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云南民族工作,建设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做好云南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二是紧紧围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三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弘扬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四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推进民族工作法制化;五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分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