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云南中甸经考证被确认为是西方探险者向往的“香格里拉”之后,它所在的迪庆藏族自治州的知名度便迅即高涨。不少对迪庆高原(青藏高原边缘)风土人情的描写虽然大同小异,却也颇得媒体青睐。其实,早在这些新闻和游记之前,就有一些厚重扎实的专著问世,细致周详地刻画了云南藏区的方方面面。王恒杰先生的《迪庆藏族社会史》(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北京,11. 80元)就是其中出色的一本。 这本书虽然看上去并非鸿篇巨制,却以20万字的篇幅涉及了从石器时代到1949年之前的时间跨度,扫描了包括地理、气候、资源、经济、政治、文化、人口、宗教、民俗在内的迪庆藏族生活空间,以密集的信息量勾勒了一个地域的社会全貌。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除了引证已有的考古成果和正史记录来说明事件以外,还大量采用了作者自己1959车和1990年期间在迪庆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档案、方志、家谱、契约、账簿、文告、信件和诉状等原始文件的梳理,向读者传递出其中隐含的丰富信息。因此,我虽然不认识作者本人,可是从阅读中仍 能感受到这本书背后的学问做得细腻、实在。书中最使我感兴趣的描述有如下几点: 其一,借助于对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考古发现,说明迪庆藏族的先民为西羌,当地的古文化与北方草原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地古墓葬显示出的葬俗,表现出母系或母权社会的鲜明特征。 其二,现有的文字记载表明,在从公元6-16世纪长达千年的岁月里,来自于中原的军政力量、地处拉萨一带的吐蕃王朝、位于丽江的纳西族木氏土司及建都大理的南昭王朝之间的和平交往与战争角逐,在迪庆高原导致了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初的民族分布格局:高原上以藏族为主,高原下以纳西族为主。迁居高原的少数纳西、白族和汉族人口在生活方式上皆被藏化。傈僳族和独龙族虽然保留了其作为原住民的文化,但因社会经济落后而始终未在迪庆高原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 其三,自元代初年始,内地王朝治理边疆和民族地区的策略,即为起用当地大户精英管理地方政权。及至明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司制度。这个制度在迪庆高原的基层组织是称为“属卡”的原始公社。每个属卡都有固定的地域,各个属卡之间的山林、牧场和可耕地的界限皆有碑记和文约记录。属卡的成员称为正户,他们在享有份地的同时,也分担对官府、寺院和本属卡公共事务的赋税差役等义务。无力支撑门户者,在解除负担的同时,还必须通过契约转让所有的生产资料。属卡内按资排辈等级鲜明,乡规民约逐代流传却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修正演进。除了地域相对封闭、经济结构变化迟缓这一特点外,组织严密或许正是迪庆高原属卡制度一直延续到1949年约原因。 其四,公元1653年顺治皇帝正式册封五世达赖之后,清王朝把西藏地方的宗教权交与达赖,把行政和军事权封给蒙古族和硕特部的固始汗。自1660年始,迪庆高原就处于西藏地方政府的管辖之下。因此,其宗教事务也由达赖控制。大寺院的喇嘛名额由达赖奏请清帝确定;喇嘛若要取得高等学位(例如“哈郎”和“格西”),必须要在拉萨三大寺学习和考试。如此看来,这些制度不啻是连接内地和西藏的政治军事文化枢纽。 其五,迪庆地区还是连接内地和西藏的贸易枢纽。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达赖请求在金沙江“互市”,后来得准在中甸互市。迪庆经济以农牧为主,还有金沙矿业。但是农产品勉强自给,可供交换的只是皮革、山货、药材和金银。西藏经贸结构与此相似,对内地货物的需求也与迪庆地区一致,主要是盐、茶、糖、绸、布和金属制品。中甸的中心镇从那时起就成为滇藏之间的商品集散地,并在季节性的贸易中孕育出特有的房东制度和驮运行业。青藏高原气候恶劣道路险峻,故而西藏和内地的商人冬去春来,由马帮把货物运到中甸的房东家,由房东充当经纪人卖出买入。商人赚得贸易利润,房东获得中介费,驮夫挣的只是运输钱。 其六,迪庆地区虽然有上述枢纽地位,可是当地居民却极少走出高原,并没有随着商品集散而流动起来。藏族社会尽管或多或少受到内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但这种影响还没有大到足以令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地步。迪庆的社会结构、经济制度和宗教民俗自1724年(雍正二年)“改土归流”以来几近凝固。尤其是居民对宗教的热情,无论改朝还是换代都经久不衰。高原地带雪灾冻灾雹灾频仍,疾病瘟疫时有发生。在严酷的生活环境下,人们不免会对难以解释的自然现象满怀敬畏,乐意求助神灵消灾去病长保平安。在这一背景下,藏传佛教扩展深入到当地每一个社会层面,渗透到每一个家庭和个人的思想行为方式。与内地居民出家依赖寺院为生的情形不同,迪庆藏族居民出家做喇嘛主要靠家里供养,因此多为中等以上收入的家庭送子出家。此外,属卡成员既有向寺院提供钱粮柴草酥油盐茶的义务,又有自愿对寺院的财物奉献,宗教开支在家庭支出中的份额在中国所有民族中占据首位。 寺院不仅以其宗教活动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而且还有解决民间纠纷的功能。例如,当事人双方到喇嘛寺在喇嘛面前“吃咒”,靠神判的办法解决争端。据地方官府的记载,即使是严重的械斗触犯了朝廷的法律,往往也无需官方出面判案,而经常是按民间惯例了结。例如杀人者不偿命,而是出命银捐给寺院做功德了事。 其七,对民间通行习惯法的现象,清王朝派驻云南的官员始终是听之任之。对藏族的一些民俗例如葬俗,还曾发告示试图改变,但是并未借助地方组织机构强制推行,因而形同一纸空文。迪庆藏族的民俗不仅受佛教不同教派的影响,而且还蕴含着原始部落的遗风,例如婚前情侣和一妻多夫等婚姻现象。 由此我想到,千百年来宗教民俗的遗产形成迪庆高原特有的文化积淀,成为决定人们行为方式的一个最重要的非经济因素。如今,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和地区政策的设计,多基于一般发展理论。衡量特定地域发展程度的是一些国际社会公认的标准。这些指标既是发展的原因又是发展的结果,例如非自然资源条件、生产效率、行政效率、健康、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等等。生态环境已经是人们行为施加于其土的自然。为了确认阻碍或促进发展的原因,政策设计者和研究者有必要探讨这些指标所反映的每一个领域。特定地区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和民俗在这些领域中都起作用,因为每个领域都是特定个人和人群活动的舞台和活动的结果。为了理解这些人群的行为方式,就不能不考虑宗教和文化的影响。换句话说,探索此类地域的发展问题,必须把对宗教文化因素的考虑贯穿于研究的始终。 因此,当藏族社会以外的人们满怀热情进入“西部大开发”领域时,必得先深入了解这片土地的现在。为了这个目的又必得回顾它的历史,特别是回顾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社会变迁。对于那些对迪庆高原缺乏了解但有志于为它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人,王恒杰先生这本《迪庆藏族社会史》无疑具有启蒙课本之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