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历史学者第一次根据政府间协议共同进行历史研究的《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不久前分别在中国和日本出版。日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该书中文版出版座谈会上,中日共同历史研究中方委员会首席委员、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员步平等中方学者向媒体介绍了该研究的缘起、过程和结果等情况。步平指出,中日历史学界都承认对历史认识存在差异,但双方通过讨论增加了共识。步平认为,公众既要关心中日学界在历史认识上的不同,更要注意到双方一致的地方。 这一研究是根据政府间协议而开展的。2006年10月,安倍晋三首次就任首相之后不久访华,并与中国领导人就启动中日学者之间的共同历史研究达成了共识。随后不久,中日双方各10名优秀学者组成共同历史研究委员会,围绕中日关系史开展为期数年的合作研究。《报告》即为其最终成果。 步平认为,中日间表现在历史认识问题上的分歧大概有三类,一是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二是对一些具体历史事件的描述,三是对历史进程或事件的宏观分析。第一类问题,如日本自1931年起对中国战争的性质和战争责任问题,两国学者形成了基本共识,即日方学者承认战争的侵略性质。第二类问题,通过资料的交换与交流,使差异逐渐缩小,认识逐渐接近。第三类问题,双方的判断、研究方法甚至史观都有很大差异,但可以通过“共同研究”这样的过程促进相互理解。 步平希望《报告》能够促进中日民众在历史问题上的相互理解,并受到政治家的认真对待。“中日共同研究启动之初,当时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政治家今后要尊重历史学者的研究成果。学者的共同研究部分结果业已公布,我们也将其视为政治家履行政治诺言的考验。”步平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