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鸦片战争期间,中英双方都存在语言沟通的难题。但是,英方由于聘用马儒翰等人担任翻译,有效解决了政治沟通和情报收集等问题。他们充分借助马儒翰等人的中文知识,作出了合理的战略决策和军事安排。而反观中方,林则徐之后的几个主帅,出于怀疑汉人、明哲保身等心理,竟将为数不多的几个译员拒之门外,倚赖英方的马儒翰“居中翻译”。在缺乏翻译的情况下,清军前线主帅根本无法摸清敌人的真实动向,更无法核对所签条约文本的准确性。结果,清政府不但丧失了战争主动权,也丧失了谈判主动权,造成了很多原本可避免的损失。 关 键 词:马儒翰/鸦片战争/南京条约/翻译政治 作者简介:胡其柱,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研究生,聊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北京 100872);贾永梅,聊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聊城 252059) 第一次鸦片战争,是中国有史以来一场奇特的对外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中国对英方的无知与英方对中国的熟知,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不过,本文想问的是,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种格局?是清军将领过于无能,还是英军主帅表现神勇?笔者在读史过程中发现,双方主帅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反差,恐怕与他们各自对待翻译问题的态度有关。那么,英方在对待翻译问题上到底与中方有什么差异,为什么会有此差异,这些差异又有什么后果?本文拟以英方首席翻译官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为个案,对鸦片战争期间的翻译政治作一初步分析①。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谓“翻译的政治”有两层意思:第一,指作为英方首席翻译的马儒翰与鸦片战争的关系;第二,指马儒翰的语言、文本翻译与鸦片战争的关系。 一 在19世纪以前,英语是一种地方用语,在国际上尚无政治地位。即使19世纪上半期,法语仍然较英语更为通用。在这种情况下,与之相隔万里的清政府,自然没有培养英语人才的必要。为了与欧洲打交道,他们只是设置了拉丁语和俄语专业。当然,反过来,英国对汉语的态度亦是如此。乾隆五十七年(1792),马嘎尔尼使团准备来华,寻遍了英国、瑞典和葡萄牙的里思本,都没能找到一名翻译人员。最后不得已,在意大利聘请了两个华人传教士,但是他们却只懂拉丁文而不懂英文②。这说明在19世纪以前,英国人对中文的掌握也极为有限,在与清政府的交涉中并没有语言优势。然而,中英之间相互隔膜的“平衡状态”,很快被传教士马礼逊打破了。 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是英国伦敦传教会传教士,1807年来华传播基督福音。为了胜任传教工作,他在来华前后苦学中文,短短几年便能口说笔写。来华后不久,为了取得合法留居资格和提高经济收入,他加入英国东印度公司驻广州商馆,获得了大量语言实践以及观察中国政治、人情的机会。与此同时,这份兼职还让他与英国政府建立了联系。1830年左右,当马礼逊因种种原因与伦敦传教会疏远后,便开始与政府正式合作。1834年7月,英国任命马礼逊为驻华商务监督中文秘书兼译员③。就这样,本为传播福音而来的传教士,最终却成了英国政府驻华商馆的一员。马礼逊精通中国语言和政治,他的加入大大提高英政府的对华了解水平。从此,中英之间的“隔膜平衡”被打破了。 马礼逊任职不久就因病去世,但这并未中断英政府对华的语言优势。因为马礼逊的儿子马儒翰,又被请来继任中文秘书。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是马礼逊的长子,1814年(嘉庆十九年)4月生于澳门,1822年返回英国上学,1827年再度来华,旋即转往马六甲学习中文。1830年,东印度公司的英国商人急需翻译,督促马礼逊邀其子到广州工作。不久,马儒翰应邀来到广州,为英国商人做翻译。在此期间,他的中文知识得到了实践机会,并于1833年编纂出版《中国贸易指南》(Chinese Commercial Guide)一书④。他甚至还准备编纂一部中国官员名录⑤。 英国驻华监督虽然屡屡易人,但每任监督都很重视马儒翰。尤其是1836年上任的义律(Charles Elliot),对马儒翰尤为器重。1840年2月,义律致信英国外相说:“所附信件是我的朋友兼中文秘书马儒翰先生亲自抄写的,他在有关中国事务方面一向是可以依赖和磋商的官员。在我的机构中,没有其他的人对这些信件中的问题具有任何知识。”⑥ 由此可以想见,义律对马儒翰是多么信任。而马儒翰的加盟,也确实令英方在与中国打交道时,不必再为语言发愁。而且,凭借对中国政治的了解,马儒翰还可以为义律出谋划策。那么,此时的广东当局情况又如何呢? 广东当局对英国方面的了解,随着1839年林则徐到达广州,有一定程度的改观。林则徐南下时,从京城四夷馆带了一名英语翻译,抵达广州后又招进梁进德、林阿舍(亚林)等人,组成一个语言班子,专门负责搜集和翻译英方资料。这几个人,或随传教士学习多年,或留学美国,属于中国人中英语水平较好的人⑦。清军前线主帅如果能充分借助其才能,对敌人的了解恐不致有太大偏差。然而事实上,由于梁进德等人与传教士关系密切,林则徐根本不敢信赖他们。从现有资料来看,林则徐很少将重要消息透露给他们,更不会与他们商讨御敌之道。这些译员的任务,就是翻译西书西报。如有重要文件,林则徐还会再请人翻译一份,以资对证。这种用而又疑的态度,与英方义律与马儒翰的融洽,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照。 林则徐不相信梁进德等,但还是采取了“疑而且用”的态度。而继任的琦善,则一律将林氏译员遣散了。他在与英方沟通时,倚靠的是一个叫鲍鹏的通事。鲍鹏与广东洋商关系密切,本来也属“汉奸”一类,却不知何故,莫名其妙受到琦善信任,几乎包办了琦善与英方的所有联络。然而,鲍鹏的英语多为从生意场上学来,无法与马儒翰相提并论。这样一来,中方在翻译人员配备上,自然“逊色”了不止一个等次。而及琦善获罪后,耆英、伊里布等人为避免像前任一样被指责为“滥用汉奸”⑧,则干脆一个翻译也不用。他们给皇帝的解释是:“该夷马礼逊、罗布旦、郭世利均通晓汉文,兼习汉语,勿须通事传话,反致隔阂。”⑨ 至此,中方在翻译配备上已与英方无法相提并论了。 就这样,马儒翰莫名其妙地成了双方的“居中翻译”。然而,作为英国公民的马儒翰,真的能秉公“居中”吗? 二 马儒翰和他的父亲不太一样。其父马礼逊服务于广州商馆时,仍保留了自己的传教工作。他仅仅将翻译当作一项迫不得已的兼职。在精神上,马礼逊一直保持着传教独立性,并对鸦片贸易表示过愤慨。而马儒翰则好像没有其父的原则立场。他在对华交涉问题上,与英国商人和官员基本未发生异议。他更愿意将自己当作一个英国公民,为祖国贡献一切。这是他加入英国政府的思想基础,也是他为政府服务的精神动力。 在父亲的教育和熏陶下,马儒翰不仅精通汉语,而且熟悉中国人情。他曾经对英方人员讲:“中国人是讲外表的,但不诚恳,嫉妒,猜忌,好怀疑的厉害。他们一般是自私的,冷血的,而不近人情的。”⑩ 这种对中国人情的“洞察”,帮助他解决了很多难题。比如1834年,当教徒梁发因散发传教资料被清政府逮捕时,就被马儒翰就用八百元贿赂赎了出来。马儒翰对人情如此精通,以致很多人认为他就是中国人:“马礼逊通晓汉语,有传其为汉奸之仕于夷者”(11)。英方有这样一个“中国通”作为翻译和秘书,自然可以做到知己知彼。 英方也确实给了马儒翰发挥才能的空间。从1839年穿鼻海战开始,英军每次北上,都由马儒翰担任首席翻译。而且在所有与中方交涉中,都由马儒翰先行联系或居中翻译。对其所扮演的角色,苏精先生曾有过一个简洁归纳:1840年英方第一次北征攻下定海后,留下翻译郭士立处理当地民政,马儒翰则继续随义律和懿律北上,负责与中方交涉;8月,舰队抵达天津白河口外,马儒翰奉派乘小艇向直隶总督琦善递送公文,随后又担任双方会谈的口头与书面翻译;会谈结束后,英方舰队南下,途经山东登州补给,也由马儒翰与当地官员打交道;同年10月,舰队到达浙江,马儒翰又陪同义律会见两江总督伊里布,谈判释放俘虏与归还定海事宜。(12) 其实,马儒翰在鸦片战争中远不仅是一个翻译,还是为英军出谋划策的人。据说,英兵攻到南京城下时,就是根据马儒翰获取的地图,确定了攻防战略(13)。当时的部分中国人,甚至认为英军攻战南京,就是由马儒翰提出的:“镇江既破(甲乙本作“陷”),璞鼎查将如国王后命,仍遵海赴天津,再求通商地,中于马理逊(马儒翰)言而止。马理逊者,夷官也,……至是言‘燕京漕运,以江宁为咽喉,今但盘踞江面,阻绝南北,即可要挟,所求当无不如志;否但扬言将密招汉奸,挖冲高家堰堤,彼虑工险费巨,合龙无期,阻于外舟,工亦难举,计更无不得请者。事出权宜,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期有利于英,不必跼守国王来文也’。璞鼎查深然其言。随下令诸船并进,一路炮声(1937年本为“声炮”)不绝,瓜州仪征所有盐舶商舟,焚烧殆尽。”(14) 梁廷枬的这一说法,虽然还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但是与张喜对马儒翰的印象颇为相符。 张喜是钦差大臣伊里布的仆人,曾多次代伊里布与马儒翰交涉。据张喜回忆,马儒翰曾对他说过:“今日之事,非昔日可比,必须打破了南京,一路上去,打了安徽、江西、湖广、取了四川。一面分船由天津,攻到北京,才好讲话。”(15) 由张喜的这段回忆可以看出,马儒翰确实坚决主张攻打南京。这与上文梁廷枬文中的看法颇为吻合。当然,马儒翰的职位是中文秘书,进攻南京与否由不得他。但英方指挥官刚来中国,不了解战略地形,在指挥上肯定会征求马儒翰意见。怡良就在奏折中说:“查夷酋璞鼎查之狡狯万端,大率(小)马礼逊、罗伯聃二人为之导引”;梁宝常也在奏折中说:“英夷领事之人,惟(小)马礼逊、罗伯聃二名盘踞最久,情形俱极狡谲,今俱天夺其魄,接踵而亡”(16)。 综合各方资料来看,英方主帅在作重大战略决策时,一般会向马儒翰等人咨询。而马儒翰又坚决主张攻打南京,所以由此可以推断,英军完全有可能参考了马儒翰意见,作出了攻占南京的决定。 三 在鸦片战争交战过程中,为英军提供军事服务的,远不止马儒翰一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定马儒翰个人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只能依据材料推测,马儒翰丰富的中文知识,必定为英军的进攻路线和策略,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参考。不过,在接下来的中英条约签订问题上,马儒翰所扮演的角色就表现得很明确了。 1941年中英签定的《穿鼻条约》,就隐藏着马儒翰的影子。当时,英方在占领大角、沙角炮台后,要求中方将穿鼻(英方的中译本称沙角)让予英国,作为其建立商馆之地。两广总督琦善表示,穿鼻乃清朝官兵阵亡之地,英人“在该处寄寓,亦甚不祥”,但是可代为向皇帝奏请其它地方。英方随即发出复照,声称为了满足中方的请求,“同意接受香港海岸和港湾以代替沙角”,并表示只要中方允许,即不再要求增开口岸而归还舟山(17)。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英方送交琦善的中文照会,与其英文原件却略有不同。英文原件中仅提出索要“香港海岸和港湾”,但中译本却提出“今拟将尖沙嘴洋面所滨之尖沙嘴,红坎即香港等处,代换沙角给予”。中文译本与英文相比,多了一个“尖沙嘴”。 其实,中译本多出的“尖沙嘴”一词,意义非同寻常。根据郭卫东先生的研究,尖沙嘴乃军事险要之地,控制着维多利亚湾的航运。如果英方占领尖沙嘴,就会大大增强香港的航运能力。琦善或许知道这一后果,所以对此异常吃惊:原来中英双方只约定一地,现在为何突然成了两地?琦善误以为是英方提高了谈判条件,于是将谈判重心转向要求英方维持原意:“只择一处地方寄寓泊船”,不能再求沙角。英方本来就未要求“尖沙嘴”,现在正好顺水推舟,作出了“莫须有”的让步。那么,是谁在照会翻译上做了手脚,增加了“尖沙嘴”一语?郭卫东核查档案后认为,英文原件中没有的“尖沙嘴”,其实在英方中文秘书档中已存在,故断定“尖沙嘴”乃马儒翰所加(18)。 接下来,在此后的南京谈判中,马儒翰再次扮演了“重头角色”。在南京谈判之前,中方早已解散了通晓“夷语”的人才,将联络工作悉数交给张喜。耆英原来还想调几个通晓“夷语”者作为补充,但是很快为朝廷否决(19)。就这样,中方“兵不带刃”地走上了谈判桌。如此一来,场间的谈判自然全赖英方人员从中操作。具体言之,就是由英方的罗伯聃和郭士立负责口译,马儒翰负责条约文本的起草与核对。讨论的过程,一般先由英方提出草案,然后由罗、郭二人译出,以便中方人员提出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再由马儒翰确定英汉文本,并对两个文本加以核对。 由英方包办翻译的南京谈判,对中国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口译是当着谈判双方之面进行,翻译人员没有什么操作空间。条约的中译本必经耆英审核,想来也不会存在“欺瞒”机会。马儒翰的影响,恐怕主要表现在中英文本的契合程度上。由于皆为“英文盲”,耆英等人只能审查中文本的内容,也只能依据中文本判断得失,根本没有能力核查英文本措辞。南京谈判后,条约的英文本、中文本和中文直译本,都在《中国丛报》上刊登过,但是没有人愿意核查。通晓英语的人都被视为“汉奸”,他们又怎会“以德报怨”,替政府操心做事(20)?最终的结果是,中方根本未审核中英文本的契合程度,从而为中英再起纷争埋下了隐患。其中,问题最大的当属南京条约的第二款规定。 南京条约的第二款中文本为:“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21) 英文本的措辞略有不同:“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hat British Subjects, with their families and establishments, shall be allowed to reside, for the purpose of carrying on their Mercantile pursuits, without molestation or restraint at the Cities and Towns of Canton, Amoy, Foochow- fu, Ningpo, and Shanghai, and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etc, will appoint Superintendents or Consular Officers, to reside at each of the above- named Cities or Towns, to be the medium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and the said Merchant,…”(22)。 从上面可以看出,中文本的意思很明确,即允许英国民人及其家眷寄居五处“港口”,允许英国官员寄居五处“城邑”。在中文语境中,“港口”指城外码头周围的地区,“城邑”则指城内的生活区域,两者意思完全不同。就中文本意思来看,清政府仍不允许一般英国民人进城寄居。而英文本的意思却是:英国民人及其家眷,都可享受与英国官员一样的待遇,进入“each of the above- named Cities or Towns”寄居。显然,英文本根本没有对英国民人与官员的不同待遇进行区分。后来,英方正是依据英文本的这一表述,声称清政府早已承认英国人进城寄居的权利,并由此引发了中方旷日持久的“反入城”斗争。 那么,南京条约中英文两个文本的涵义差异从何而来呢?现在,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差异应为马儒翰所为,因为他是两个译本的经手者和最后确定者。只是,我们尚不能确定他这样做,是受水平所限,还是故意为之。笔者猜测故意为之的可能性较大,原因有三:第一,马儒翰精通中国政治人情,不应该不知道港口与城邑的区别;第二,条约签定后第三天,耆英即在照会中专门解释,英国“只可于港口建设会馆”,以俟英国商民来时居住,可见中方在此问题上态度明确(23);第三,马儒翰的父亲马礼逊当年来华时,吃尽外国人民不准入城的苦头。综合三方面的事实,可推断马儒翰故意为之的成份较大。这样既能瞒过中方,又可为争取入城提供口实,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四 鸦片战争是一场奇特的战争。在战争中,英方由于聘用了马儒翰等人,基本未受语言文字的阻碍;而清政府一方,则因为鄙视商人和怀疑汉人,将林则徐组建的翻译班子,一概弃之不用。结果,作为英方翻译的马儒翰等人,竟然扮演了“居中翻译”的角色。但问题是,马儒翰并不是一个“中立者”。他是在民族国家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有着强烈的民族或国家意识。这种意识决定了他“居中翻译”,却必然“单向思考”。 马儒翰精通中国的人情和政治,能够为英军提供非常有针对性的建议。英军攻打南京的战略,恐怕就是参考了他的观点。与此同时,由于双方主帅互不通晓对方语言,马儒翰能够充分利用起草条约文本的机会,将自己的想法或考虑注入其中,为此后英方强占更多权益提供借口。而反观清军主帅,由于将英语水平较高的中国人一概拒之门外,根本无法获取敌人的真实信息,更无法识破马儒翰在翻译上的“雕虫小技”。他们甚至在开战后的很长时间里,都不清楚英方的主帅到底为谁。 当然,本文并无意夸大翻译在中英交手中的作用。事实上,根据茅海建等先生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中英之间的差距,是整体而不是某一方面。即使没有翻译上的差距,清军失败的命运恐怕也无法避免。本文的意图,只是想通过揭开历史的一角,提醒读者注意战争背后的某些细节。与此同时,本文也并不认为马儒翰一人主导了英方的翻译。事实上,英军对中方资料的收集,还依靠了其他翻译以及商人。所以严格说来,马儒翰只是让中英之间的观念与体制差距,表现得更为凸显而已。
注释: ① 茅海建先生对中英武器装备、兵力与编制、士兵与军官有极为出色的分析,详见氏著:《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关于马儒翰,代表性的研究有郑天挺:《马礼逊父子》,载列岛编:《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苏精:《开门,开门!马礼逊及相关人物研究》,香港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2005年版;季压西、陈伟:《中国近代通事》,北京:学苑出版社2007年版。郑天挺文和苏精一书偏重马儒翰生平,不过前者以中文档案为主,后者以英文档案为主。季压西和陈伟一书从语言翻译角度研究马儒翰,与本文从翻译与政治角度研究马儒翰有所不同。 ② [英]斯当东著,叶笃义译:《英使谒见乾隆纪实》,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19~21页。 ③ 1834年,英国政府取消东印公司对华贸易垄断权,同时设置驻华商务监督,以负责对华交涉。同年7月,第一任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William John Baron Napier)到达广州,并宣布任命马礼逊为商务监督秘书兼翻译。 ④ 关于马儒翰早期生平,可参见苏精:《开门,开门!马礼逊及相关人物研究》,第170~190页;顾长声:《马礼逊——附马儒翰、马理生》,载戴逸、林言椒主编:《清代人物传稿》下编第一卷,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08~409页。 ⑤(12) 苏精:《开门,开门!马礼逊及相关人物研究》,香港基督教中国宗教文化研究社2005年版,第184、192~193页。 ⑥ 胡滨:《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上册,中华书局1993年,第606页。 ⑦ 关于林则徐翻译班子的详细情况,可参见王健:《沟通两个世界的意义晚清西方法的输入与法律新词初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8-98页;季压西、陈伟:《中国近代通事》,北京:学苑出版社2007年版,第316-323页。 ⑧ 琦善被革职以后,朝野官员对其的一个指责,就是滥用“汉奸”鲍朋。 ⑨ 《耆英等奏和约已定详议善后事宜摺》(道光二十二年八月),《筹办夷务始末·卷六十》第五册,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2335页。另,在原文中,三人名字均带“口”字旁。 ⑩ [英]宾汉著,寿纪瑜、齐思和合译:《英军在华作战记》,载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料丛刊第一种:《鸦片战争》,上海: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314页。 (11) [清]夏燮:《中西纪事》第8卷,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117页。在鸦片战争初期英方致中方的照会中,都称“马儒翰”为“马礼逊”。 (13) “Reminiscences of Shanghai, Being Extracts from a Letter Written by the Late Honorable J. R. Morrison, and Dated Shanghai, October 10th, 1842,”Chinese Repository 17, no. 10(October 1848):528-530.苏精:《开门,开门!马礼逊及相关人物研究》,第194页。 (14) [清]梁廷枬著,邵循正点校:《夷氛闻记》卷四,中华书局1959年版1997年印刷,第117~118页。 (15) [清]张喜:《抚夷日记》,载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料丛刊第一种:《鸦片战争》,上海: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366页。 (16)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六四卷,第三三页;七六卷,第三一页。转见郑天挺:《马礼逊父子》,载列岛编:《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358页。 (17) 本段引文以及更详细的情况,请参见丁名楠:《英国侵占香港地区的经过》,《近代史研究》1983年第1期。 (18) 郭卫东先生对《穿鼻条约》中英译本的“不对等”问题有专门研究,本段在此问题上的知识即主要获益于其研究。详细情况见氏著《转折——以早期中英关系和〈南京条约〉为考察中心》,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76~278页。 (19) 季压西、陈伟:《中国近代通事》,学苑出版社2007年版,第523页。这表明耆英其实知晓翻译的重要性,但是出于明哲保身,还是服从了朝廷指示。 (20) [美]卫三畏著,陈俱译、陈绛校:《中国总论》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978页。 (21)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1页。民国于能模所编的条约资料,与王铁崖所编稍有参差,前者没有“大清”、“且大(英)”字样,见于氏所编:《中外条约汇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5页。 (22) 根据茅海建先生所引资料补充而成,见氏著:《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第584页注释13。茅海建先生在此书的第七章,以及《近代的尺度》(上海三联,1998)之《广州反入城斗争三题》中,均对由南京条约第二款引发的中英纷争做了精彩分析;季压西和陈伟的《来华外国人与近代不平等条约》,亦对南京条约的翻译情况进行了介绍,详见第521~545页。不过,与他们不同,笔者在此主要分析马儒翰与这一问题的关系。 (23) 《耆英、伊里布、牛鉴照会》(1842年9月1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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