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和挑战己经成为当下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无可回避的历史境遇,而各种威胁和挑战联动效应明显则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新起点的现实反映。习近平对此强调,要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认真“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注1)这就告诉我们,“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摧毁各种威胁和挑战联动企图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必须并驾齐驱,同时发力。公益慈善事业是提高社会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稳定器,面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新形势新任务,公益慈善组织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添砖加瓦。 一、认清形势,增强公益慈善组织为社会和谐稳定献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清形势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公益慈善组织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公益慈善服务的实际,增强为社会和谐稳定献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公益慈善服务是从物质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产生的必然选择。民生连着民心,民生保则民心顺,民心顺则天下安。在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面临着各种威胁和挑战的形势下,公益慈善服务对于解决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显得十分紧要。由于受自然条件、天灾人祸等因素影响,各地仍有一定数量的群众生活比较艰难,需要进行救助才能跨过“难坎”。按照国际组织的标准,中国现在还有2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加上每年突发的自然灾害,这个数据还要大得多。虽然政府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的财政支出,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但财政救助力度仍然不足,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只有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的优势,集中更多的社会财力,提高社会救助能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才能有效消除他们因自我利益暂时弱少而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防止少数人因个人利益受挫而萌生对社会现实的报复心理,杜绝少数人因心理失衡导致行为失范,甚至铤而走险以至发生公共危机。从根上说,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产生的物质力量。 (二)公益慈善服务是从社会保障体系上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补充。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个方面,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正在把更多的物力财力用到这方面来,为编织社会保障“安全网”竭尽全力。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保障的能力还比较弱,在政府社会救助体系中,刚性的救助政策难免存在缺漏。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例,尽管有“应保尽保”原则,但按照统一的救助标准,难免存在政府救助无法覆盖的个案,难免存在统一的救助标准无法解决少数特困群众的生活所缺。对此,公益慈善组织就亟需发挥其灵活性作用,对保障制度缺漏之处进行积极的补救。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数据,2011年全国公益慈善组织接受慈善捐赠额达845亿元,占我国GDP的0.18%。巨大的资金数额和灵活而专业的救助,使公益慈善组织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注2)当前,十分需要公益慈善组织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和加大慈善活动力度,协助政府把社会保障体系的“网底”编实,给全社会以稳定、可靠的民生保障预期,减少贫困者的不安和焦虑,增进社会公正和幸福感,维护改革发展大局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公益慈善服务是从心理上激发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潜力的得力帮手。激发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潜力,除了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从物质上缓解弱势群体的困境以外,还要从心理上、情感上消除弱势群体与其他阶层的隔阂和对立,努力实现在价值上形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共识。公益慈善服务,是通过协调先富的人群帮助贫困的人群,以此调节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在社会管理和建设中的积极性,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同时,公益慈善服务还可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让社会不同利益阶层在慈善的引领下凝聚一起,通过传递善意和爱心,加强不同群体之间的理解、交流和互助,实现诚挚、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增进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再者,公益慈善服务所体现的利他主义精神、互助价值观、博爱理念,在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救助力度的同时,也向困难群众传递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公民责任、志愿精神等,用慈善服务实际行动去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公民道德,以“善举”激发困难群众的“善心”,激使他们打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感谢社会先富群体的无私援助,从而增强对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携手同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大力提高公益慈善组织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效能 在贯彻党中央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重要决策部署过程中,公益慈善组织的公益活动,应该突出服务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个重点,不断提高公益慈善活动的效能。 (一)要聚焦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主线,及时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公益慈善救助应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线,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要目的,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及时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一要及时慰问维稳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当前,尤其要慰问、救助在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斗争中奋勇制恶而受伤的有功人员、积极协助政法机关破获大案要案的有功群众、积极协助政法机关调解重大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有功人员、加强内部治理取得由乱到治突出成绩的典型单位等,使公益慈善成为扶持正气、激发维稳正能量的动力机;二要注意救助容易引起社会震荡的弱势群体。当前应特别抓好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社会最需要的弱势人群,把有限的善款用到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三要不断扩大救助范围。在不断积累善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项目,着力提高慈善救助的覆盖面。要坚持救急与救穷并重,物资救助和无偿服务并重的原则,建立完善资助反馈、绩效评价等制度,不断创新救助模式,推动救助工作规范化,尽可能把慈善救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研究探索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提高慈善救助资金的整体效能。 (二)要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大力开展多种募捐活动。慈善资金是实施慈善救助的物质基础。公益慈善组织应深入研究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募捐方式,拓宽募集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募集更多的慈善资金,不断增强救助能力,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一要壮大慈善爱心捐赠骨干队伍。政府或基金会主管权威机关,应对捐款大户分别授予“慈善捐赠突出贡献单位”、“慈善维稳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对慈善维稳事业贡献大的企业家授予“维稳事业突出贡献者”和“维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让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识占领企业家的头脑,增强自己善行义举的深层政治荣誉感,坚定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引领更多的企业参与慈善,让更多的企业家成为慈善家。二要广泛宣传现代慈善捐赠精神。在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界,广泛开展现代慈善捐赠精神的宣传教育,让捐赠者把认识上的“任务观点”或“恩赐意识”,转变为社会责任与义务意识,使慈善文化与个人内在价值得到升华,激发持久慈善捐赠的内动力;三要建立公益慈善组织与企业“双赢”的合作机制。设立“企业冠名认捐”机制,即企业向公益慈善组织认捐一定数额的慈善资金,实行冠名项目捐赠,以救助项目促募集、以募集促救助项目落实,给乐于奉献的企业家搭建公开透明的慈善捐赠平台,为捐赠者和受助者搭建爱心桥梁,实现募集和救助的双赢;四要建立和健全公益慈善组织向企业募资的回报机制。研究出台更好的政策,促成企业捐赠的心理平衡,激发企业捐赠的积极向往。 (三)要严格慈善资金管理,极大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信用。社会公信力的建设和提升是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生命,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社会信用是提高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效能的根本保证。公益慈善组织只有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公信力,才能更好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善款是捐助人的血汗钱,更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它的去向和用途,是全社会特别关心的大事,也是容易损害公益慈善组织社会信用的致命伤。公益慈善组织应始终围绕这个问题,坚持以增加慈善资金透明度为总抓手,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切入点,对机构的运作、资金的募集和使用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坚持政策公开、捐赠收入公开和管理公开的原则,通过施行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六位一体”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善款数量、来源及使用去向如实向社会公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慈善捐助真正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在最困难的群众身上,用在捐赠人和社会要求救助的对象。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以透明慈善、阳光慈善、效能慈善的过硬行动取信于民,以过硬的公信力赢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打牢公益慈善组织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三、加强协调,形成公益慈善组织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合力 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的组织和活动特点是自主性,要提高它们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效能,还需政府部门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加强对公益慈善社会组织活动的引导和协调,使它们形成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合力。 (一)通过建立政府部门与公益慈善组织协调机制整合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力量。建立健全的慈善机制是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加速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规定:推动建立政府部门与公益慈善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和公益慈善组织间的协作机制,形成政府协调机制与行业协作机制互补,政府行政功能与行业自治功能互动,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公益慈善组织管理格局。从目前公益慈善活动的实践看,政府部门与公益慈善组织之间,最少应建立三种协调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与公益慈善组织的救助分工协调机制。这个机制主要是共同坚持救急助困的原则,围绕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救助的问题,做好公益慈善组织救助与政府救助的衔接工作,避免重复救助、遗漏救助等现象发生,实现救急助困最大的覆盖。二是建立重大灾害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的协调机制。这个机制主要是针对重大、特大自然灾害的大面积、多层次救助特点,做好政府救助与公益慈善组织救助的分工负责,按照“政府为主、社会配合、统一标准、统一行功、各尽所能、及时有效”的原则,集中财力物力于急迫救助的地方和对象,提高有限救助资金的放大效应,凸显党和政府应对特大突发事件的治理能力。三是建立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难题的扶助协调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同公益慈善组织的沟通,时刻倾听他们的意见,认真研究他们发展中遇到的、自身无法解决的难题和诉求,切实发挥组织协调职责,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推动有关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通过建立公益慈善组织间的协作机制凝聚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合力。当前各地的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募到的捐资也不少,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行业组织协调,各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基本处于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高度分散和随意状态,资金撤胡菽面现象比较严重,影响了主题公益活动的成效。为此,坚持政府监管、民间运作、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慈善公益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慈善公益事业主体的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北京市公益慈善联合会针对这种现状,搭建了十个平台(即宣传表彰平台、联合募捐平台、信息统计平台、咨询培训平台、内外交流平台、制度建设平台、管理自律平台、组织协调平台、志愿服务平台、社会监督平台),以此推动所有会员单位形成合力,拧成一股更大的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奉献更大的爱心。比如通过搭建“组织协调平台”,采取将公益项目公开、捐赠救助标准公开的措施,促进各组织之间的相互了解,避免各组织重复设立项目,减少重复救助。联合会还将社会捐赠资金与政府援助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集中了慈善资源,节约了慈善成本,加大了救助力度,提升了慈善公益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各地政府部门应该借鉴北京市的经验,引导所属公益慈善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机制构建,积极主动地当好公益慈善组织行业自律的推动者、引导者和支持者,与慈善组织一道,促进公益慈善服务上台阶、上水平。 (三)通过进一步壮大社会公益慈善力量提升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合力。一要加大对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要求:“推动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公益慈善组织在社会动员、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政府应进一步健全慈善鼓励政策,完善财税政策支持体系,为慈善捐赠者提供更多优惠举措,引导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为公益慈善作贡献;二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步伐,以此激发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和强大,尽快形成政府“愿交给”与社会组织“能承接”的改革新成效;三要提升公益慈善服务维稳工作水平。公益慈善组织应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充分了解困难群众的最迫切需求,根据困难群众的需求科学设计慈善援助项目,逐步改变以“发钱”为主的救助形式,探索和推广“项目援助”方法、“授人以渔”的援助方式,把慈善救助从传统的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助学救病等领域向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公益领域延伸;四要提高公益慈善组织工作能力。公益慈善组织和广大慈善工作者,应努力提高慈善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努力实现公益慈善服务科学化和规范化,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切实当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实践者和传播者。 资料引注: 注1:引自《2014年04月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注2:引自《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的衔接: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2013-09-11中国改革论坛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