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本文运用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对1993—2012年西藏旅游总收入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以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进行了计量,结果表明,旅游业发展促进了农牧民收入的增长,西藏每增加1万元的旅游收入,就会给每个农牧民带来0.003944元的纯收入,贡献程度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但是旅游业发展并没有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原因在于旅游业的发展没有发挥出很强的关联带动作用,城镇人口中以依赖财政工资的公职人员为主。未来应确立旅游业的主导产业地位,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带动其他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进而促进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 关键词:西藏; 旅游业; 居民收入; 作者:柳应华(著)(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宗刚(著)(北京工业大学), 杨涛(著)(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来源: 《中国藏学》 2014年 第1期 中图分类号:F124.7;F592.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