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最大限度团结各族群众。”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全体学生的回信中指出,希望中央民族大学附中“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希望全体学生“努力成为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的有用之才、栋梁之材”。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了我们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形成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强大合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是各族人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因此,我们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确保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充分尊重民族教育的办学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快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输送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 要大力培养民族工作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他们在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既要着重数量,更要着重提高能力素质;对少数民族干部,既要充分信任,更要放手使用。 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最大限度团结各族群众,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正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遏制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要带领各族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岗位,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扎实的工作、无私的奉献、优异的成绩,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各民族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话,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事,人人争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模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