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昏”生“海” 直观地望文生义,“昏”为“乱”之意,“海昏”最易因“昏”而与“昏君”联系起来,认为汉宣帝改封昌邑王为海昏侯时一定是在处心积虑地“黑”这位废帝。特别是根据《汉书·武五子传》记载,刘贺即帝位27天便被大臣霍光以“行淫乱”为由废黜,11年后被汉宣帝改封海昏侯,“昏君”的解释看起来顺理成章。然而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这主要是因为:第一、西汉的封爵,除关内侯外,基本是以“郡县立国”,即以郡县之名来命名诸侯王国。《汉书》记刘贺受封后,随即“就国豫章”,颜师古注也说“海昏,豫章之县”。第二、宣帝封刘贺为海昏侯之前已有海昏县。《汉书·地理志》载豫章郡下18县,其中就有海昏县。先有海昏县,再有海昏侯,“昏君”之说不攻自破。不过,《汉书·地理志》记载的西汉政区断限在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晚于刘贺的时代。北宋《太平寰宇记》则明确说海昏县为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与豫章郡同时建置。因此,学界一般认可先有海昏县后有海昏侯国,所以“昏君”之说仅仅存在一些大众评论之中。 媒体报道中对“海昏”最常见的解释为:古时“湖”往往被称为“海”;“昏”甲骨文中已有,为太阳落山之意,表现黄昏之时,代表着方位之西。“海昏”并称就是“鄱阳湖西岸”之意。这一解释看起来符合学理,非常贴切。但是,假如具备一些历史地理常识,了解鄱阳湖历史变迁的进程,就不会给出这样的解释了。1982年,著名历史地理学教授谭其骧、张修桂两位先生发表《鄱阳湖演变的历史进程》,详细讨论了历史时期鄱阳湖变迁的过程,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成为一种共识。这个共识就是历史时期的鄱阳湖,经历过沧桑巨变。隋唐以前,鄱阳湖仅局限在鄱阳北湖地区,最南仅到今九江市星子县南的婴子口一带。今天烟波浩渺的鄱阳南湖,尚为典型的河网密布、交通发达的平原地貌景观,不存在大面积湖体,两汉此地甚至设有鄡阳县。不仅如此,彼时也没有鄱阳湖之名,鄱阳北湖当时称作彭蠡泽。鄱阳湖的得名,是唐以后彭蠡泽东南扩张至鄱阳地界的结果。西汉时与鄡阳县隔赣江主泓相望的即是海昏县。海昏地望,正在彭蠡泽之南,所以汉海昏侯之时,既没有鄱阳湖,也就没有“海昏”释为“鄱阳湖西岸”之可能。 释“海”与“昏” 那么,“海昏”地名之源究竟是什么呢?还是要从文字训诂的角度来考虑。按“海”,东汉刘熙《释名》:“海,晦也。主承秽浊水,黑如晦也”,所说当是海得名之源。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则说:“海,天池也,以纳百川者。”这里,天池应是大池之意,天池“以纳百川”,正生动说明了“海”所指,并不一定是今天我们理解的大海。汉初设“海昏”,其“海”指大池,即彭蠡泽应是合乎情理的。 问题在于对“昏”字的理解。按《说文解字》:“昏,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昏”指太阳昏暗,即太阳落山、黄昏之时没有问题,但由此引申出“海昏”为鄱阳湖之西已经证明并不符合历史实际。 不过,“昏”又通“婚”,《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子大叔游吉为赵简子说礼:“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亚,以象天明”,其中“昏媾”西晋杜预《注》:“六亲和睦,以事严父,若众星之共辰极也。妻父曰‘昏’,重昏曰‘媾’;婿父曰‘姻’,两婿相谓曰‘亚’。”杜预注意到了最难理解的是“昏媾”与“姻亚”,专门做注,即妻子父家称“昏”,两昏即为“媾”;女婿父家称“姻”,两婿则互相称为“娅”。《尔雅·释亲》也说:“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礼记》:“娶妇以婚时,故曰‘婚姻’”,古代士人娶妻,正约定黄昏之时进行。《诗·邶风》:“宴尔新昏”,可见“昏”即“婚”之意。然则“妻父曰昏”“妇之父母”的“昏”,正是理解“海昏”的关键。再结合“海”——彭蠡泽为水,水为阴,与女性合,“海昏”并举,说的正是彭蠡泽的“父母”——诸水之源。考诸地理,海昏县正位于彭蠡泽的水源之地,是为比较合理的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