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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说文字史料的两类:官府文书和私家记载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历史教学问题》2013年第 齐世荣 参加讨论

    【摘要】在各类史料中,文字史料是数量最多、包罗方面最广和内容最丰富的。文字史料可分为两大类:官府文书和私家记载。这两类史料都有长处和短处。历史研究者在原则上对这两类史料应当并重兼采,并视情况予以选择。
    【关键词】史料;官府文书;私家记载
     
    一、看待官书和私记史料价值的三种观点
    史料是研究历史的基础。在各类史料(文字、实物遗迹、口头传说)中,文字史料是数量最多、包罗方面最广和内容最丰富的,治史者理应高度重视,充分利用。
    对文字史料的分类,各有不同。《隋书·经籍志》史部分为13类: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部增为15类: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此外,古人还有各种分类方法,①但概括起来不外官府文书和私家记载两大类。随着历史学的演变和发展,治史者的研究范围越来越广,已从政治史拓展到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思想史、宗教史等等方面,从而官书与私记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它们所含的类别已远远超出古人的界定。今天看,可归入官书这一大类的,有:国家档案、②起居注、日历、实录、正史、诏令、谕旨、奏议、政书、方略、法规、则例、公报、调查报告、会议记录、备忘录、公约、条约、协定、官方统计,等等。可归入私记这一大类的,有:杂史、野史、回忆录、自传、自定年谱、日记、书信、墓志、家谱、族谱、杂志报纸、③账簿、契约、佛藏、道藏、语录、笔记、地理书、游记、农书、医书、文艺作品(文集、诗集、词曲、歌谣、小说),等等。
    对于官书和私记的史料价值的高低问题,大致有三种不同的主张,以下略加说明。
    第一派扬官书而贬私记,认为前者比后者更为真实可信,古人万斯同、近人邓之诚等属于此派。
    万斯同说:“吾少馆于某氏,其家有列朝实录,吾默识暗诵,未敢有一言一事之遗也。长游四方,就故家长老求遗书,考问往事,旁及郡志邑乘、杂家志传之文,靡不纲罗参伍,而要以实录为指归。盖实录者,直载其事与言,而无可增饰者也。因其世以考其事,核其言而平心以察之,则其人之本末,可八九得矣。然言之发或有所由,事之端或有所起,而其流或有所激,则非他书不能具也。凡实录之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者,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虽不敢具谓可信,而是非之枉于人者盖鲜矣。”④
    邓之诚在谈到他撰写《中华二千年史》的选材标准时,写道:“斯编取材,首重正史,次及政书,次始及于杂史,再始及于其他。……今人重视野史,斯编乃多取正史者,非谓正史以外无史,亦非轻信前人所信。诚以自来史职甚尊,断代之书,所以累代不废,即由无以相易。……故顾炎武以野史为谬悠之谈,而万斯同独重实录。正史为体例所限,往往不详,且成于后人,自不能尽得当时真相。野史佳者,多足以辅史阙。然正史据官书,其出入微;野史据所闻,其出入大。正史讳尊亲,野史挟恩怨。讳尊亲,不过有书有不书。挟恩怨则无所不至矣。故取材野史,务须审慎,否则必至以伪为真,甚至以真为伪”。⑤
    万斯同、邓之诚重视实录、正史这类的官书,有正确的一面。因为官府的载籍一直是历史文献的主体,比较系统地汇集了大量的史料。即使在造纸术和印刷术发明之后,私家载集逐渐多了起来,但无论在任何时期它们仍远远不如官书。以实录为例,《清实录》共4363卷,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对外关系、自然现象等各方面),按年、月、日排列,通贯始终。以二十四史为例,它们包括的政治史料最多,但也有经济(如食货志)、文化(如芝文志、经籍志)、宗教(如释老志)以及天文地理(如天文志、地理志)等等方面的史料。二十四史共3249卷,约4500万字。总的说来,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看,零星的私记都比不上官书。从世界范围看,也是如此。英国国家档案局(Public Record Office)的书架超过100英里。同盟国1945年虏获的德国外交部1880-1936年的档案有400吨之重。
    但是,认为实录“直载其事与言,而无所增饰”,就不对了。朱棣三次重修《明实录》,删去了明太祖的过失和建文朝遗臣对朱棣的斥责,又歌颂“靖难”之功,难道是“直载其事与言,而无所增饰”吗?沈德符写道:“本朝无国史,以列帝实录为史,已属纰漏,乃太祖实录凡经三修,当时开国功臣,壮猷伟略,稍不为靖难归伏诸公所喜者,俱被刬削。建文帝一朝四年,荡灭无遗,后人搜括捃拾,百千之一二耳”。⑥《清实录》的前五朝《实录》改动最大,如隐讳后金与明朝的关系,贬抑政敌,删改统治阶级内部的倾轧斗争,美化皇帝的功绩和言行等等,既有“讳”,又有“饰”。孟森说:清朝皇帝“务使祖宗所为不可法之事,一一讳饰净尽,不留痕迹于《实录》中,而改《实录》一事,遂为清世日用饮食之恒事,此为亘古所未闻者。”⑦又说:“清之改《实录》,乃累世视为家法。人第知清初国故,皆高庙所删汱仅存,殊不知清列朝《实录》,直至光绪间犹修改不已。”⑧
    实录取材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皇帝的起居注。原则上皇帝是不可以看自己的起居注的,但实际上他们总是要找出借口打破这一原则。例如,唐文宗时,郑朗任起居郎,唐文宗要看他执笔记录的内容,郑朗说:“故事:天子不观史”,谢绝了文宗的要求。唐文宗假惺惺地夸奖郑朗“可谓善守职者”,但又说:“然人君之为,善恶必记,朕恐平日言之不叶治体,为将来羞,庶一见,得以自改。”郑朗终于还是给他看了。⑨在帝王的干预下,史官怎敢一一秉笔直书,真正做到实录呢。如此,万斯同要一切“以实录为指归”,就势必要有歪曲历史真相的地方。
    邓之诚认为“正史据官书,其出入微”;“讳尊亲,不过有书有不书”,其实正史不仅是“有书有不书”,而是时有篡改、伪造和粉饰,出入很大。赵翼在《廿二史劄记》一书中,多处指出正史的廻护之失。例如,司马昭之弑高贵乡公,《三国志·魏书》但书高贵乡公卒,年二十,绝不见其被弑之迹,反载太后之令,言高贵乡公之当诛,并载司马昭奏称伤公殒命者为成济,他已收济治罪,转似不知弑君之事,反有讨贼之功。⑩这就把杀害高贵乡公的元凶司马昭篡改成讨罪的功臣了。篡改之外,还有伪造。王莽以符命篡汉,刘秀则以在长安时同舍生疆华奉赤伏之符,为建立新皇朝受命的根据。符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11)粉饰的例子也很多,例如正史记载,开业立基的皇帝大都有异相。《三国志·蜀书》卷二“先主传”:“身长七尺五寸,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晋书》卷三“武帝纪”:“聪明神武,有超世之才,髪委地,手过膝。”《北齐书》卷一“神武纪”:“齿白如玉”,等等。“修臂”与“白齿”都是根据佛像创造出来的“人相”。佛典纪世尊三十二大人相,其中两相即“修臂”和“凿白”。从三国两晋到南北朝,其时佛教影响已很大,故史书记载帝王相貌,多按佛的相貌来描绘。(12)目的是愚弄百姓,让他们对帝王顶礼膜拜。
    第二派扬私记而贬官书,认为私记较官书更为真实可信。
    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说:“所谓别史、杂史、杂传、杂记之属,其价值实与正史无异,而时复过之。试举其例:……且吾不尝言陈寿《三国志·诸葛亮传》记亮南征事仅得二十字耶?然常璩《华阳国志》,则有七百余字,吾侪所以得知兹役始末者,赖璩书也。”“是故以旧史作史料读,不唯陈寿与魏收可以等夷;视司马迁、班固与一不知谁何之人所作半通不通之笔记,亦可作等夷视也。”(13)梁启超独具支眼,早在1922年就指出了帐簿的史料价值,写道:“然以历史家眼光视之,倘将同仁堂、王麻子、都一处等数家自开店迄今之帐簿,及城间乡间贫富旧家之帐簿各数种,用科学方法一为研究整理,则其为瓖宝,宁复可量?盖百年来物价变迁,可从此以得确实资料;而社会生活状况之大概情形,亦历历若睹也。”(14)他还认为小说也有史料价值,说:“中古及近代之小说,在作者本明告人以所记之非事实;然善为史者,偏能于非事实中觅出事实。例如《水浒传》中‘鲁智深醉打山门’,固非事实也。然元明间犯罪之人得一度牒即可以借佛门作逋逃薮,此却为一事实。……须知作小说者无论聘其冥想至何程度,而一涉笔叙事,总不能脱离其所处之环境,不知不觉,遂将当时社会背景写出一部分以供后世史家之取材。”(15)
    鲁迅认为“野史和杂记”比“正史”更可信一些。他说:“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投射在莓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的碎影。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因为他们究竟不必太摆史官的架子。”(16)又说:“‘官修’而加以‘钦定’的正史也一样,不但本纪咧,列传咧,要摆‘史架子’;里面也不敢说什么。”还说:“野史和杂说自然也免不了有讹传,挟恩怨,但看往事却可以较分明,因为它究竟不像正史那样地装腔作势。”(17)
    翦伯赞的看法是:“再就史部诸书而论,则正史上的史料,较之正史以外之诸史,如别史、杂史等中的史料,其可靠性更小。其中原因甚多,而最主要的原因,则因为所谓正史,都是官撰的史书。……而所谓正史,几乎都是历代政府监督之下写成的,至少也是经过政府的审查,认为合法的。虽然大部分正史,都是后代编前代之事,但其资为根据的史料,则系前代的实录及官书,此种实录及官书,皆成于当代人之手。以当代之人,记当代之事,当然不允许暴露当时社会的黑暗,特别是统治阶级的罪恶,否则就要遇到危险……”(18)
    “此等杂史,虽其写作体裁不及正史之有系统,行文用字不及正史之典雅;但因杂史所记,多系耳闻目见之事,而且其所记之事又多系民间琐事,故其所论,较之正史,皆为真切,而且皆足以补正史之遗逸缺略乃至订正史之讹误。特别是因为杂史不向政府送审,没有政治的限制,就能尽量地暴露事实的真相。所以有时在一本半通不通的杂史或笔记中,我们可以找到比正史更可靠的史料。”(19)
    鲁迅、翦伯赞肯定野史、杂史的价值,如不太摆史官的架子,所记较正史为真切,敢于暴露史实的真相等等,都是对的。梁启超重视帐薄、小说之类的材料,很有见解,但把“半通不通之笔记”与《史记》、《汉书》等同看待,则过于偏激。在鲁迅、翦伯赞所说之外,私记还有两个长处。一是对史实有官书所无的具体、细节的记载。例如,成于乾隆年间的《扬州画舫录》,对扬州的城市,园林、商业、工艺、建筑和社会风俗的情况都有具体、生动的描述。书中还有关于画家、文士、戏剧、曲艺的丰富材料。(20)二是所记典章、制度等方面的材料,可补正史之不足。例如,清嘉庆时礼亲王昭梿撰《啸亭杂录》,述清初的仪制、掌故,大都翔实可靠。卷二记清初官制和汉军八旗的设置;卷八叙内务府的定制,均可做考史的佐证。但笼统地说野史和杂记比正史更可靠,就有些偏颇了。野史、别史、杂史也有它们的短处。第一,所记有些来自道听途说,而非亲闻亲见,不免失实。即使是作者亲历的事,后来回忆时也常有误。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到这类的例子,(21)这里不再赘述。第二,私家记载零散,不如官府文书之有系统。第三,私家记载挟恩怨,流于诬妄。这类例子很多,如《广阳杂记》谓永乐帝为元朝后代。“明成祖,非马后子也。其母瓮氏,蒙古人,以其为元顺帝之妃,故隐其事。”(22)第四,私记同官书一样有吹捧帝王将相的内容,因为作者大都是封建士大夫,他们不可能只揭露而无颂扬。例如,宋王闢之撰《黾水燕谈录》卷一首列“帝德”十八事,对宋朝皇帝极尽歌颂之能事。(23)
    第三派认为官书与私记各有短长,应当并重而不可偏废。
    古代史家刘知几、司马光大体上持上述看法,他们首重实录、正史,但亦不轻视杂史小说。刘知几在《史通》一书中把全部史籍分做“正史”与“杂述”两大类。他首重“正史”,在《古今正史》中,勾勒了中国史学的发展大势,上自《尚书》,下迄隋唐诸史,一一扼要说明。刘知几虽重“正史”,但并非全盘肯定,如在《疑古》中批判《尚书》,在《惑经》中批判《春秋》,在《杂说》中批判诸史。刘知几对杂史亦不轻视。在《杂述》中写道:“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从来尚失。”他把古今杂乘分为十品: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薄,并对每一种的长处和短处都做了分析。他在称赞“五传”、“三史”之后,笔锋一转写道:“蒭蕘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欲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24)
    司马光修《资治通鉴》,重正史、实录等官书,但亦博采杂史、小说等私记,可谓纲罗宏富。《通鉴》引用文献的种类,各家说法不一,总数当在300种以上。(25)他在《进书表》中说:“遍阅旧史,旁采小说,简牍盈积,浩如烟海,抉择幽隐,较计毫厘。”又在《答范梦得》书中说:“其实录、正史未必皆可据,杂史、小说未必皆无凭,在高鉴择之。”(26)
    明人王世贞就国史、野史、家史分别做了评论。他说:“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典章、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腴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27)这段话概括说明了国史、野史、家史各自的缺陷及其终于“不可废”的存在价值,全面而允当。
    清人王鸣盛也认为官方文书与私人记载互有短长。他看重正史。在《十七史商榷》“后汉书年表”条中写道:“但读史宜专心正史,世之学者于正史尚未究心,辄泛涉稗官杂说,徒见其愚妄。且稗史最难看,必学精识卓,方能裁择参订,否则殽讹汨乱,虽多亦奚以为。”(28)不过,他并不轻视小说,在“欧史喜采小说薛史多本实录”条中说:“大约实录与小说,互有短长,去取之际,贵考核斟酌,不可偏执。如《欧史》温兄《全昱传》,载其饮博,取骰子击盆,呼曰:‘朱三’,尔砀山一百姓,灭唐三百年社稷,将见汝赤族云云。据[王]禹偁谓《梁史·全昱传》但言其朴野,常呼帝为三,讳博戏事。所谓“梁史”者,正指“梁太祖实录”。今薛史《全昱传》亦不载博戏诋斥之语。欧公采小说补入,最妙。然则采小说未必皆非,依《实录》未必皆是。”(29)
    近人主张官书与私记并重的,有蔡元培、陈寅恪、傅斯年、顾颉刚等人。
    蔡元培博通文史,对史料的运用也有精辟的见解。他说:“官府文籍和私家记载在史料的价值上各有短长,合综起来各有独到处,分开来便各不可尽信。大约官府的记载失之于讳,私人的记载失之于诬。私人记史事,由于亲身经历者固多,而最多是凭借传闻,传闻是容易失实的。人都不能无好恶,而私人立志记史事,自不免于感情的表率,故恰和官书的方向相反,而各不得其平。例如建文遗民之记逊国,明亡遗民之论虏事,其志可敬,其辞或不免过甚,这些反靠官书去给他打个折扣,然官府文籍多局于一类的事迹,不如私人记载之备各方面,且私著之没有官府的立场,是最可宝贵的,所以私著毕竟是史料的大源。官府文籍中无论直接的史料如档案,间接的史料如‘国史’、‘方略’等,都因他只说一面的话,而有些靠不住,然而许多事究竟只有他去记,而且日月不苟,文件存列,我们可借档案知道一事之最直接的记载,所以官府记载仍同样不失为史料大源。守质者懒惰着专依赖官书,好奇者涉猎着专信些私家不经之谈,都不算史学的正轨。我们相信官文和私记‘合之则两美,离之则两伤’呢!”(30)
    陈寅恪说:“通论吾国史料,大抵私家纂述易流于诬妄,而官修之书,其病又在于多所讳饰,考史事之本末者,苟能于官书及私著等量齐观,详辨而慎取之,则庶几得其真相而无诬讳之失矣。”(31)陈寅恪从原则上比较两种类史料的地方不多,但他在实际的撰述中熟练地、成功地运用了两类史料,并随处提到理论的高度对之进行分析。下文将予以说明。
    傅斯年说:“官家记载和私家记载的互有短长处,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大约官书的记载关于年月、官职、地理等等,有簿可查有籍可录者,每校私记为确实;而私家记载对于一件事的来源去脉,以及‘内幕’,有些能说官书所不能说,或不敢说的。但这话也不能成定例,有时官书对于年月也很会错的,私书说的‘内幕’更每每是胡说的。”“官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讳。这因为官家总是官家,官家的记载就是打官话。好比一个新闻记者,想直接向一位政府的秘书之类得到一个国家要害大事之内容,如何做得到?势必由间接的方法,然后可以风闻一二。私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诬。人的性情,对于事情,越不知道越要猜,这些揣猜若为感情所驱使,便不知造出多少故事来。……大约知道一件事内容者,每每因自己处境的关系不敢说,不愿说,而不知道者偏好说,于是时时免不了胡说。”“论到官家记载之讳,则一切官修之史皆是好例,所修的本朝史尤其是好例。禅代之际,一切欺人孤儿寡妇的逆迹;剪伐之朝,一切凶残淫虐的暴举,在二十四史上那能看得出好多来呢?”“说到私家记载之诬,则一切小说稗史不厌其例。”(32)
    傅斯年写过一篇文章《明成祖生母记疑》,考证明成祖的生母是碽妃,而非马后。他所用的史料既有《南京太常寺志》、《明史·黄子澄传》这样的官书,也有《明诗综》、《陶庵梦忆》、《枣林杂俎》等私人记载。文中说:“太凡官书失之讳,私记失之诬。明国史略成祖之生母,讳也。明野史谓成祖为元孽,诬也。成祖愈讳言其生母,私家愈侈言其真父。此犹官报与谣言,各有所缺。后之学者,驰骋于官私记载之中,即求断于讳诬二者之间。史料不可一概论,然而此义是一大端矣。”(33)《记疑》一文遭到朱希祖的反驳,朱氏谓成祖的生母确为高后,而非碽妃。傅斯年复撰《跋〈明成祖生母问题汇证〉并答朱希祖先生》一文,说:“朱先生深信《明史》,深信《明实录》,此自为史学家持正之立场。然私书不尽失之诬,官书不尽免于讳。果非官书不取,涑水无须采小说撰考异矣。官样文章英语中所谓Official version者,其可尽信否,试一看当代史事可矣。”(34)
    傅斯年特别重视史料的扩张。他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写道:“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35)还说:“能利用各地各时的直接材料,大如地方志书,小如私人的日记,远如石器时代的发掘,近如某个洋行的贸易册,去把史事无论巨者或细者,单者或综合者,条理出来,是科学的本事。”(36)回顾中国过去的史学,他认为,“在中国史学的盛时,材料用得还是广的,地方上求材料,刻文上抄材料,档库中出材料,传说中辨材料。”(37)他盛赞司马迁“能那样子传信存疑以别史料,能作八书,能排比列国的纪年,能有若干观念比十九世纪的大名家还近代些。”欧阳修作《集古录》,“下手研究直接材料,是近代史学的真功夫”。司马光“作《通鉴》,‘编阅旧史,旁采小说’,他和刘攽、刘恕、范祖禹诸人都能利用无限的史料,考定旧记,凡《通鉴》和所谓正史不同的地方每多是详细考定的结果”。(38)对比之下,他慨叹地说:“到了现在,不特不能去扩张材料,去学曹操设‘发冢校尉’,求出一部古史于地下遗物,就是‘自然’送给我们的出土的物事,以及敦煌石藏、内阁档案,还由他毁坏了好多,剩下的流传海外,京师图书馆所存摩尼经典等良籍,还复任其搁置,一面则谈整理国故者人多如鲫,这样焉能进步?”(39)本着尽力扩张史料的原则,傅斯年筹措资金,为历史语言研究所购买了明清内阁大库档案。这批档案虽是几百年前官府的旧文书,但尘封已久,无人过问,故有新史料的价值。
    顾颉刚对史料的看法,总体上说也是官书与私记并重,但前后有所不同。1922年,他在《中学校本国史教科书编纂法的商榷》一文中说:研究历史,“总要弄清楚每一个时代的大势;对于求知各时代的‘社会心理’,应该看得比记忆各时代的‘故事’重要得多。所以我们应当看谚语比圣贤的经训要紧;看歌谣比名家的诗词要紧;看野史笔记比正史官书要紧。为什么?因为谣谚野史等出于民众,他们肯说出民众社会的实话,不比正史,官书,贤人,君子的话主于敷衍门面。”(40)这时,他认为谣谚、野史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官书、正史。到了1926年,他在为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所做的《一九二六年始刊词》中,提出了“学术平等”的观念,说:“我们对于考古方面、史料方面、风俗歌谣方面,我们的眼光是一律平等的。我们决不因为古物是值钱的骨董而特别宝贵它,也决不因为史料是帝王家的遗物特别尊敬它,也决不因为风俗物品和歌谣是小玩艺儿而轻蔑它。在我们的眼光里,只见到各个的古物、史料、风俗物品和歌谣都是一件东西。这些东西都有它的来源,都有它的经历,都有它生存的寿命;这些来源、经历和生存的寿命都是我们可以着手研究的”。(41)这时他认为古物、史料、风俗歌谣的价值都是一样的。1928年,他在《妙峰山进香专号引言》中又说:“学问的材料,只要是一件事物,没有不可用的,绝对没有雅俗、贵贱、贤愚、善恶、美丑、净染等等的界限。”“在现在的时候,稍微知道一些学问的人都觉得学问上的一尊的见解应该打破”。顾颉刚等人妙峰山进香调查的宗旨是提倡民间文化的研究,所以这里所说的对各种史料一律平等看待的侧重点,实在于强调民俗调查这种“活泼泼的新生命材料”。(42)
    顾颉刚虽然强调新史料的使用,但也很重视传统的“正史”二十四史。他在《二十五史补编序》中写道:“然史之可贵,匪特在其卷佚之繁重,叙述之详明,裁断之有制,又当字字有来历,其所根据之原料可得而勘证,示人以必信焉。自赵宋而下,修史时所根据者今虽不可尽见,而政府公文,地方志乘,私家著述,存留者并多,犹得藉是以审查其然否。若上溯唐、五代以前,刻版未兴,直接史料亡失垂尽,固亦有劫余之金石遗文及故书雅记在,然而其物过于零星,未足以供系统之探讨,言史事唯有据十七史为唯一之资源,所谓五千年之历史,前四千年只此而已,此无可奈何者也。”(43)
    顾颉刚对史料的看法是全面而开阔的。1927年4月,他为中山大学写了一个《购求中国图书计划书》。计划要搜集的图书资料有16类:经史子集及丛刊档案、地方志、家族志、社会事件之记载、个人生活之记载、账簿、中国汉族以外各民族之文籍、基督教会出版之书籍及译本书、宗教及迷信书、民众文学书、旧艺术书、教育书、古存简籍、著述稿本、实物之图像。(44)上海图书馆馆长顾廷龙说:“我从事图书馆古籍采购事业将五十年,即循此途径为收购目标,颇得文史学者的称赞。”(45)这16类在不同程度上都可看作历史资料。
    总之,各种类型的史料都有长处,也有短处,把它们综合起来,互相参照,研究的成果就有可能接近历史的真相。第三派的主张,是使用史料的比较妥当的办法,第一派、第二派的主张亦有可取之处。本文未涉及第一手史料(或称原料、直接史料)和第二手史料(或称次料、间接史料)的问题。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与本文有关,但应另做专题讨论,而且不是一两篇文章所能讲清楚的。这里只想简明提及一点,即在官书这一大类中有第一手史料,也有第二手史料;私记亦如此。再者,被认为属于第一手史料性质的,有时内中也有第二手史料的成分;被认为属于第二手史料性质的,有时内中也有第一手史料的成分。以下举一二例予以说明。
    档案历来被认为属于第一手史料,实不尽然。有些文件看似第一手史料,实为第二手史料。例如在一次战役结束后,最高指挥官呈报给军事当局的战果统计,一向被视为第一手史料,但它是由诸多基层战斗单位的上报材料(最原始的材料)经过综合和加工而形成的,实质上已更多地具有第二手史料的性质,而且这类战果统计往往夸大敌方的损失而缩小自己的损失。(46)正史是著作,一般被看做第二手史料,但正史是根据大量第一手史料(档案、起居注、实录等等)写成的,而且这些第一手史料后来大部分已经遗失,故历史研究者就只能在相当大程度上把它们看做第一手史料。吕思勉说:“正史并非最原始的史料;但作正史时所据材料,十九不存,故正史在大体上即为原始的史料。”(47)私记中的日记、回忆录讲作者自己的事是第一手史料,讲别人的事,则是第二手史料。还有一种情况,某一材料从一种角度看属于第二手史料,但换另一种角度看则为第一手史料。例如某个政治家在他的回忆录中对当时发生的某一他未亲自参加的政治事件所做的评论,单就他的评论而言,当然是第二手史料。但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我们要研究这个政治家对这一政治事件采取何种态度时,那么他的评论就成为第一手史料了。总之,第一手史料与第二手史料之间并无绝对的界限,只是大体言之而已。萧一山说:“原料之价值恒过于次料,固不待论,但其间亦非有绝对的界限,治史者尤不可不知。如档案公文虽属原料,而所载对方之事,则仍为次料。咸同谕旨折奏之纪洪杨,即其类也。官书、传记虽属次料,而所载本身之事,则仍系原料。蓝皮书之报告、曾、左、李之全集,即其类也。私人笔记述其见闻,多半道听之言,世固以次料目之矣,但有时所纪事变之内幕,名人之轶闻,以及制度兴革、社会情况,廻非官牍所能详,则仍属原料。……故原料与次料也,乃就关系之直接与间接而言,非其本身即具此特质也。”(48)西方史学家约翰·布罗也认为:“一手与二手史料的区别是有弹性的。”(49)
    二、陈垣、陈寅恪对史料的认识与运用
    在古今史学家中,善用多种史料著书而取得显著成绩者,代有其人,古人如司马光,近人如陈垣、陈寅恪等。以下就陈垣、陈寅恪二人在研究中运用多种史料的情况稍做一些具体的介绍。
    陈垣著作中使用的史料十分丰富。他一再强调,搜集材料应力求完备,常以“竭泽而渔”作比喻。他说:南方人在池塘中养渔种,鱼长大后,将水放出,逐条取鱼,一条不漏。(50)他的名著《元西域人华化考》引证各类文献多达二百一二十种,所用材料以诗文集和金石录为主,其中元、明人文集约百种。除一般史家常用的正史、方志、杂记、随笔外,更广泛地利用了韵书、画谱、书法、进士录等,搜罗史料的详备程度堪称做到了“竭泽而渔”。他在采用史料时,十分重视文集,这是他史学研究中的一个特点。他研究元史,既肯定了《元史》的价值,认为它保存了许多原来的材料;又广泛利用元朝六十家的文集。
    陈垣一生重点研究宗教史,主要研究宗教和政治、社会的关系、研究宗教的盛衰变化情况,而不谈教义。因此,他研究宗教史,不仅利用教会典籍,而且利用教外典籍。他在《从教外典籍见明末清初之天主教》一文中,列举了必须参阅教外典籍的6条理由:可补教史之不足;可正教史之偶误;可与教史相参证;可见疑忌者之心理;反对口中可得反证;旁观议论可察人言。(51)陈寅恪看到这篇文章后,十分欣赏,于1934年4月6日致函陈垣,说:“顷读大作讫,佩服之至。近来日本人佛教史有极佳之著述,然多不能取材于教外之典籍,故有时尚可供吾国人之补正余地(然亦甚尠矣)。今公此作,以此标题畅发其蕴,诚所谓金鍼度与人者。就此点言,大作不仅有关明清教史,实一般研究学问之标准作品也。”(52)
    另一方面,陈垣又利用宗教典籍,研究世俗历史。他在《中国佛教史籍概论缘起》中说:“中国佛教史籍,恒与列朝史事有关,不参稽而旁考之,则每有窒礙难通之史蹟。此论即将六朝以来史学必需参考之佛教史籍,分类述其大意,以为史学研究之助,非敢言佛教史也。”例如,他指出据唐释智升《开元释教录》,可考前凉张氏始终用晋年号,“不独始称西晋憨帝建兴年号,其末仍用东晋简文帝咸安年号”。又如,他指出据梁释慧皎《高僧传》,可考《世说新语》所关涉的晋僧。《世说新语》中涉及晋僧几二十人,此二十人中,见于《晋书·艺术传》者仅佛图澄一人,然十之九皆见《高僧传》。”(53)
    陈垣还开拓了以释家语录考史这一新园地。他说:“夫语录特释家言耳,史家向不措意,安知其有裨史乘也。”(54)《汤若望与木陈忞》一文初引语录入史,随后又有《语录与顺治宫廷》、《顺治皇帝出家》二文问世。他利用《憨璞语录》、《玉林语录》等语录,考证顺治出家问题,得出结论:“顺治实曾有意出家,只是出家未遂耳。”(55)后期的著作《明季滇黔佛教考》、《清初僧诤记》,引用语录尤多。
    陈垣虽然广泛采用各种类型的私家记载,但他对于官方文书也很重视。他撰写《元也里可温教考》一文时,充分利用了《元史》中的材料。清代学者以《元史》成书仓促,讥为疏略,但关于也里可温在元朝的真相,竟赖《元史》以传。“究其所以存此之由,末始不由于草率之间悉本十三朝实录,不轻笔削也。倘如清人修明史之例,矜为严谨,则芟落必多。”(56)这就充分肯定了《元史》的价值,而不是像清代学者那样只看到它的缺失。陈垣考明清之际的天主教史,多参考清廷档案。他还在讲课时特别向学生指出清初诸帝的硃批谕旨的史料价值,强调不仅《东华录》望尘莫及,就是当时实录的有关段落也是由《硃批谕旨》中得来的。(57)他在写给他儿子陈乐素的一封信中说:“凡研究唐宋以后史者,除正史外,必须熟读各朝一二大家诗文集,能有本事注者更佳,可以观其引用何书,而知正史之外,诗文笔记如何有助于考史也。”可见,他对官书与私记都是重视的。(58)
    陈垣搜集史料,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利用历史上的一些工具书。他很重视《册府元龟》,说:“册府材料丰富,自上古到五代,按人事人物,分门编纂,凡一千一百余门,概括全部十七史。其所见史,又皆北宋以前古本,故可以校史,亦可以补史。”(59)1942年,陈垣用《册府元龟》及《通典》补足流失八百年的《魏书》缺页,共316字,引起学术界的极大注意,此后用《册府元龟》校史、补史者日多。
    陈垣对于他所研究的问题,在史料搜寻上确实是“竭泽而渔”,掌握材料的丰富,少有人能与之相比。例如,《清初僧诤记》征引书目,多到八十种。《明季滇黔佛教考》征引书目,更多达一百七十余种。陈寅恪在为此书所写的序中称:“寅恪颇喜读内典,又旅居滇地,而于先生是书征引之资料,所未见者,殆十之七八,其搜罗之勤,闻见之博若是。”(60)但陈垣所写的文章,却从不堆砌材料。陈垣的学生刘乃和回忆说:“他(指陈垣)主张搜集材料要全,但写成文章时,不必把所得材料都放在论文里,要有选择、有重点,要使用最能说明问题的材料。”(61)
    陈垣对于搜集史料要全面的看法,还可见于他在一封信中谈到近代史时,说:“史料愈近愈繁。凡道光以来一切档案、碑传、文集、笔记、报章、杂志,皆为史料。如此搜集,颇不容易。窃意宜分类研究,收缩范围,按外交、政治、教育、学术、文学、美术、宗教思想、社会经济、商工业等,逐类研究,较有把握。且既认定门类,搜集材料亦较易。”(62)
    以下谈陈寅恪。陈寅恪治史,在史料运用方面的原则,一是尽可能扩充领域;二是取材详备,宁详勿略。他在《梁译大乘起信论伪智恺序中之真史料》一文中,强调扩充资料范围的重要性。“今日中外学人考证佛典虽极精密,然其搜寻资料之范围,尚多不能轶出释教法藏以外。特为扩充其研究之领域,使世之批评佛典者,所恃证据,不限于贝多真实语及其流派文籍之中,斯则不佞草此短简之微意也。”(63)他还曾对陈述说:“历史研究,资料范围尽可能扩大,结论则要尽可能缩小,考证要求合实际”。(64)取材详备,宁详勿略,也是他经常强调的一个原则。
    在《陈述辽史补注序》中,他说:“见其所注(指陈述辽史补注序例)宁详勿略之旨,甚与鄙见符合。”序中又赞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喜聚异同,取材详备”。他认为:“裴世期之注三国志,深受当时内典合本子注之薰习。此盖吾国学术史之一大事,而后代评史者,局于所见,不知古今学术系统之有别流,著述体裁之有变例,以喜聚异同,坐长烦芜为言,其实非也。赵宋史家著述,如续资治通鉴长编,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最能得昔人合本子注之遗意。诚乙部之杰作,岂庸妄子之书,矜诩笔削,自比夏五郭公断烂朝报者所可企及乎?”(65)对于导源于佛徒的“合本子注”的宋人长编考异法,陈寅恪十分欣赏。在《杨树达论语疏证序》中,他写道:“今先生汇集古籍中事实语言之与论语有关者,并间下已意,考订是非,解释疑滞。此司马君实李仁甫长编考异之法,乃自来诂释论语者所未有,诚可为治经者辟一新途径,树一新模楷也。”(66)陈寅恪认为“合本子注”的方法,“与今日语言学者之比较研究法暗合”。支愍度的见解,“即今日历史语言学者之佛典比较研究方法,亦何以远过。”(67)
    陈寅恪著作中使用的史料十分丰富。在利用私人记载这类史料时,“以诗证史”和“以小说证史”尤具特色。“以诗证史”的方法不自陈氏始。前人可追溯到黄宗羲,同时代人有刘师培和邓之诚。清末刘师培已发表《读全唐诗发微》;邓之诚的《清诗纪事初编》于抗战时期开始撰写。但陈寅恪的贡献则在于把这种方法系统化、完善化。据他在中山大学的学生姜伯勤说:“1956-1957年顷,陈寅恪先生在上“元白诗证史”第一课时,指出本课程的目的,即以元白诗证史,用这个方法成一家之言,以拖拉机耕田的速度,有别于老牛木犁之速度,在历史上别开生面。而开这门课即是一个练习。”(68)陈寅恪晚年耗尽心血完成的巨著《柳如是别传》,据统计,共引用了约六百种材料,包括正史、野史、年谱、志书、笔记小说和诗词戏曲文集,更把以诗文证史的方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其中也有不少繁琐、枝蔓的考据。
    以小说证史,陈寅恪最为擅长。名篇有《读莺莺传》、《桃花源记旁证》、《顺宗实录与续玄怪录》等。他认为“有些小说中所叙之人与事,未必实有,但此类事,在当时条件下,则诚有之……例如《水浒传》中之‘祝家庄’,有无此庄并以‘祝’为名,颇难确证,但像祝家庄这类由地主自组武装,并收纳‘庄客’之事,则在宋元时,乃是事实……《太平广记》中记述一系列短篇小说也反映中唐至五代时社会情况”(69)。又说:“小说亦可作参考,因其虽非个性的真实,但有通性的真实。”(70)
    陈寅恪熟悉佛藏、道藏,长于从中搜集材料,与教外文籍结合,用以研究宗教与政治、社会、文化思想、文学等方面的关系。《武曌与佛教》一文述论了武则天利用《大云经》以巩固其女帝政治地位的关系。(71)《莲花色尼出家因缘跋》一文述论了佛教传入中国后,必须尊重本土的传统道德,而不得不删去莲花色尼屡嫁,而所生之子女皆离夫,不复相识,复与其所生之女共嫁于其所生之子的情节。(72)《西游记玄奘弟子故事之演变》一文,述论了佛教经典体裁与后来小说文学的关系。(73)《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一文,旁征博引,从正史、杂史、地理志、医书、类书到道藏,外书与内典相结合,用滨海地域一贯之观念,说明了先后三百余年间天师道与政治、社会的关系。(74)
    陈寅恪对官书和私人记载是同等重视的。明清内阁大库档案几经辗转卖到李盛铎手中,当历史语言研究所听到李氏要卖出这批档案时,陈寅恪极力主张买下,因为他认为这批档案具有第一等原料的性质。1928年12月17日,他写信给傅斯年说:“盖历史语言之研究,第一步工作在搜集材料,而第一等之原料为最要。”(75)史语所于1929年买下档案,同年成立了《明清史料编刊委员会》,陈寅恪与朱希祖、陈垣、傅斯年、徐中舒一起参加。陈寅恪利用内阁大库档案,写了《高鸿中明清和议条陈残本跋》一文,称“此残篇故纸,盖三百年前废兴得失关键之所在,因略徵旧籍,以为参证如此。”(76)
    陈寅恪有关隋唐史的两本名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大量使用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这类常见的传统史料。他在平日讲课时,也强调官方文书的重要性。据卞僧慧“晋至唐史开课笔记”(1935年9月23日),陈氏所列参考书,其中“最低限度必读书”有:《资治通鉴》、《通典》和新、旧(书·志)。进一步学习的书有《晋书》、《南北史》、《新唐书》。“进行广泛的研究”,除上列书,再加上《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诸书,《旧唐书》、《册府元龟》、《太平广记》以及诗文集、笔记,如《全唐诗》、《全唐文》等。(77)在这个书单中,官修的正史占很大比重,但诗文集、笔记等私家记载也未忽视。
    陈寅恪既然主张尽可能扩充史料的领域,自然要重视新史料的发现。他在《陈垣燉煌劫余录序》中说:“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治学之士,得预于此潮流者,谓之预流(借用佛教初果之名)。其未得预者,谓之未入流。此古今学术史之通义,非彼闭门造车之徒,所能同喻者也。燉煌学者,今日世界学术之新潮流也。”(78)陈寅恪不仅在理论上指出了燉煌学的重要性,还身体力行,撰写论文,在佛经、史学、文学等方面都有开创性的贡献。关于什么是新材料,陈寅恪的看法是:“所谓新材料,并非从天空中掉下来的,乃指新发现,或原藏于他处,或本为旧材料而加以新注意,新解释”。(79)
    陈寅恪注意发掘新史料,但他仍认为群经诸史这类旧史料是治史者必须做为基础利用的。针对清代以降一些专治金石而忽视经史者,他指出:“自昔长于金石之学者,必为深研经史之人,非通经无以释金文,非治史无以证石刻。群经诸史,乃古史资料多数之所汇集。金文石刻则其少数脱离之片段,未有不了解多数汇集之资料,而能考释少数脱离之片段不误者。”(80)他还说:“必定旧材料很熟,而后才能利用新材料,因为新材料是零星发现的,是片断的。旧材料熟,才能把新材料安置于适宜的地位。正像一幅古画已残破,必须知道画的大概轮廓,才能将其一山一树置于适当的地位,以复旧观。”(81)
    陈寅恪对史料有很开阔的看法。一般认为史论无关史学,无史料价值,但他却认为:“史论之作者,或有意,或无意,其发为言论之时,即已印入作者及其时代之环境背景,实无异于今日新闻纸之社论时评。若善用之,皆有助于考史。故苏子瞻之史论,北宋之政论也。胡致堂之史论,南宋之政论也。王船山之史论,明末之政论也。”(82)
    关于史料的真伪问题,陈寅恪持辩证的看法。他说“以中国今日之考据学,已足辨别古书之真伪。然真伪者,不过相对问题,而最要在能审定伪材料之时代及作者而利用之。盖伪材料亦有时与真材料同一可贵。如某种伪材料,若迳认为其所依托之时代及作者之真产物,固不可也。但能考出其作伪时代及作者,即据以说明此时代及作者之思想,则变为一真材料矣”。(83)他专门写了《梁译大乘起信论伪智恺序中之真史料》一文,说明智恺序虽是伪造,而伪序中却含有一部分真史料。(84)
    总之,陈垣、陈寅恪二人使用史料的原则和具体办法是:官书与私记并重、兼采,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用所当用。他们使用的史料十分丰富,但因他们都不专门研究经济史,故著作中涉及的经济史料很少。
    三、余论
    西方史学的发展趋势也证明了史料的扩充确实有助于史学的进步。
    德国史学家兰克在19世纪欧洲史学界享有盛誉,他的著作被认为史料丰富,考证精确,其实并不尽然。兰克始终关注的是以统治阶级上层人物为主角的政治史,尤其是外交史,因此他的取材也不出这个范围。外交人员报告、外交书信,例如16世纪和17世纪威尼斯大使的47册报告,是他特别重视的史料。社会、经济因素几乎被他完全排斥在外,所以他的著作也缺乏这方面的史料。(85)应该说,兰克在利用欧洲各国档案馆的政治、外交史料方面比前人有了很大的进展,但他使用史料的局限性也是很明显的。
    兰克看重统治阶级上层人物而轻视下层百姓。马克思称兰克为“天生的‘历史的宫廷侍从’”。(86)与兰克相反,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作用。恩格斯为了说明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除亲自调查外,还广泛使用了各种官方文件和资料,如《皇家委员会关于工人阶级的居住条件的报告·英格兰和威尔士》、《英国户籍总署署长关于出生、死亡、婚姻的第五号年度报告》等。(87)马克思写《资本论》第1卷第8章《工作日》,大量利用了英国《工厂视察员报告》、《童工调查委员会报告》等材料。(88)他们开拓了新的史料来源,大大推动了无产阶级历史的研究。
    19世纪末,历史学界出现了一种广泛的信念,认为历史学的选材必须扩大、对社会、经济文化的作用应给予更多的重视。相应地人们要求历史学应该更密切地与各类社会科学相联系。(89)进入20世纪,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了若干新的学派。新学派为了贯彻它们对历史的看法,就必须采用新的研究方法,开拓新的史料来源。以1929年成立的年鉴派为例,他们提倡总体地研究历史,这种历史包括人类社会的全部层次:从政治、外交、军事到经济、社会、文化、心态、人口等等。需要研究的新问题很多,从而要发现新的史料。经济社会史的研究依赖财政档案、税务档案、法律档案、土地文书、身份证明记录等类的资料。人口史的研究离不开中古时期教区用于出生、洗礼、婚姻和丧葬的登记册和近代的人口普查记录。这些都是旧日传统史学所忽略的史料。现代史学扩充史料的例子可谓举不胜举。
    总之,到了21世纪,历史资料的数量已达到了无法统计的程度。旧史料堆积如山,但尚有许多未被利用,(90)新史料复层出不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档案数量和档案馆都在增加。(91)尽管如此,史料以后还会继续扩充,也必须继续扩充。因为人类社会在发展,发展中必然产生新问题,有了新问题,就必须搜集与新问题有关的新资料。马克思当年说过:“英国博物馆中堆积着政治经济学史的大量资料,伦敦对于考察资产阶级社会是一个方便的地点,最后,随着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金矿的发现,资产阶级社会看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一切决定我再从头开始,批判地仔细钻研新的材料。”(92)这个道理仍然适用于今天,或者说,更适用于今天,因为人类进入20世纪后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进入21世纪后,将会发生更大的变化。从资料方面看,今人研究历史,有幸有不幸。幸运的是: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史料。不幸的是:史料如汪洋大海,史家有陷溺其中的危险。搜集材料应力求全面,但全面不等于一点不漏,一点不漏是绝对不可能的。但做到全面又谈何容易。史家为免灭顶之灾的自救之方就有赖于理论的提高和方法的改进。史学理论的提高和史学方法的改进是两个专门的大问题,已超出本文的范围,兹不具论。这里只想提及一点,即史料、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是三个互相关联的问题,可分别论述,但不可奉其一为至尊,而贬其二为附庸。本文旨在说明运用史料应当官书与私记并重,新史料与旧史料兼采,而绝无意宣扬“史料至上”的观点。笔者学识浅陋,暮年撰稿,更多失误,敬希读者指正。
    附记:此稿之得以写成,多赖江湄、张志强、符静三君之助,特此致谢。
    注释:
    ①最早者为梁阮孝绪的《七录·纪传录》,分“众史”为12类。《七录》今佚,仅《七录·序》保存于《广弘明集》卷三。
    ②政府要员的个人档案也带有政府档案的性质,因其许多内容属于公务性质,如盛宣怀档案、英国张伯伦家族档案(包括约瑟夫·张伯伦及其二子奥斯汀·张伯伦和尼微尔·张伯伦)。
    ③指私人办的报纸杂志。政府办的则带有官方文书性质。
    ④方苞:《望溪先生文集》卷十二,《万季野墓表》。
    ⑤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叙录》,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5页。
    ⑥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实录难据》条。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上册,第61页。
    ⑦孟森:《读清实录商榷》,载《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86页。
    ⑧孟森:《清世宗入承大统考实》,载《明清史论著集刊》下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84页。
    ⑨《新唐书·郑朗传》。
    ⑩赵翼:《廿二史劄记》卷六“三国志多廻护”条,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87年版,第74页。参见同书卷二九“元史廻护处”等条。
    (11)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上》。
    (12)季羡林:《三国两晋南北朝正史里的印度传说》,载《中印文化关系史论丛》,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87-94页。
    (13)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56、57页。
    (14)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61页。按:王麻子为刀剪铺。都一处为饮食店,以烧卖、炸三角最有名,今尚存,位于北京前门大街。
    (15)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60、61页。
    (16)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四》,见《鲁迅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
    (17)鲁迅:《华盖集·这个与那个》,见《鲁迅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8页。
    (18)翦伯赞:《史料与史学》,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22、23页。按:《隋书·经籍志》史部首列正史,称自《三国志》起,“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宋代有十七史之称,明代有二十一史之称。清乾隆时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前四史为私撰,以后诸史大都为官修,个别原为私撰后由皇帝指定为官书,如欧阳修《新五代史》。关于正史的讨论,参见柳诒徵:《国史要义·史统第三》,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3-76页;杨联升:《官修史书的结构》,载《国史探微》,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64-282页。
    (19)翦伯赞:《史料与史学》,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
    (20)李斗:《扬州画舫录》,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卷五谈戏剧中的“行头”一条,谓“行头”分衣、盔、杂、把四箱,极其具体,仅杂箱鬍子一项就有14种之多,可与今日舞台上的鬍子种类做一对比。《扬州画舫录》,第133-136页。
    (21)齐世荣:《谈回忆录类私人文件的史料价值》,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11年卷,第32、33页。
    (22)刘献廷:《广阳杂记》卷第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6页。
    (23)王闢之:《黾水燕谈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页。
    (24)刘知几:《史通·杂述第三十四》,见刘知几著、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53-257页。
    (25)今人高振铎定为339种,陈光崇定为359种。见刘乃和、宋衍申主编:《〈资治通鉴〉丛论》,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73-182、183-202页。
    (26)司马光:《答范夢得》,《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十三。按: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小说”原指非关大道的琐屑之言。(《庄子·外物》、《汉书·艺文志》)。司马光此处沿用小说一词,内容已更广泛,包括杂史、别史、逸事、琐记等类的著作。近世意义的小说,则指以散文体形式表现的叙事性虚构文类。
    (27)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十一《史乘考误引言》。参见瞿林东:《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纵横》,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18-126页。
    (28)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三十八,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第211页。
    (29)《十七史商榷》,卷九十三,第677页。
    (30)蔡元培:《明清史料首本第一本序》,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清史料》甲编上,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2、3页。
    (31)陈寅恪:《顺宗实录与续玄怪录》,载《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74页。
    (32)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载《傅斯年全集》第二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35-337页。
    (33)《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页。
    (34)《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50页。
    (35)《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
    (36)《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37)《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7页。
    (38)《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39)《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40)顾颉刚:《中学校本国史教科书编纂法的商榷》,载《教育杂志》第14卷第4号,1922年4月20日。
    (41)顾颉刚:《1926年始刊词》,载《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2卷第13期,1926年1月6日。
    (42)顾颉刚:《妙峰山进香专号引言》,载顾颉刚编著《妙峰山》,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7、8页。
    (43)顾颉刚:《二十五史补编序》,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页。
    (44)顾潮编著:《顾颉刚年谱》,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57、158页。
    (45)顾廷龙:《介绍顾颉刚先生撰〈购求中国图书计划〉一兼述他对图书馆事业的贡献》,载《顾颉刚学记》,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291-296页。
    (46)二次大战中的“不列颠之战”,德国和英国对己方和对方空军的损失的统计,差距很大。参见齐世荣:《谈日记的史料价值》,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第14页。
    (47)吕思勉:《史学四种》,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3页。
    (48)萧一山:《近代史书史料及其批评》,载国立东北大学编印:《志林》第三期,1942年1月(四川三台)。
    (49)约翰·布罗:《历史的历史:从远古到20世纪的历史书写》,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41页。
    (50)李瑚:《励耘书屋受业偶记》,载陈智超编:《励耘书屋问学记(增订本)》,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21页。
    (51)《陈垣学术论文集》第一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2-212页。
    (52)《陈寅恪集·书信集》,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29、130页。
    (53)陈垣:《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5、25、26页。
    (54)陈垣:《语录与顺治宫廷》,见《陈垣学术论文集》第一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18页。
    (55)陈垣:《顺治皇帝出家》,见《陈垣学术论文集》第一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35页。
    (56)陈垣:《元也里可温教考》,见《陈垣学术论文集》第一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4、55页。
    (57)史念海:《忆先师陈援庵先生》,载陈智超编:《励耘书屋问学记(增订本)》,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54页。
    (58)《陈垣全集》第二十三册,合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29页。
    (59)陈垣:《影印明本册府元龟序》,载《陈垣全集》第七册,合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90、591页。
    (60)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40页。
    (61)刘乃和:《书屋而今号励耘》,载陈智超编:《励耘书屋问学记(增订本)》,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83页。
    (62)陈垣致台静农信(1929年12月3日),见《陈垣全集》第二十三册,合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3页。
    (63)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32页。
    (64)陈述:《陈寅恪先生手书信札附记》,载王永兴编:《纪念陈寅恪先生百年诞辰学术论文集》,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2页。
    (65)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4页。
    (66)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2页。
    (67)陈寅恪:《支愍度学说考》,载《金明馆丛稿》初编,第165页。
    (68)姜伯勤:《史与诗》,载中山大学历史系编:《陈寅恪与二十世纪中国学术》,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57页。
    (69)石泉:《先师陈寅恪先生治学思路与方法追忆(补充二则),载《陈寅恪与二十世纪中国学术》,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页。
    (70)石泉、李涵:《听寅恪师唐史笔记一则》,载《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3页。
    (71)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37-155页。
    (72)陈寅恪:《寒柳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51-156页。
    (73)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92-197页。
    (74)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第1-40页。
    (75)转引自王汎森:《傅斯年:中国近代历史与政治中的个体生命》,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340页。
    (76)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29-131页。
    (77)见卞僧慧纂:《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62-364页。可再参看石泉、李涵:《听寅恪师唐史课笔记一则》,载《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2-34页。
    (78)陈寅恪:《陈垣燉煌劫余录序》,载《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6页。
    (79)见卞僧慧:《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63页。
    (80)陈寅恪:《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续稿序》,载《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0页。
    (81)卞僧慧:《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363页。
    (82)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载《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48页。
    (83)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载《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48页。
    (84)载《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32-136页。
    (85)参见叶·阿·科斯敏斯基:《中世纪史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420-429页;乔治·皮博迪·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75-215页。
    (86)1864年9月7日马克思致恩格斯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23页。
    (8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18-421页。
    (8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67-350页。
    (89)参见伊格尔斯:《二十世纪的历史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90)试举一例说明。现存于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的怡和洋行档案包括英、中两种文字,内容有各种公私函件、账薄单据及商情时价报告等,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但至今中外学者只有少数人曾经利用。参见杨联升:《剑桥大学所藏怡和洋行中文档案选注》,载《杨联升论文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6-126页。
    (91)参见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六章第一节《史料的获得和档案机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3、243页。
    (9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3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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