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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民族问题变化 凸显和谐治理方略 (上)——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民族治理方略分析

http://www.newdu.com 2017-10-20 《中国民族报》2012年03月 青觉、严庆 参加讨论

编者按: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思想理论成果及工作经验,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开创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展示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以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在民族工作实践中取得的成效,本版将开设“十年征程”栏目,通过理论的梳理与现实成就的展示,将总结过去与思考未来相结合,在进一步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学习、理解和掌握的同时,增强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来研究、解决民族地区改革发展实际的能力,不断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些国家、地区的发展历程证明:取向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过程,而转型速度越快,社会的不适就会越明显。因而,现代化发展理论认为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也是社会矛盾并发的过程。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关键期。这一时期是社会结构快速变动的时期,整个社会处在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之中,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也都在发生明显变化。而传统社会惯性力量与社会转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纠结在一起,便导致多种社会矛盾集中显现,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因应这样的变化,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自十六大以来,确立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宏观执政理路。“以人为本”是执政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科学发展”是执政的第一要务,也是通达和谐社会的途径和方法;“社会和谐”则是执政的目标和方向。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部分;民族工作是整个国家工作的一部分。置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大环境,我国当前的民族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民族发展遇到了一些新挑战,民族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秉承“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执政理念,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问题、民族发展、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体现着富含时代特征的民族治理方略。
    洞悉民族工作发展变化是确立民族治理理路的基础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社会的空间结构和纵向分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民族工作内容和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同时虚拟的新媒体技术又容易迅速在社会中制造各种舆情,将社会转型期出现的诸多问题的影响予以渲染和传播。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民族工作面临着以下新情况新问题:
    一、各民族人口空间流动性增加,社会人口的居住结构发生变化。近年来,市场引发资源配置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引发的人员流动速度进一步加快,各民族人口开始多向流动。由于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和国家援疆、援藏政策的铺开和升级,流入西部地区尤其是新疆、西藏两区的东、中部人口增多,这些人口大多居住在西部地区的城市,从事建筑、经商等活动。这些人的经济活动一方面活跃了当地市场,另一方面也给当地的同业带来竞争压力,由就业和利益等问题引发的争议与争执增多。
    在民族地区,城市化趋势引发了人口“向上流动”,这些流入当地的人口面对城镇生活,面临很多不适应,同时又因为具有较高的就业、生活期待,因而往往会成为心理受挫比较重的群体,容易成为一些事端的参加者或盲从者。
    东部地区的发展机遇也进一步吸引民族地区人口“向东流动”。由于西部地区部分青壮年到东部沿海地区打工较早,形成了自然的示范和带动效应,致使西部地区的中青年不断流向东部。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使得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更加广泛,城市民族构成更加多元,交错混居的格局更为普遍。城市人口对流入人口的不适应,流入人口对城市文化的不适应依然是产生身份隔阂与歧视的原因,而这种场域又往往容易滋生点式的纠纷和冲突,这样就使得民族工作日益成为全社会的工作,民族工作也更加微观、具体。
    二、社会的纵向分层日趋明显,横向比较常常使得弱势群体质疑民族优惠政策的公平性。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社会的纵向分层越来越明显。与民族社会相对应的是民族社会内部的分层化,是同一民族内部贫富的分化。伴随着经济分层,是消费文化和价值观念等的进一步分化。
    在各个民族社会内部出现贫富分层和分化的情况下,同一民族以及不同民族之间层级交叉比较的结果,就是不公平感的产生,并进一步对与民族身份直接挂钩的部分优惠政策的公平性产生质疑。在同一民族内部,较低层级的成员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在不同民族层级之间,有的民族低层级的成员认为不应该再对其他民族高层级的成员进行照顾,否则就是逆向歧视。
    社会纵向结构性的变化,使得原来一致性的政策受益主体发生了差异性的变化,原来基于普遍差异的政策优惠因个体差异的增加而遭到质疑。
    三、社会成员自我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加,诉求公平成为重要的社会主张。农村和城市的改革,促使“集体人”和“单位人”减少,“社会人”增多。社会成员隶属关系的变化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日益个体化,使得整个社会成员的自我意识凸显,利益意识增强,维权意识提升。一些地方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又助推了这些意识的提升。
    个体利益和观念的分化,导致人们对“怎样才公平?”难于达成共识。社会成员面对资源开发补偿中的不公平现象,面对求职就业中的不公平现象,面对住房、教育、福利等方面的不公平现象等等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被剥夺感,都会转化为利益诉求。而如果民族因素、民族情感掺杂其中,就会导致问题的复杂化。
    四、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信息传播速度加快,容易形成各种社会舆情,包括民族问题舆情。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出现后,人们从单向度的信息接受者、使用者,逐渐变成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这样,传统的舆论形成格局被打破,舆论生态也更趋复杂。
    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多种社会问题,很容易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得到扩散传播。加之官方媒体有时对真实信息的发布不及时、不全面,就会造成相关群体的信息获取期待,此时,一些不准确的信息,甚至虚假信息就会乘虚而入,填补社会信息期待中的空白,从而进一步影响受众的情绪,形成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舆情。在此情况下,一些微观的民族纠纷或矛盾,就会被渲染为较大范围的民族问题舆情,甚至引发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总之,民族问题始终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当前我国民族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是以大的社会发展问题为背景的,或者直接来自于宏观的社会发展问题。
    研判民族关系发展境况是确立民族治理理路的前提
    民族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在受到社会流动性和社会结构变化的同时,也始终受到国内外社会关系的影响,并与国内外大的社会关系发生互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关系发展出现了这样的新情况新变化:
    一、国际环境是我国民族关系的外在搅动因素。全球化更加紧密地将主权国家联结成网。从国际环境看,世界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总体和平的局面中,民族意识与民主意识互相攀附,不同的思潮得到存在空间,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民族主义活动因而趋于活跃。同时,诸如南苏丹建国等问题,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甚至能发挥出示范效应,使一些民族分离主义者和民族分裂分子受到鼓励。
    在国际政治中,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的影响力度明显上升,影响范围明显扩大,致使民族因素、民族问题、民族矛盾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局面。无论是中亚的“颜色革命”,还是东南亚和北非一些国家的政局动荡,从中都能找到民族、宗教的因素。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些敌视我国的西方国家和政治势力,不断挑拨和煽动事端,妄图在我国制造大的民族矛盾。2008年发生的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2009年发生的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背后,都有一些国际黑手在操纵。
    二、国内影响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一方面,受多种因素限制,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继续拉大,偏远地区的发展速度依然缓慢;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的推进,民族关系日益成为一种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民族接触和民族交往更加具体、更加直接、更加微观、更加多样,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也不断增多,甚至呈现扩大化的趋势,社会整合任务不断加重。
    伴随着多民族人口的高频流动和居住格局的日益多民族化,不同的文化和习俗得以展示和交流,但文化排斥、利益争执等因素也会制造出交往中的摩擦。尤其是在相关人员缺乏民族理解知识、态度的情况下,场景式的争执、纠纷更易发生。
    三、两次事件的发生影响到事发地区的民族信任。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和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发生,伤害了一些汉族干部群众和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感情,并对民族关系的发展产生沉积性影响,影响到事发地区的民族信任,使得民族疏远感、民族猜忌和防范心理增强。
    两次恶性事件的沉积性影响,使得事发地区的人们更加敏感,任何社会问题的发生都会使人们的想法复杂化。在存在一定程度信任危机的状态下,不利的民族问题舆情容易生成和放大。因而,在新疆和西藏恢复民族信任、弥合民族感情还需要长期努力,党和各级政府也应积极举策应对,营造和渲染正面舆情。
    四、社会管理滞后于社会发展。权益是民族关系的焦点。市场经济广泛而纵深的发展越来越强化社会成员对利益的渴望,违规逐利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些只注重利益,不顾社会责任的国企或私企经营者,不断通过挤压处于竞争弱势的一些少数民族成员的生存空间和利益获取空间。2011年5月发生在内蒙古的源于矿产开发和维护草原生态争执的事件,就突出反映了这一问题。
    与此同时,权益维护制度、社会管理制度建设的滞后,又会助长这种违规获利行为。无论是在微型的社区,还是在中观的民族地区,乃至在全国范围内,缺乏维护民族团结意识,缺乏维护少数民族权益意识,缺乏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意识的经济行为,都会在不同程度影响到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为了应对这样的局面,一些具有长效性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全方位公众利益协调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应早日建立起来,有效运行起来。

责任编辑:焦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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