责,工人的诉求得到重视并付诸补救或补偿,等等。 “尤里卡暴动事件”的处理结果意义重大而深远,其影响远不限于工人阶级,而是扩展到整个澳大利亚社会。这是澳大利亚主流社会(即白人社会)里唯一一次造成伤亡的政治性社会冲突事件。从此,澳大利亚人在处理可能触发冲突的问题时以此为诫,自觉自愿地采用合法、和平的手段,避免暴力发生。一个独特的社会现象也由此产生:许多国家和民族都自豪于其拥有成千上万名为本国和本民族进步而捐躯者,澳大利亚则是为其历史上仅有一次几十人伤亡的政治性社会冲突事件而骄傲。 从民族意识和民族秉性上看,这种现象源于澳大利亚民族秉承了英吉利民族的求稳心态,而“尤里卡暴动事件”的后续既使澳大利亚工人阶级不再问津暴力手段,又显示出澳大利亚社会崇尚温和、摒弃暴力的心态。19世纪后期,在工会领导下,澳大利亚工人罢工此起彼伏,尤以大有“阶级战争”势态的1890—1894年大罢工为烈,其间不乏充满火药味的言论,但罢工始终在和平、合法的过程中进行并取得了令工人阶级满意的结果。 澳大利亚工人群众关心的问题是“工资、工作条件,后又有与自身福利相关的生活条件”,他们要求进行的社会改革也是关乎到其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而非涉及整个社会。然而,倡导非暴力社会运动方式对于澳大利亚社会有着深刻影响,是澳大利亚能够长治久安的诸多因素之一。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