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民族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和革命总任务总目标的发展变化制定出来,又经过长期的理论探索、民族工作长期的实践而发展出来的政策体系。民族政策能不能很好地解决民族问题?能不能在促进民族团结的同时,还能发挥出促进生产力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健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完善以及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效能呢?鉴于民族问题的长期性、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点,以及当代中国民族政策实施的伟大成就,笔者认为,中国特色民族政策不仅能够配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发展,也能在多方面发挥出积极的效能。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特色民族政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杠杆。 中国特色民族政策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大团结,其中包含了多个层面的内容。从整个政策体系来看,它输出了“平等”和“团结”这两个处理民族问题和协调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强调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居住地域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如何,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是否相同,政治地位一律平等。其次,它通过各类政策工具的输出,在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第三,它输出了制度化的法律和制度,如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来确保平等、团结的实现。第四,它输出了一套有机的行政组织体系,来执行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平等和团结。 作为多民族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宁离不开民族关系的和谐。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努力建设和谐的民族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中国共产党正在领导各族人民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我国的民族关系整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必须承认,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种因素都还大量存在,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中国社会的一部分,不但普遍经历着这些不和谐的冲击,而且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滞后,正在为这些不和谐付出相应的代价: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问题的长期存在,直接影响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基础的薄弱和资本、技术、人才的缺乏决定了民族地区在新的经济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也由此决定了其在各种资源和利益分配中的不利地位;与上述因素有关,民族地区财政和就业压力的降低、生态环境危机的缓解,贫困、腐败等社会不公的消除等,都显得更加步履维艰。这些问题的产生,虽多由于自然和市场因素的作用,但其结果却形成了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和抱怨,严重伤及民族团结。这说明,民族关系的不和谐,主要源于社会结构、资源配置和分配制度的不和谐。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抓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国家发展上来。否则,就很难确保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从而影响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的巩固。 中国特色民族政策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支撑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也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还受到多重因素的制约。一是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水平低。由于自然和历史原因,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上的差距逐步拉大。少数民族地区人均GDP、人均工业总产值、人均储蓄、人均消费、人均收入等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交通和通讯上,如通讯线路少、质量低、整体通讯能力严重不足等,通讯基础设施亟须改善。三是产业层次低,比较效益差。少数民族地区是全国主要的农业经济区域,而农业是效益偏低的产业。少数民族地区第一产业比重下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采掘工业和原料工业等资源型重工业所占比重较高,投资效益较差。四是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市场化意识比较薄弱,市场化程度较低,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非国有经济发展相对缓慢。 当前,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背景下,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实质上就是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民族问题方面的大量矛盾和意见都集中表现在发展上。地区差距拉大,是经济发展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因此,民族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解决差距问题,坚持各民族间、区域间的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各民族包容性增长的目标,从而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说过:“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是经济。……当经济问题一天未解决,民族问题即未能解决。”“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民族问题实际,中国共产党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明确为民族工作的主题,体现了党的民族理论一脉相承而又不断发展创新的成果,赋予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繁荣发展才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团结奋斗才有建设基础。抓住了“两个共同”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在“两个共同”主题的指引下,中国特色民族政策始终坚持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将发展视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无论什么样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只有让民族地区发展起来,让少数民族群众富裕起来,才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从战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出了一整套战略部署,制定了一系列专项规划,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了全力支持。60多年来,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极大地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国家的认同感,有效地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度,成为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强大动力。 中国特色民族政策是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重要武器 过去,西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国家,惯于利用宗教和民族问题奴役殖民地国家。今天,他们仍然利用宗教和民族问题,在第三世界国家进行渗透、干涉和分裂活动。当今世界霸权主义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来干涉别国内政,破坏别国的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以藏族为主的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受到了平等的权利,广大农奴当家做了主人。国家不仅在经济上直接对西藏给予了大力帮助,还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帮助西藏各族人民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敌对势力一直把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作为他们对我国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一个重要手段。西方敌对势力妄图限制中国发展,图谋对我进行“西化”、“分化”,打着人权、人道的幌子,以民族、宗教问题为突破口,妄图分裂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我们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影响民族关系和谐的因素仍然复杂。各类涉及民族因素群体性事件呈易发、多发之势,且处理难度增大。其原因很多,包括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期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增多;“三股势力”搞破坏活动;境外进行宗教渗透;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对我进行“分化”、“西化”;城镇化和人口流动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增多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衍生出各类问题,并在境外因素的影响下,演变为边疆民族地区的恐怖事件。据统计,在2007年之前的十几年中,新疆地区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在我国境内外共制造了260多起恐怖事件,造成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160多名无辜群众、基层干部和宗教人士丧生,440多人受伤。1986年至1989年期间,在西藏拉萨也发生了多起爆炸等恐怖事件。 鉴于此,中国特色民族政策基于尊重个体权利和集体权利的取向,在保障个体自由的基础上,规范了中央和少数民族地方的关系,协调了统一与自治的关系,确保了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正如江泽民同志所强调的:“我们千万不能麻痹大意。我们要高高举起反分裂的旗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出现的分裂主义活动,要坚决依法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旦这种活动起来了,广泛蔓延开来,再加以收拾就不容易了。我们考虑民族、宗教工作的任何问题,都必须坚持从有利于维护各民族大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这个大局出发。”这表明,在外敌威胁的情况下,中国特色民族政策具有反对分裂、捍卫祖国统一的功效,可以有力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 中国特色民族政策是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的发动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这些地区加快改革开放,增强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经过6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30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国家能拿出更多的物力财力,能腾出更多的注意力来关心、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这正是民族地区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民族地区实现历史性进步的前景已展现在眼前。 未来5至10年,将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整体推进的新时期,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新四化”将同步发展,我国社会总体上将实现新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完成这些艰巨任务,就全国来说,工作难点主要在民族地区,不少工作重点也在民族地区;就民族地区现有发展条件与发展基础而言,是机遇更是挑战。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实现共同进步,就是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显著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族地区民生进程,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而要促进民族地区小康社会的建设,民族地区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整体发展滞后;发展观念有待进一步解放;经济发展的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难分主次;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尖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异常繁重;人才培养与居民素质整体提升任重道远;社情复杂,社会稳定与社会管理创新压力大等。 针对这些新课题和新情况,中国特色民族政策可以通过政策工具的输出,因地制宜搞好小康社会建设。这些政策工具输出,包括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等内容,其目标都是服务于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 中国特色民族政策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环节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党中央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指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由之路,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准确认识中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特点、科学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为我国民族事务确定的工作主题。 只有牢牢把握这一主题,才能缩小和消除各民族发展水平差距,才能使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与全国其他地区同步实现伟大复兴。没有我国各民族的团结奋斗就没有祖国的繁荣富强,没有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也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前进方向。 中华民族的整合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民认同基础,而这一整合的过程,就是中华民族 “各个组成部分在共享和互利秩序中的协调”,即各民族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机制中共同繁荣发展、共享改革开放的成就。这是中国构建国家民族、实现中华民族整合的必然要求。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集中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党和国家提出了加快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国家的大力扶持、发达地区积极支援和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的共同努力下,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状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该区2002年以来经济增长率连续7年位居全国之首,2008年全区GDP达到7761.8亿,位居全国各省区第8位。这表明,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民族自治地方取得的发展成效十分显著。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主题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发展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我国谁也离不开谁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决定了不能让任何一个大家庭成员掉队,必须共同发展。共同,既是各民族平等的内涵,也是各民族团结、互助、和谐的基本特征。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和扶持,是为了实现“两个共同”;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援和帮助,也是为了实现“两个共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力更生,同样是为了实现“两个共同”。这些都体现出中国特色民族政策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支撑。 因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民族政策,更好地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统一安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