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顿卫生事业,内务总署在1942年4月14日召开各省市负责官员会议,并当场发给《英美系病院咨询事项表》一份,要求逐项填报,以便掌握各地卫生事业的情况。一月后内务总署开始催收表格(30)。内务总署提出对英美系卫生事业(如病院等)进行整顿,据称为了排除信徒的依赖思想,“确立自主精神,应以由中国方面次第接管为原则,必要时得由关系方面适当机关接管”,依其性质之不同由中国行政官署选定民众团体或社会团体接收经营之,其情形特殊者,应由日方机关或同仁会接管经营。卫生事业的英美籍职员应令其辞职。在日军监理下之英美系卫生事业,各地行政官署应随时报请内务总署核办,并准备接管办法(31)。不过,英美系卫生事业的整顿似并不顺遂,直到1944年内务总署仍在各地官署发布指示,要求该系列病院的财产须移交地方主管官署管辖,已经由中国接管的病院应当接受地方主管官署的管辖,病院中的中国职员必须“脱离英美关系,改正思想”(32)。 至于社会事业的整理,大体包括救济院、养老院、育婴院、残废院、孤儿院、贫民工厂、贫民学校、游民教养院、施医院、施诊所以及其他固定慈善事业,其整理方案大体与卫生事业相同,只是特别强调,凡是用教会名义或由教士等组织之董事会或教士个人经营的社会事业,应当由中国教会洽商劝导,改由中国教会或社会团体接管,并报请内务总署华北振济委员会核办(33)。 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不过是一过渡性机构,日伪方面真正的目的是成立教团组织。这种教团实际上是将日本国内日本基督教团组织形式照搬到中国。1941年6月,在教会“合一”的名义下,由34个宗派团体成立的日本基督教团在教团规则上强调“遵从皇国之道,贯彻信仰,各尽本分,扶翼皇道”,符合日本政府的要求,而文部省宗教局长阿原谦造在教团干部炼成会上发表演讲,要求教团“对内培养国民信念,对外力图在精神上提携东亚民族,排除派阀,紧密团结”(34),也就是要配合日本的侵略政策。事实上在1942年3月中旬,当时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尚未正式立案,日伪方面已要求该团体要“积极的展开大同团结运动”,以实现“中国基督教团之统一的教团”(35)。到1942年5月下旬日伪方面更是明确发出预告,“根据中国基督教徒全体之热意,定于本年九月结成一新基督教团,目下正预备一切中”,当时距离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的正式成立不过一月有余,而各地成立分会22个,只完成了其全部32个分会目标的三分之二而已(36),日伪方面就在预备下一阶段的任务,这说明其成立教团是出于精心的计划。 根据邢福增的研究,内务总署在1942年9月8日至10日在北京灯市口公理会召集华北基督教各教会,举行第三次华北基督教讲习会。会议通过决议,决定迅速组织华北中华基督教团,拟定信仰大纲,草拟华北中华基督教团简章(37)。会议过程及决议的相关内容被刊载在《新民报》上,这易给人造成一种印象,虽然在成立教团问题上有内务总署主导,但成立教团的决定还是教会方面作出的。其实,这只是一种走过场的程序,做做样子而已,成立教团不仅是内务总署的“既定方针”(38),而且该方针已经在付诸实施,属于板上钉钉的事,教会方面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事实上,内务总署对于成立华北基督教团有很周密的部署和措施。早在9月2日,内务总署就以电报形式咨送各地公署,要求各地选拔派遣宗教行政人员到北京,参加内务总署举办的“华北基督教团指导员训练班”,会议的地址是北京灯市口油房胡同北京联合女子圣道学院内,报到时间是9月10日,9月12日开始训练,为期两周(39)。从会议的时间安排可以看出,该训练班与第三次华北基督教讲习会前后相连,这绝非巧合,而是一个精心的安排,讲习会只是内务总署成立华北基督教团工作的一个步骤,而且只是一个前奏曲式的步骤,真正重要的工作是这个训练班。根据内务总署稍后给各地公署的详细咨文,该训练班是根据5月9日秘密咨送各地的《华北宗教施政纲要》中所确立的原则来举办的,目的是为了“彻底肃清英美势力,使中国基督教完全脱英美关系,而步入自立自养自传之途径,其已经成之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总会及各地分会改组为华北基督教团,以期成为中国独立自主之基督教”,为了使“华北基督教团发挥更大之结成协力”,所以专门训练指导人员作为将来实施的准备(4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