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十二五”规划》(二) 闵言平
要理解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就必须先明确“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基本概念。这里所说的“民族理论政策”实际上是对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和政策的特指;而所谓“体系”,则是指这些理论政策系统、完整的一种结构状态。一般来说,对于“民族理论政策体系”有两种理解:一是指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的系统建构。二是指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的系统建构以及与此相关的制度建设、学术研究、社会教化及其运作机制。如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系统化、完整化;以上述理论为依据的民族政策的完备;服务于民族理论政策的学术研究的广泛开展;推动民族理论政策社会化机制的建立及运作,包括相应的教学、宣传机构、监督保障机构的设立及运作等。这两种解说,前者是平面的、狭义的;后者是立体的、广义的。应当说,两者并无正误之别,完全可依人们的理解和具体的语境加以运用。然而,本规划的制订不但事关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未来5年内的发展状态,而且涉及这些理论政策的运作成果,故所取的概念必然应当是立体的、广义的。因此,本规划中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取的是第二种理解。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已经形成,为坚持和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提供了前提条件 一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已经有了系统表述,与此相关的民族政策也已完备。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便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对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做了艰苦的探索,至新中国成立前夕确立了以民族区域自治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和政策,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之路。新中国成立后,党又在领导各族人民完成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等社会变革实践中,提出并实践了一整套旨在实现民族平等、促进民族团结和繁荣发展的民族政策,形成了被称为毛泽东民族思想的民族理论。改革开放以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领导各族人民拨乱反正,重申并发展了毛泽东民族理论的基本原则。邓小平和这一时期党的文献中关于将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任务的论述、关于民族区域自治要重视经济社会发展的论述等,构建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轮廓。上世纪90年代之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面对国内民族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民族主义浪潮在世界兴起、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利用民族问题对中国进行分化的新形势,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两次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多次就有关问题做出指示,在总结民族工作经验、提出现阶段民族工作主要任务的同时,也就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基本观点进行了集中概括。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继承了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原则,并根据新的实践大大丰富了它的内容,使其比较完整和系统化。 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继续对民族问题高度重视。2003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提出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主题。2005年召开的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对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给予了充分阐述。其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又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基本观点作了十二条阐述(简称“十二条”)。“十二条”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贯穿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精神,紧密联系中国民族工作实践和世界民族问题发展趋势,回答了以下重大理论问题:什么是民族,民族发展和消亡的基本规律,以及社会主义时期民族的基本状态;民族问题的内涵,当今时代民族问题的基本特点以及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和基本政策;我国各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原则,国家和各民族各自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和各民族在促进民族团结和谐中的责任;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和主要任务,以及解决这一任务的根本途径;如何看待少数民族文化,如何推动各族群众素质的提高;如何看待少数民族干部和其他各类人才的作用,如何开发民族地区的人口资源。比较党在历史上关于民族问题的其他表述,“十二条”在内容上更加丰富、理论阐述上更加充分、现阶段民族工作主题和主要任务更加突出。这些重大问题的回答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趋于完整和系统化。 与民族理论的趋于完整和系统化相对应,在长期的民族工作实践中,党的民族政策也趋于完备。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在此原则之下,党在实现和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政治权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及其他人才、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和语言文字使用等方面都形成了完整的政策体系。2009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民族政策和各民族繁荣发展》的白皮书,指出党和国家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族政策体系。2009年9月27日,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在谈到我国民族政策的特点时,第一点讲的就是体系完备,指出中国政府始终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研究民族问题,制定民族政策,形成了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制定的民族政策组成的完备体系。这一论述也充分反映了我国民族政策趋于完备的实际。 二是相关学术研究已有了相当的规模和基础。目前在我国,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直接对应的学科是属于民族学之下的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或简称“民族理论”。中国民族理论的学科渊源可溯至民主革命时期,至少在延安时期党就设立了旨在研究中国民族问题的专门机构。新中国成立后的上世纪50年代中期,在制订国家科学发展规划时,民族理论就被纳入学科发展规划之中。1958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理论研究成为其最早的基础学科之一。而以中央民族学院为代表的民族院校,从一开始也将民族理论和政策作为主要学科着力加以培育和建设。上世纪中期开展的民族识别、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大调查、民族区域自治的全面实施等所有重大的民族工作,都有民族理论工作者参与其中。改革开放以后,党的民族理论研究配合拨乱反正和民族工作重心的转移,在澄清诸如“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等重大理论是非,恢复正常的理论研究、解放思想、开拓民族工作新局面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民族理论与其他学科一样,呈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发展局面。不论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础研究,还是应对国际国内民族问题新形势的对策研究;不论在传统领域、传统方法的继承,还是对外来理论观点的引进吸纳,都表现出与现阶段国内学术界同步进步的状态。目前,我国的民族理论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研究成果不断增多,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不断增强,成为我国民族工作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此外,在民族理论学科之外,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领域也有相当一部分研究者在从事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研究,成为民族理论进步和发展的推动因素。 三是民族理论政策教学及宣传的广泛开展。我国的民族理论教学同样可以追溯到延安时期,当时一些培养党的民族干部的院校就已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作为教学内容。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民族学院等民族院校开设的各种课程中,民族理论和政策始终是其主干课程。我国培养的大量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者,几乎都接受过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的教育。改革开放以后,尽管各民族院校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学科设置和课程设置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民族理论和政策作为一门必修的公共课始终在开设。除民族院校之外,各级党校、民族地区的普通高等院校也把民族理论作为一门重要的课程在讲授。旨在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截至200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已举行过5次。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及有关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决策部署正在得到落实。 当前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面临的各种新情况、新特点,要求民族理论政策体系必须加以完善 一是当前民族问题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因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资源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呈多发态势,这在民族地区也有显著的表现。因自然条件和发展基础等因素的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发展水平、利益分配等方面仍然处于不利地位,这是民族问题同时也是其他一些问题发生的根源。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在促进各民族交流、增进了解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相互间的利益矛盾和文化冲突。近年来因民族意识增强而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歧视、民族隔阂又沉渣泛起。所谓“网络民族主义”也正渗透到国内民族层面,成为影响民族关系、制造民族事端的重要诱因。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民族、宗教领域的“西化”、“分化”的力度大大增强,以“藏独”和“东突”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不断变换策略,由他们挑动制造的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和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是民族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民族问题的新情况、新变化也对民族工作提出了挑战。其中既包括对我们的民族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方式的挑战,也包括对我们现有的民族政策体系、民族工作体制的挑战。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族工作重心在民族聚居区、农牧区,而现在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和流动人口的增加,民族散杂区和城市民族工作的任务不断增大;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和政策,但在现实中如何实现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相结合、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相结合,如何保障自治权的贯彻落实,事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民族优惠政策在体现民族平等、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各民族的发展状况正在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如何正确看待和坚持完善这一政策,事关民族平等团结的大局;在大力发展网络、移动通讯和其他新媒体,为各族人民提供更大交流便利的同时,如何应对由此而生的民族矛盾、民族舆情的变化、带有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乃至敌对势力的渗透,事关民族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这些,都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上给予回答。 三是民族研究的活跃及其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民族理论研究在思想解放的宽松背景下呈现了空前的活跃景象,对学术研究和民族工作都是有力的推动。但毋庸讳言,我们的民族理论研究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基础比较薄弱、眼界不够开阔、研究方法不够丰富等。同时,与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相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成果的转化及其社会效益仍然比较薄弱。这除了民族理论研究本身存在的问题之外,有关职能部门与民族理论界的沟通机制不畅是重要原因。由此,理论界研究所需的信息资源获取不足,回应社会的能力不足,同时政府部门所需的学术支持也不够。 四是教学与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民族理论教学与宣传的共同目的在于用中国特色民族理论政策来教化社会,促进民族团结和进步。但目前来看,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教学方面,长期以来民族理论政策课程只在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院校开设,并被纳入思想政治课程之中,课时本就不多,且每每被压缩,而非民族地区的其他院校则不开此课。更严重的是,由于教材内容缺乏说服力、教学手段单一,使得教学收效甚微,一些研究甚至表明起了相反的作用。社会宣传方面,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在民族地区开展得更多,非民族地区和主流媒体则极少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而现实情况则是,大量的影响民族关系的事件正越来越多地发生在非民族地区,不懂多民族国家国情、不懂民族政策的人也主要是在非民族地区。相比我们的其他民族工作,以民族理论政策教学和宣传为主的社会教化明显滞后,这是我们必须要特别加以正视的。
来源:《中国民族报》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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