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新党办发〔2014〕14号),全文如下: 今年5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推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12·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干部大会和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这条主线,巩固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果,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着力在密切民族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和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人心上取得新进展,着力在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和推进各民族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欣赏上取得新成效,着力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上取得新突破,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奠定共同推进新疆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思想基础。 二、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12·19”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重要论述,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记一个道理:“动乱遭殃,稳定安康”;树立一个观念:民族分裂势力越是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我们就越要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2.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教育。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科学理论的力量、伟大实践的力量,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要抓好中国梦宣传教育,重点把中国梦在国家、民族、个人三个层面的深刻内涵讲清楚,把伟大梦想的实现路径讲明白,引导人们更加坚定自觉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不懈追求,谱写好中国梦的新疆篇章。 3.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精神的教育。要大力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的深刻内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把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感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懈追求,转化为建设新疆、报效祖国的自觉行动。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使之内化为理念、外化为行动,促进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让“我能行”和“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观念成为新疆的时代强音。要加强道德教育实践,切实抓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孝敬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4.深入开展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教育。要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积极传播现代知识、现代观念和现代制度,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要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和法制精神,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真理、反对迷信、拒绝愚昧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增强宗教的正面吸引力,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极端,把力量凝聚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来。 5.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要广泛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活动,讲清党的民族宗教理论的科学内涵,讲清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讲清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增进人民福祉的制度保障,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我们党关于民族宗教理论的基本观点,了解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不断增强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6.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和新疆“三史”的教育。要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热点和思想问题,及时澄清错误认识、抵制错误观点,批驳歪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的错误言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正确分析看待历史问题和民族宗教问题。 7.深入开展“去极端化”的教育。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深入开展“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去极端化”,努力破解宗教管理难题。要深入揭批“三股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使广大信教群众正确掌握民族风俗习惯、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要深入开展形势教育和法制教育,广泛发动各族群众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组织各行各业、各族干部群众发声亮剑,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和险恶用心。 8.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和前景的教育。要大力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全面展示治疆能力和水平的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进展、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新提高、改革开放的新突破、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成效、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新成果、对口援疆工作的新成就、兵地融合的新局面和党的建设的新加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转化为强大动力,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大机遇,充分看到新疆自身优势和美好前景,进一步振奋精神、改革创新,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共同谱写科学发展、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新篇章。 三、重点工作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以月促年,常抓常新,长抓不懈。今年的集中教育活动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举办“中国梦·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征文、演讲活动,让群众讲述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传递民族团结真情。面向全疆广泛征集各行业各领域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践行新疆精神方面的系列文章,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在自治区主要媒体刊发。二是组织各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八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学一位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心得体会),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或墙报,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好歌,组织一次“我说民族团结”大讨论活动。三是开展新疆“三史”宣传教育。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和天山网开办“天山大讲堂”,组织各民族专家学者围绕新疆“三史”、“一反两讲”、文博知识等举办专题讲座,使用维、汉、哈三种语言同步播出,同时在平面媒体刊登转载。新疆电视台拍摄制作“一反两讲”、“去极端化”为主题的微电影,制作《新疆三史》系列纪录片。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编辑制作《新疆三史》系列连播节目。四是组织“万人宣讲团”,赴全区各地、县、乡、街道和村、社区及厅局、高校集中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做到全员覆盖,引导各族群众常怀感恩之心,增强“四个认同”。五是开展形势政策报告进校园活动。邀请自治区领导和有关厅局负责同志为高校师生作形势报告。组织高校校长和专家学者赴自治区各高校和中职院校开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坚决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学校”宣讲。组织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先进事迹报告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提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心。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一是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部“三个带头”的意识,即:带头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带头做到“四个互相”(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带头批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二是结合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抓好住村工作组“心连心、手拉手”活动,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教育,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大做民族团结实事好事,排查解决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问题,真正发挥“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作用。三是抓好青少年学生“七个一”实践活动。即,参加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队会,体验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了解一个民族团结模范,讲一个民族团结的故事,学唱一首民族团结的歌曲,写一篇民族团结的作文,参观一个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四是抓好基层群众“民族团结好邻里”活动。组织在邻里之间、同事之间,不同民族结对子、交朋友,开展深层次的交流,举办家庭联谊会,增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五是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美好精神家园”活动,总结、提炼军队开展的“一对一”共建文化阵地活动等好形式、好经验,不断延伸拓展,大力促进军民团结、民族团结。六是组织各地各单位各行业在服务窗口开展“学双语、用双语”活动,提高为各族群众服务的能力。 (三)开展主题文化活动。一是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影视展播展映活动。举行以阿尼帕为原型的电影《真爱》首映式,并译制成维语、哈语,在全疆和全国范围内公映。新疆电视台和各地电视台要做好优秀民族团结影视作品集中展播。二是邀请话剧《庄仕华医生》来疆演出,大力弘扬“当代雷锋”庄仕华的精神。三是开展“中国梦·新疆篇”系列宣传品制作宣传活动,创作推出一批影视剧、连环画、故事集和文艺文学作品。四是继续开展送演出下乡、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等工作,组织文化小分队赴南疆四地州开展惠民演出。五是组织各地开展“百日文化广场活动竞赛”“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一乡一队宣传文化工程”等活动,大力普及民族团结知识,用积极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团结人凝聚人,使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六是组织各地与内地援建省市开展民族团结联谊交往活动,建立新疆与内地各族人民多领域、多层次的交往联谊的了解交流平台。七是发挥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开展“流动博物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展览宣传活动。八是开展“民族团结歌曲大家唱”活动,广泛征集民族团结歌曲,遴选部分优秀歌曲向社会公布,组织各地各单位传唱。 (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在创建实践中增进相互信任、密切血脉深情。二是开展“五好宗教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活动,使宗教场所成为民族团结的一块宣传教育阵地,使宗教人士成为民族团结的宣传员和模范践行者。三是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五)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一是挖掘和宣传一批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通过“身边好人”“最美新疆人”和“时代楷模”三个层次进行集中宣传。重点宣传伊犁、昌吉等地州市的经验成效,宣传庄仕华、李元敏、王桂珍、陶辉等民族团结模范的事迹,形成强大声势。二是在城乡基层的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宣传好人好事,特别是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展示他们的善行义举。三是总结推广民族团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召开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代表座谈会,组织疆内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四是抓好第三届“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实践活动的养成作用,使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深深扎根于青少年的心灵深处。 (六)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自治区和各地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选题,统筹安排时段、版面和节目,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反映教育月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开展百名记者下基层活动,深入宣传报道中央对新疆的亲切关怀,宣传报道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成效,全面展示各族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自治区各主要网站要推出各语种民族团结专栏,精心策划一批主题鲜明、贴近生活、群众喜爱的网络专题,开展民族团结典型网上评选、民族团结公益广告和优秀童谣征集宣传活动,制作一批反映民族团结的网络宣传品,运用手机报、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加大传播力度。各地宣传、工商、交通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利用宣传板报、广告牌、阅报栏、电子大屏幕、电子条屏、楼宇电视、车视TV、出租车LED顶灯等宣传载体,刊登宣传口号,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推动新疆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要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自治区将于5月初召开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动员会。各级宣传、统战、教育、民族宗教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教育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各自领域的工作,努力形成大宣教的工作格局。 2.创新工作方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治区的安排意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自身特色,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使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实有效,努力开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3.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在实践,把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定一件干一件,干一件成一件,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紧密联系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和思想实际,从具体问题、具体领域和具体实践入手,找准宣传教育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