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以司法资格考试和法律实践为导向的法律职业教育存在不具备实现条件、不能全面实现中国走向法治社会、不能涵盖全部法律职业群体的局限。民族区域实然的法学职业教育,应以促进中国(尤其是民族区域)走向法治社会为历史使命,以所有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的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为对象,以培养具有人文主义精神且深刻理解民族区域社会现实的理论人才和实践性人才为目标,采取间接知识的传授为主、实践性学习为辅的教育方式。 关键词:民族区域;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 作者:彭剑鸣 (著)(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来源: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 第3期 中图分类号:D921.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