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搬进安居富民房的村民高兴地跳起了萨玛舞 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保障性住房建设、惠农富民补贴、特殊群体医疗救助、义务教育保障、物价控制、信访积案化解工程……“十二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快速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连续5年实施“民生建设年”活动,自治区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累计达9422亿元,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每年保持在70%以上,新疆民生改善动力充足,效果显著。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自治区统计局近期发布的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新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79万人,其中,稳定就业22.3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54.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4.2%。截至8月末,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4.93%,增长1.4%。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强调,就业是新疆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十二五”开局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 为了有效推动就业,“十二五”期间,我区在全国少数民族省区中率先制定了《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关于自治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驻疆企业吸纳新疆当地劳动者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金融服务、财税支持、培训补助、社保补贴、岗位开发等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了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大力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力度,提高了就业培训针对性和质量。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短平快”项目带动就业,保持了城乡就业的稳定增长。 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加快完善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上已趋于完整,制度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合理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均有重大突破。新疆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十二五”期间,我区加快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5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社会基本保险政策,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标准,社会保险对城乡居民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5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扎实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提升救助工作质量和救助效益,保障和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十二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还完善了农民工、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等不同群体参保制度,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继续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完善工伤康复管理机制和相关标准。 截至2014年年底,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99万人。 (责任编辑:admin) |