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就业合同期满愿意回藏工作的,可参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在内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愿意回西藏工作的可按原身份调回西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7月19日举行的2014年第二场就业援藏专场招聘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林冰向毕业生透露了我区探索建立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后返藏机制。 就业援藏工作启动两年 2800人实现区外就业 2010年,党中央在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高度重视就业援藏,对口支援省(直辖市)、企业每年吸纳一定数量的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2012年2月,我区正式启动就业援藏工作,两年来,13个对口援助省市和5家对口援助中央企业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提供了17659个就业岗位,其中专项招录事业单位岗位150个;共有2800名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实现就业,其中通过就业援藏招聘会途径到区外就业的共有534人。 “两年的就业援藏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林冰说,首先,部分援藏省市提供的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相对较高,相当一部分岗位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而且很多专业要求在西藏院校没有设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的积极性。 林冰说:“由于生活习俗和语言等方面的影响,我区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少数民族毕业生区外就业的积极性不高,而且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对到区外就业期望值过高,报名扎堆现象较为明显,北京、重庆以及中央企业报名人数占绝大多数。” 探索区外就业返藏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岗可调回 林冰介绍,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考录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职岗位就业。不过,随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趋于饱和,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就业岗位又难以在短期内大幅增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还将不断加大。 为进一步推进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我区及时出台了毕业生区外就业的扶持政策。如到区外就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路费补贴和生活补贴。“与此同时,我们也在研究探索建立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返藏机制,对区外就业合同期满愿意回藏工作的毕业生,可参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在内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愿意回西藏工作的可按原身份调回西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林冰介绍说。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对口援藏将延续到2020年。现在还有5年多的时间,我们将请各援藏省市、援藏中央企业结合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协调各用人单位降低招聘条件,提供适合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林冰表示,将对现有区外就业优惠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区外就业返藏机制和区外就业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