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调查是考古工作中比较常态化的一项内容,也是一切考古工作的基础。它可以是大范围、全国性的普查,也可以是小范围、专题性的区域调查。常规的考古调查主要采取徒步踏查的方式,在目标区域内结合地形变化、地表植被特征、自然断面、地面遗物或遗迹等要素发现、判定遗存。2008年,以聚落考古研究为目的,云南首次在滇池地区运用了一种新的考古调查方法——区域系统调查法,对滇池周围史前至汉代的遗址进行了连续三年的田野调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区域系统调查,也称为“全覆盖式调查”,最早出现在上世纪40年代的美洲,90年代初影响到我国,当时仅有少数学者在小范围内进行过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果。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考古领域中对外合作项目的增多,这种方法才逐渐推广开来,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伴随着聚落考古及聚落形态研究的兴起,区域系统调查方法愈发显示出自身的优势。 与传统考古调查方法相比,区域系统调查法更注重调查区域的独立性和统一性。独立性是指调查区域一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如盆地、河谷地带、河流流域或湖周地区;统一性是指调查区域在考古学上属于同一个考古学文化分布区。而两者最重要的区别则在“系统”二字。区域系统调查法的核心在于“地域选择的系统性、样品采集的系统性、信息分析的系统性”。传统的考古调查法偏重于发现遗存,而区域系统调查法除了发现遗存之外,更关心遗存在特定时空中的分布、规律、关联、动态变化等信息,这些正是聚落考古及聚落形态研究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区域系统调查法是开展聚落考古研究的基础,在那些考古学文化谱系和年代序列框架已经建立并完善的地区,区域系统调查法最容易受到重视,也较早地开展起来,而这些地区的聚落考古研究往往也最为深入,成果丰硕。 滇池地区石寨山文化遗址的分布 河南伊洛河流域不同时期聚落的分布 螳螂川、碧鸡地区青铜时代-汉代遗址的分布 区域系统调查的工作方法与传统调查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共性是指两者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基本相同,如查阅相关的考古资料及报告、准备合适比例的地形图和历史航拍影像、准备调查所需设备和工具等。另外,在进行区域系统调查时也会用到传统的调查方法,如观察断面、钻探等。 两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田野方法上。 首先是调查区域的选择。除了兼顾独立性和统一性之外,为了确保信息分析的系统性和调查结果的有效性,还需要考虑到调查区域内地表遗物和遗迹的可见度。 其次是人员安排及行进路线。人员组成没有固定原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多则10人,少则3人,通常以5人比较合适。人员间距10米至60米不等,10米、20米为高密度,50米、60米为低密度,20至30米为中高密度,还有5米间距的超高密度。在调查开始前,根据实际情况将调查区域划分成若干更小的片区,多以村庄、沟渠、主干道等特征明显的参照物作为界限,以一个村庄为起点,另一个村庄为终点,两村之间的空地即为一个分片或一个分区,行进路线一般设定为“一”字形或“V”字形,50米以上的大间距则多采用“之”字形。每个成员人手一份地形图,并配备手持GPS定位仪,沿分配好的路线徒步前行,观察地表有无遗物及遗迹现象,同时结合传统调查方法,注意观察自然断面和现代人工取土坑,必要时采取钻探的方法。如遇遗物或遗迹,即用GPS采集遗物或遗迹的经纬度信息,同时把遗物和遗迹的相对位置标注在地形图上,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每个成员的行进路线也需要在地形图上标注清楚,避免重复和遗漏。 对断面的观察 叠加了横向麦卡托网格及读数的卫星地图 第三,样品采集方法。样品的采集是判定遗存范围、面积、性质及年代的重要依据,与传统调查法根据文化层的分布判定遗址的范围不同,在区域系统调查中,遗址的范围是根据遗物的分布来确定的。这就要求在调查前设定好采集区(点)的面积及最少样品采集数。 采集区面积的大小主要是根据地表遗物的可见度来设定的,在遗物数量多、可见度高的情况下,采集区面积可以设定得小一些,通常以2米×2米或5米×5米作为一个采集区。如果遗物数量少,可见度低,一般以20米×20米或50米×50米作为一个采集区,也有100米×100米的大采集区。 最少样品采集数是指在一个采集区中可获得的用于有效统计分析的最低样品数量。如果设定了以100米×100米为一个采集区,最少样品采集数是20片陶片,那么样品采集的具体方法是:在这个采集区内选取一个最具代表性的地点,在这个地点以3米为直径划出一个圆圈,圆圈中的所有遗物都进行采集,如果采不够20片陶片,则在附近另外划出一个3米直径的圆圈继续采集,直到达到最少样品采集数(20片陶片)为止。 每个样品采集区都以圆心为中心测定经纬度坐标,便于后期统计分析时把遗物的准确位置标注在地形图上,最终根据地形图中相同年代的遗物的分布情况确定遗址的范围和面积。 如果在调查过程中采集了各类土样或进行了钻探,则这些采集地点也需要测定经纬度坐标,同样标注在地形图上,作为采集点进入统计分析系统。 第四,调查信息的分析。对调查获得的全部信息进行系统分析是区域系统调查法区别于传统调查方法的一个主要特征,这些分析包括遗址的判定、范围的判定、年代的判定、聚落等级的判定等。信息分析的系统性一方面表现为:根据遗物的分布情况确定遗址或聚落的范围和面积,根据遗物的年代确定遗址或聚落的年代。根据上述信息绘制出同时期不同聚落的聚落形态图,或者不同时期同一聚落发展变化的动态轨迹图。这正是聚落形态研究中共时性(横向)和历时性(纵向)研究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以弄清聚落形态变化的动态过程为基础,深入研究这一过程背后隐藏的人口、社会、资源、贸易、环境等诸多问题,这是聚落考古研究的最终目的。 区域系统调查法相较于传统的考古调查,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相继在内蒙古赤峰、河南洹河流域、伊洛河流域、山西垣曲盆地、陕西周原七星河流域等地区开展了区域系统调查,调查发现的遗址的绝对数量远远超过了传统的考古调查方法,同时也推动了这些地区的聚落考古研究。 尽管如此,在这个过程当中,考古学者还是发现了问题。仅以地表遗物的存在作为是否是遗址的判定标准,听起来让人觉得缺少一种严谨精神,遗物是原生的还是经过了二次搬运,有时候即便是通过考古发掘可能也很难找到确切的答案。 断面观察、钻探或遗迹清理所得的无法进入系统分析的重要信息,如何与系统采集的样品分析有效结合,并作出合理解释,也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经过初步实践,区域系统调查法在我国北方已经取得了很多经验和成果,但是在地形地貌相对更复杂多样的南方地区,这一方法运用的还不多,区域系统调查法在中国还处于摸索阶段,如何探索出一条更适合中国考古实际的本土化方法,是未来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 对于云南而言,在多样化的地理环境中寻找适合云南考古实际的区域调查法或许更具范式意义。当然,前提是各区域考古学文化序列及年代框架的建立,也许我们可以同时进行,互为助力,创建聚落考古研究的云南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