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族学 > 西藏研究 >

邓小平与党的宗教工作

http://www.newdu.com 2017-10-20 《中国民族报》2014年8月 何虎生 钟扬(中国 参加讨论

    编者按:邓小平是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核心,也是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的重要开拓者。值此邓小平110周年诞辰之际,重温历史,系统总结邓小平为党的宗教工作作出的贡献和积累的经验,对于今天我们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有重要借鉴意义。
    上世纪50年代初,邓小平在主政西南期间,强调保护藏区群众的宗教信仰,尊重达赖和班禅在藏区的地位;参与制定“十七条协议”,为和平解放西藏、建设西藏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阐明了党和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力主平反宗教领域的冤假错案,支持正常的宗教活动,实现了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他恢复和完善了党和政府的宗教工作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宗教问题的法律法规,巩固了党与宗教界人士的统一战线,开创了中国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尊重藏区群众的宗教信仰,参与“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为和平解放西藏和建设西藏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1949年10月,邓小平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触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他十分关注进军西藏中宗教政策的制定,尊重达赖和班禅固有地位,参与“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为和平解放西藏、建设西藏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如何根据西藏宗教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对于顺利进军西藏十分重要。1950年1月,邓小平在18军师以上干部会议上指出:“关于西藏的问题,我们要军事、政治协同解决……军事和政治比较,政治是主要的……解决西藏问题应多靠政治,要团结达赖、班禅两大派,要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饭。”2月,他对18军军长张国华说:“你必须立即成立一个政策研究室,要调查西藏的情况……要沟通和藏民族的语言,便于接近他们,了解他们,便于开展工作。”他深知要解放西藏,仅靠军事是不够的,还必须从政治大局出发,妥善处理好包括达赖、班禅、喇嘛庙等在内的宗教问题,才能做到事半功倍。邓小平强调:“把下面三条办好了,克服困难就有了基础。第一,内部要团结得好,‘会师’要会好。第二,要依靠西南人民。第三,统一战线要搞好。”在随后召开的中共西南局第一次会议上,他指出成立西南军政委员会要包括宗教界人士。他多次要求进藏部队要“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尊重藏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住喇嘛寺”,尊重当地僧俗群众的宗教信仰。由于进藏部队尊重群众宗教信仰,逐渐获得了藏区民众的信任,为西藏和平解放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并为以后党在西藏开展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解决藏区问题,难以避开达赖和班禅,其中以达赖问题尤为关键又格外棘手。达赖问题交织着民族、宗教、国外势力等,邓小平从和平解放西藏的大局着眼,灵活运用党的政策,化解矛盾。1951年9月,18军副政委王其梅率领的先头部队准备进入拉萨前,邓小平专门交代,到拉萨后,会见达赖时,如果他提出来摸顶,可以不受我们军队纪律的约束,让他摸顶,并代表官兵向他赠送礼物。邓小平基于西藏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因势利导,正确判断达赖和班禅在和平解放西藏中的作用,对其进行安抚、统战工作,争取到班禅的支持和达赖的最终认同,大大推进了西藏和平解放进程。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是和平解放西藏的关键性文件,邓小平亲自主持“十七条协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多次强调要“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充分考虑了西藏社会的现实,既照顾到各界的利益,又维护了祖国的统一。1951年5月,“十七条协议”签订, 6月,邓小平在西南各界庆祝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签字大会上指出:“达赖喇嘛所领导的力量与班禅额尔德尼所领导的力量,都团结起来了。中国境内各兄弟民族空前团结起来,西藏内部也空前团结起来,多少年来未能解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他还表示,要“认真执行协议,遵守毛主席的民族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严守纪律,努力帮助西藏人民的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这给对党的宗教政策持观望怀疑态度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吃了 “定心丸”,为西藏和平解放和以后西藏各项事业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解放和建设西藏过程中,邓小平十分注意发挥包括宗教界人士在内的爱国人士的作用。1951年1月,邓小平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上指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在城市中已成为广泛的运动。广大工人、学生、妇女及工商界人士,各民主党派和宗教团体都参加了这一运动,鄙美仇美的情绪大大提高,恐美崇美的错误思想得到了清算。” 2月,邓小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西南区的工作报告时指出:“我们在第二次西南军政委员会会议上,把抗美援朝运动提到了今后工作的第一位……在这个运动中,工人、学生、工商业界、宗教界都有很好的改造。”11月,邓小平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又指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已在西南各地普遍开展。全区广大人民,包括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民主阶级和各种宗教信仰者,占城市百分之八十和乡村百分之六十左右的人口,都参加了这个伟大的爱国运动,受到了抗美援朝运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可见,邓小平对发挥宗教界人士在抗美援朝运动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视的。
    邓小平还十分关心藏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注重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1952年3月,在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上,他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注意尽量设法帮助各兄弟民族逐渐改善人民生活,各兄弟民族也要靠自己辛勤的劳动”,“如果所有负责人,喇嘛寺的负责人、土司和头人,大家把思想搞通了,搞一些好的农具去开垦,也就可以增加大量财富。”在邓小平领导下,西南局正视宗教在西藏地区的历史和现实,尊重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赢得了西藏上层和信教群众的信任。
    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的宗教工作指导思想,恢复和重建宗教活动场所,恢复正常的宗教活动,实现了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 
    “文革”结束后,宗教领域急需拨乱反正。在这一过程中,邓小平对党的正确的宗教工作指导思想的确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恢复和重建、正常宗教活动的恢复都起了决定性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十分重视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一系列纲领性文件的出台都得到了他的高度重视和亲自指导。邓小平先后4次对《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作了重要指示,强调“要继续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给包括宗教领域在内的其他领域的拨乱反正指明了方向。1982年3月,按照邓小平的指示,《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出台,这是新时期党和国家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方面的理论和政策已经成熟,是邓小平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思想结晶,也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包括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态度,明确了中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提高了党和政府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的威望。在广大宗教工作者、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全党的共同努力下,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顺利完成。
    1979年6月,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式上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这就解决了“文革”后对宗教界人士的基本评价问题,并直接促成后来的涉及宗教问题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1979年,国务院宗教局和青海省委统战部联合对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喜饶嘉措恢复名誉,平反昭雪;1980年12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习仲勋、刘澜涛等写的《爱国老人喜饶嘉措》一文,缅怀其历史功绩;1988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平反。为宗教界人士平反冤假错案,团结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宗教界人士放下了思想包袱,为宗教方面其他问题的解决起了重要作用。
    宗教活动场所和团体房产经费的落实是宗教领域拨乱反正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在落实宗教房产经费等具体问题时,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和宗教事务部门反映称,“原来依靠教会、寺庙房租收入维持生活的宗教职业者,自文化大革命以来因房租收入停止,有些劳动基地也被接收,生活来源无着……一些地区十几年来扣发宗教职业者的生活费也未补发,用于正常的宗教活动经费也难以解决,致使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不能切实贯彻,政治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鉴此,1980年7月,国务院批转了宗教事务局、国家建委等单位《关于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等问题的报告》,指出:“对于这项工作,要从政治上着眼,作为特殊问题来处理。”并指示各地宗教事务部门切实落实,将宗教团体房屋的产权全部退给宗教团体;“文革”以来停付的包(定)租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结算;所占用教堂、寺庙、道观及其附属房屋属于对内对外工作需要继续开放者,应退还各教使用;“文革”期间各宗教团体被冻结上缴财政的存款由当地财政部门予以退还等。这些都为宗教活动正常化提供了物质保障。
    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多次得到邓小平的直接指示。1979年9月,邓小平在听取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时指出:“加强统战工作是必要的……现在你们提出的更多的是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民族、宗教问题还没有议,这些方面有很多问题……宗教工作也有很多问题。这次都来不及议了,以后还会接触这些问题。”强调宗教工作仍存在许多政策问题,要中央统战部议一议宗教问题。1980年1月,中央统战部给中共中央的《关于召开各宗教团体全国性会议的请示报告》获得批转。此后几年中,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中国佛教协会先后召开了全国代表会议,总结和报告了各自的工作,制定了新形势下的任务,修改了章程,选举了各自的领导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宗教团体的恢复和健全,为宗教的正常活动奠定了组织基础,宗教活动逐渐步入正轨。
    加强党的宗教工作,巩固党与宗教界人士的统一战线,推动宗教外交的开展,开创了宗教工作新局面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党的宗教工作机构,巩固党与宗教界人士的统一战线,推动宗教外交的开展,开创了党的宗教工作新局面。
    1978年10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当前宗教工作急需解决的政策性问题请示报告》,党和国家宗教事务部门的恢复和重建工作随之展开。但首要是解决中央统战部和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为代表的宗教工作部门的“脱帽”问题。1979年2月,中央统战部正式向中共中央呈送了《建议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执行投降主义路线”帽子的请示报告》,在邓小平的支持下,《报告》于同年3月即获准下发。4月,国务院决定恢复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的机构编制,并陆续恢复、设立全国统战、宗教等工作部门。
    邓小平一贯重视党与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合作。1980年8月26日,邓小平在中南海家中约见重新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政协副主席的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他肯定了班禅是我国一个最好的爱国者,赞扬了班禅在党同宗教界人士的统一团结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在与班禅谈论宗教和西藏发展问题时,邓小平指出:“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 邓小平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指出了党和国家对待宗教的态度和原则,为党同宗教界的合作明确了方法和政策。
    邓小平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我们党尊重各教派的宗教信仰,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长期性。1979年10月15日,他在会见英国知名人士代表团时谈到:“我们建国以来历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当然我们也进行无神论的宣传。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像宗教这样的问题不是用行政办法能够解决的。林彪、‘四人帮’破坏了我们一贯的宗教政策,我们现在开始恢复老的政策。”他将宗教问题放到关乎统一战线工作的全局性来考虑,强调“宗教信仰自由涉及到民族政策,特别是我们中国,一般是少数民族在宗教信仰方面问题最多。我们要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必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并强调做好宗教工作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有利于民族和宗教问题的解决。
    新时期以来,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不断扩大,宗教界的对外联系与交流也日益频繁。宗教作为一种文化软实力,在世界各国文明的交流与碰撞中则显得愈发重要。邓小平身体力行,推动中国宗教对外交流。1978年10月,邓小平赴日本访问,专程参观奈良唐招提寺,发出了欢迎鉴真大师像回国展览的邀请。1980年4月,鉴真大师像应邀来到中国巡展,江苏省扬州市专门举行了迎请鉴真大师像由日本回国巡展的活动。4月19日,邓小平在《人民日报》上专门发表了题为《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盛事》的文章,指出“在中日人民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的历史长河中,鉴真是一位做出了重大贡献、值得永远纪念的人物……现在,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日本文化界和佛教界人士,把国宝鉴真像郑重地送来中国供故乡人民瞻仰,这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盛事。它必将鼓舞人们发扬鉴真及其日本弟子荣睿、普照的献身精神,为中日两国人民世代友好事业作不懈努力。”邓小平对鉴真大师的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历史上宗教在文化交流方面所起的作用,展现出其对于宗教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宗教在处理包括中日关系在内的国际外交事务中独特角色的重视。
    遵循邓小平关于大力发展宗教在对外交流方面积极作用的指示,在刚刚恢复宗教工作的1979年7月,中国即派出包括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人士的共10人代表团出席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第三届大会,促进了我国宗教对外交流事业。以后,我国宗教对外交往不断扩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宗教界已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组织建立了友好关系,宗教外交成了我国民间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