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年前,邓小平在提出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任务时说,这个任务“我们这一代人也许不能全部完成,但是,至少我们有责任为它的完成奠定巩固的基础,确立正确的方向”。 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奠定巩固的基础,确立正确的方向”,作出了开创性的重要贡献。 立足国情:为制度建设确立方向 对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邓小平早就有比较深刻的认识,第三次复出后,他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解决不了,经济工作和各项工作都不可能有效地前进。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关系到社会主义能否赢得对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 邓小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划了具体目标,概括起来就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邓小平认为,这是检验党和国家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的三条标准。 对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邓小平提出了十分明确的原则: 第一, 坚持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也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 第三,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和资产阶级的影响。“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到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封建思想有时同资本主义思想又互相渗透,因此,也不能丝毫放松肃清影响。 第四,扎实有序地稳步推进。“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方针必须坚持,但是,方法要细密,步骤要稳妥”。 在“文革”结束后及苏东剧变的背景下,中国到底走什么路、建立什么社会制度,人们有分歧、有争论、有杂音。邓小平同志为制度建设确立的这些目标和原则,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初级阶段的现实要求统一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