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近代史 >

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下)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近代史研究》2012年5期 王学典 郭震旦 章 参加讨论

王学典,郭震旦:重建史学的宏大叙事
    
全球正在“化”为一体,而史学研究的“碎片化”却大行其道,这一错位清楚折射出当今史学研究的“不合时宜”。近二三十年间,在后现代史学的冲击下,宏大叙事的历史备受质疑,微观史却独领风骚。在世界范围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微观史都已成为滔滔主流。但是,泰坦尼克沉没了,并不代表主宰大海的就该是小舢板,当史学家们沉溺于对各种各样的微观史的自足时,蓦然发现,历史书写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如何克服宏大叙事的陈腐与过时,而是如何纠正微观史的琐碎和局促。当史学著作的版面大多被日常生活史、小历史占领之后,人们已开始为史学不再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而焦虑。细部的历史越来越清晰,而整体的历史却越来越混沌,这是今天中国历史研究的真实写照。诚然,微观史并不等同于“碎片化”,但选题一味求小,研究领域愈发狭窄,重叙事、重考证、轻阐释等现象的大量存在,又确实让当前的史学难避“碎片化”之嫌。用存在严重的“碎片化”来形容中国史学研究的基本生态,并非耸人听闻。当今中国史学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失重和失语,其深层原因都可归咎于“碎片化”的流行。在“碎片化”的视野中,历史像一颗摔碎的油珠,再也无法聚拢起来。改革开放后,从结构和整体上重建从西方话语中拯救出来的中国历史,是中国史学面临的最重大和最急迫的使命,而要完成这一历史性的任务,必须克服当前的“碎片化”倾向,加强宏观史研究,重构中国史叙事的宏大体系。
    必须承认,史学“碎片化”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知识变迁。归根结蒂,它是形成于19世纪的宏大叙事体系被后现代史学瓦解后出现的必然结果。旧体系被打破,而新体系还未及建立,在新旧交替的结合部,难以避免群龙无首的混乱与平庸。史学的“碎片化”状况,正是宏观历史理论更替前夜的“非典型”状态。这与自然界地震之后板块的破碎如出一辙。后现代史学最过猛烈之处,即在于扯断宏大叙事一以贯之的发展链条,将历史看成一堆碎片。在它看来,这些历史的碎片彼此隔离,既不受统一性的约束,也没有方向、目的和规律;只有细节和片段的历史,根本不存在总体性的历史;只有具体而微的历史,根本没有宏大的历史;历史不是人们臆想的那样秩序井然,而是充满难以规范的混乱和不测。可以想见,在这种历史观的指导下,历史研究除呈“碎片化”状态外,实在别无他途。
    “碎片化”更深层次的原因,来自二战之后兴起的民主化浪潮。民主化发现了下层社会的价值,而“民主化以及群众社会的登场,也在召唤着一种能从事说明更加广泛的各色人等和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各种条件的历史学”,“各色人等都在力图脱离更大的、传统的民族整体之外而确立自己的身份”。因此,史学的“碎片化”,也可以看做是历史学的一种民主化。“它包罗有更广泛的各色人等并把历史眼光从政治扩展到社会上面来”①,并推动历史学的主题从社会结构和历程转移到广义的日常生活的文化上来。
    具体到中国语境,“碎片化”还有另外一个深刻的原因。自1949年政权鼎革以来,中国史学在意识形态的引领下转型为阶级斗争的宏大叙事,史学完全成为政治的婢女,其主要功能是为阶级斗争作注疏,从而导致丰富多样的中国历史被掩盖、扭曲,甚至将构成历史基本面貌的社会生活彻底排除。改革开放后,意识形态对史学的箍扼得以放松,社会史异军突起,宗族、家庭、婚姻、风俗、日常生活、社会心理等过去完全被遮蔽的历史场景纷纷进入史学研究的视野,微观史遂成为主流。微观史的繁荣是对过去那种僵硬的政治性宏大叙事的反抗,它本身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但是,由于缺乏对宏大问题的关注,或者说对宏大问题的关注与微观史远远不成比例,更由于微观史的写作越来越流于孤立化、表面化,因此无论从实际操作上,还是在观感上,都不可避免地表现出“碎片化”的趋势。
    微观史虽然凸显了历史的差异和人类的多样性,挖掘出过去较少为人所知的个人世界,具有补偏救弊的作用,但它无法克服一个致命的弱点,即没有足够的能力来理解和诠释当今世界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重大转变。它把自己孤立于更广阔的语境之外而把注意力只集中在历史的“琐碎”方面,只会导致历史学的繁琐化,甚至将历史书写退化成为传播逸闻轶事和发思古之幽情的手段。对重大问题的失语和无力,是微观史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有一件事需要特别留意,即后现代史学在爆发之后迅速归于沉寂,与全球化步伐加快的时间节点正好重合,二者之间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后现代史学的式微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笔者认为,全球化趋势加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对全球化所提出的一些重大历史课题的关注,大大超越了对危言耸听的后现代史学的兴趣。历史学总要与历史本身共振,全球化开启了历史发展的新制式,它所引起的变动之巨,堪比地质时代地壳板块之间的组合与重构,自然也要求史学以新视角、新工具、新理论对历史给以相应的解读。反映历史变迁的历史学当然要随着历史的峰回路转来展现新姿。全球化在多大规模上展开,历史学就将在多大规模上展开理论的建构。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从长时段、大脉络来把握过去的历史。正如史家所言:“全球化已经成为解释我们时代最重要的关键。所有这一切都要求一种能够以我们今天的生活环境为研究对象的史学。”“研究全球化和跨文化冲突的影响下产生的复杂所需要使用的研究方法是后现代主义的历史观念无法满足的……微观历史学的实践也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为微观历史学对于描述大规模的社会变化根本不感兴趣……对近几十年的全球化进行的研究所需要的方法必须考虑到我们大家曾经以及正在生活其间的这个世界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趋势。”②从历史进程上看,全球化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宏大叙事,而全球史的方兴未艾,以及它从大跨度、大结构上对历史重新进行的体系化阐释,都证明着宏大叙事式历史书写的生命力。
    要回答中国是什么的问题,必须从宏观入手。一个整体的中国,绝不是由一块块碎片缀补而成的,它需要宏大的结构作为支撑。不错,源自西方的宏大叙事已被证明不能解释中国道路,我们可以否定那个宏大叙事的结论,但并不意味着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否定那种叙事方式。作为民族国家的中国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认清自己的历史面目。1902年新史学诞生之前的中国传统史学不过是“二十四姓之家谱”,1949年之后,中国历史为西方话语所笼罩,常常为了适西方话语之履而削中国历史之足。所以,实际上自中国现代史学诞生之后,有关中国历史本身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没有在高度自觉的前提下得到系统的、不受干扰的清理。古代中国在现代中国眼中的肖像,亟须通过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的澄清来描绘。“五种生产方式”说对中国历史的解释口径受到质疑之后,替代概念和理论框架的建构迟迟得不到突破性进展,是中国历史研究最大的无奈。重回中国历史本体的研究,让中国历史的躯体挣脱西方话语的“洋马褂”的束缚,使中国史重返中国,推动国人在史实基础上重新认识中国历史整体发展的时序与规律,是中国史学的当务之急。
    比如,有关中国社会形态的讨论,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自20世纪30年代,“中国封建社会”问题就一直为学界所关注,近年来,随着《“封建”考论》和其他相关著作的面世,这一问题更成为中国史领域乃至整个学术界讨论的焦点。“中国封建社会”问题讨论的实质,是对秦至清末社会形态性质的认定。如何指称这一时段的社会,直接关系到对这一社会的整体理解、描述和分析,关系到如何从全球文明史的高度来重新把握和复原中国文化的独特发展之路。时至今日,尽管学界在这一问题几乎所有的知识点上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由于缺乏统驭性的概念和综合,仍未找到一个从整体上来涵盖这一纵贯数千年的大国在这一时期历史发展的概念,而不得不继续“名不副实”地使用“封建社会”这一遭到广泛质疑的名称。
    与全球化的背景相契合,从“文革”到“改革”,中国社会完成了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剧变。但30年来,学术界一直未能解决一个与当下中国社会转型紧密相关的时代课题,即这一转型是在怎样的历史基础上展开的,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如何对待中国的历史传统。上世纪80年代以来,虽有一些学者对此问题有所思考,但在时代学风的影响下,学界始终未能聚焦于这个重大课题。在中国迅速崛起之际,如何评价、诠释、承续这种崛起的历史文化根基,从而在理论上完成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衔接,是中国历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从历史学自身来说,近30年来,中国史学界理论探讨的演化大势可概括为历史理论逐渐让位于史学理论,对历史进程基本线索的追寻逐渐被对历史知识一般性质的拷问所代替。譬如,1949年之后的30年,史学界热衷于“五朵金花”问题的讨论,改革开放后的30年则热衷于“历史认识论”等问题的讨论。在后一个30年中,一些攸关历史进程本身的理论问题长期被束之高阁,乏人问津。这一局面导致一个有目共睹的后果,即在中国史几乎所有局部知识点上,近30年都有长足的进步,甚至形成了一系列颠覆性的认识,但在历史学的整体面貌上却未能实现根本改观,依然是“五种生产方式”,依然在前30年所形成的基本认识上打转转。所以,只有重返历史本体,就若干关系中国历史全局的重大问题展开讨论,才能摆脱“碎片化”的困窘。
    历史学关注的焦点不仅要重回历史本体,还要重回宏大叙事的路数上去。在中国社会正在发生急剧变革的进程中,尤其需要这样去做。处在“历史三峡”的中国,迫切需要那种能贯通古今的“大历史”。而能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贯为一体的,往往是历史发展的大脉络、大趋势、大线索、大走向。因此,当前的历史学必须往“大”处走,尤其要关注社会、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大规模变动,从整体上探究其演化动力及深层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多地推进对历史的一般认识,更准确地把握历史全局,从而一扫当前史学那种一味求窄、求细、求小的拘谨姿态,把中国史学带入一个有长江大河般磅礴气势的新境界。
    历史研究的重大突破,往往以理论创新为前提。“碎片化”背后,衬托着当前史学界宏观思维能力的枯竭和理论抽象思维能力的退化。以蓬勃发展的中国近代史而言,这些年的进步不少是由海外输入的理论模式来推动的,如施坚雅的“区域经济理论”、萧公权与周锡瑞等的“士绅社会”理论、罗威廉的“市民社会”理论、黄宗智的“经济过密化”分析、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及乡村基层政权“内卷化”的研究、吉尔兹的“地方性知识”理论、艾尔曼的“文化资本”解释方法等。抽掉这些来自海外的理论建构,中国近代史研究立刻会显露它在理论创新方面的贫乏。没有理论,中国史学只能拘泥于考证,而无法对中国历史做出宏观性的解释。
    正是因为缺乏理论,史学才会在当今世界一些重大问题上沦为看客。如果要枚举最近20年来社会科学领域最著名的著作,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以及福山的《历史的终结》肯定名列其中。两部著作都是建立在对人类历史的高度理论概括之上的,都是在对历史深湛的解读之后展开现实和未来想象的,因此它们既是政治学著作,也可算作历史学著作。亨廷顿通过考察历史上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来推演历史发展的道路,福山则通过人类社会发展史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为方向的人类普遍史”的假设得出“历史的终结”这一石破天惊的结论。两部著作在宏观的理论修养和宽阔的历史视野方面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亨廷顿和福山的工作,本可由历史学家来完成,但在“碎片化”的历史研究中,却是绝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两部著作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说明,貌似被后现代思想所颠覆的宏大叙事仍然是人们展开历史想象的重要工具。历史学家如果只满足于在小块的田畦上耕耘,其历史想象将无法超越他的作业边界,也难以逃避由一个政治学家来为其示范如何从整体上研究历史的尴尬。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重返宏大叙事并不是要重蹈已被推倒的宏大叙事的覆辙。这里提倡的宏大叙事不再以西方为蓝本,不再以西方为中心。它将着力于中国历史进程本身固有的结构和动力,搭建符合中国历史道路的新结构和新框架。它不把历史建立在启示录式的形象化描述中,更不把历史当成一出单维的人类戏剧。它也不排斥微观历史,相反,它将牢固地依托于那些差异化的历史主体。在它看来,微观历史能给新的历史模式提供更广阔的语境。
    注释:
    
①[美]伊格尔斯著,何兆武译:《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9、4页。
    ②[美]伊格尔斯、王晴佳著,杨豫译:《全球史学史:从18世纪至当代》,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88、416—417页。
    章清:“碎片化的历史学”:理解与反省
    
“碎片化”在今日已成历史研究热议的话题,而且,明显是批评的声音居多。问题的存在,或许谁都难以否认,关键是成因为何?又如何面对?依拙见,“理解”问题之由来,或是对此进行“反省”的必要前提。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想略加说明的是,史学研究中所谓的“碎片化”问题,并非今日才发生,说“古已有之”,并不为过;晚清以降史学成长为“现代学科”的过程中,类似的问题更是使史家产生不小的困惑。之所以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问题尤为突出,则与当下史学的学科评估机制有着密切关联,如对“新材料”的迷信即是表现之一。相应的,值得检讨的重点当是史学的学科制度。
    今日对史学研究“碎片化”倾向的批评,皆热衷引述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多斯撰写的《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多斯指出其“最重要的断裂表现是对历史知识的解构,对整体观念的放弃,从而使历史从单数变成了复数”。甚至认为由此导致了史学学科“内部的重大裂痕”:“一些人主张细碎的历史和照搬各种社会科学的方法;另一些人则主张全面的历史和在吸取社会科学成果的同时保持史学的根基,即追求总括的雄心。”①“年鉴学派”作为20世纪史学发展的“权势集团”,其经历的转向,确呈现当下史学发展的趋向,自值得加以检讨。不过可稍加补充的是,所谓“碎片化”,端赖如何去看,如果不是取狭义的标准,可以说类似的问题早已存在。不仅“年鉴学派”所标举的“整体史”或“总体史”的目标,难以为该学派的第二、第三代继承;作为中国史家楷模的司马迁所立下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也难为后代史家所承继。
    “一部廿四史,从何说起?”这一困惑中国史家的问题,究其实质,正揭示出读史、治史不免遭遇如何选择的难题。梁启超曾表示:“历史范围极其广博,凡过去人类一切活动的记载都是历史。古人说:‘一部十七史,何从说起?’十七史已经没有法子读通,何况由十七史而二十二而二十四呢?何况正史之外,更有浩如烟海的其他书籍呢?”他还以个人经验印证,“我年轻时曾经有此种野心,直到现在,始终没有成功。此刻只想能够在某部的专史得有相当成绩,便踌躇满志了。”据此他也提出,“我们应该在全部学问中划出史学来,又在史学中划出一部分来,用特别兴趣及相当预备,专门去研究它。专门以外的东西,尽可以有许多不知。”②用不着特别指明,梁的“困惑”正是一般史家的共同感受,悠久的历史书写传统,无疑抬高了读史、治史的“门槛”,只有致力于通过新的书写样式化解所产生的“紧张”。
    熟悉中国史学发展史的,都不难了解其中所经历的曲折。过去是“通史”与“断代史”的争辩,近代则表现为如何平衡“通史”与“专史”。过往对史书体例之思考,所争论的大致不出通史、断代二途;而且班固之后,断代为史,渐成正史之“通例”,也是不争之事实。刘知几指出“通史”往往“劳而无功”,而“断代”之史“易为其功”,就揭示出对“通史”之体例,史家普遍视为畏途。③当然,“断代为史”之流行也促成史家追求“会通”之旨趣,郑樵《通志·总序》即阐述了对此的思考:“自《春秋》之后,惟《史记》擅制作之规模。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会通之旨……由其断汉为书,是致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间隔。”④对于“通史家风”之流行,梁启超也有所解释,认为纪传体“贵在会通古今,观其沿革”,而各史既断代为书,乃发生两种困难:“不追叙前代,则源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于是乎有“统扩史志之必要”。⑤只是所“通”为何,却也只能说各有擅长,未必尽如人意。可以说,司马迁为后世史家奠立的“通古今之变”,发展到后世,由于材料愈积愈多,即面临如何“通”的难题,“三通”、“九通”之出现,即可视作化解这一难局之努力。
    “通史”与“专史”则是影响至今的历史书写样式,滥觞于20世纪初年梁启超阐述“新史学”的几篇文字。问题的提出,紧扣的是对“史学”新的界说,即所谓的“欲创新史学,不可不先明史学之界说。欲知新史学之界说,不可不先明历史之范围。”之所以要重新界说“历史之范围”,乃是质疑“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亦即是“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他强调“欲求人群进化之真相,必当合人类全体而比较之,通古今文野之界而观察之”。⑥如何拓展历史研究的范围,确可看作20世纪初年思考史学发展的重要趋向,马叙伦为此还阐述了“史学大同”的主张,在其看来,“若是推史,则何必二十四史而为史?何必三通、六通、九通而为史?更何必六经而为史宗?”换言之,“凡四库之所有、四库之未藏、通人著述、野叟感言,上如老庄墨翟之书,迄于水浒诸传奇,而皆得名之为史。于其间万其名,则饮者饮史,食者食史,文者文史,学者学史,立一说成一理者,莫非史。若是观史,中国之史亦伙矣,而史界始大同。”⑦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历史范围不断拓展,甚至毫无边界可言,也增添了书写历史的难度,“专史”应运而生,部分原因正是试图解决此造成的新的困惑。我们也看到,撰写“通史”与“专史”构成了20世纪中国历史书写蔚为大观的一幕,在史学成长为现代学科的过程中,此亦构成大学史学学科的课程主干,形成了研究方法、两门通史、断代史、专门史的架构,至今还鲜有改变。只是问题并未因此得到解决,如何才能担当“专史”的书写责任,又如何平衡“专史”与“通史”,史家围绕此的争辩似乎又在重复“编年”与“断代”之争的话题。
    按照梁启超的设想,“历史上各部分之真相未明,则全部分之真相亦终不得见。而欲明各部分之真相,非用分功的方法深入其中不可。”换言之,“专门史多数成立,则普遍史较易致力”。⑧何炳松也同样提出“各类历史联合之必要”,“专门家每以考证一己范围中之事实为限,此种单独考证之结果,必再有人焉为之权其轻重而综合之。此通史家之职务也。通史家必须明白各专门家研究结果之价值如何,然后方得评论其得失。”⑨此似乎是有效地解决问题之道,然而,“撰史”时却未必容易抉择。柳诒徵谈到文化史之写作,就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凡陈一事,率与他事有连,专治一目者,必旁及相关之政俗,苟尽芟重复,又无以明其联系之因果,此纵断之病也。”⑩在治学上“专”与“通”兼顾的钱穆,亦有这样的困惑:“专题考证的具体结论和通史所需要的综合论断未必能完全融合无间。”(11)
    略为勾画中国史学发展的旅程,不难看出的是,史学研究总是不断调整方向,调整视野,也不断在重塑“过去”。以此审视“碎片化”倾向的出现,值得强调的正是相似的出发点,那就是重新提出“历史是什么”的问题。不必讳言,对历史的看法,从来都寄托着现实的关怀,过去史家津津乐道于“以《禹贡》治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决狱,以三百五篇当谏书”,自是典型的事例(12);同样的,20世纪初年围绕“有史”与“无史”的争论,也须援据晚清同时发展的政治概念才能很好把握。(13)史学研究中“碎片化”的出现,则可视作反思“现代性”的产物,重视对历史上的“失语者”(不入流者)的研究,将目光由“国家”转向“地方”,以及关注物质层面的历史,凡此种种,皆可归于以新的眼光看待历史,也拓展了历史的范围。而在历史范围不断拓展的情形下,“历史研究的单位”也需要重新选择。所谓“碎片化”,就其根本来说,即是将“历史研究的单位”缩小。就中国近代史来说,尽管“时段”并不算长,但因其呈现的复杂性以及文献资料的丰富性,也不免走上这一步。
    汤因比提出“历史研究的单位”,是基于以“民族国家”作为历史研究的一般范围,大大限制了历史学家的眼界。由于“欧洲没有一个民族或民族国家能够说明它自己的问题”,因此,应该把历史现象放到更大的“文明”范围内加以比较和考察。(14)很显然,这是着眼于拓展“历史研究的单位”,提醒历史学家不要沉湎于专门领域的研究而迷失方向,力主以全面的眼光看待人类历史。同样的,“历史研究的单位”也可以缩小,柯文标举“中国中心观”,就主张把中国按“横向”分解为区域、省、州、县与城市,以开展区域与地方历史的研究;把中国社会再按“纵向”分解为若干不同阶层,推动较下层社会历史(包括民间与非民间历史)的撰写。(15)这样的“取向”,很显然是将中国划分为更小的研究“单位”。这也算不上什么特别的“发明”,而是史家持续的努力,由最初的“南与北”、“沿海与内地”的二分,逐渐过渡到“复数”的“多个世界”。(16)
    何以将近代中国的历史划分为更小的单位,其原因也并不难理解。最基本的,乃是面对近代中国复杂的状况,以“近代中国”为对象,任何立说都不免问题重重。而且,以往流行的“通史”与“专史”,也难以使史家安顿。实际上,所谓“通史”,所写的不过偏重于某一方面的“专史”,通常是偏重于政治与经济而成为“政治兴衰史”与“经济变迁史”。近些年出版的几部通史性的著作,普遍的批评即是“通史不通”,认为尚有不少该写而未写的内容。同样的,针对“专史”的“写法”也不乏检讨的声音。罗志田就注意到近年来各“专门史”的区分较以往更受关注,并致力于划清学科的“边界”。但他也明确表明,这些“边界”更多是人为造成并被人强化的。根本的是史学本身和治史取径都应趋向多元,虽不必以立异为高,不越雷池不以为功;似也不必画地为牢,株守各专门史的樊笼。(17)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史学研究中所呈现的“碎片化”的倾向,完全可以理解为针对过去史学的“反动”。“年鉴学派”走向“新史学”,即有值得“理解”的一面,按照勒高夫所强调的:“新史学渴望建设一种从人体到生物、置于社会历史时段中的总体的人的历史。”(18)但同时又要防止“总体的历史”被分割为许多个各行其是的“专门化”部门(经济史、思想史等)。正是因为看到从社会背景中抽离出来的“专门史”,“肯定会使人误入歧途”,缩小“历史研究的单位”,走向微观的研究,便成为题中应有之意。(19)同样的,似乎要为史学研究的“碎片化”承担主要责任的“新社会史”、“新文化史”,也主要体现在对“整体的历史”的追求,将多重因素都纳入对“专史”的审视上。如赵世瑜就强调“社会史是一种整体研究”,不应被误解为“通史”或“社会发展史”。(20)在这个意义上,显现出所谓“碎片化”只是两难中不得已的选择,既然要写“全面的”、“整体的”的历史,势必会缩小“历史研究的单位”,走向微观史的研究,舍此似乎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理解“碎片化”的成因,甚至抱持一定的“同情”,却并不意味着回避由此所产生的问题。问题的存在,倒是提示我们注意今天的学科制度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我看来,对于史学研究中的“碎片化”进行检讨,或可从两个方面展开。
    其一,即便是个案的研究、微观的研究,同样可以区分为好的与不那么好的研究成果。关键在于,史学研究原本有超越所谓“宏观”、“微观”,以及所谓的“理论”的标准,那就是是否增进了对“过去”的了解。所谓“好”的历史研究成果,也仍是有共识的。那就是是否提出有价值、有意义的问题,发掘新的史料进行研究或赋予史料新的解读,并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个人独特的见解。甚至可以说,所谓“碎片化”其实与题目的大小无关,重要的还是如何研究。微观研究中出现的诸如《蒙塔尤》、《奶酪与蛆虫》等著作,就完全符合对好的研究的期待。“小题材有时也能写出好书,至少我们应希望如此。”(21)重视微观研究者或许都应该有勒华拉杜里这样的信心。以写作《马丁·盖尔归来》而享有盛名的新文化史家娜塔莉·戴维斯就指出,“一部微观史写得好的话,它应该是一部有着自身深厚内蕴的研究,但同时也会揭示出与在它之外的其他进程和事件的关联”,为此她也建议历史学家“应该在某个时期尝试进行不同模式的研究,这样就可以了解问题所在、了解地方性的和普遍性的框架之间的联想”。(22)因此,透过细部的深度描绘,讲述精彩的“故事”,捍卫史学的“叙事性”传统,自有其积极的一面。如能做到这一点,不仅谈不上“反对”,毋宁应积极鼓励。试想,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至今仍充斥着不少“天马行空”式的理论以及基于“宏大叙事”的著述,这未必是大家乐于见到的。
    真正值得检讨的是,原本是基于“地方”的研究,却将问题上升到对“近代中国”历史的把握,史学所捍卫的“伟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也难以得到足够的尊重。而原本没有多少见解的研究,却因为发掘出此前鲜少利用的所谓“新材料”,便容易获得积极的评价。之所以在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碎片化”倾向更为普遍,即是因为近代历史所留存的材料,此前的历史不可相提并论。而对“材料”的迷信,也促成所谓“新材料”成为引导学术的关键,甚至将“新材料”和好的研究等同起来。依拙见,这甚至可视作史学研究难以避免其“保守性”的一面,所谓“学无新旧”,同样可以说材料也无所谓“新旧”,甚至也无所谓第一手、第二手之优劣之分,以及档案资料和非档案资料的高下之别。材料不会说话,说话的是历史学家,因此,新史料是否有价值,仍需审视其是否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增进对过去的理解。值得担心的正是,对此的迷信往往导致我们丧失对史学的学科规范的把握,模糊好的与差的研究的界限。
    其二,史学的训练与史学的研究成果,本不是一回事,“碎片化”的出现当引发我们对学科制度的检讨。此所产生的“误导”于史学新人的培养,问题更为突出。史学的“通”与“专”,未必有理想的解决之道,但努力寻求一种平衡,于学术新人的培养来说,自是应该加以重视的。欧美大学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但在博士生的培养上,有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其中对于博士生“资格”的考察,就立足于让学生具备多个领域的“知识”(不仅仅是所谓的“近代史”甚至“史学”,还包括更广的知识领域);同时改变学生归属于单一导师的状况,以研究所作为培养的“机制”,使学生可接受更多教授的指导。总之,其为各学科、各领域的人才培养所设置的基本的门槛,往往致力于解决学生偏重某一领域的知识导致的弊端。从中也不难看出,所强调的是史学当有的“训练”。而反观我们,很显然是重视“研究成果”的取得,“发表”成为必须完成的“任务”。
    古人强调“述而不作”,不仅“读书绝不做著述想”,对“开笔”也慎重其事,然而伴随近代出版业所发生的“革命性”转变(尤其是报章媒介的兴起),这样的学术生态却发生了改变。1918年张申府在一篇短文中,即已道出“西土学者著作之方今古已有不同。古之学者毕一生之力,汇其所学,成一大典,以为不朽之业。今之学者学有所得,常即发为演讲,布诸杂志,以相讨论,以求增益。”(23)这也是晚清以降中国读书人的写照。张本人曾列出其撰写的主要文字,由这个清单便不难看出,民国时期的读书人和期刊的关系是何等密切,投稿报刊构成了基本的生活形态。(24)即便是“单行本书及小册子”,也主要汇集发表于期刊的文字,我们所熟悉的《独秀文存》、《胡适文存》,便是如此。1923年《晨报副镌》刊载的一篇文字,为此还愤愤表示:“古人著书为传世,今人著书为卖钱。”(25)
    所谓“今人著书为卖钱”未必典型,但“今人读书为发表”,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吾生晚矣,尤记得步入历史学门槛时,老一辈多少都会念叨所谓的“板凳要坐十年冷”,甚至告诫50岁之前别想写文章的事。这样的训诫置于今天显然是“落伍”的,学术制度所鼓励的是“发表”。正是这样的学术制度,推动着史学研究“碎片化”愈演愈烈。这样的“碎片化”,之所以值得高度警惕,原因在于这样的研究明显是由“发表”所推动的,而且是学科制度驱动的结果。由此,史学研究必需的基本训练,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往往都让位于“发表”的驱动。1933年章太炎在一次演讲中曾批评过这样的现象:“今之讲史学者,喜考古史,有二十四史而不看,专在细致之外吹毛求疵,此大不可也。”(26)钱穆也曾指出历史研究的步骤,当“先对普遍史求了解,然后再分类以求。从历史的各方面分析来看,然后加以综合,则仍见此一历史之大全体。”(27)这些意见,对照今日史学所出现的种种不能令人满意的现象,可谓一语中的。进入史学研究,不用提“通人”这一目标,即便是进入某一个领域的研究,也要求对那个时代的基本史料、史事有初步的掌握,非三五年可为功。但在当下鼓励“发表”的制度下,这些或都被搁置在一边,进入的是“碎片”,出来的自然也是“碎片”。
    学科是特定历史时空的形式,就史学来说,更呈现出一代有一代之学的特色。它所意味的是,我们对于“过去”的看法,并非牢固不变。因此,今天引起史家关注的“碎片化”问题,细究起来也算老生常谈,或许也未必有理想的解决之道。甚至可以说,所谓“碎片化”实际是难以有所谓的标准的。由“通史”来看,“断代史”、“专门史”即不免有“碎片”之嫌;而在“断代史”、“专门史”看来,“新文化史”、“新社会史”同样是“碎片”。如果了解其中原本存在的起伏,或许就不必为此揪心。每一代对“过去”的感受,本难求一致,相应的延续“历史记忆”的方式也代有不同,难说什么样的书写体裁更为理想。所谓“史无定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意味着针对“过去”的复原,选择任何的主题皆是可以接受的。反过来看,任何史学书写样式,都不免存在问题。今日我们重视对“碎片化”的检讨,实际上,汤因比以一己之力完成皇皇巨著《历史研究》,所招致的批评,更是再尖锐不过。(28)在中国近代史领域,哪一位研究者撰写“通史”类的著作,哪怕是“专史”的著作,同样是很难获得肯定的。既如此,对于宏观的、微观的研究,保持一种“了解之同情”或许就显得尤为必要。倒是“学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学科共同体”共同面对。
    注释:
    
①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234、239—240页。
    ②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60页。
    ③刘知几:《六家第一》,《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6页。
    ④郑樵:《通志》,“总序”,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5页。
    ⑤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21页。
    ⑥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7页。
    ⑦马叙伦:《史界大同说》,《政艺通报》第2年癸卯第16号,1903年9月21日。转引自邓实辑《光绪丁未(廿九年)政艺丛书》,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28),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年版,第620页。
    ⑧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38页。
    ⑨何炳松:《通史新义》,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228—229页。
    ⑩柳诒徵:《弁言》,《中国文化史》上,正中书局1947年版,第1—2页。
    (11)余英时:《犹记风吹水上鳞——敬悼钱宾四师》,《钱穆与中国文化》,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14—15页。
    (12)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90页。
    (13)王汎森:《晚清的政治概念与“新史学”》,《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4)[英]汤因比著,曹未风等译:《历史研究》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页。
    (15)[美]柯文著,林同奇译:《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5页。
    (16)参见罗志田《新旧之间:近代中国的多个世界及“失语”群体》,《四川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见之于行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可能走向》,《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
    (17)罗志田:《近代中国史学十论》,“自序”,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18)[法]勒高夫:《新史学》,勒高夫等主编,姚蒙编译:《新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30—31页。
    (19)[英]巴勒克拉夫著,杨豫译:《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55—56页。
    (20)赵世瑜:《再论社会史的概念问题》,《历史研究》1999年第2期。
    (21)[法]勒华拉杜里:《蒙塔尤》,“序”,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页。
    (22)[英]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编,彭刚译:《新史学:自白与对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6页。
    (23)张嵩年(申府):《劝读杂志》,《新青年》第5卷第4号,1918年10月15日,第433页。
    (24)张申府:《所忆》,《张申府文集》第3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版,第565—607页。
    (25)臧启芳:《出版与文化》,《晨报副镌》,1923年8月9日,第1版。
    (26)章太炎:《历史之重要》,马勇编:《章太炎讲演集》,河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52—153页。
    (27)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8年版,第15页。
    (28)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263—266页。
    王晴佳: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与现代史学思潮
    

    梁启超的《新史学》为大多数历史研究者所熟知。在其《新史学》的第二章“史学之界说”中,梁公对于历史的性质做了如此的阐说:“第一、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第二、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第三、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为了说明这一历史研究的性质,他还引用英国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斯宾塞的比喻,像“邻猫生子”这样的琐事,史家是不用花费笔墨的,因为这些小事,无涉历史的进化。梁公一生学术思想多变,但他在20年之后写作《中国历史研究法》时,似乎仍然坚持他在1902年提出的观点,只是在历史进程是否存在普遍公理一点上,提出了一些怀疑。①
    饶有趣味的是,当今史家推行“自下而上”(history from below)的历史观,因此或许像“邻猫生子”这样的小事,也会成为新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题材。如新文化史的鼻祖之一、现任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馆长的著名史家罗伯特·达顿(Robert Darnton)教授,就以《猫的大屠杀》(The Great Cat Massacre)一书而成名,虽然达顿所写的并非邻猫生子,而是邻猫之死。该书出版于1984年,至今仍然是所有新文化史研究者必读的经典著作。
    自梁启超在20世纪初年写作《新史学》到该世纪下半叶达顿写作《猫的大屠杀》,历史学领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如果我们用历史研究走向碎片化来概括这些变化,没有大错。不过要想理解这一“碎片化”的形成,拙见以为还须从史学思潮的变迁入手。在此之前,我想有必要首先澄清一下何谓历史研究的“碎片化”。在我看来,所谓历史研究的“碎片化”,可以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史家眼光朝下,研究原来不为人注意的、无关历史进化的日常小事或边缘人物和事件;二是繁琐论证,就一些已经为人所熟知的题材,深入发掘,探奥求赜,希望发人所未发之新见。因此历史研究的“碎片化”,表现有明显的差别。而拙意以为,这两种表现,又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中外史学的异同。大致而言,外国史家的研究风格,比较接近前一种,而近年来中国史家的论著兴趣,则多倾向于后一种。但就其史学思潮的背景而言,则又有共通之处,可以一并讨论。
    梁启超在1902年提出用探求历史进化作为历史研究的根本,进而改造中国的旧史学,反映的是当时历史研究者的一种共识。如所周知,自18世纪启蒙运动以后,西方的历史研究就开始走上了“科学化”的道路,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检讨历史事实,提出并论证历史的规律。19世纪的黑格尔、马克思、孔德等人的历史哲学(亦称之为“大写历史”,即对历史的宏观考察),都是显例。二是考订史实,力求用可靠的史料叙述历史,也即兰克学派所信奉的“如实直书”。前者显然受到了17世纪科学革命的鼓励,认为在人类历史的演化中,也能发现像牛顿万有引力这样的定律。而后者则与整个19世纪“尊重事实”的风气相关,但在具体的方法论层面,则又得益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复兴、整理古典文化的传统。比如兰克强调史家需运用第一手或原始史料,与人文主义者寻求原始文本以求找出古典文献的真相,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几乎整个20世纪,这一史学“科学化”的进程,仍然经久不衰、活力十足。举例而言,马克思主义不但帮助了许多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建立政权,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在世界许多地区(包括西方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应该说,现代西方的许多史学流派,都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影子。当然它们在接受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同时,也想提出修正。但马克思希求从社会形态的变化上发现、论证历史演化的规律,则仍然激励了现代许多史家。比如法国年鉴学派的著名人物布罗代尔,提出“长时段”的观念,希望在社会形态和经济行为的变化之后或之上,找出地理环境的持续经久却又潜移默化的影响。布罗代尔的弟子勒华拉杜里则从人口变化的角度,考察法国朗格多克地区的历史变动。他们的观察角度各有不同,但探求历史规律的意图,则显而易见。更值得一提的是,他们都追求历史研究的“科学化”,其手段是将其他社会科学(地理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历史学的领域。
    不过在现代西方史家中间,像汤普森、霍布斯鲍姆这样公开的马克思主义者毕竟是少数。二次大战以后冷战局面的形成,也造成西方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的敌意。换言之,虽然马克思寻求历史演化动因的做法具有吸引力,但少有西方学者会承认社会主义的到来是一种必然趋势。而战后历史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的形成和第三世界之摆脱西方殖民主义及走向民族独立),也让许多西方史家感到探求历史演化的规律,其实并不利于论证西方自由世界的合法性。当然如此做法的人还是有的,如当代世界史研究的先驱者之一、原芝加哥大学的麦克尼尔教授,就在1963年出版了《西方的兴起》一书,与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相对,企图论证西方崛起及资本主义产生的必然性。但就总体而言,对于历史的宏观考察慢慢失去了人们的青睐,因为世界历史本身产生了多极化、多元化的走向,不再具有百川归海的态势。因此史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历史本身的发展。举例而言,1989年苏联解体之后,美国学者福山写作了《历史的终结》一书,一时洛阳纸贵。福山在书中指出,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结束,表明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凯旋,世界历史以后的发展因此会有一个总体一致的走向。他的观点虽然在当时引人注目,但支持者甚少,反而以批评者居多。
    其实要想探求历史的规律,具体一点说就是要研究历史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对此做出解释。因此如果我们随意浏览一下1970年代以前出版的历史著作,就会发现它们大都以分析、解释历史发展的因果关系为主。比如研究第一次或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家的注意力一般都集中于探讨这两次战争发生的原因,他们的争论也集中在战争的渊源方面,而不是战争的过程。同样,如果研究法国大革命,史家也会较多注意大革命产生的原因,由此产生了诸多的解释和流派。这一重视因果关系的现象,体现的是科学研究的共性。比如化学家进行科学实验,往往以什么样的化学成分糅合在一起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为主。所以我们说20世纪上半叶的史学研究走向,以“科学化”为主要倾向。
    但是如果史家逐渐失去了探讨历史规律的兴趣,他们的著作也就慢慢不再以寻找、解释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为重心了。这正是1970年代以来产生的现象。美国历史学会的前任主席芭芭拉·瓦因斯坦(Barbara Weinstein)曾撰文指出,现今的西方历史研究,少有人分析历史的因果关系,而是满足于描写、叙述历史的事件。②上面提到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一向是西方现代史学的热点之一,因为法国大革命对于之后欧洲甚至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都有意义深远的影响。美国历史学会的另一位前任主席琳·亨特(Lynn A.Hunt),以法国史研究著名。她在1984年出版的《法国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阶级》一书是她的成名作,而该书的核心内容,并不以探讨法国大革命的缘起为主,而是细致描述了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变化。换言之,亨特的注意力是在大革命的过程本身,而不是其爆发的原因。无怪乎亨特成为当今史坛新文化史研究的先驱人物。③
    我们探讨国外史学研究“碎片化”的形成,其实也就是要探究新文化史的兴起,因为新文化史的研究题材多种多样,琐细微观。在我看来,新文化史的兴起涉及几个方面。首先是历史研究“科学化”本身的变化。如同上面所言,在二战之后,特别是196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历史走向的多元化和多极化,使得人们对探索历史演化的规律,逐渐失去了兴趣。
    其次,新文化史的兴起,又是历史研究“科学化”的产物。战后史家向社会学、经济学靠拢,促成了社会史的兴起,其意图是探求社会的结构性变化,由此而注意到社会各个阶级、阶层之间的互动,并催生了对下层民众和边缘团体的研究兴趣。自1970年代以来,史学又开始与人类学联手。但此时的人类学,已经与19世纪的人类学迥异,不再以考察原始部落来揭示人类演化的进程为重心,而是希图深入其内,微观考察人类行为的特点及其文化背景。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的“厚叙述/深度描写”(thick description)理论,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史学与人类学结合的结果就是,双方都走向了微观研究,希望重建具体的历史场景,以求获得对某一历史或文化现象的真切理解。
    第三,新文化史出现也可以视为是对社会史的一种反弹。虽然社会史家也有眼光朝下的视角,可是为了揭橥社会的总体性发展(如年鉴学派的所谓“总体史”),社会史家常常注重社会阶层的互动及其经济活动,但如此一来,也会让其论著充斥许多数据,而缺少对具体个人行为的描述。因此社会史的论著,往往枯燥无味,被人讥为“没有人的历史”(history without people)。其实更好的说法也许是“没有个人的历史”,因为以前的历史著作,往往以个别精英人物的活动为主要考察对象,而社会史的写作侧重研究的是社会团体的行为。史学与人类学的结合,加强了微观研究的兴趣,造成了叙述体的复兴。这也正是新文化史的主要特色。因此新文化史和微观史(micro history)及日常生活史(alltagsgeschichte,everyday history)异曲同工,都以细致描写以前为人所忽视的事件、人物为中心。这些学派都产生于1970年代以后,是历史研究“碎片化”的主要表现。
    第四,新文化史、微观史的兴起又得益于后现代主义思潮在1990年代的流行。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文化相对主义,其宗旨之一是反思、反省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和文化的弊病乃至现代性的潜在问题。但就方法论而言,后现代主义直接与现代语言学的发展相关,其主张就是语言本身的模糊性或不透明性。因为语言之模糊,因此即使有真理或者事实存在,也无法准确无误地传播以及让人准确无误地接受,更何况还有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隔阂。如果我们用历史研究举例,那就是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即便有历史规律存在,史家或历史哲学家也无法通过语言来将之明确表达;而且即使做了某种表述,读者的理解还是各有千秋。所以后现代主义的流行,更使得史家对所谓“大写历史”失去了研究、探讨的兴趣。简言之,后现代主义质疑了历史学的科学性。如海登·怀特强调史学与文学之间,没有根本的差别,因为两者都有编造情节的行为。他的所谓编造情节,就是说史家在陈述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时,往往将一些事件排列在一起,让人产生“因为……所以”的印象。虽然史家并不一定明确表达这一因果联系,但在怀特眼里,史家的这一做法,与小说家写作时采用的戏剧化手段没有根本差别。
    如果将史学与文学相等同,又放弃对历史宏观进化的探求(历史的“大事”和“小事”无关紧要),那么史家写作就以吸引读者为主要目的了。换言之,什么事件有趣,史家就可以写什么。于是有人如此形容新文化史的题材:“一些诸如气味、想象、死亡、空间、梦、垃圾、屎、疼痛、疾病、姿态、眼泪、同性恋、手淫、食物、盐、煤、火、镜子、乳房、头发、内衣、厕所、戒指等过去不入历史研究者法眼的课题,现在都已经成为新文化史家的关注对象与研究内容。”④如此,历史研究的确走向“碎片化”了,而其根源就在于史家治史观念的改变,从原来希求探讨、解释历史演化到纯粹描述历史事件或人物行为。
    在结束本文之前,我还想就上面提到的历史“碎片化”的第二种现象,稍为表达一些意见。依我管见,这一现象,即对一个已经为人所熟知的历史人物或现象,反复不断地深入探讨,是中国史学界的独特现象,或许与中国史学的文化传统有些联系。中国人常说,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从未间断。但其实自汉代以后,北方民族不断入侵中原,甚至建立长久的政权(元朝、清朝等)。因此这一说法,或许有可以商榷之处,甚至还杂有大汉族主义的偏见。但就历史写作而言,却又似乎言之成理,因为中国有官修历史的传统,二十四史的修撰在汉代之后的确没有间断。因此就狭义的文明史而言,中国的文明的确源远流长。不过这一持续修史的一个前提,就是要不断重复前人的著作,或者稍加简化,或者加以文字修饰,或者进行考订修正,也有的就干脆直接照抄。这一传统,也可谓源远流长。如班固的《汉书》中的一些章节,就与司马迁的《史记》中的记载,大同小异,难分轩轾。当代中国史学的研究,也充斥这样的现象。比如像胡适、陈寅恪等近代著名人物,就会有许多本传记,反复论说,其结果就是许多观察、结论都是大同小异,了无新意。有的学者甚至能抓住一两条相关史料,重复检讨,其考证之琐细,让人叹为观止。但这些“碎片化”的研究是否会加深我们对这些近代人物的理解,则似乎并不尽然。或许这些学者并无此意,只是想展现自己阅读史料的细致入微和理解史料之独出心裁。这种现象,在西方史学界中,颇为少见。比如以胡适名望之大,西方汉学家一共出版了两本有关胡适的专著。甚至像五四这样的由中国的文化精英所倡导的运动,现在也已经激不起太多人的兴趣了。⑤因此历史研究在西方的“碎片化”,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西方学者特别想别出心裁,不愿重复前人,因此他们的历史研究不断转向,从政治史、外交史转到社会史、经济史,庶几又从社会史转到了新文化史,而最近的趋势是重拾对“大写历史”的兴趣,从全球史的观点考察世界上各个文明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当代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于是又反映了中外学术文化的传承与特色,不知读者方家以为然否?
    注释:
    
①梁启超:《梁启超史学论著三种》,香港,三联书店1980年版。其中有关“邻猫生子”见第7页;有关历史学的性质的界说见第10—15页。
    ②Barbara Weinstein,“History without A Cause?Grand Narratives,World History and the Postcolonial Dilemma,”International Instituut voor Sociale Geschiedenis,50(2005),pp.72—73.
    ③有关亨特对新文化史的倡导和反思,可参见Lynn Hunt(ed.),The New Cultural History(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和Victoria Bonnell&Lynn Hunt(ed8.),Beyond the Cultural Turn:New Directions in the Study of Society and Cultur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7)。
    ④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新文化史与中国近代史研究》,“编者的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⑤与此相比,中国人写的胡适论著,可谓汗牛充栋,让人目不暇接。参见欧阳哲生《欧阳哲生讲胡适》第1章,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有关西方汉学界五四运动的研究现状,参见王晴佳《五四运动在西方中国研究中的式微?——浅析中外学术兴趣之异同》,《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王玉贵,王卫平:“碎片化”是个问题吗?
    
社会史研究在当代中国复兴后不久,“碎片化”问题就引起了学界的关注。检视社会史学界对“碎片化”问题的探讨,大致有以下4种看法:缺乏合适的理论指导与操作方法,以致概念不清,含义不明;学科归属不易确定和研究对象宽泛、庞杂;选题狭窄、研究取向和具体内容零碎;与当前的学风浮躁、成果评价以及人才培养机制有关。我们认为,尽管“碎片化”问题其来有自,并且似乎凿凿有据,但细细推敲起来,却很难经得起严格的学术考究和深层次的学术反思。
    首先,对于社会史研究中定义不统一或理论指导不明确的情况,似不必太过在意。
    社会史研究自横空出世时起,国内外学术界就从未对社会史的含义取得过一致的意见,仅在西方学界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就至少有8种之多,但这并没有妨碍西方社会史学界在一个个具体的研究课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最杰出的(社会史)研究家们总是明智地用更多的时间来研究它而不是为它下定义。”①中国的情形也大致相同。蔡少卿先生曾指出:“时至今日,尽管社会史还未形成一套系统精密的理论和方法,但社会史的实际研究已远远走在前面。”②蔡先生的这段话虽然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说的,但揆诸当今中国的社会史研究现状,仍然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中外史学研究的实践均一再表明:历史学的复兴及其进一步发展,其动力均“在于实践而不在于理论”③,或者说具体的“研究(活动)总是领先于理论反思的”。④对此,冯尔康先生也早就指出:社会史研究“要在具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升理论层次,即将具体研究升华为理论,做到具体研究不忘记理论追求,而理论的创立是建立在具体研究基础上,从研究的历史事实中引出固有的结论,并将其升华为历史理论”。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社会史研究在一个个具体问题上的不断深入,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社会史理论和研究方法一定会出现在我国史学研究的百花园中。
    社会史研究在当代中国复兴后,其活力常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的开放性特征和宽阔胸怀。冯尔康先生曾指出:“任何事物定于一尊,它就难以发展了。”⑥不仅如此,在我们看来,对于一个学科的发展来说,对抽象理论的讨论无论多么深入、周密和完备,也不如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要来得有益。社会史研究的持久活力终究是要靠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来提供的。这当然不是说理论探讨不重要,然而没有踏实细致的实证研究作基础的抽象理论探讨不仅会显得苍白和无力,理论先行的结果还往往会导致空谈和玄想。
    其次,从史学研究的发展规律来看,总是由宏观逐步走向微观和具体,大而化之的宏观和粗线条研究终究要被细致入微的精深和细部研究所取代,社会史研究作为史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也是如此。
    社会史学界常常批评以往的中国历史研究总是习惯于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并且认为抛弃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是社会史研究得以确立和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前提,殊不知以往中国历史研究中采用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是有其必然性的。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后,为了尽快确立马克思主义在史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在一些事关中国历史基本走向的问题上尝试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解释,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而为了论证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并取得政权的合理性,注重农民起义这类政治史的研究也在情理之中。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走上正轨的史学研究同其他学科一样,真正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回溯从那以后的史学研究,虽不能说宏大叙事方式和政治史范式就销声匿迹、不复存在了,但应该说从总体上来看是逐渐走向了理性和成熟。史学研究逐步走向深入、日益重视对具体问题的探究,反映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明乎此,社会史研究中存在的所谓“碎片化”问题,其实并不足为怪,是研究逐步走向深入的必然结果。
    颇为有趣和吊诡的一个现象是,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外社会史学界在研究中国问题上所呈现出来的相同或相近趋向与特征所作出的评价有时却大相径庭。众所周知,在以美国为代表的中国学研究中出现过许多莫衷一是的解释模式,具有代表性且为中国学界所熟知的就有施坚雅的“区域市场结构”、萧公权和周锡瑞等的“士绅社会”、罗威廉的“市民社会”、黄宗智的“过密化”、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以及乡村基层政权“内卷化”、艾尔曼的“文化资本”等解释模式和理论。对上述现象,国内社会史学界一般都将其评论为研究的细致和深化:当代西方史学研究中“被指责为‘历史的碎化’现象,实质上是历史学的高度分化,或者换个角度说,是以‘历史的碎化’为特征的分化”。⑦而国内学界所存在的“碎化”问题则与之有着本质区别,是一种专为求新求异而开辟新领域新课题,缺乏总体关照的研究倾向,这种单纯限于个别的、支离破碎的研究严重影响了社会史尤其是区域社会史的健康发展。如行龙先生就一再指出,中国社会史研究者视野狭窄,只盯着自己的小块领域,不顾及整体研究的需要,研究成果互不相联,相互脱节,自谈自论。⑧
    我们认为,如果对中外史学发展路径进入深入考察,就可以了解中外学者在史学研究思路和做法上的差异,更多的是由于彼此的学术传统所导致的,并不存在彼高此低的问题。具体到对中国问题的研究来说,作为外国人对中国问题的研究就总体而言终究无法与中国学者所拥有的有利条件相比拟,在这种情况下,尝试构建对中国问题具有一定解释能力的理论模式正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因此,中国学者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望洋兴叹,而应有理由坚信:对中国历史的研究终究主要依靠本土学者来承担并不断推进。在我们看来,中西社会史研究中所表现出来的所谓“碎化”问题,究其成因、表现和后果等而言或许并不完全相同,但从联系的角度来看,未尝不可以都看做是社会史研究不断走向深入的结果。
    再次,细部和微观研究是宏观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历史研究由宏观考察转向细部探究即通常所说的“碎片”研究,是学术进步的必然趋势,完全符合学术发展的应有理路和基本规律。赵世瑜先生在阐述他所理解的“大历史”和“小历史”的关系时指出:“小历史”是“大历史”的生活基础,研究“小历史”的目的是把生活基础还给“大历史”,一旦“归还”工作结束了,大小历史的区别也就不需要了。⑨上述观点在另一个层面上阐明了局部与整体、碎片和总体的辩证关系。或许是基于基本相同的考虑,一直主张要防止社会史研究“碎片化”的行龙等人也指出:“‘碎化’并不可怕,怕的是碎而不精,流于事项罗列,浅尝辄止。区域大小也无高下之分,忧的是没有大的学术关怀,为区域而区域。如果能就一些小的问题,精磨细研,亦能静临深渊,摇曳生姿。如果能够真正践行多学科、整体史方法,瞻前顾后,左顾右盼,上下打量,或可以小见大,见微知著。”⑩他还指出:“碎片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研究过程中自然而然的现象”。并明确表示,“接受社会史研究应当碎化的做法,就是要把研究对象咬碎嚼烂,烂熟于心,化然于胸,然后付诸笔端”。(11)常建华也认为,对社会史研究中“碎化”的批评虽然从“保持历史研究整体性”来说“无疑是正确的”,但“个案与微观史学研究强调的是以小见大,题目虽小,意义或大,况且个案与微观积累多了,才能有体系化的宏观分析”。(12)
    我们认为,对一个个表面上看起来互不相关的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为总体归纳和综合研究提供必要基础和基本前提。年鉴学派大师布罗代尔在进行地中海地区的研究时,虽然批评了以往历史学家“所关心的不是地中海的整体,而只是这幅镶嵌图画中的细小片断,不是地中海生活的整体运动,而只不过是过去一小撮国王和富翁的活动琐事”(13),明确表明自己所追求的是“人类生活的最活跃的运动的总体历史”。(14)殊不知,正是其他历史学家所做的艰辛、细致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才为布氏从事的整体史研究提供了可能和条件。中国的情形也大致不差。
    第四,从当代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主观努力、学术取向和主流趋势看,大都是以总体史或整体史作为追求目标的。
    在中西方社会史学界,确实有人主张社会史应是“除去政治精英”的人民史,但这更多的是表示反对以往那种主要从政治精英的上层立场和视角来撰写历史的传统,而不是要将政治精英摒弃在社会史研究之外,因为排除了政治精英的社会史就无法实现其“总体史”的追求目标。以布罗代尔等为代表的年鉴学派在其确立的“大历史”也即“整体史”或“总体史”目标中,“总想看到事情的全貌,将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融入‘总体’史”。(15)因此,尽管社会史学家们不满意或有意摒弃以往的精英史观指导下的政治史叙述范式,但在其具体的研究实践中还是试图将政治史、经济史纳入或融入到社会史研究视野中来的,以呈现作为总体史的社会史全貌。
    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情况也是如此。还是在社会史在当代中国复兴之初,王玉波先生就指出:“由于社会史的综合性,所以社会史以社会生活的历史演变为中心和中介,把历史学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络式的整体系统。社会史的综合性也有助于促进史学和其他学科协作、应用和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使史学不断创新和发展。”(16)绝大多数社会史研究者都以整体史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冯尔康先生也曾明确指出社会史研究并不拒绝研究政治、经济、文化问题。他说:社会史既然是研究社会生活的,就必然会“涉及(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各个领域”(17);又说:“社会史渗透到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领域,凡是这些专史中属于人们社会关系的内容,也就是社会史的内容”;“社会史不应停留在了解人民生活的现象上,还需要深一层研究人们社会生活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状态和思想意识”。(18)按照上述设想,社会史研究的视野肯定是相当开阔的,不会出现“碎片化”的问题。
    还要看到,在当代中国有代表性的社会史研究者中,人们也几乎找不到有哪一位学者明确宣称自己只专注于或只满足于“碎片”问题的研究,而总是一再强调或在事实上把他们所从事的对“碎片”的具体研究与总体史(整体史)的目标追求或松或紧地联系在一起。(19)以张鸣先生新近出版的《历史的碎片:侧击辛亥》为例,选取的虽然是一些“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事”作为叙述对象,但目的却在于揭示辛亥革命之所以“能够推翻清王朝的更为深层的一些因素”。(20)由于作者独具匠心的问题意识以及深邃的历史穿透力,使该书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它所预设的最初目的,从而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和学术反响。历史研究的选题虽有大小之别,但却并不能以此作为重要或琐碎与否的判断标准。
    可见,碎片化不是社会史的固有特征,至于某一位具体研究者的某一项具体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宏观视野并达到了整体史的目标诉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该研究者的自身素质所决定的。同时,我们也得承认,要真正从社会史角度编写出一部反映全貌的人类通史或整体史虽然是不可能的,但这与社会史的学科特质没有必然的关系。正如常建华先生指出的那样:总体史或整体史的追求尽管激动人心,但却很难实现,“历史哲学和通史的整体性或总体观,也只是社会史研究中的一定层次,如果以此出发批评当今社会史的研究琐碎,一定程度上说是不太恰当的”。(21)同样,以此来要求政治史、经济史、外交史或军事史等专门史,也是极不现实的。
    注释:
    
①[英]D.加纳迪:《何谓社会史》,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0页。
    ②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序言”,第3页。
    ③巴拉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63、69页。
    ④[美]格奥尔格·伊格尔斯著,何兆武译:《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3页。
    ⑤冯尔康:《中国社会史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页。
    ⑥冯尔康:《中国社会史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57页。
    ⑦赵建群:《论“历史的碎化”》,《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第123页。
    ⑧行龙:《社会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行龙主编:《近代山西社会研究——走向田野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⑨赵世瑜:《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叙说:作为方法论的区域社会史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0页。
    ⑩行龙、胡英泽:《三十而立——社会史研究在中国的实践》,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5页。
    (11)行龙:《中国社会史研究向何处去》,《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第12页。
    (12)常建华:《跨世纪的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8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66页。
    (13)[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Harper Torchbook,1976,p.18)。转自庞卓恒主编《西方新史学述评》,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67页。
    (14)[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论序列历史学——评〈塞维利亚和大西洋1504—1650〉》,费尔南·布罗代尔著,刘北成、周立红译:《论历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3页。
    (15)转引自[英]彼得·伯克著,刘永华译《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7页。
    (16)王玉波:《为社会史正名》,《光明日报》,1986年9月10日,第3版。
    (17)冯尔康:《开展社会史研究》,《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第80页。
    (18)冯尔康:《三论开展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史研究》,第22页。
    (19)参见冯尔康《中国社会史概论》,第98页。
    (20)张鸣:《历史的碎片:侧击辛亥》,“序言”,当代中国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
    (21)常建华:《社会生活的历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20页。
    李长莉:“碎片化”:新兴史学与方法论困境
    史学研究的“碎片化”现象,是近年来引起史学界许多人诟病的一大病症,其意指研究问题细小琐碎,且缺乏整体关联性与普遍意义内涵,因而缺乏意义与价值。这种“碎片化”倾向尤其在近二十多年来新兴的社会史和社会文化史(新文化史)领域表现最为突出。随着越来越多的学人进入这些新兴领域,尤其是刚刚跨入学术门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们,纷纷选择具体而微的专题作为初入学术的门径,群相跟进,势成风气,使得这种“碎片化”倾向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一现象引起一些学者的忧虑,感到史学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功能将被这种“碎片化”渐行消解,甚至会导致史学学科空洞化、边缘化的危险。看来这种“碎片化”趋势已经成为关系史学命运的一种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由于“碎片化”与社会史和社会文化史等新兴史学有较大的关联,我们由此需要反省的是:新兴史学为何易于走向碎片化?其症结何在?如何矫正?下面试作一探讨。
    一、微观研究、“碎片化”与新兴史学的伴生关系
    
“碎片化”由微观研究衍生而来,而微观研究的盛行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史学转向。当时随着改革开放,社会重心由政治运动转向现代化建设,史学界也开始由此前聚焦于革命与政治等宏大主题及“宏大叙事”,转向探究中国社会演变的实态及其根源,由此出现了微观研究的趋向。特别是一些研究者致力于探究中国社会的内部结构、文化形态及其演变机制,以求清理中国社会内部走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与文化资源,由此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相继兴起,成为新兴史学领域。其主要特征是研究重心“下移”,由以往偏重上层的政治事件与人物,转向下层的社会、民众及民间文化。由于这些研究对象都是具体而弥散式地存在,要予以把握与分析,需要具体、客观、实证、细致地观察和研究,因而偏向小论题、个案化、深度描述的微观研究盛行,这是研究对象转换引起研究方法的自然转变,因而微观研究与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新兴史学有一定的伴生关系。同时,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分支领域的兴起及相伴而生的微观研究盛行,也是史学研究分工细化、趋向深入的学术内部发展的自然要求。西方史学界在此稍前的六七十年代也出现了社会史和新文化史兴起及微观研究盛行的趋向,虽然其产生与中国的社会情境有所不同,但也反映了这种史学学术内部深化的自然流脉。①因而,微观研究的兴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推进学术深入的功能。
    中国的新兴史学是因应时代需求而兴起,即回答中国社会的内在结构与文化形态等深层次问题,其微观研究的方法也是为了更有效地承担这一功能。因而所谓微观研究,本应是在这种历史关怀和宏观视野下进行具体化、精细化的探究,求得由具体而见一般的效果。但这种理论上的宏微相济,在研究实践中却不易把握。这是因为社会如汪洋大海,文化又千差万别,民众更是个个不同,社会文化事象都是具体而分散地个别存在,欲对其了解与把握,也必须具体而细微地观察与分析。这种微观研究发展开来,导致研究问题趋于细小,研究方法偏重深描,走向极端便出现脱离整体关联的“碎片化”偏向,研究题目零星琐碎,七零八落,缺乏内在与外在的关联,成为游离于历史意义之外的碎片、尘埃,因而失去了历史价值。特别是中国近代距今较近,印刷及报刊发达,社会与文化的遗留史料浩如烟海,为研究者从中寻找小题目提供了广阔空间,因而在近代社会与文化史领域“碎片化”倾向更为突出。需要指出的是,西方在新史学及微观研究流行之下,也出现了“碎片化”趋向,引起学界批评,可见这是新兴史学的一种内生偏向。②那么,导致“碎片化”的症结何在呢?
    二、“碎片化”症结与新兴史学方法论困境
    
新兴史学的“碎片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症状。
    1.论题小而微,缺乏大关怀与大问题
    
历史学是钩沉、积淀历史记忆的学科,历史研究的价值在于对以往历史经过一定的科学研究,提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并给人们以启迪的历史知识与智慧,而并非事无巨细地全盘复原。对于以往浩瀚纷繁的历史现象,需要进行一定的选择、梳理、分析、概括与解释,以说明历史发展主流及时代重要问题。特别是社会与文化的表现形态是具体事象,大多与历史主题的直接关联度低,而且内容包罗万象,情况千差万别,加之近代遗存史料的海量,这就需要治史者在选择研究题目时,须有历史关怀、时代眼光、整体观念与问题意识,如此才能选择具有历史价值的论题。有的研究者仅仅出于“填空补漏”或猎奇而一味选择边缘细小的研究题目,使论题只是特殊、个别、具体、边缘的个案,而缺乏普遍性与一般性意义,成为脱离社会变迁与时代主题、游离历史主体与主流的边角碎屑,因而缺乏历史价值。
    2.论题细碎而零散,缺乏大联系与大序列
    
历史学以记述并阐释以往社会演变的过程、因缘及其机制为己任,因而治史者的研究论题皆应与这一主题有一定的关联。社会与文化作为历史变迁的重要方面,虽然是弥散式存在,表面上是大量分散的具体事象,但实际上有一定的内在有机联系,具有一定的整体性与序列性。一些社会文化事象虽然具体而微,但如果置于这种整体性与序列性的关联中,即具有整体之单元或链条之环节的意义,因而具有历史价值。这就需要研究者在选择论题时,需注意与历史主题及普遍性问题的关联性,或与其他相关元素的横向关联,或与相类事象的纵向序列关联,在这种联系之中的小论题才具有意义。有的研究者缺乏这种联系观点与整体思维,选择的论题只是某种零散、孤立的社会现象,成为游离于历史逻辑之外的孤立零散的碎屑,因而缺乏普遍意义,丧失了历史价值。
    3.论题小而平面化,缺乏大理论与大阐释
    
社会史、社会文化史旨在通过一些普遍而具体的社会文化事象,探究社会的内在结构与文化形态等深层问题。这些深层问题是无形的隐性存在,一些普遍性、典型性的社会文化事象是这些隐性问题的载体和符号。那些看似本身意义微弱的社会文化事象,可能蕴藏着深层结构的密码。因此,社会与文化史研究需要从分析具体事象入手,深入探究这些事象背后的内在逻辑与普遍意义,进而揭示其所反映的深层社会结构与文化形态内涵,这就需要进行一定的逻辑分析、理论概括与阐释。如果所作论题仅止于对某种具体事象的实态描述,一味追求平面化的“深描”与“细述”,即使十分清晰地还原了事物的原貌,其意义仍然微弱。如果没有宏观意义的阐释,揭示其“何以如此”的深层根源及逻辑关系,则只是缺乏意义关联的历史碎片。
    上述缺乏问题意识、缺乏联系观点、缺乏理论阐释等症状,导致这类社会与文化论题的内容细微琐碎、平面干瘪,缺乏普遍性、意义内涵与历史价值,造成“碎片化”现象。综观这些症状,反映出研究对象的弥散性与研究方法的不适应所造成的方法论困境。而上述症状皆指向一种传统“微观实证”的研究方法,沿用这一方法作为研究社会与文化史主要的、终极的研究方法,就会导致研究论题意义微弱甚至缺乏意义,这正是造成“碎片化”的根本症结所在。
    “微观实证”研究是历史学中一种传统研究方法,特别是以往以政治事件与精英人物为中心的历史研究,即使是一些看似微小的细节,由于其在政治主题的链条中具有某种关键或环节意义,通过“微观实证”研究对其真相的考证与“还原”,就具有历史价值。但是新兴史学的研究对象转向弥散式存在的社会与民众,任何单一、具体而表象的社会文化事象所包含的“单位意义”,与政治事件和精英人物对于社会影响力的“单位意义”相比都要微弱得多,因此如果只是对这些单一而具体的社会文化事象进行具体而细微的实证描述,单纯地“还原真相”,其意义相当微弱。可见,在政治史等“显性历史”领域里作为主要研究方法的“微观实证”研究法,转而用于以探索社会结构、文化形态等内在而深层的“隐性历史”为目标的新兴史学领域,其效用便有很大局限。在这些领域,通过微观实证研究而“还原真相”只是研究的起始与基础,而不是全部,更不是终结,因而它不能单独作为新兴史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要突破新兴史学沿袭传统“微观实证”研究法所形成的困境,须探索适用于这些领域的新方法。这是将新兴史学引向健康发展,矫正“碎片化”偏向的根本途径。
    三、矫正“碎片化”的方法论路径:“实证”与“建构”
    
如前所述,社会史与社会文化史等新兴史学的研究对象,不同于以往传统史学所面对的具体显性的事件与人物,而是具体事象背后的隐性、无形、抽象的社会结构与文化形态,这种研究对象的区别,决定了二者的研究方法也应有所不同。适用于前者的主要为“实证”方法,而后者则需要在具体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还要加以一定的抽象“建构”,才能描述和展现这些隐性历史领域。所谓“建构”,就是在实证研究基础上的理论提升和逻辑概括,它应当是新兴史学的一个重要方法论特征,只有具体实证而无“建构”,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与文化史研究。所以,新兴史学必须引入“建构”方法,以“实证”与“建构”结合、基于实证的“建构”为主要方法,才能趋近研究的对象与目标,因而从方法论上矫正“碎片化”的弊病。具体而言,这种“实证”与“建构”结合可有以下几种路径。
    1.“微观实证”与“宏观联系”相结合
    
社会与文化史研究需从具体的社会文化事象入手,因而需要一定的微观研究。但不能满足于只是沿用“微观实证”,止步于对细微现象的简单还原,而必须与“宏观联系”这一“建构性”维度相结合。首先,选择研究题目需要从具有历史意义的大问题出发,选择与历史主题相关,并具有一定普遍性、典型性的社会文化事象,题目虽小,但与历史大问题有一定的关联性或同构性,这样的微观研究才有大的价值。其次,在进行研究时,需要有宏观联系的观点,注意考察此一事象与上下、左右、前后、内外、纵横等各种因素的联系,特别是与大问题的联系,注意考察此一事象在这些联系当中的机能与作用。最后,在描述具体事象之时,注意从大问题着眼而对其内涵意义进行深入剖析,以揭示小问题的内在、深层、背后的大意义。如此才能使微观研究以小见大,见微知著,成为阐释大问题的关节点,从而使得微观研究具有宏观意义。
    2.强化联系观点,多作综合性研究
    

    任何社会文化事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是处于多维的联系之中,具体而分散的社会文化事象,就因这种联系而具有意义,而这种联系需要以“建构思维”来加以把握和展现。一些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事象,大多与当时的时代主题相联系,甚至自身就是时代主题的内在或深层因素。研究这些社会文化事象时,应注意从其与时代主题的联系之中去把握与分析,进行综合性研究。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民间的关系、上层与下层的关系、政治变动与民间社会的关系等。综合性可以是多方面的,或以一个主要问题为中心,综合多角度、多样化的社会文化事象进行研究,或对某一事象从社会、文化、政治、经济诸多层面进行综合研究。综合研究就是把一种事象放在多种联系之中,进行网状研究、辐射性研究或序列性研究,从而使得小问题形成一定的“意义群”、“意义丛”或“意义链”,因而具有大的意义。
    3.强化问题意识,多作中观研究
    
所谓“中观”,是指介乎于宏观与微观之间,既具有比较清晰的独立意义边界,又具有相对完整的制度或符号体系,能够构成基本社会意义的单元,这也是一种“建构性”界定。类如:一些具体的社会制度及其运作,如家庭制度、家族制度、婚姻制度,养老制度、村社制度、慈善救济制度等;民间社会的基本元素如民间组织、会馆制度、互助体制、等级秩序等;民间社会的一些普遍状态如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信仰系统等;一些隐性无形的中观领域如市民社会、公共领域、共同体、社会网络、话语体系、权力结构、文化建构、社会舆论、民众组织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传播机制等。这些中观问题往往是以多种事象组成有形或无形的相对独立的意义群,代表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社会意象。这些“中观领域”是构成社会和文化的基本单元,是连接社会与民众、国家与社会、个人与社会的纽结及中介,是民间社会的基石,是构成社会肌体的细胞,蕴藏着社会肌体的生存密码。古往今来,许多社会变动的关键问题及症结所在,往往就在于这些中观问题,尤其是作为中国现代化起步的近代史时段,是急需加强研究的领域。
    4.加强“建构性”思维,力求理论概括与提升
    
社会与文化史研究涵盖两个领域:一是具体社会文化事象所体现的表象世界,可用“实证”方法进行展现;一是深层结构与形态所体现的隐性世界,需要“建构”方法进行展现。二者互为表里,前者是后者的表现形式,后者是前者的本质内涵。只是对表象世界的单纯描述,没有对隐性世界的“建构”思维、理论分析与意义阐释,不能称为完整或深入的社会与文化史研究。所谓理论分析与意义阐释,首先需要对历史现象进行逻辑梳理与提炼概括,形成一定的概念与意义体系。由于新兴史学的研究对象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有较多的重合,因而需要借鉴这些学科的一些理论方法,加以综合运用。事实上,这些学科中有些概念工具和理论模型就来源于历史研究。如德国学者哈贝马斯通过对18世纪法国、英国和德国等国社会生活的考察,提出解释欧洲近代民主化演变的“公共领域”理论,成为超越学科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经典社会理论。虽然中国社会及其近代化道路与西方有所不同,这些理论直接用来解释中国情形有所隔膜,但仍不乏有一定的理论启发意义。我们要在汲取中西已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有效解释本土社会演变的理论,形成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地方性知识。中国社会与文化史学的任务,就在于提出深刻阐释中国社会文化本质及其演变机制的理论,尤其是要形成对分析中国社会与文化具有解释力的概念工具与中层理论,这是现在最为欠缺的。这就需要我们在研究中增强“建构”思维和理论分析,增强多学科理论素养,致力于理论概括与意义建构,如此才能做出超越学科而具有普遍知识价值的理论创新成果。
    上述适应新兴史学并矫正“碎片化”的研究路径和方法,其实已经有不少业内学者沿着这些路径进行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些颇有建树的研究成果。但还有相当多的研究者尚陷于“实证”方法论困境,而缺乏“建构”思维及方法论创新的自觉,“碎片化”的广泛存在即是明证。因而我们需要不断探索适于新兴史学的研究方法,以推进社会史与社会文化史的深入发展。
    当今中国社会转型进入深层结构性转换阶段,导致社会问题丛生,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呼唤着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本土理论。历史学具有在长时段历史变迁中,综合观察和把握本土社会演变机制的学科特性,以社会与文化历史演变为研究对象的新兴史学,应当是产生中国本土社会理论的一个重要温床,有志于此的研究者应当肩负起这一时代责任。
    注释:
    
①笔者曾对中西社会文化史形成发展的异同作过比较,参看李长莉《交叉视角与史学范式——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反思与展望》,《学术月刊》2010年4月号。
    ②参看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252页。
    李金铮:整体史:历史研究的“三位一体”
    
史学“碎片化”的讨论,西方学界早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还有学者出版了专门批判碎片化历史学的著作。与之相比,在中国史学界,关于碎片化的呼声是近几年才凸显的事情,但大有柳絮纷飞、越吵越热乃至史坛尽说碎片化的景象。窃以为,不管是否如此严重,这种热议本身就说明它已经成为一个“现象”,从而不能不予以高度关注和认真思考。从已有的议论来看,史学碎片化的主要特征是:研究题目琐碎、微观,杂乱无章;缺乏整体史关怀,缺乏全面联系和贯通;疏离宏大叙事,轻视理论思考,缺乏共识。它导致以小概全,偏离了历史发展的主流轨道,丧失了对人类命运关怀的精神境界,对历史现象不能做出深刻的分析和把握。以我的理解,以上特征中的核心问题,应该是碎片与整体的关系。当历史研究陷于琐碎、微观,缺乏整体史观念时,就是碎片化;反之,如果具有整体史关怀,碎片研究就不是碎片化。也就是说,碎片是碎片化的前提,但并不必然导致碎片化的结果,碎片与碎片化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过,我发现在以往论说中存在两个值得斟酌的问题:一是有些学者将碎片研究与整体史二元对立,似乎碎片、微观研究就是脱离整体史,就等同于碎片化,譬如称微观史学就是碎片化,或曰新文化史、日常生活史就是碎片化。这一看法,很可能夸大了史学碎片化的程度。二是对碎片与整体的理解似嫌绝对化。应该说,碎片与整体皆为相对概念,一个碎片,只是相对于其所属的整体而为碎片,相对于继续细分之后的碎片又可以说是整体;而一个整体,相对于其分割之后的碎片是整体,相对于其所属的更大整体又是碎片。按此逻辑,如果放宽视界,近几年史学界所批评的碎片化研究是否就是绝对的碎片,所倡导的整体史研究是否就是绝对的整体史,其实是很难说的。尽管如此,就碎片与整体这对关系而言,仍是固定的。一是碎片是整体形成的基础,整体是由碎片构成的;二是碎片与整体不是完全对立,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之所以出现以上所谓问题,恐怕主要是如何正确地理解整体史的涵义。我以为,全面的整体史理念应该包括3个层次:一是不断扩大历史研究内容的全面史、普遍史,二是以整体史观指导具体或碎片研究,三是宏观史学是整体史的最高追求。在此理念下,可以将碎片研究、整体史研究以及避免碎片化统摄起来,从而缓解乃至解决相互之间的紧张。
    一、碎片研究是整体史形成的基础
    
整体史理念的第一个层次,是“全面史”,即终极目标为所有内容的历史。以往学者对整体史的理解,更多集中于具体研究的整体史关怀与宏观史学的追求两个方面,对第一个层次的意义则有所忽视乃至否定,而更多强调了其碎片化的趋势。
    追求全面史,越来越多地了解历史面相,是历史学者乃至其他社会成员本能的强烈欲求。历史是一个已经逝去了的世界,不管是历史上的原本存在,还是呈现给后人的历史遗存,都包罗万象,丰富多彩,一地碎片。历史的研究过程,也就是历史学者不断地挖掘历史世界的过程,由未知到已知,由模糊到清晰,由碎片到整体,由部分到全面。
    从主观愿望上讲,每一个历史学者都可能希望对历史现象“一网打尽”。但由于人类社会极其复杂,而人的生命、精力和智力又非常有限,不可能对所有历史内容进行全面研究,而只能选择具体,选择碎片。这就是梁启超所说的:“无论有多大的天才学问和精力,想要把全史包办,绝无其事。我年轻时,曾经有此野心,直到现在,始终没有成功。此刻只想能够在某部的专史,得有相当成绩,便踌躇满志了。”“若能以终身力量做出一种文物专史来,于史学界便有不朽的价值。”①不过,正是无数个体历史学者的碎片研究,汇成历史学的海洋。就此意义而言,即便研究杨贵妃是否处女,洪秀全是不是长胡子,都是朝着全面史推进的一个成果,不能说没有价值。
    历史研究的实际进程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历史学者开拓的领域越来越宽,越来越丰富。由传统的注重政治、军事、外交、帝王将相,逐步扩大到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尤其是长期以来被忽略的普通民众的生活,人口、家庭、宗族、群体、组织、性别、生命、婚丧嫁娶、衣食住行,无所不包。在西方,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学派还是年鉴学派,都力图囊括和把握一切历史与现实,所谓整体史、总体史、普遍史、全面史的概念,正是由此而来。后起的新社会史、新文化史学派,表面上虽然是对老一代年鉴学派的否定,但在开拓史学领域上,并无本质区别,只是更进一步而已,以至被人称为“历史学爆炸”。新时期以来的中国史学界,也受到西方思潮的影响,同样走了一条史学领域不断扩展的道路,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的勃兴就大大开掘了少有人涉猎的历史荒原。
    但正是这样一个历史领域或者碎片研究不断增长的过程,以其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往往被一些学者称为碎片化之源。有的学者还认为,学科分类、碎片研究导致学科内部之间互相看不懂,从而阻碍了史学的发展。
    的确,如果按照整体史关怀与宏观史学的要求,有的研究无疑属于碎片化。不过,我以为,与其指责其为碎片化,还不如说是向着整体史、全面史的方向迈进,或者说是与全面史的距离日益缩短的过程。它不仅不是史学研究的恶化,反而是整体史学发展的表现,标志着史学研究的逐渐成熟。何况,哪一个学者所从事的研究不是限于某一学科或领域?即便是文史通才,恐怕也只是限于文史,进一步说仍是更大学术整体的一部分,对其他领域并没有多少研究,也可以说基本不懂。以某个学科和领域为主,对其他领域不精,是很自然的,要求其他领域的学者一定要有和自己从事的领域一样的水平,显然不合逻辑。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将此理解为自己的具体研究为全面史学贡献了一份力量,不就坦然了吗?
    有意思的是,尽管有不少人说领域越搞越细,史学碎片化了,但仍有学者在呼吁继续拓宽研究课题。甚至有的学者,一边高喊打倒碎片化,一边又主张扩大史学研究范围,认为尚有太多的课题需要永无止境的挖掘,显示出欲拒还迎的心理紧张。这恰恰表明,碎片研究距离整体史、全面史的形成还相差甚远,碎片研究仍是大有潜力的广阔田野。
    不过,有的学者又说,历史事实如恒河沙数,历史研究是个永无休止的挖掘过程,已知的历史终究是局部的,全面史不可能真正实现,追求全面史是徒有虚名的梦想。但我以为,全面史的确不可能实现,但并不意味着放弃求全的精神。谁都知道不可能彻底弄清历史的真实,但谁又否定求真的准则呢。为什么可以求真,不可以求全呢?
    还有的学者说,碎片研究将整体史解构了。问题是,这个整体史究竟是什么?显然,它应该是在现有碎片研究基础上形成的整体史,持此意见者恰恰忽略了这个整体史概念形成之前碎片研究的累积。所谓被解构的“整体史”,其实并无真正的整体意义,而只是有限的整体史。也正因为此,应当继续“求全”,不断逼近整体史。
    二、整体史关怀下的碎片研究
    
以上所谓碎片研究,主要是具有扩大史学领域的意义。它很可能是就事论事的单纯碎片研究,忽略了研究对象与其他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不能真正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史研究。于是,就有了整体史研究的第二个层次。它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具体的研究对象置于整体史之中,注重研究对象与其他现象之间的联系,即形成一个相互联结的碎片或微观研究。这个整体史,是在已有碎片研究和宏观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观念和实际;二是以小见大,以具体研究反映大的问题意识。所谓大的问题意识,主要是反映历史时代、影响历史方向的问题,它同样是在已有碎片研究与宏观研究的基础上产生,但有可能通过新的碎片研究形成新的问题意识。如果说整体史的第一个层次更多具有领域开拓的价值,第二个层次则有了更深一层的学术意义,自然研究难度也随之加大了。
    应该说,以上两个方面在大多数学者看来是极为正常的应有之义。关于前一含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年鉴学派都曾有过阐述。如恩格斯曾这样批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看到一个一个的事物,忘了它们互相间的联系……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②马克·布洛赫认为:“文明同人一样,决不像机械排列的单人纸牌游戏,就事论事、支离破碎的认识决不会导致对整体的认识,它甚至对部分也不能认清。”③中国学者的相关论述也不少。如梁启超指出,历史是整个的,统一的。无论研究任何专史,都要看它放在中国全部占何等位置,放在人类全部占何等位置。此一群史迹不能与他群史迹脱离关系而独立存在,亦犹全社会中此一群人常与他群人相依为命也。故欲明一史迹集团之真相,不能不常运眼光于集团以外。④对于后一含义,形象地说就是“一叶知秋”。梁启超对此也发表过看法:“吾以为历史之一大秘密,乃在于一个人之个性,何以能扩充为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与夫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何以能寄现于一个人之个性?……非以其个人的资格而有价值,乃以其为一阶级或一党派一民族之一员的资格而有价值耳。”⑤当代学者冯尔康也以个人的研究经验指出,虽多做微观的题目,但并不是把一个事情本身说清楚就完了,而是尽可能把它和更广阔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联系起来,看能否说明一个更大的问题。⑥
    不能不说,确有大量的碎片研究没有虑及普遍联系和“以小见大”的原则,从而呈现出碎化的征象。但也要注意,凡属成功的微观研究,基本上不存在此类问题。即便是后现代主义史学和新一代年鉴学派学者,虽有瓦解总体和中心之意,但也不是完全与宏观史学对立,没有大的问题意识和历史思考。譬如,广为人知的3部后现代史学著作:娜塔莉·戴维斯的《马丁·盖尔归来》、卡罗·金兹堡的《奶酪与蛆虫》和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实际上都体现了多面联系和以小见大的特色。它们反映的都是地方社会与文化,但无不关注长时段的历史脉动,都希望超出所研究的个案之外,得出普遍性的洞识。《马丁·盖尔归来》是通过16世纪一个法国南部乡村阿尔蒂加的假身份案例,讨论身份形成、阶级关系和法律习惯的问题。《奶酪与蛆虫》通过16世纪意大利北部村庄特瑞阿勒一个磨坊主的故事,反映宗教改革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底层民众的精神世界。《蒙塔尤》通过法国南部一个山村奥克西坦尼居民的日常生活,反映中世纪时的心态和精神风貌。中国近代史学者王笛对成都茶馆和街头文化的研究,也属微观史力作,它力图以地方的日常生活反映精英、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复杂关系。
    由此可见,一项成功的碎片或微观史研究,不在研究对象之大小,而是取决于是否增加了普遍联系和以小见大的整体史意识。只要拥有这一意识,就会使单纯的碎片研究化蛹为蝶,更具意义。
    三、宏观史学是整体史的最高追求
    
以上两个层次都是整体史观视角下的碎片研究,而宏观史学则是整体史的最高境界,它强调对碎片研究的整合。其中又包括3个方面:一是全面、综合的研究,二是注重宏大历史问题的研究,三是重视历史理论思考。其研究难度比整体史研究的第二个层次更大了。
    全面的、综合的研究,就是最大限度地将历史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考察。之所以必要,因为历史原本就是“一切决定着一切,一切被一切所决定”。⑦碎片研究容易出现“以偏概全”之弊,这恰恰是全面的、综合的研究力求避免的。此类研究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通史性著作。梁启超说:“真想治中国史,应该大刀阔斧,跟着从前大史家的做法,用心做出大部的整个的历史来,才可使中国史学有光明,发展的希望。”⑧自司马迁以来,“通古今之变”的《史记》就一直是中国史学的追求。国外也是如此,从古希腊希罗多德的《历史》,到17世纪英国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施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皆为通史类的经典著作。迄今,通史、断代通史、专门通史仍是历史学者孜孜以求的体例,甚至有的学者认为一切历史研究都是为通史服务的。以中国史而言,剑桥中国史、范文澜主编《中国通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等,都是众人协作、追求全面和综合研究的通史性著作。另一类是区域史著作。它的研究对象一般不是一个村庄、一个乡镇,而是地理范围较大的区域。最具影响力者,无疑当属布罗代尔的巨著《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与地中海世界》,作者将生态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和政治事件等进行综合探讨,以反映这一时代地中海地区的整体面貌。王笛的《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是中国近代区域史的典范之作,作者也是从自然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明显受到布罗代尔的影响。
    宏大历史问题,就是影响或决定历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主流问题。尽管所有的历史问题都有其研究价值,但价值大小并非完全等同,而是有的高一些,有的低一些。所谓历史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主流问题,研究意义应更大一些。相比之下,其他问题就较为琐细,研究价值就小一些。细小问题、微观问题虽然可由小见大,但不可能反映历史的宏观过程,也无法替代宏大历史问题的研究。历史学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学习历史和研究具体问题、碎片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洞察哪些才是最有价值的领域和问题。按照上述标准衡量,这样的领域应该很多,也许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办法能够说明,即中国通史类教科书所展示的重大事件、人物多是此类问题。当然,随着碎片研究的扩展和现实社会的要求,宏大历史问题也可能会发生变化。无论如何,一旦宏大问题凸显出来,就值得长期关注和讨论,从而不断加深对历史发展过程和趋势的认识。近些年,史学界确有专注琐碎问题、忽视宏大问题的现象,缺少集中探讨的共同话题。
    所谓重视理论思考,就是我们经常强调的“求是”,即注重对人类历史命运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也可称之为历史哲学、大写历史。这是历史研究最高层次的问题意识,它犹如一条“绳索”或“总神经系”⑨,贯穿人类历史的演变进程。可以说,只有如此,才能减少或避免无数历史细节的迷乱,使我们愈益达到对人类历史长河的共识。黑格尔、马克思、汤因比等都为此做出了伟大贡献,上面所列通史著作、区域史著作也大多体现了对历史总体趋势的关注和总结。不过,必须承认,近些年中国史学界对宏大理论问题的讨论的确很少,更没有形成众所关注的热点。我们现在很难看到像中国近代史基本线索、中国近代社会性质这种问题的广泛讨论。这固然与以前“以论带史”的恶劣影响有关,但也不能不说有矫枉过正之嫌。相比而言,欧美学者敢于也善于提出理论、模式。中国学者如何提出独特的理论和概念,将任重而道远。在此,我想进一步强调的是,重视历史思考绝不等于维护和注解既有的理论模式,更不是附和意识形态。历史思考应该是批判性的,是发展的,如此方可为人类历史的认识做出真正的理论贡献。
    综上所谈,3个层次构成统一的整体史观。这3个层次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共生共存的。任何一个层次都有其学术价值,忽略任何一个层次或特别强调哪一个层次,都有悖整体史观的要求。作为个体的历史学者,最理想的当然是“三位一体”的全才,但这种天才型大家毕竟极少,更常见的是,根据个人所长,大多数从事碎片研究,少数偏重宏观史学。从长时段看,历史研究一直是碎片与整体相互结合的过程。碎片研究的“分”与整体研究的“合”经常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天所说碎片化之重,其开始源于对“以论带史”的反动;三十年过去,人们又发现碎片太多,宏论太少,于是又提出加强宏观史学。宏观史学的确是我们的弱项,我们实在缺乏气势恢宏的作品。不过,正如疾病诊断,不可过头,否则就有可能走偏。我们未知或未深入研究的历史面向仍有很多,还缺乏一流的以小见大的微观史学著作,所以碎片研究不是应该削弱而是应该进一步增强。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随着碎片研究的扩大,宏观史学才能水到渠成。我还以为,一个真正的历史学者及其作品,会遵守历史研究的基本规则,基本不存在所谓碎片化现象。一些论著出现碎片化特征,与作者自身的意识、能力、史德低下有关。现在最应该治理的,恐怕是大量没有学术味道的“垃圾”。恰恰这些垃圾,可能与一些严肃的成果一起,被有些学者视为碎片化了。
    注释:
    
①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69、336—337页。
    ②黎澍主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历史科学》,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9页。
    ③[法]马克·布洛赫著,张和声、程郁译:《历史学家的技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13页。
    ④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141—142、173—174页。
    ⑤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136页。
    ⑥冯尔康:《中国社会史研究》,第518页。
    ⑦弗朗索瓦·多斯:《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第178页。
    ⑧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335页。
    ⑨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36页。
    张太原:个体生命与大历史
    
“碎片化”是否已成为历史研究的一个问题,这恐怕需要具体的实证说明。比如,这个问题在中国是由谁提出的?谁在提倡碎片化?谁在反对碎片化?各要达到怎样的效果?什么样的研究是碎片化?在近年的研究成果中大致占据怎样的比例?别的不说,《近代史研究》中有没有,分量如何?这些都是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倘若这些问题弄不清楚,谈碎片化似乎是无的放矢。但是,笔者也自感无有的放矢之勇气。加之媚俗固不可仿,媚雅似亦非可效。所以,妄作一些空论。
    碎片化的反面,大概类似黄仁宇所说的大历史,在学界似乎有两种主张:一是以贯通的眼光、整体的视野研究具体问题,注重史事之间的联系。二是揭示历史发展的主线和内在逻辑,建构解释历史的理论框架和体系,探求历史发展的规律或法则,乃至人类社会演进的公理和方向。前者为研究历史的方法,后者可谓历史研究的目标。就此而论,方法可用,目标难及。有学者期许今日学界多出马克思,实在悬意太高。而中国近代以来,在追求历史法则方面受过大益,也吃过大亏。
    以1930年代为例,追求“社会历史发展的法则”,成为知识界的普遍趋向,五四时期对科学的崇尚转化为对“真理”的追求。当时,有人指出,“世界人类文化之进展,固然因历史背景,自然环境,而有其各地方各民族的特殊色彩,然就大体观察,实有一般的必然的法则支配着”①;有人则说,“各种民族的历史发展”,“都是顺着同一路向前进”,“一般的历史法则,是无论任何民族与国家不能自外”。作为发起人之一,这位作者还用所接受的“历史法则”解释“中国本位文化的建设运动”,“是近数十年来人们对于中国文化问题看法的一个必然结论”。②众所周知,“必然结论”并没有成为实际的趋向,“中国本位文化建设”尽管背后有政治力量的推动,也终究不免昙花一现。
    当时,人们热衷“历史法则”之普遍,实乃后人难以想象。这虽然推动了社会的重大变革,但也遗患不小。一是许多接受了“历史法则”的人,自然不惜一切去追求这个法则中的未来社会,结果不知是法则创造了社会,还是人为创造了法则。二是接受“历史法则”者,形成一种掌握真理的优越感,养成一种不容忍的态度,排挤任何其他的历史认识,从而失去了历史未可知的进步。三是造成了人们思维的懒惰,躺在“历史法则”里睡觉,不假思索地盲目地推波助澜,丧失了对人性恶欲会时刻泛滥的警惕。
    鉴于历史上一味追求“法则”或“公理”的旧病,这里提出一种“个体生命史观”,即以个体生命的感知作为看历史的一个角度。胡适曾说,“一切工具,一切人才,一切学问知识,一切理论主义,一切制度方式”,“一切的工作”,“都只是为了要建立一个更满人意的国家”。③实际上,胡适说得还不彻底,不管探求什么高深的理论、必然的法则、伟大的哲学等等,所有人类的努力,不都是为了让每个人更好地生活吗?什么都是虚的,生命存在的优化与否才是实实在在的。当然好或优化的标准,不是某个人或某个组织制定的,而要让历史中的个体生命诉说。所以,历史研究者不但眼里要有人民,有群众,还要有个人,要把人民化解为无数的个人,探究他们对生命存在的感受。人民如果不与个人联系起来,就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如果总是以整体大于总和的眼光看历史,就难免以整体之名忽视个人之生死。有多少个历史的冤魂会问:在你们的“大历史”下,在你们的“历史规律”下,在你们的“历史公理”中,在你们的“历史潮流”中,我就该死吗?
    就所谓主线、大势而言,近代中国社会尽管瞬息万变,天翻地覆,但是以武力更替政权的故辙并没有改变。无论你有多么美好的救国方案,无论你是多么进步的政治力量,倘若没有武力,都是枉费心机,这是不是一个隐形的历史规律?能不能由此进行一种新的历史诠释和书写,即无论什么样的历史,都要进行是否“杀人”或“杀人”多少的拷问。从这一点上来说,国民党的“清党”,罪莫大焉!它改变了中国现代政治的方向。有很多人常论证杀人的必然,其实,历史往往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方向。历史的创造者在人,而人的思想是时刻变化的,在一个关节点,当决策者和多数人的思想趋于同一方向的时候,历史就改变了,不论这个方向是进步还是倒退。历史有时是不讲理的,比如,个体生命乃至无数人的牺牲换来的可能并不是历史的进步,而为历史进步做出贡献的常常不得不牺牲,这是何等残酷的历史悖论?所以,什么是历史进步是很难判定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个体生命的存在倒是相对可以考量的。简而言之,研究历史,建构历史统系,就要看是否杀人,就要看杀人或死人的多少。而当杀人不可避免时,要看杀人为了什么以及杀人的结果。像唐太宗杀其兄换来了“贞观之治”,似乎也值得,但是,其杀人本身仍是需要拷问的。当然,杀人是一个最低标准,更重要的还是要看个体生命存在的状态。
    而关注历史中的个体生命,首先要看生存的基本条件,比如衣食住行。反对碎片化者,大都不反对微观研究,那么如何区分?似乎很难找到一个公认的标准。一叶障目容易不见森林,但一叶也可知秋。笔者曾考察1956年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后北京人的“吃”,不知这是不是“碎片”。但即使它是碎片也反映了一个大问题:“吃饭”是个体生命存在的最基本的条件,如果一种方案、一套机制实行的结果连这个问题也解决不好,那么这种方案和机制肯定不是枝节的问题,而是根本的问题、整个系统的问题。根据1978年以后“吃”的变化,文中又说:“吃饭”这似乎最简单的问题往往是人们在政治上决定取舍的重要根据。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巨变”的背景下,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却能够不断地取得成功,大概与改革过程中像邓小平所强调的那样比较注重改善人民的生活有决定性关系。在社会主义框架中,同样能够生活得好,而且会更好,人民也就不想冲破这个框架了。④这正如有人说的“由细小处见巨大”。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细小都能反映巨大。但是,任何巨大的历史变革,最终必然落到无数个体的生活中,由下向上看,应该是贯彻唯物史观最切实的做法。因此,历史研究者不能只让历史变革的制造者说话,而应该给予无数承受变革的个体发言的权利。研究思想家的思想、政治家的作为、制度的运行、政权的更替等,最终要看给无数个体生命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注重历史中个体生命的体验和感知,其次要看他们的精神状态。不管有没有普世价值,无论什么样的人,起码作为中国人,显然需要一些共同的东西,比如尊严、自主、平等、富足、安全等。其实,这些也都可不论,直接考察无数个人对时代和社会最朴素的感觉,比如是痛苦多还是快乐多,按当今流行的一个词就是要看人们的“幸福感指数”。假如在一个时代,多数个体的精神处于压抑、苦闷、折磨或疯狂之中,那么就不能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其实,历史研究不是为了评判一个时代的好坏,而是应该如实地记录无数个体生命内心的感受,让个体生命有在历史中存在的空间。当然,衡量个体生命的感知要注意被政治异化的个人,也就是说历史中的个人有可能失去自己,比如认知、思想、感情、信仰完全成了某种力量的塑造品,但这恰恰是最好的历史材料,可以从另一方面反照历史的真实和残酷。只要历史研究者通过各种渠道真切地揭示历史上无数个体生命的状态,即使不去人为地总结和概括“大历史”,而“大历史”可能也会脱颖而出。
    这里说的个体,是相对于笼统的整体来说的,是以往历史书写者所用的人民、国民、群众、阶级的进一步细化。从个体生命的角度看历史,并不是不要探求历史的宏观系统和理论框架,而是要在这样做的同时关注个体生命的状态,让无数个体生命的感知作为全局或整体的一种支撑。这在操作上似乎有困难,比如,历史上不是每个人都留存下来材料,即使留下来的,研究者也不可能看完。难道一两个人的感受就可以作为历史吗?当然不能,历史研究者所要做的不是以此作为历史,而是让人知道历史中有这样一两个人的感受!也就是说在关注多数的情况下要注重少数,因为历史没有理由让少数人乃至个人处于失语状态。
    今年笔者在斯坦福大学胡佛档案馆碰到几个从事会计等技术工作的人去看《蒋介石日记》,问他们何由?皆说了解一下“真实的历史”,这对历史书写者颇具讽刺意味。且不说《蒋介石日记》是否就是真实的历史。假设有一部同一时段同样记述内心活动的完整日记,它会不会受到今人如此的青睐?显然不会。但是,从个体生命史观出发,普通人的日记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历史中被改造者往往更能说明改造者的意义。换一个角度,如果适当地“去阶级化”或“去阶级斗争化”,把《蒋介石日记》和普通人的日记同样视为个体生命存在的材料,探究那个时代个体的内心感受,可能会再现别一番风味的历史。由此,历史研究者的人生、现实以及未来关怀无须再去直接的表白和建构,从历史材料的选取本身或者说自在的历史已完全可以负载。
    那么,如何处理个体和全体的关系?简单地说,可以大看小,然后以小见大,进而以无数之小呈现不可言状之大。就是先要有全局的视野和充分的学科知识背景,再进行具体的研究,而通过小问题得以发现大道理,这样综合无限的有形的个体逐渐呈现若有若无的不可定形的全体。这样的个体必须有代表性,必须能涵盖角角落落;“全体”则要预留被修理的空间,要准备时刻面临新的个体的冲击。如此循环往复,永远处在一种相互修正的过程之中。毫无疑问,更重要的是大量的长时间积累的个体研究,只有充分的个体研究才能有全体之“全”。并且,历史本来是包罗万象的,人的需要本来也是各种各样的,每个研究者的能力、兴趣皆有所不同。因此,研究宏观的,任他去;研究微观的甚至碎片的,同样任他去。史学研究刚刚丰富多彩,何必再统而领之?在一些人看来,研究鸡零狗碎毫无意义,而意义又是谁赋予的?况且历史往往是经历了“无意义”才能得见“有意义”。作为史学刊物,应该带着包容的态度给每一种好的研究提供平台。俗话说,不知道哪一片云彩能下雨,说不定碎片也能映照未可知的历史法则。
    作为个体生命史观,当然也要处理研究者和材料的关系。有学者批评现在的一些研究,“只满足于史料堆积,而缺乏对历史的思考,缺乏深层次的思维,轻视理论和整体研究的倾向”。⑤但是,如果对历史思考太重,得出的可能就很难说是历史了。其实,研究历史不在“对历史的思考”,而在重现复杂、多面、冲突、悖论的历史引发思考,真实丰富的历史有时远比小说有趣、离奇和荒诞,足以给人以思想的震撼。目前的知识界似有两种倾向:一是让历史本身说话,二是让历史为自己的思想或现实关怀说话。若是后者,又如何能探求历史内在的逻辑和结构?其实,作为历史研究者的任务在于追问“历史到底是怎样的”,然后进而追问“历史为何会这样”。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历史研究者的任务基本上就算完成了。至于历史能否资治或有益于现实,那一般是读者的事情,是实践家通过阅读历史作品获得的感受,研究者至多可以通过材料和表述把它作为隐藏在背后的意图。然而,以往有许多历史研究作品却常常宏论阔议,以指导社会人生为依归。
    在个别学者看来,近年的历史书写缺乏系统性的、宏观的诠释框架,这首先要看原来的框架是否已经倒塌或者需要倒塌,否则缺失的是什么样的解释系统呢?在目前的形势下有没有这样的系统?若欲引领学术潮流,示人以海市蜃楼,似不如添砖加瓦。有关历史的主题、主线、结构和走向性的讨论往往与社会的重大变革及变革的愿望联在一起。一般来说,社会之变动缘于思想,而思想之变化依靠新的历史诠释,不知对新的历史理论架构的呼吁是否在此程序之中。无论如何,在新的关头,讲求历史逻辑、历史潮流和历史方向的时候,一定要慎而为之,即使人世间存在着历史公理,先觉者也要暂缓宣布。桃李无言,下自成蹊,似乎更符合历史的逻辑。
    目前的一些学术批评,往往是怨人有理,而己见不足。实际上,只要有好的史学作品,自然酒香不怕巷子深,即使当世不显,后世亦必彰。否则,纠偏则弊生,责弊则偏出。高明所论,本亦不同,难免令人眼花缭乱,加上更有高明,自己所主张者,乃自己所不为者,或自己正为者,因怕别人反对而率先反对之,抑或碍于情面出于世故大赞某种所为者,而自己却另有金针。鉴于此,初涉学界者,还须先练就火眼金睛,方能发现真经。
    注释:
    
①熊梦飞:《谈“中国本位文化建设”之闲天》,马芳若编:《中国文化建设讨论集》下编,龙文书店1935年版,第125—126页。
    ②陈高佣:《中国文化问题研究》,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302—303、320页。
    ③胡适:《建国问题引论》,《独立评论》第77号,1933年11月,第5—6页。
    ④张太原:《从人民生活的变化看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经验》,《理论前沿》2006年第20期,第18、21页。
    ⑤韩毅:《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史学科体系:争辩与思考——“中国世界史学科体系建设研讨会”学术观点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第200页。
    作者简介:

王学典,郭震旦: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
    章清: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王晴佳:美国罗文大学
    王玉贵,王卫平: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李长莉: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李金铮: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张太原:中共中央党校党史部
    

责任编辑:田粉红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