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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市少数民族思想观念变迁的调查与思考

http://www.newdu.com 2017-10-20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李吉和

【作者简介】李吉和(1963-),男,河南省南阳市人,中南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城市民族问题。E-mail:lijihe622@yahoo.com.cn,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湖北武汉430074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市少数民族思想观念发生了变迁。少数民族对未来发展期望值较高,消费观念、婚育观念正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虽然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少数民族群众对宗教信仰的程度表现强弱有差异,但宗教观念仍然比较浓厚,对民族间通婚的认同在增强。

【关 键 词】改革开放/少数民族/思想观念/变迁

 中图分类号:D63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33X(2010)02-0083-06
     

    武汉市是湖北省的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一个多民族的城市。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武汉市有少数民族成分49个,人口5.4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64%。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人们的思想观念从封闭、僵化的禁锢状态中解放出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城市化步伐加快,各民族交流增多,民族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不断碰撞,武汉市少数民族居住格局的进一步散居化,从事职业的多样化,武汉市少数民族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1.样本基本情况。在这次调查中,共发放问卷150份,收到有效问卷132份,问卷有效率为88%。问卷调查地点主要是在武汉市的江岸区二七街、武昌的起义门以及中南民族大学(见表1)。
        2.样本基本分析与评价。(1)性别比例基本合理。在被访调查人员中,男性占59.85%,女性占40.15%,这个比例与武汉市少数民族性别比例基本相当。2000年武汉市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在性别结构方面,少数民族男性占54.16%,女性占45.84%。由于我们的调查地点主要选在回族社区进行,而武汉市回族的性别比例,男性为53.38%,女性为46.62%。考虑到在清真寺做的问卷较多,而到清真寺做礼拜的主要是男性,因而问卷中男性所占比例较高。
        (2)被调查人员以中、青年为主。被调查人员中,18—60岁人员占78.79%,年龄结构呈现中间大、两头小的特点。武汉市少数民族中,青年人与现代社会密切接触,对社会的变化比较敏感,在思想观念上具有承前启后的特点。因此,将这个年龄段作为主要调查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意义。
        (3)样本民族选取基本均衡。本课题研究对象是武汉市少数民族,其中回族占到了被访人数的80.30%,其次是土家族占9.85%,还有苗族、壮族等。2000年武汉市回族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是37.97%,土家族为24.28%。问卷调查人数选取比例与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出现差异的原因,主要是问卷调查在回族社区特别是在清真寺调查的多。从另一方面讲,回族在宗教信仰和其他文化方面与汉族差别较大,可以说,从某种程度上更能代表武汉市少数民族思想观念的变迁。因此,选取的人数以回族为主进行思想观念变迁研究也是可行的。
        (4)文化程度上具有中间大两头小的特点。被调查人员中,高中至大学学历的占了人数的60%以上,这主要是与被调查人员中以中青年为主,特别是在部分大学生中进行调查有关。
        (5)在党派分层上,群众占了多数。群众占56%以上,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占41.66%。这样的比例也能充分反映各阶层观念的变迁。
        
        总之,调查的范围和选定的对象较为合理,具有代表性,调查的结果有一定的可信度。
        二、发展观念
        发展观是指人们对未来生活、发展的一些想法和观点。发展观不仅包括人的物质财富的观点,也包括人的知识、素质等精神财富的观点,还包括人的政治权利、法权的观点[1]。通过调查,武汉市少数民族发展观念,在物质财富方面,都希望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在精神财富方面,认为学习知识很有必要,特别是重视下一代的教育。
         
        统计表明,武汉市少数民族期望最大的是经济收入的增加,占63.64%,其次为期待住房有更好的改善,占43.18%,再次为工作更好和能够再受教育,占31.06%,满足于现状的占6.06%,不关心的仅仅是1.05%。经济收入是物质条件改善、精神文化享受的基础,因此期待收入增加并将之放到重要地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现在城市房价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尤其是从2007年开始,城市房价飙升,现在武汉市城区房价平均在6000元以上,中心城区更高。而武汉市人均收入较低,高房价远远超出了一般群众的购买能力。所以住房问题理所当然成为包括武汉市少数民族在内群众关心的问题。“工作更好”和“能够再受教育”并列第三,说明人们把好工作与接受好的教育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就业压力增大,竞争更加激烈,因此拥有更高的教育学历就会在就业和工作中处于有利的地位。而真正满足于现状和对未来发展漠不关心的比例较低,且主要以老年人为主。这些年龄较大的人,更期待的是身体健康,对其他追求相对就低一些。
         
        统计说明,觉得“非常有用”的占65.15%,占第一位,认为“有用”的31.82%,占第二位,第三是觉得“没有什么用”的占2.27%,选择“不知道”的仅仅为0.76%。选择“非常有用”和“有用”的比例达96.97%。这充分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市少数民族对知识的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极大提高,“知识就是力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们更加认识到读书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少数民族素质提高和教育思想观念更新的表现。
        三、消费观念
        消费观念是人们对待其可支配收入的指导思想和态度以及对商品价值追求的取向,是消费者主体在进行或准备进行消费活动时对消费对象、消费行为方式、消费过程、消费趋势的总体认识评价与价值判断。
        中国传统的消费观念是“富日子要当穷日子过”,攒钱消费,“量入为出”,在自己的经济收入承受的范围内进行消费。然而每月的收入非常有限,所以就“节衣缩食”,尽力压缩自己的需求,哪怕是非常正当的需求。这样的消费观念往往把人们的生存标准降到最低限度。改革开放之后,这种传统的消费观念很快就受到“能挣能花”、“月月光”等即时消费观念的洗礼,紧接着又受到“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超前消费观念的挑战,而后者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新的消费观念。尤其是从前遭受排斥的精神文化消费逐步成长为消费热点。在知识经济兴起的背景下,教育消费成为居民家庭具有战略性意义的消费支出,绝大多数居民认同“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的观念[2]。超前消费悄然升温,明显的标志是信贷消费。那么武汉市少数民族的消费观念怎样?
         
        把钱花在什么地方和如何花钱,体现着花钱人的消费观念[3]86。从问卷调查结果看,武汉市少数民族用于提高“生活水平”的消费为首选,占44.7%,其次是“培养子女”,占39.39%,再次为“关爱父母”,占35.61%,第四是“自身素质提高”,占32.58%,第五为“捐给公益事业、寺院”,占20.45%,另外是“投资、储蓄”,用在“夫妻之间”和“自己花费”。
        第一,选择提高生活水平的人达44.7%,说明武汉市少数民族已从传统的把钱花在儿女、父母、储蓄养老等观念中步入了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是改革开放30年思想观念的重大变化。
        第二,武汉市少数民族中,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思想仍然很浓厚,把子女的培养和孝敬父母仍看作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两项选择分别达到39.39%和35.61%。这也与现代社会竞争激烈,特别是湖北省是教育大省,中、高考升学的压力,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趋[4],迫使父母为子女教育花费更多的钱,武汉市少数民族同样受到这种环境的压力和影响。另外,对父母的关爱占相当大的比例,这也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有关。如回族信仰的伊斯兰教特别重视孝道,把孝敬父母看做是“万善之首”,孝敬父母,对父母报恩是伊斯兰教的一个重要思想[5]。
        第三,由于城市少数民族文化素质较高,因此,相应地花钱提高自身素质的处在第四的位置。尽管如此,武汉市少数民族仍然把提高自身素质与子女培养、关爱父母放置同等的地位,选择率也达到了32.58%。说明现代城市社会竞争激烈,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在城市立足的保障,武汉市少数民族重视现代知识的意识越来越浓。
        第四,由于被调查人员中,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占了绝大多数,因此对宗教事业关注的人数相对较多。有20%以上的人选择把钱捐给寺院。按照伊斯兰教教义,给清真寺捐献“乜帖”是穆斯林应尽的义务,所以选择此项的人员多是可理解。应当指出的是,回族穆斯林给清真寺的捐款或是散“乜贴”以施舍,完全是出于宗教感情而不是外界的强制。
        第五,投资意识不强,但有了进步。由于武汉市少数民族经济收入限制,不可能拿出过多的钱进行投资,且现在投资领域风险重重,人们更愿意把一部分钱放到银行储蓄,以备他用。即使这样也仍有17.42%人愿意进行投资,这也是现在社会理财观念的进步。
         
        “贷款消费是一种预期消费,它反映了人们对自己收入预期的心理状态。”[3]92贷款消费是现代消费观念的一种表现,但是这种观念必须建立在相对稳定的收入基础上。在我国包括少数民族的传统观念中,比较奉行量力而行的即时消费观念,如果借钱消费觉得是一种丢人的事情,因此这种观念在武汉市少数民族中的影响仍然根深蒂固,有75%人选择不会向银行贷款消费。大多数人选择不会向银行贷款消费,与武汉市少数民族收入低有关,即使贷款也支付不起银行的高利息,除非不得已而为之。从调查问卷中发现,武汉市少数民族90%以上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而选择银行贷款消费的基本上是有稳定收入的人。从而说明决定消费观念的因素重要的是在于实际的收入状况和支付能力。
        以上消费观念反映了武汉市少数民族思想观念正处在传统消费观念向现代消费观念转型阶段,但超时消费观念仍然比较弱。
        四、婚育观念
        关于婚育观,传统农业社会主张重男轻女、多子多福、无后不孝;结婚的目的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最基本的择偶模式。而现代的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批判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封建道德,积极维护妇女的人身不受歧视、虐待、侮辱和侵害的权利。强调婚姻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反对那种权衡利弊的金钱婚姻和包办婚姻,对于那些难以存继的离婚行为也给予积极的支持。科学的生育观认为,生育子女不仅是家庭的私事,更重要的是社会的问题,必须从全社会的角度加以考虑。
        1.择偶观念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市少数民族更注重婚姻质量,讲究情爱。
         
        调查表明,对自由恋爱结婚表示“非常赞成”的有65.91%,“不赞成”的仅仅9.09%,说明大部分人是赞成自由恋爱结婚的,但是不能忽视的是,仍有25%的人选择“无所谓”,难以在传统与现代恋爱婚姻观中作出抉择。
        2.择偶标准的变化。择偶标准也由过去的“门当户对”,转变为更加注重个人的条件,感情因素日益上升,同时兼顾经济条件,夫妻间更注重婚姻的内涵质量而不是形式,择偶标准变得更为现实和多元化。武汉市少数民族的择偶观念经历了一个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转型,在择偶范围、择偶方式和择偶标准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统计说明,武汉市少数民族选择婚姻对象的标准:“人品”第一,占74.24%;“经济收入”第二,占13.64%,“家庭背景”第三,占11.36%,“外表”第四,占8.33%,第五是“其他”,占4.55%,第六是“社会地位”,仅占1.52%。这说明,武汉市少数民族在选择婚姻恋爱对象时仍然比较重视传统的道德价值,即使现代社会,把“人品”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把将来家庭能不能和睦、长久生活、白头偕老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同时,考虑到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压力,没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和家庭背景,家庭和睦也难以保障,因此对方的经济收入和家庭背景也占一定的地位,体现了武汉市少数民族务实的择偶观。值得注意的是,少数民族选择对象时,对外表也相当重视,这不能说是虚荣的表现,而是现代社会人们爱美的展现。
        3.离婚观念的变化。过去离婚一直被人们看作丢人的事,离婚的当事人要承受种种压力。而改革开放以后,在社会转型期间,人们的离婚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把离婚自由视为婚姻自由的一部分,由此改变了对离婚的看法。像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等少数民族认为,组成家庭是主命,是圣行。但离婚虽然说是一桩非常遗憾的事,是爱情的悲剧,但同样被认为是真主的定然,是允许的。对于那种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家庭生活变成无际苦海的婚姻,允许解除夫妻关系。
         
        调查表明,选择“如果是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是正常的”人数占被访问卷人数的32.58%,选择“离婚是件耻辱的事”的占9.09%,选择“离婚会给孩子带来精神痛苦,一般不要采取这种形式”的占32.58%,选择“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的占27.27%。武汉市少数民族对离婚的看法摆脱了传统的影响,仅仅有9.09%人认为离婚是耻辱的事。更多的人思考的是离婚的后果,即给孩子带来痛苦。这表明武汉市少数民族在现代转型期,把离婚既看做是个人感情的私事,是个人的自由,但也会考虑由此给家庭带来的烦恼,对离婚的后果有了更多的理性思考。
        4.生育观念的变化。生育观是人们的价值取向在生育上的一种反映,生育观不只是人们对生育子女的目的、意义的评价观念,也包括对子女性别、数量、质量的期望和选择意向。传统社会中,子女是一种财富,也是一种保障,因而多生的观念由来已久,而且,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观念的支配,人们往往重男轻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武汉市少数民族传统的生育观正在向现代生育观念转化,“少生、优生、优育”的观念为大多数家庭所接受。在对待生育子女的性别态度上,重男轻女的思想逐渐淡化。
         
        调查显示,对“多子多福”选择“赞同”或“比较赞同”的人数有25%,“无所谓”的占18.94%,“不很赞成”或“不赞成”的占56.06%。对“多子多福”观念有一半人持否定态度,但不可忽视的是仍有25%表示赞同“多子多福”观念,说明在武汉市少数民族中传统的生育观念仍有一定的市场,这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以及“养儿为防老”观念有很大关系。
         
        调查结果显示,喜欢男孩和女孩的比例相当,表示生男孩、女孩都一样的占了73.48%。这反映,改革开放30年来,在武汉少数民族中,“重男轻女”的观念有了很大的变迁,这是思想观念进步的表现。
        五、宗教观念
        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有本民族的宗教信仰,因此思想观念与宗教信仰关系密切。在武汉市,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主要表现在回族等穆斯林群众中。
        武汉市少数民族信教主要以伊斯兰教、佛教等传统宗教为主,西方宗教在武汉市少数民族中信仰者比较少(见表2)。
         
        统计表明,武汉市少数民族有宗教信仰的占80%以上。过去由于民族社区的存在,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宗教信仰比较浓。但现在,随着社区的破裂,民族通婚增多,就业的多样化,少数民族宗教观念发生了变迁。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少数民族群众对宗教信仰的程度表现强弱也不同。一般说来,老年人的宗教信仰比较浓,年轻人的信仰则逐渐弱化,尤其是在城市中成长的年轻人,其宗教信仰更加弱化。
         
        统计表明,有68.7%的人参加宗教活动,也就是说信仰宗教者中绝大多数人参加宗教活动。另据对武汉市回族穆斯林的一项调查,约有76%的穆斯林去清真寺,其中经常去的占27%,聚礼、会礼或开斋节等重大节日(偶尔)去的占49%。在偶尔去清真寺的人群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有一部分回族人虽然不会做礼拜,但开斋节等重大节日,还是会去清真寺参加活动。群众对宗教影响的认同度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在调查中,有76.1%的群众认为伊斯兰教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中认为影响深远的有55.4%。但是,有7.7%的人认为信与不信对生活影响不大,16.2%的人认为不信仰伊斯兰教对日常生活没有任何影响。
        六、民族通婚观念
        族际通婚是衡量民族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只有当两个民族之间语言能够沟通,有大量的日常社会交往、价值观念彼此认同,在法律上和权利分配方面基本平等、相互没有民族偏见和歧视行为这样的客观条件下,才有可能发生族际通婚[6]。
        对民族通婚率的计算,有不同的方法。有的学者认为,民族通婚率=民族通婚家庭户÷该国家(或地区)总家庭户数×100%[7]。根据2000年武汉市人口普查资料,对武汉市通婚率进行计算,武汉市的民族通婚率为0.66%,而少数民族人口占武汉市总人口的比例是0.65%,通婚率略高于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说明武汉市民族通婚率是比较高的。同时,从武汉市各区民族通婚户的情况看,除了洪山区之外,每个区的民族通婚率均高于少数民族在该区所占的比例。特别是随着居住的分散和杂居,居住格局发生了较大变迁,加上职业的多样化,少数民族的族际通婚观念逐渐改变。部分回族群众在对待这一问题时也采取了既能维护自己的信仰和习俗,又能尊重子女个人选择的做法,民族间通婚比过去更为常见。伊斯兰教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允许与非穆斯林通婚。少数愿意与穆斯林通婚的非穆斯林改信伊斯兰教,是进入穆斯林世界的最基本的条件,然后要严格遵行教规,进一步熏陶,逐渐成为一个穆斯林。因此,即使传统的回族聚居区的回族家庭与异民族的通婚也越来越多,据估计武汉市少数民族与异族通婚的家庭有80%左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员流动的增多,民族通婚率会逐渐上升。另外,通婚率的提高,与武汉市少数民族的文化层次提高也有较大的关系。
         
        统计表明,对不同民族之间通婚“认可”的占56.06%,排第一位,“无所谓”的占14.39%,排第二位,排第三位的是“比较认可”和“不认可”的都占10.61%,第四是“不很认可”的占8.55%。认可和比较认可的占被调查人的66.67%,说明大部分少数民族认可民族间的通婚。但是仍有19.16%“不认可”和“不很认可”民族间的通婚,这主要是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老年回族穆斯林,担心与非穆斯林通婚带来宗教信仰的淡化。但总的看,对民族间的通婚大部分人持宽容的态度。
        七、结语
        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作为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武汉市少数民族思想观念也相应地在继承优秀传统民族思想观念的基础上,逐步向适应现代化进程的新的思想观念转变。
        1.对未来发展期望值较高。武汉市少数民族对未来发展期望值较高,希望经济收入增加,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更好,并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2.武汉市少数民族消费观念正从传统向现代转型。武汉市少数民族消费观念已从传统的把钱花在儿女、父母、储蓄养老等观念中步入了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阶段。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思想观念仍然很浓厚,把子女的培养和孝敬父母仍看作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很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投资意识有了进步,但由于经济收入的限制,仍然奉行量力而行的即时消费观念,绝大多数人不愿意贷款超前消费。
        3.婚育观念向现代转型。武汉市少数民族的择偶观念经历了一个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转型,在择偶范围、择偶方式和择偶标准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择偶标准更加注重个人的条件,感情因素日益上升,同时兼顾经济条件,夫妻间更注重婚姻的内涵质量而不是形式,择偶标准变得更为现实和多元化。对离婚的看法摆脱了传统因素的影响,把离婚看做是个人感情的私事,同时民族传统道德观对少数民族仍然有一定的约束力。“重男轻女”的观念有了很大的变迁,这是思想观念进步的表现。
        4.宗教信仰仍有影响。从武汉市少数民族宗教观念看,虽然受现代文化的冲击,但作为少数民族文化重要部分的宗教信仰仍然对武汉市少数民族有重要的影响。但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少数民族群众对宗教信仰的程度、表现强弱也有差异。一般说来,老年人的宗教信仰比较浓,年轻人的信仰则逐渐弱化。
        5.对民族间通婚的认同增强。随着居住的分散和杂居,职业的多样化,少数民族的族际通婚观念逐渐改变,绝大多数人赞同不同民族间通婚,有利于和谐民族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备注:本调查得到了李安辉、岳雪莲、叶长青、范才成等大力协助,特此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孔勤.城乡居民思想观念差异分析与互动策略[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1).
        [2]赵东坡.我国居民消费观念的进化轨迹与成长趋向[J].商业时代,2009(19).
        [3]赵德兴,等.社会转型期西北少数民族居民价值观的嬗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雷召海,等.中国民族院校的定位与发展研究[M].武汉:湖北长江出版集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40.
        [5]马绍周,隋玉梅.回族传统道德概论[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88.
        [6]马戎.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380.
        [7]张天路.民族人口学[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1998:95.

(转自《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武汉)2010年2期第83~88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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