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考诸清季立宪运动史实,对立宪派的传统理解显然也与史实不符。日俄战争后,立宪思潮兴起。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南方报》载文称,与当年“维新”思潮风靡相似,“立宪”二字一时成了中国士大夫的口头禅。同年,《东方杂志》刊文称,其时“上自勋戚大臣,下逮校舍学子,靡不曰立宪立宪”。孙宝瑄之《忘山庐日记》也记叙说,“立宪、议院,几等口头禅,视为绝不奇异之一名词。”于此可见当时之形势。 在鼓吹立宪的大潮中,包括满族大员、宗室在内的朝廷上层,大多支持立宪。五大臣中的端方,于出洋考察前即主张立宪。考察回国后,先与戴鸿慈上《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谓:“世界之政体有二端,一曰专制,一曰立宪。专制之国任人而不任法,故其国易危,立宪之国任法而不任人,故其国易安。”直陈中国欲国富兵强,除采用立宪政体之外,别无他术。后又与戴鸿慈奏请改定官制,认为日本“宪法之推行有效,实由官制之预备得宜”。据考,如上两奏折皆其时尚流亡海外的梁启超所草拟。当一些守旧者群起阻挠立宪之际,载泽上《奏请宣布立宪密折》,力言国势民情,均非立宪不可。因为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故立宪一事,务期“圣明独断,决于几先,不为众论所移,不为浮言所动”。当时连慈禧都颇为此折所动。《宪政初纲》评论说:“吾国之得由专制而进于立宪,实以此折为之枢纽。” 清季之督抚亦有不少赞同立宪。光绪三十一年六月,清廷采纳袁世凯、张之洞的建议,派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等分赴东西洋考察政治。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张之洞应召入京,补授军机大臣。据《张之洞入京奏对大略》记载,张之洞对慈禧表示,只要速行立宪,留洋学生的排满风潮自然平息。实行立宪,愈速愈妙,“预备”两字,实在误国。且各国均视中国之能否实行立宪以定政策,故万万不能不速立宪。八月十一日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请速开国会。其谓:“大势日逼一日,若必待事事皆有程度可言,则竟将无一事可办矣。”十月初五,署理广西提学使李翰芬上奏,提出“五年预备立宪”之说,认为在“时局艰危,事机日亟”之时,预备之时限不宜过长,而国民程度应该在立宪过程中造就。“先预备,后施行,年复一年,不免有苟且因循之患。即施行,即预备,乃以收倍道兼进之功。”“拟请明降谕旨,于光绪三十七年颁布宪法,开上下议院。”宣统元年,江苏巡抚瑞澂与士绅工商派联合行动,由瑞澂“联合督、抚请速组织责任内阁”,由张謇领导的江苏咨议局“联合奉、黑、吉、直等十四省咨议局请速开国会”。宣统二年九月二十三,东三省总督锡良、湖广总督瑞澂、两广总督袁树勋等联名电请军机处代奏,恳请“立即组织内阁”和“明年开设国会”。同年九月二十三日,总督、将军、巡抚、都统十八人联名电奏速开阁、会。电文说:时局危险,时不我待,请立即组织内阁,并定明年开设国会。在清季立宪大潮中,督抚的推动与力呼,绝不可小觑。 清季立宪思潮从涓涓细流发展为洪波巨涛,有赖国内知识界与士绅工商、海外留学生与华侨、赞同立宪的督抚与中央重臣的合力推动。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张謇辗转托人将《日本宪法义解》一书递呈内廷,慈禧阅后称赞“日本有宪法甚好!”五大臣出国考察后分道回国,“皆痛陈中国不立宪之害,及立宪后之利”。“两宫动容,谕以只要办妥,深宫初无成见”,由此而有预备立宪之谕令。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发布上谕,宣布“预备仿行宪政”。绅商学子欢欣鼓舞,奔走相庆。可以说,其时除了革命派坚决反对立宪外,朝野上下并无立宪与反立宪之争,只有缓立宪与速立宪之分歧。如果说晚清有立宪派的话,这些阶层、群体都是立宪派。如果确认这一史实,那么,我们该如何重新规范立宪派的定义? 其实,无论是“维新派”还是“立宪派”,都是他人或后人的指认,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文化建构。诚如顾颉刚所说:“分别两派只是我们居于后世的评论之词,而不必是当时的实在情状。”这样的派别划分,可能会展现一种貌似清晰的历史脉络与历史景观,但所付出的代价,却是牺牲了历史运动的错综复杂性。作为问题的另一面,一旦我们以分派的眼光去观察近代历史人物,“以某氏限隶某家”,就不可避免地会“倒述历史”,即按照人们概念中的某一派别的思想特征来选择、组织史料,为其构建思想谱系,从而牺牲其在近代复杂的社会变迁中的思想多变性。近代时局复杂变幻,各种思潮激烈碰撞,各阶层人物都绝非服膺一种学说一种观念不变。如被视为维新思想家的宋恕,自述其思想历程是“始吾闻无政府之说独好之、独演之。已乃知其万不可行于禹域也,则降而演共和之说;已乃知其犹不可行于今禹域也,则降而演世及立宪之说;已乃知其犹不可行于禹域也,则降而演专制改进之说。盖二十年来宋衡之说凡四变。”又如孙宝瑄,在《望山庐日记》中自述:“鄙人甲午以前,未开化之时,即治宋学,坚持三纲五伦名义。及移家海上,穷究海西政治家言,始一变而为民主。今日学再进,复归于立宪政体,于君父臣子两无所偏,不堕过激党之弊。”看来,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确有必要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