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史与新社会史的“同” 然而,尽管新文化史力图与新社会史“划清界限”,怎奈两者都注重从社会底层考察和研究名不见经传的历史“小人物”,且都强调从微观层面来解释历史变化,所以它们之间无法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从大处讲,新文化史与新社会史之间界限不清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新文化史学家中有不少人原先都接受过新社会史训练,尽管他们试图扬起新文化史旗幡,但早已根植于身的学术基因无法剔除干净,自己的研究思路、方法和路径仍处处留着新社会史的“印记”。第二,新文化史“横空出世”后,新社会史并没有对此视而不见,而是“谦虚”地吸纳新文化史的合理成分,将其融入新社会史研究之中。同样,尽管新文化史“自立门户”,但它也没有忽略新社会史的精华部分,而是积极吸纳新社会史的学术养料。因此,新文化史自产生之日起就无法与新社会史真正“分道扬镳”。 事实上,新文化史学家清楚,新社会史初露端倪时,本身就不乏“文化”因子,因为其研究历史上默默无闻者的目的,就是试图理解和解释他们的日常生活和价值信仰。不涉及“小人物”的“价值信仰”的研究能称得上是新社会史吗?对此,新社会史的开创之作《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的作者汤普森曾明确指出,英国工人阶级的经历只能以“文化词语”表述清楚,只能从“文化视角”加以阐释。所谓“文化词语”和“文化视角”,指的是“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体制形态”。可见,新社会史本身就内含“文化转向”成分,只是没有打出旗号罢了。更重要的是,新社会史学关注的核心内容就是那些与文化密切相关的问题,如“工人阶级文化”、“黑人文化”、“奴隶文化”、“中产阶级文化”等。所以,新社会史并不排斥文化因素,只是认为不应过度“夸张”文化的功能。 显然,新文化史的问世并不意味着它与新社会史永世“决裂”。与其说新文化史与新社会史闹了“离婚”,不如说两者在发展一种时而碰碰磕磕,但总体上还算是富有成效的“婚姻关系”。正是于这一原因,有学者把新文化史与新社会史“合二为一”,称之为“新社会文化史”。最能反映史学界这种“合二为一”趋势的,莫过于2003年《社会史期刊》春季刊上发表的一系列专门探讨新文化史和新社会史关系的文章。这些文章提出,史学界里的这两个“新锐”学派,与其说是“对手”,不如说是“盟友”,因为两者的共同点远远大于差异处。 目前,从机构建制上看,新社会史在其与新文化史的“婚姻”中明显占据上风,《社会史期刊》、《社会史》和《国际社会史评论》三份新社会史学术刊物名声显赫,而新文化史至今还没有一份类似的“文化史期刊”问世,严重影响了其思想传播和观念辐射。不过,我们也不能仅因学术期刊的缺失就断定新文化史处于从属地位,因为它毕竟还可以借助其他媒介表达其思想理念和研究方式。同样,学界对新文化史的种种诟病,如指责其想象因子和推测成分过多等,也没有妨碍或阻止它的研究路径为其他历史学派模仿和采纳。新社会史之所以难以与新文化史严格区别开来,一个明显而又重要的原因是:许多新社会史学家在他们的研究中借鉴和采纳了新文化史学家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技艺,反之亦然。 总而言之,新文化史刚诞生时非但没有替代新社会史,反而遭致史学界各学派的种种啧言。然而,历经近30年的努力,新文化史的独特研究方法已经极大地改变并将继续改变人类历史,尤其是社会史的撰写方式和阐释路径,其影响已渗透到包括历史学在内的各个学科领域。也许,这就是新文化史对人文科学和社会学科的最大贡献。 (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