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照搬照抄俄共党纲 二大党章之所以能够在党的建设史上作出突出贡献,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一大纲领为二大党章打下了一定基础。虽然一大纲领全部条文只有14条,但它是“能够见到的最早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一大纲领和二大的党章之间“有一种联系”。当然,在隔开这两个文件的一年里,如预期的那样,“共产党显然发展了一套成熟得多的组织制度”。这个评价应该说是比较客观的。 其次,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实践活动的需要。中共一大后,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迅速发展,党员由50多人发展到195人,党的地方组织也有所增加。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正式的章程来指导和协调党内生活、统一全党行动,以确保党的任务和纲领的完成。因此,中共二大适应党的建设需要,正式制定党章,在党的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重大而坚实的一步。 最后,参考了兄弟党特别是俄国共产党的党纲。据茅盾回忆:“陈独秀叫我翻译《国际通讯》中很简单的俄国共产党党章,作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参考。那时候,我觉得有些字不好译,如‘核心’这个名词,现在对它我们很熟悉了,在当时就不知道用什么字译得易懂明了。” 不过,二大党章无论在整体结构、具体条文还是在用语上,都具有中国特色,并非完全照搬照抄。例如,关于党的组织系统,二大党章从中国现实状况出发,只规定了较少层次,而不像俄共那样复杂化、多层次。正如外国学者所指出的:“给人的印象是,熟悉俄国共产党章程的某个起草者给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套章程,而把我所不了解的中国党的特殊情况(或许是历史上的情况)考虑在内了。” 值得一提的是,二大党章关于修改权、解释权的规定条文,是俄共党章中所没有的,它是我们对党章的发展和创造。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